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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冠军传奇-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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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楚!”杨洋叫住了他。

楚中天回头看着他,杨洋不仅仅是自己的老乡,还是和自己一起合租公寓的室友。这次自己来踢球,如果不是杨洋和自己有这个关系,而且自己初来英国的时候,杨洋对他照顾许多,他才不会放弃两个小时的打工时间,来陪那群人丢人现眼呢。

“那个……对不起,谢谢你了。”杨洋说道。他也很清楚今天这场比赛的惨败是球队实力不济,但是楚中天却是最卖力的一个人。虽然那些队友对楚中天冷嘲热讽的,可自己依然要道声谢,人家放弃了两个小时的打工赚钱时间来帮忙,却在最后成了场下那些观众以及自己队友的笑柄,自己不说一声谢谢和对不起的话,实在有愧。楚中天家里的经济情况不是很好,他总是在忙于打工,两个小时能让他赚九英镑,现在却用来陪他们在球场上丢人了。

这场比赛让他也很丢脸,可他没办法,谁让自己实力不如人呢?楚中天已经是全队表现最好的一个人了,但是只虎难敌群狼,他一个人再出色有什么用?更何况他只是一个负责防守的后腰。

楚中天听到他这么说,返身回来,从杨洋手中拿走了自己刚刚塞给他的球衣:“衣服和鞋子我会刷洗干净再还给你的。”

说完这句话他就转身离开了。他现在心情不好,不想再多说什么。

楚中天走了,那些队友们也走了,这里就剩杨洋一个人,他蹲下来收拾自己的东西,也准备回去了。

“咦,人都走完了?”一个有些失望的女声在他背后响起。

杨洋扭回头看过去,发现来者竟是老熟人——艾米丽·斯坦。

杨洋和艾米丽是老相识了,因为艾米丽是学生会的委员,而杨洋作为中国留学生代表,自然经常打交道。他连忙站起来询问:“你找人吗,艾米丽?”

“啊,杨。是的,我在找人……”和杨洋打完招呼,艾米丽看着已经空无一人的球场耸耸肩。

“你找谁?如果是我们的球员,我都认识。”

“那个……6号,你们的6号球员。我从没见过他,他是我们学校的学生吗?”艾米丽摊开手道。

杨洋笑了起来:“你找楚中天啊,真不巧,他已经离开了。到了九月份就算是我们学校的正式学生了,他刚上完预科。”

艾米丽有点失望,她耸了耸肩。

“你找他有什么事情吗,艾米丽。或许我能为你转告。”杨洋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

“嗯……其实也没什么事。”艾米丽摇摇头,“既然他不在,那我也走了。再见,杨。”

“再见,艾米丽。”

杨洋看着艾米丽远去的背影,推了推眼镜。他知道艾米丽是一个狂热的球迷,但是这和楚中天有什么关系呢?

在他身后的天空中,天色渐暗,已经能够看得见白色的月亮和若隐若现的星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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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狂帮岁月 第一章 楚中天(下)

艾米丽绝对想不到自己可以那么快就又见到那个6号,距离那场比赛仅仅过了一天。

当她抱着满载晚餐的纸袋沿着人行道缓缓步行回家的时候,从街头拐角处冲过来反背背包的黑发男孩。伴随着他的身影的,是一声惨呼:“我说过我不是小偷了!我靠!”

那个人张牙舞爪地从艾米丽身边狂奔而过,虽然只是一瞥,艾米丽确定那个男孩就是昨天在球场上的6号!因为跑步姿势完全一模一样……

她刚想转身叫:“喂……”却被两声狗吠给压了下去。

紧跟着男孩从自己身边冲过去的是两条拖着满嘴哈喇子,不停狂吠的斗牛犬。

“每次都追!家里养狗都不拴的吗?妈的!”

“汪汪!”回答他的是两声狗叫。

在人和狗的叫声中,一人两狗很快消失在她的视线内。

有些没搞清楚发生了什么的艾米丽转过身来发现前方是一家人的院门,门口立着一个邮箱。邮箱的门没有盖好,上面还夹着一张花花绿绿的纸,在黄昏的风中不停摇曳。

艾米丽走上去轻轻抽出那张纸,发现是一张中式快餐店的广告传单。那上面有快餐店的店名和电话号码,还有详细地址,以及简单的手绘风格地图表明这间店在什么地方。

※※※

当楚中天气喘吁吁地背着空背包回到“麦克中国”(McChina)快餐店的时候,天色还没暗下来,店堂中自然也没客人。

将手中的空背包放到吧台上,和老板打了声招呼,楚中天再次出门,他得赶去下一个打工地点的。

他现在同时打两份工。一份就是为这家中式快餐店派单,那是一种招揽生意的手段。将印着餐馆菜名的单子塞到住户们的家中,如果他们有需要,就会按照那上面的电话号码打过来订餐。

另外一份则是在一间酒吧里做酒保。

临走的时候店里的伙计冲他高喊:“又被狗撵了啊,楚中天?”

