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魔女的礼品店-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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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西走进书房,第一眼看见的就是被天蓝色的绸缎珍重包裹的珍妙话本二十八册,这东西,路西当然知道,叶岚生平最得意的,不是他成功完成了多少艰巨任务,而是他能够安下心写出这么一套充满了幻想的超级著作,不光是在这个时代,他这些书具有重大的意义,是先进思想,政治理念,超越时代的技术的代表,即使是在二十一世纪,在圣联盟,这也是一部集古代文明与现代文明于一体的大成之作。
季平就躺在这些书的对面,青藤做成的躺椅,柔软洁白的毛毯,这是书房,不能生火炉,所以季平穿得很暖和,至少,路西只是看着他那一身,身上就躁热起来。
可是顺着阳光看去,季平的脸,却是清白的,嘴唇上也没有半丝血色,整个人安安静静地睡在阳光下,让人看了,心中也不由得跟着平静下来,天地间的浮华与喧嚣都无法存在于他的空间里。
也许是感觉到路西的目光,季平惊醒过来,他的眼睛看来还带着朦胧,有些迟疑地捕捉到路西的影子:“小眉?”
路西一惊,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只好按照很久之前欧水眉的习惯,在季平身边坐下,将自己的头轻轻地枕在季平的膝盖上,这种小孩子的动作做出来,路西心里就一叹,看来少不得要受张家小姐的一顿嘲笑了,但是这一次,张美佳却难得地没有支声。
季平的手有一下没一下地抚摩着路西的长发,笑了,苍白的面孔上也添了一点红晕,现在,小眉的脸,一定也红得很可爱吧,可惜呀可惜,他的眼睛已经看不清楚了,他甚至开始对自己爱妻的气息感到模糊起来,有多久没有这样安静地和小眉坐在一起,他,已然有些记不清楚。
路西叹了口气,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毕竟路西只是个还没谈过恋爱的小姑娘,这样接近一个男人,还是一个绝对不讨厌的男人,那感觉还真有些奇特。不过既然在书房里,总要谈谈书的事情吧。“这珍妙话本是叶……叶大家写的吧。”
季平叹了口气,似乎陷入了久远的回忆中,“是啊,他是个很特别的男人,和华国大多数的儒生都不一样,也许是叶家的遗传有问题,否则怎么会有那么奇怪的一对儿兄妹呢?只看这书,就可以知道,他的思想是多么多么的特别,可是……却很有意思!”
季平是整个华国唯一一个能用这么平淡的口气来评论那一对儿兄妹的人,其他的人,不是把他们当成英雄来崇拜,就是把他们当成祸害来痛恨。
说到了叶岚,似乎很难不想到‘十年’,毕竟,‘十年’所代表的正是叶岚的信念。
“我知道,你和‘十年’的人交上了朋友,不用担心,我已经和温阁老通过信了,虽然他什么也没说,但是我知道,他绝对不会放任温家真的与‘十年’交恶的,温池也不会。”季平低下头,看着路西那双明亮的眼睛,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这么近距离地看着自己的爱妻了,所以思绪飘荡地飞了好久,才重新回归。“无论云风和古小姐的婚事让温家多么难堪,那毕竟只是儿女私情,温阁老还没有老糊涂,他绝对不会因私害公,拿国家的命运来开玩笑。”
路西不完全相信季平的说法,事实上,现在这个时代,是一个宗法制度的时代,每一个人最看重的,永远都是他的家族,对家族的命运的看重,始终在对国家命运的看重之上,不过有一点路西明白,温家不会轻易地和‘十年’闹翻结仇,没有一个家大业大的势力,愿意去得罪‘十年’这样无法无天,信奉以杀止杀的组织。
所以路西只是点头,重新把话题引回到书的问题上,“这书,是你让人从翰林院抄回来的?”因为这书看起来不是印刷体,似乎是手写体,所以路西才有这一问。
“错了,翰林院里的那一套是拓本。”季平有些得意地笑了起来,“我这里的,才识叶岚的手写原著。”
“啊?”路西惊讶地瞪大了眼睛,虽然现在印刷业已经不算落后了,但是显然还是作者的手写体原著比较珍贵,季平竟然能从同样爱书成痴的圣上那里把这东西弄回来?不可能吧!
第一卷 路西的‘爱情’ 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四章
季平抿着嘴角,眼睛里流露出狡猾得意的笑意来。他伸手抽出一册书,放在路西手里,示意她打开来开。
路西翻开书,只见里面夹杂着一些漂亮的插图,还书了密密麻麻的眉批,那字迹细腻而娟秀,路西看着有些眼熟,想了片刻才恍然:“这是叶海鸳的笔迹!”
