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帝国1908-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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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宰阗急忙拉着韦雪荻的手,“来,美人,不要生气,朕继续弹琴给你听。”
韦雪荻马上高兴起来,钻到金宰阗的怀里。
“皇上,让奴婢和皇上一起弹琴,来一个二重奏《十面埋伏》。”
“哈哈,朕可不愿被四面埋伏,朕只想高山流水觅知音。”
“既然皇上有如此雅兴,奴卑就和皇上一同弹一首《高山流水》吧!”
金宰阗和韦雪荻同时伸出手抚动了琴弦。随着琴音响起,猛然听到身后一声冷冷地声音:“皇上真是好雅兴,实在难得,让臣等也来欣赏一下皇上和美人珠联壁和的弹奏。”
原来是康有为等人闯进来了。
不等金宰阗开口,康有为又冷冷说道:“如今南方叛党未平,皇上却和美人在此琴音挑情,这是南唐后主也望尘莫及呀。”
金宰阗十分尴尬,一时无言对答。
韦雪荻更是吓得战战兢兢不敢吭一声,躲在金宰阗旁边。
最后还是金宰阗说话了:“你们到这里来,有什么事情?”
“臣等是来请求皇上收回成命的!”康有为坚定地说道,后面跟随的阁僚也都目光熠熠地望着金宰阗,支持着内阁总理大臣的意见。
“这是朕的家事,难道也要诸位来管?”
康有为毫不妥协,咽了一口唾沫,说道:“皇上的家事也是国事。而且,按照《中华帝国皇室典范》,皇族男子的婚姻,必须经过皇室会议的商议和准许。臣身为皇室会议的议长,不能将皇上纳妃的动议,列入皇室会议的议程。”
“你是在威胁朕吗?”
“臣不敢。依照《中华帝国民法典》的规定,中华帝国全境内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虽然对《民法典》颁布以前的多妻制仍然承认,但不准许在此之后纳妾,这条法律,对皇上也是同样适用的!”
金宰阗这才想起自己不久以前签署的《中华帝国民法典》里面确实有这样的规定,心中不由得责怪自己鲁莽冲动,竟然答应要册立韦雪荻为妃子,闹出了一场闹剧,但此时此刻,他已经无法后退了,毕竟这关系到一个皇帝的尊严。
“诚如爱卿所言,不过,《中华帝国宪法》第八十一条也规定,中华帝国皇帝其作为不受法律审判。”
“皇上,按照《中华帝国刑法典》,犯重婚罪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陛下身为皇帝,自然可以豁免刑法的处罚。可是,正因为陛下是中华帝国皇帝,更应该遵守法律。倘若皇上今天违反了《民法典》,明天就有可能违反《皇室典范》,后天就可能违反《宪法》,那制定这些法律还有什么意义?中华帝国又何必要实行君主立宪制度?皇上如果执意要纳妃,则请求陛下免去臣的内阁总理大臣之职。”
康有为这是以辞职相要挟。还没有等金宰阗反应过来,一干国务大臣也都请求辞职,与首相共同进退。
金宰阗没有办法再坚持到底,只有选择退却了。毕竟,为了一个女人,弄得内阁总辞职,不仅传出去名声不好听,更重要的是会导致君主立宪的进程从此夭折。
“好吧,就按照诸位的要求,朕收回成命,不再纳妃。”说完这句话,金宰阗面色青灰,挥了挥手道,“你们下去吧!”
这一场宪法危机,以皇帝的全面退却告终。
一个月后,塘沽码头。
一辆马车停靠在码头边上,走下来一位楚楚可怜的少妇,她就是曾经和金宰阗一夜春风的韦雪荻。金宰阗不能册立她为妃子,甚至不能把她留在国内,干脆安排她出国散心,韦雪荻便在总参谋部情报人员的保护下,离开了中华,登上了开往东瀛的客轮“东京丸”。
没有人知道,韦雪荻的腹中,已经孕育了一个小生命,更没有人知道,他会给金宰阗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
第二卷 光华维新 第七十三章 万紫千红总是春(七)
(更新时间:2005…9…30 9:00:00 本章字数:2779)
尽管有这么一段风波,但挑选女官的事情还是按时进行了。蝉儿聪明乖巧,又是皇后推荐的人选,金宰阗就发布命令,任命蝉儿为侍从女官长,官秩为正四品上,命蝉儿招选女官,定额三百六十人。
蝉儿便问道:“皇上,现在挑选女官,是否同以前挑选宫女一样呢?”
原来以前挑选宫女也有方法啊,只是金宰阗却还不甚了了,便说道:“蝉儿,以前是怎样挑选宫女的呢?”