楚中天对这位幸灾乐祸的老兄树了个中指,背后就响起了一群人的嬉笑声。

※※※

顿斯(Dons)酒吧坐落在两条街的交汇处,位于一个十字路口。它的大门朝东开,沿着那个方向再走过三条街,就是一座简陋的小球场。这座小球场虽然简陋,而且已经荒废多时,有人甚至在那里养马,但在温布尔登足球迷心目中的地位,依然是神圣且崇高的。

那座小球场叫“普劳巷”(Plough_Lane),是现在征战英甲联赛(后来的英冠联赛)的温布尔登足球俱乐部的前主场。在这座球场中,温布尔登球迷们有着很多非常美好的回忆。

“顿斯”是温布尔登球迷们的自称,从这个名字上也能够看得出来,这间酒吧是什么样的酒吧了。没错,这是一家温布尔登的球迷酒吧。

楚中天站在酒吧的吧台后面,他已经换了一身衣服,穿上了深蓝色的短袖衬衫,身前还系了条黑色的围裙。现在的他一点都看不出来被狗撵的狼狈相,也看不出来他曾经在球场上因为一场比赛的输赢和队友发生争执,脸色阴沉。如今的他面色如常,一脸沉静,像个普通的酒保——不,他根本就是酒保。

他正在为围在吧台前的酒客们调酒,那可是一个技术活,不过熟练了的他已经可以应付自如了。

天花板悬挂着的电视机正在播放新闻。

“……皮特·温克尔曼(Pete_Winkelman)再一次就球队迁址的问题向足总提出了上诉,这一次足总答应就这个问题进行研究,他们将在一周天后举行高层三人会议,以决定是否同意温布尔登俱乐部(Wimbledon_Football_Club)迁往米尔顿-凯恩斯(Milton_Keynes)……”

新闻播报员的声音很快就淹没在了观众们愤怒的叫骂声中了。

“*!!温克尔曼这个婊子养的!”

“他在做什么?他以为他在做什么?温布尔登是属于我们的,而不是他!”

“足总不能批准这样的要求,否则就乱套了……”

“妈的,我们必须走上街去抗议!我们要让温克尔曼这个脑子里全是钱的商人和足总那些官员们都听到来自温布尔登社区的呼声!”

“这群混蛋!”

“狗娘养的富人!”

……

无数只中指高高竖起,楚中天端着已经调好的啤酒,却不知道该给谁。“谁的酒?”他高喊,没有人搭理他,他的声音淹没在了又一波的叫骂声中。别说他手中的这杯无主啤酒了,就算是那些酒客自己手中的啤酒,也早就被他们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只是对着电视机用最难听的脏话来发泄他们心中的不满。

“没有用的,足总是听不到我们的声音的……”也有人为此感到沮丧。比如楚中天眼前这一位。他趴在吧台上,含糊不清地嘟囔道。在他的面前,一大杯啤酒只剩下些白色的泡沫挂在杯壁,积在杯底。

“那个混蛋给足总塞了很多钱……一定是这样的……完了,温布尔登队完了,我们也完了……”醉汉喃喃低语。楚中天看了他一眼,确定手里的这杯啤酒不是给他的。再看看那些群情激奋的温布尔登球迷们,看来一时半会儿是不会有人找自己要酒了,于是他将啤酒放到一边。

在这间酒吧工作了快一年,关于温布尔登足球俱乐部的事情他少说也听了一箩筐。温布尔登俨然已经成为了他在英格兰最了解的球队,尽管他并不是这支球队的支持者。对于球队目前的情况,他倒也算清楚。

很简单,曾经在温布尔登镇子上呆了一百一十三年的温布尔登足球俱乐部(Wimbledon_Football_Club),已经把根都扎进了这片社区的土地,现在却因为新老板觉得继续呆在这里没有发展前途,赚不到钱,而要搬走。

这事儿在英格兰是很犯忌讳的。所以一开始当温克尔曼提出这个建议的时候,大家都只当是一个想钱想疯了的商人的异想天开,温布尔登的球迷们根本不担心这一切会变成现实。楚中天还记得那时候大家在酒吧里讨论起这个话题的时候,脸上带着自信的笑容,大肆嘲笑温克尔曼不知好歹。

那时候的温克尔曼却已经开始实施他的计划了,为此他已经考察了三个地方,都柏林、贝尔法斯特和卡迪夫是温布尔登足球俱乐部未来可能的新家。但是上述三个地点没有一个得到了足总的审批,足总也不愿意接受一支球队一下子迁移到如此远的距离。因为足总认为,一家足球俱乐部代表的是所在社区的文化和传统,不能仅仅当成一个商业运作来对待。

球迷们更是安了心,有足总撑腰,他们还有什么好怕的?

但是温克尔曼显然不会这么快就放弃。俱乐部董事会不断的上诉,不断的给足总做工作。足总松口了,他们决定召开一次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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