“小眉猜得不错,世人都知道珍妙话本是叶岚所著,却少有人知道,校书的却是叶三小姐,其实这书当说是他们兄妹二人合著才是,这一套抄本说起来和翰林院的内容没有太大不同,wωw奇書网珍贵之处只在于它是叶家兄妹二人合写而且此书还保留了大量叶家小姐所绘的插图。”
路西皱眉,虽然她不觉得这东西有多么珍贵,但是这书,显然叶岚和叶海鸳都花了不少心思,怎么会带在身边,反而让它流传出去。
似乎是猜到了路西的疑惑,季平轻声笑了起来:“虽然说起文才来,我比叶岚或略逊一筹,不过他也一样是输在我最得意的本事之下了。”
路西看着季平忽然红润的脸庞,笑眯眯地透露出狡黠的眼睛,心里也轻松起来,她很想说,其实叶岚比你见识多,学问大,是因为圣联盟的科技无比发达,早就有了智能学习机,可以把一切知识直接输入人脑,人们所需要的,不过是个熟悉和体会的过程罢了,这是时代所带来的差距,如果你生在圣联盟,或许成就不会比他差的。
当然,这些只是路西的意想,无论如何也不能说出口。所以她只是问:“是什么?”
“偷术。”
“偷?”路西愕然。
“没错,我第一次见到叶岚的时候,是十年前。”季平静静半靠在藤椅上,陷入了沉思,“呵呵,许多人说我是谦谦君子,实际上我年轻的时候可没少让爹娘操心,仗着武功不错,人也聪明,在江湖上浪荡了许久,好的东西没学到多少,到是着实交到几位损友。”
虽然季平说得简单,带着自嘲,但是路西还是能够从字里行间体会出他那种奇怪的留恋与怀念,追忆似水年华,那是老人才做的事儿,难道季平觉得,自己已经老了吗?
“我的朋友里面,有一个名号是妙手许木飞,专长正是妙手空空。现在他早就退出江湖了,年轻一辈儿的大约没怎么听过他的名声,但是老一辈儿的江湖人吃过他亏的可不少。”
张美佳听到神奇的江湖侠客的故事,立即精神起来,噼里啪啦地翻阅资料,“妙手许木飞?莫非是个司徒摘星一类的角色,不错啊,不知道有没有西门吹雪,陆小凤,楚留香?决定了,以后就称他为摘星一号。”
路西虽然已经很了解张家小姐的个性,但还是因为她无厘头的表现而忍不住大翻白眼,这里是异时空,不是幻想空间,哪里有那么多小说里的人物冒出来给人意淫?
季平可不知道有人正很兴奋地拿他的朋友开玩笑,仍然沉浸在轻松的回忆里。“那时候,我和许木飞交情最厚,因为见我对他妙手空空的功夫很是羡慕,于是,他就把那点压箱底的本事传授给了我。”
虽然季平的声音很平淡,可是路西还是悚然动容,要知道现在江湖上的人个个敝帚自珍,就是对自己的徒弟还要保留几分,可是许木飞却毫无保留的把自己的功夫交给别人,这份洒脱自如,着实让人敬佩切羡慕,所谓人以群分,只看季平朋友的品德,也就可以看出季平也是个不守旧俗的豪侠。
“我学了本事之后,有那么一段时间自然是洋洋得意,总想显摆显摆,所以跟着许木飞到处惹是生非,许多江湖同道都遭了殃,当然,他们丢得大多是不值一提的小玩意儿,我虽然胡闹,但还是知道分寸的。”
“那时候,叶岚已然成名,人们说起他,无不多有赞誉,我年少轻狂,见了比自己风头更大的年轻人,自然是有些不服气的,于是就趁着夜色潜入叶府,想要捉弄这位大名鼎鼎的叶公子一番。”
路西一笑,别人不清楚,她可是知道,叶岚虽然是入世执行任务,不许干涉整个社会的正常运行,可是一些保证自己安全的小玩意儿还是允许携带的,圣联盟在这里建设了基地,可不光是想要搜集资料,更重要的是保证成员的安全,叶岚的住处,恐怕分布了不少热能探测器,监控器,因为季平只是开玩笑,并无恶意,或者是叶岚看季家的这位公子顺眼,才由着他胡闹,没有干涉,否则,十个百个季平恐怕也踏不入叶府半步,这是人力不能及的差距,不是武功高,轻功好就能弥补得了的。
“进了叶府之后,我本来是打算留下名号,戏弄叶岚一番就离开,可是偏偏正遇见那小子和叶小姐在书房里写书,小眉应该知道,我也是爱书之人,自以为才学过人,但是因为年纪还轻,尚不敢著书立说,那时候看叶岚和叶家小姐年纪都不大,竟然开始著书,就忍不住动了好奇心,每日待他们睡了之后,就悄悄潜进书房去看他们刚刚写出来的书。”
“一开始我只是不以为然,可是到了后来,书慢慢看进心里去了,并一发不可收拾,日夜都想着叶岚那些挑逗人心的观点,那些奇思妙想,就像是我打开了一扇神奇的大门。”季平的神色柔和,似是在回味那一段幸福的看书时光,“整整半年,我夜夜都宿在叶府,简直都忘记了饥渴,只是沉迷于书中。……”
“哈哈。”张美佳大笑,“这家伙还真糊涂,什么忘了饥渴,明明是人家叶岚怕他冻着,给他送了毛毯,整夜不灭火炉,怕他饿出毛病来,吩咐人准备消夜茶点,季平这小子吃了叶岚半年,竟然不知道人家对他的照顾,最后还把原稿给拿走了,这样的马大哈真是睿智的帝师?”
路西扑哧一声,忍不住笑了起来,没想到自己心目中这么文雅的男子,竟然也有淅沥糊涂的时候,真是可爱多了。
“你也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