蝉儿脸上微微一红,道:“回皇上,蝉儿不敢说。”
“你但说无妨。”
“回皇上,蝉儿知道了。”
于是蝉儿便向金宰阗说明了挑选宫女的方法。
在八旗子女内部“选秀女”形成定制以后,每三年都有一批年轻的旗籍女子被选到宫中,不仅皇帝的后妃要从这些女子中挑选,有的秀女还有可能要配给皇帝的近支宗亲。
选择作为后妃的秀女有严格的条件。清制规定秀女一般从满、蒙八旗中遴选,凡年龄在13至16岁,身体健康无残疾的旗籍女子,都必须参加阅选。嘉庆六年(公元1801年)以前,甚至公主下嫁所生之女也得经过选秀女这一关之后,才能论及婚嫁。秀女年满十三岁称“及岁”,超过十六岁称“逾岁”。“逾岁”者一般不再参加挑选。如因故未能阅选者,则必须参加下届阅选,否则虽至二十余岁亦不能出嫁,违者将受惩处。凡应选的旗女,在未阅选前私自与他人结婚者,也将由该旗都统参查治罪。即便是因为残疾不具备选秀女的条件,也要经过各旗层层上报,最后由本旗都统呈报给户部,再上奏皇帝认可后,才能免选。
史料中有这样的记载:乾隆六年时,两广总督玛尔泰的女儿恒志,年已过十七岁,但从未入选秀女,玛尔泰为此奏请皇帝为女完婚,结果遭到皇帝的斥责。
选中被记名的秀女,在记名期内(一般为五年)不许私相聘嫁,违者上至都统、副都统、参领、佐领,下至旗长及本人父母,都要受到一定的处分。选中留牌子的秀女久不复选,而记名期已过,那么,这样的女子只得终身不嫁了。
选秀女由户部主办。三年一次的选秀女时间一到,由户部行文八旗各都统衙门、直隶各省驻防八旗及外任旗员,将适龄备选女子呈报备案。每届入选日期,均由户部奏准,然后通知各旗,具备清册,准备入选引看之日,秀女们都在神武门下车,按顺序排列,由太监引入顺贞门,让帝后们选看。
史料中曾记有嘉庆、道光年间选秀女的经过情况:挑选八旗秀女时,每日选两旗,以人数多寡匀配,不序旗分也。挑选之前一日,该旗参领、领催等先排车,如挑正黄、镶黄两旗,则正黄之满、蒙、汉分三处,每一处按年岁册分先后排定,然后车始行。首先是正黄之满洲,继而蒙古、汉。接着是镶黄之满、蒙、汉军,贯鱼衔尾而进。车树双灯,各有标识。日夕发轫,夜分入后门至神武门外,候门启,依次下车而入。其车即由神武门夹道出东华门,由崇文门大街直至北街市,还绕入后门而至神武门,计时已在次日巳午之间。选毕者,复依次登车而出,各归其家。虽千百辆车,而井然有序,俗谓之排车……应选女子入神武门至顺贞门外恭候,有户部司官在彼管理。至时太监按班引入,每班五人,立而不跪,当意者留名牌,谓之留牌子,定期复看,复看而不留者,谓之格牌子。其牌子书某官某人之女,某旗满洲人(蒙古、汉军,则书蒙古、汉军)。入选秀女,凡获得皇帝封号者,至死不得出宫另嫁。
历代宫女也都要经过挑选才能入内廷服役,从汉朝时,宫中的“家人”、“采女”,就都是从民间采选而后入宫的。明代挑选宫女皆奉钦命而行,如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下令从苏、松、嘉、湖等地(也就是现在的江浙地区),选民间13岁以上19岁以下女子以备后宫,选30岁以上40岁以下无夫妇女以充女官。
清朝除秀女外,也选宫女,有的宫女入宫以后,还可晋封为内廷主位。
宫女是在内务府包衣、佐领以下的女儿中,每年引选一次,由内务府会计司主办。她们在宫中的地位无法和秀女相比,主要是供内廷各宫主位役使。
朝廷派了多路人马到全国各地物色出13岁至16岁的淑女5000人,在付出一些银币作为聘礼后,就责令其父母在正月里把她们送到京师(北京)待选。
在京师集中后,皇帝分遣太监进行第二次挑选,每百人排成一行,按年龄大小排好,逐个察看。第一批淘汰了1000名稍高、稍矮、稍胖、稍瘦的女子。次日,留下的女子们仍像上一天那样列队,太监们以极挑剔的眼光察看她们的眼、耳、口、鼻、头发、皮肤、颈项、肩膀、背部,只要有一处不合规定,就立即除名。继而又让她们自报姓名、年龄、籍贯,以观察她们的音色和神态,如果口齿不清,嗓音粗浊,或应对慌张的,又须出列,这样又淘汰了2000人。第三天,太监们以尺量那些秀女的手脚,再叫她们走几十步以观步态,再除去1000名不合格者。那最后1000人又被一些稳婆带入密室,“探其乳,嗅其腋,扪其肌理”,经过又一番令人难堪的折腾之后,入选者只余下300人了。这300名女子被禁在宫中一个月,由专人熟察她们的性情言论,进而判定她们的性格、作风、智愚与贤惠否,通过这一过程,挑出了被认为是“秀色夺人,聪慧压众”的佳丽50人,即被熹宗封为妃嫔。5000人中只选50人,可谓百里挑一。
如《汉杂事秘辛》中所讲的梁莹选后以前被吴姰裸体检查的事,则是一个比较著名的例子。
东汉第十一任皇帝刘志要娶大将军梁冀的小妹梁莹为后,那时梁莹15岁。经刘志派遣,宫廷女官吴姰去梁家对梁莹进行体检。吴先检查梁莹走路是否正常,梁莹轻移细步,举止优美。吴再摘其耳环,解其发髻,看有无脱发现象。继而检查其关键部位,脱尽衣裤,但见梁皮肤滑腻,冰肌玉洁,证明无皮肤病。乳房已发育隆起,说明性生理发育正常,并与年龄相符。肚脐稍陷,能容下半寸珍珠,属于优美型的肚脐。以后,吴又请梁躺在床上,检查前后阴处,见后阴、肛门没有痔疮,前阴也发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