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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重生之刹那芳华-第16章

小说: 重生之刹那芳华 字数: 每页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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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仍然很累。年轻人还好点,老教师几乎没有不得慢性咽炎、下肢静脉曲张这些职业病的。

所以有人说,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

每一位老师都有值得尊敬的地方。即便他讲课讲的枯燥乏味,但他所付出的辛劳,也依然值得学生尊重的。

此刻作为学生的林芳华完全本能地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到讲台上,从老师手中接过板擦说:“老师,您辛苦了。我来擦吧!”然后默默地擦完两块大黑板。

当她擦完后,拍拍手上的粉尘正要出去洗手时,教室里却响起了数声掌声。

一看,原来是一班长带头,以及教室中几位没有出去放松的同学在向她鼓掌致意,坐在一边休息的老教授也在向自己点头微笑。

林芳华不好意思地笑笑,摇摇头示意这没什么,然后快步走出去了。

虽然没有值日生,但是上合班课时三个班的班长会轮流值日,负责喊起立和维持课堂纪律什么的。作为第一周值日的一班长,大概是因为自己没有想到擦黑板,感觉有点失於职守,从而带头向林芳华鼓掌,有致谢的意思吧。

后来的几节课一到下课的时候,一班长都马上抢着去帮老师擦黑板了。于是在这三个班合成的一中班形成了一条不成文的惯例,轮到那一周值日的班,就由该班的班干部带头负责擦黑板。一般无需特意指定谁,完全是一些同学自发自愿的行为。

一中班也因此总是给上课的老师留下了良好的印象。当郭眉老师从授课老师那里得到反馈信息后,还在一次年级会议上表扬了一中班,于是在整个90级,课间帮助老师擦黑板蔚然成风,还渐渐扩展到了其他年级及其他院系。

师生之间的互动形成了良性循环。老师们感受到同学们的敬意,上课时讲解得也就更用心和不觉疲累了。老师上课效果好了,最终受益的还是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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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一中班上物理课的副教授卢丽芳正是三班的班主任。

说起来大学和中学还有的一点不同,就是班主任的作用不一样。中小学的班主任那是责任重大的,几乎都要把全班每个同学的吃喝拉撒睡都管完了。

而在医大,对学生最重要的老师却是年级主任。年级主任不上课,全职负责本系本年级所有学生的思想、生活、学习等工作。

郭眉老师就是一个非常负责任,并且能力出色的年级主任。她在军训第一周就能准确地叫出全年级所有学生的名字,并在军训四周中就和每个同学都谈过话,基本掌握了他们每个人的个性特点。所以她才能在军训后很顺利地安排好了全年级各个班的学生干部。

华西医大过去是没有的,近年来也如其他高校一样设置了班主任老师。但班主任老师都有自己的专业课要讲授,大学又没有专门的班会时间,所以和自己班的学生接触不多。

林芳华记得前世,在大一大二时每学期还能见到班主任卢老师几次,到大三大四后就少多了,特别是最后实习阶段完全见不到了。而在毕业阶段,所有相关事宜也都是在年级办公室找郭老师办理的。

总之,在医大,学生的事情基本是学生会和团委的学生干部们自己搞定,搞不定的也是找年级主任。班主任名义上是分担年级主任的一些工作,但其实基本形同虚设。

像卢老师都算是负责任的班主任了,因为她还会主动地找班里同学了解情况,在大一时也经常邀请同学们去她家里玩,还组织过大家出去春游什么的。有些平行班的同学,就只在大一开始时见过自己的班主任,后来到毕业都再见不到人影了。

班主任老师的任命是校庆过后,新生都开始行课了才通知下来的。卢老师就在自己授课后顺便将三班同学留下来,跟大家简单介绍了一下自己。

她大约四十五六岁,丈夫是附属医院的大夫,就住在学校家属院内,还有个十四岁上附中的女儿。

卢老师是苏州人,说着一口绵软的普通话,目光也亲切温和。气质上不像一位教理科的大学老师,倒像是中学里教语文的班主任老师。她给三班同学留下了较好的第一印象。

因大家的时间都紧张,卢老师没讲几分钟就结束了自我介绍。她在黑板上写下自己教研室的电话和家庭住址,让大家有事尽可找她。

(晚风:最近写的东西,我自己也不满意。可能枯燥了点吧!但又不知道怎么改,总觉得这些铺垫和过渡还是少不了的!毕竟不是文科出身的,还是笔力不足啊。)

正文 十七、罗曼丽

大一的课程都是必修课,所以一个中班的同学,每天的课程安排都基本一样。只有英语课例外。

不知道别的大学怎样,医大的英语课分班就独具特色。它是打乱了院系专业,将全校同级的学生随意组合,而分成若干小班。

不过在刚入校的时候,学校组织新生进行了一次英语摸底测验,成绩并没有公布。只是,成绩最好的人都分入了少数几个外教任课的英语班,剩下的学生就随机分班,自然就由国产的英语教师带了。

林芳华因为早知道这种分班情况,在高考后的暑假也一直在学英语。所以摸底测验时,她自我感觉还行。这次分班果然被分到了外教班。

不过也有点不好的就是,一个班都不过三四个人能分到外教班,而她所在的这个班里刚好并没有三班的同学,也就是班里的同学没有熟人。而宿舍里的其他姐妹,往往在自己的英语班中都有五六个同班同学。但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毕竟大学英语要上两年,在一个才二十多人的小班里,到最后大家怎么着也都成熟人了。

带教的老外是个美国来的五十多岁的老头,让大家直接称呼他的名字史蒂夫。人还是风度翩翩的,但头发都花白了,还有点地中海了。他上课是全英语教学,只是偶尔开玩笑时会冒几句带本地方言口音的汉语,那的确是很有“笑果”的。

老实说,林芳华的词汇量、阅读能力还是不错的。她前世从大学毕业后也一直没有放弃英语,还考过两次研究生,每次英语都过了60分,只是专业课基础拉下了或者因为其他因素没上成。但是,她的英语听力就很马虎了,而口语是完全张不开口,也就是中国学生典型的“哑巴英语”。

毕竟芳华只是普通子弟校毕业的,英语老师的素质不及重点中学的名师,所以从一开始学习英语时就没打好底子。而且后来工作后也只用到英文读写能力,听说能力是用不上的,也就成了她的弱项。

这一次,林芳华想上外教班,也是冲着提高自己听力和口语能力去的。

一开始上课真是挺困难的。史蒂夫虽然说的较慢,但毕竟全是英语,林芳华听起来很是吃力。十句话可能只听懂一两句,运气好还能多猜对两句。

有时候,史蒂夫讲笑话,别的学生会心大笑,芳华却一脸茫然。老外提问,芳华也是答的磕磕巴巴,很是局促,这让她在英语课上也一直保持了高度紧张。

芳华自重生以来一直顺风顺水的生活遭到了极大的挑战。

如果是在中国老师教的班上课,也许会感觉轻松很多。像同寝室的周玉、王菊也是笔试不错、但听力和口语不行的学生,但她们上英语课都没有太多的不适应。大学英语老师虽然是比中学老师在上课时讲英语的时候大大增多了,但他们还是很明白国情,仍然是双语讲课。所以,大家并不觉吃力。

尽管也羡慕她们的轻松,但林芳华还是暗暗鼓励着自己,不放弃。

刚好,林爸十月中旬去广州参加秋交会,芳华央求爸爸给自己买了个索尼的微型录音机和100盘专用的录音磁带。于是,她就可以每次上课录下史蒂夫的话,并在课后反复听,搞懂每句话。

特别是每晚临睡前,她都戴着耳机听着英语入睡。有时候,梦中似乎都还像在看电影般一样看到听到有人说英语。有次,睡在她下铺的杨茜半夜起来上厕所,还听见了她用英语说着梦话。

芳华这样辛苦地坚持下来,果然渐渐见到了成效。上课一个多月后,芳华的听力就有了很大进步,听课渐渐没什么问题了。课堂上的会话答问还是有点紧张结巴,但比一开始已经好多了。

有一次,芳华被老外抽起来读了一段课文。完毕后,史蒂夫夸赞了一句verygood。而坐在芳华前面的一个女生,也转过身来冲她比了一下大拇指,轻轻用中文说:“发音很标准呢!”

这个女生叫做罗曼丽,药学系的,是班里的名人,恐怕班里的每个人最先认识和记住的人就是她。

原因很简单,她太漂亮了。就算林芳华这样在后世发达的资讯轰炸下,见过那么多影视明星、模特美女的人,一见之下也惊为天人。

当她第一次走进教室时,本来还有些喧闹的教室一下子鸦雀无声,时光都仿佛停滞了几秒,大家如看电影慢动作般,看着这个女生一直到她坐到座位上才回过神,纷纷继续刚才的说话,但都有点心不在焉了。至于后面进来的学生,都在看到罗曼丽时微微一愣,特别是男生往往放慢脚步,轻轻从她身边经过,眼睛都还在不断地偷偷瞄着她。

不必形容她的五官,因为美到一定程度的美人,五官都会有些相似。比如,林青霞、张柏芝乃至王菲、陈慧琳都长的有点相似。罗曼丽就有点象年轻时的张柏芝,但她的脸型更瘦一些。但又不是后来张柏芝瘦过头的样子。

罗曼丽的五官不但精致,脸上还仿佛总有一层淡淡的光辉,走到哪里都让人眼前一亮。不光是男生,就连女生都喜欢看她。当然,老外史蒂夫也毫不掩饰对罗曼丽的偏爱,在课上送她英文名Lily(意为百合花)。

罗曼丽来自上海,本身英文底子就很好,听力口语都出众,和老外交流起来也几乎没有障碍,也难怪得到老师的青睐。

但林芳华最欣赏的就是这个女孩子一点不傲气。

大多数漂亮又学习出色的女孩子因为总被人捧着,多少都会有些感觉良好,或者对别人傲慢,或者对别人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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