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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秦歌一曲-第1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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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子之,还有其它的将军,他们都算是打血火里拼过来的,但纵如嬴虔这样的,也没听过这么血淋淋的话,面前这个小五的话语让他这个大汉都打从心里发毛。这是怎样的人,才可以想出这样恶毒的计谋!这个方法也许表面看起来不吓人,但只要有心,一想起来,就可以让人感觉到死一般的绝望!

“还有……”陈五从腰间拔出了一把短刀:“你的人恐怕没有割过人的手脚筋,我学过,我会割,还有阉割,一定不能把**也割了,只要把下面两个球给割下来就行了,不然那伤口要插鸡毛,否则撒不出尿来,人就死了……这我也会……”

嬴虔一拍脑门子……汗……这都什么人呀!这还是个正常的人吗?

陈五长成到这一步不是一蹴而就的。如果她一如往常,在她父母的身边渐渐的长大,到了最后,一定会和那些平常的人一样,嫁为人妇。她少时的一切都会如云烟一样消散。

但问题在于,陈五的父母死了,这个成长期的女孩落入到了刘羲的手里。

刘羲狠狠的训练了她,并且给了她一切,在这种女孩心理成熟的时期,刘羲让这个女孩变态了。男孩在心理成熟期是十三到十五岁,由于性器官的成熟,而开始进入逆反期。

女孩是十岁至十三岁,这也是女孩一般来说,比男孩早熟的原因。

而陈五正处于这种逆反期,这个时期,陈五对自己女孩的身份十分抗拒,她不想当女孩,她喜欢满山的跑,和刘羲一样,她羡慕刘羲一拳打死一头熊的能力。

因此,刘羲以此为引,他没有把女孩往正路上引,而是顺从她本来的心意,把她引到了另一条路,一条血雨之路。他教女孩残忍与血腥。这才成就了陈五今时今日的变态。

在刘羲的教导下,陈五喜欢杀人,喜欢**解剖,喜欢练习武艺!

虽然她是一个女孩,但她像什么就是不像一个女孩。

事实上,刘羲也没有当她是女孩,试想一个脚臭,脸又不是那种秀美的小丫头,连性器官也是处于发育的状态中,换了谁也不会当她是女孩吧!

“你叫什么来着呢?”嬴虔问。

“陈五!”陈五很自然的回答!

“哈哈哈哈……”嬴虔拍了拍陈五的头,他太喜欢这个……“男孩”了。嬴虔道:“陈武,好名字,我喜欢这个字名,以后,你就叫我义父好了!怎么样,愿不愿意给我当儿子?”他当陈五是陈武,当她是他,想要收陈武做自己的儿子!也就是义子!

嬴虔这话一出,周围几个将军一起贺喜:“恭喜左庶长大人……”

陈武吃吃道:“这个……我要问过我师父……”

嬴虔道:“放心,我堂堂大秦的左庶长,还能屈了你不成?哈哈哈哈……我回头就和你师父说……这个……你师父真是个人才呢……竟然能教出你这样的徒弟……”

陈武哈哈大笑,摸着自己的头道:“一般一般,世界第三……”一众的秦人将士都笑了起来。嬴虔更是道:“听见了没有,就按本将军义子的话去做,***,老子喜欢这个方法了!哈哈哈哈……”众将士立时领命而去。

一名名匈奴兵给命令站起来,脱下了衣服,然后他们一个个排着队,陈五手把手的教了起来,其实割人的手筋脚筋并不是一件麻烦的事,秦人大多都会了,但割下面……有些匈奴人就会拼死的反抗。但这又有什么用?陈武很精确的一击打在他们的脖子上,然后按着他们的大动脉,就可以让他们在短时间内陷入到昏迷,然后就是一刀!

在这里,很遗憾,秦人没有太利的刀,这就麻烦了,不免让匈奴人多吃一点痛苦。

足足到了天黑,这件给近五千人断筋割蛋的事才结束。

西豲营地,到处都是匈奴人的惨叫,他们在做过手术之后,一个个相互挽扶着,脚步蹒跚着小幅度移动,一个跌倒,立时就惨叫惊天。

在他们走过的路上,血迹累累,叫声不绝,连野兽也不愿靠近。

至此,东方六国岂图挑起秦国内乱的行动彻底失败。赵国使者只活了一个赵成,赵侯仁慈的赐给了他快速没有痛苦的死,让他结束这种无边无际的煎熬。

而燕国,燕使的下人门徒死个尽绝,只有两个人活了下来,在刘羲的手里,一个是姬白,一个是姬萍。而唯一给说动想要举旗的西豲,却是先给刘羲抢走了三万匹战马,又给刘羲杀了大狼主,抢走了燕国的财物,最后惨给匈奴灭族,匈奴也一样没有笑到最后,五万余兵,只有一万不到的士兵逃走,五千士兵给挑筋后阉割!

第一百三十八章:陈五献计,丰盛的回报!

风是腥臭的,因为地上有血,还有尸体,秦人们开始打理他们的收获。一共两千多头牛和十六万只肥羊,过了春,现在是夏,羊也好,牛也罢,都有了一定的膘肉。

“应该留几个人打扫一下战场……”有战场经验的嬴虔说道:“快让人把尸体烧了,发瘟可就不好了……还有死去的战马,要打酿一下,还是可以吃的……这下,大家都可以吃个滚溜圆的饱了!”

众将士们听了,一起哈哈大笑了起来。

“那尸体也不要烧了吧,”陈五说话了:“既然死马可以打酿,人也一样可以,总不能浪费吧?”这话立时又让众秦将愣住,他们再度惊叹陈五的变态,心理想的是,这种事情,这一个小小的家伙是怎么想出来的呢?

“吃人……这事……可行么?”嬴虔与其说是问人,不如说是心动了,要别人给他肯定的意见好让他下决心,因为吃人这种事在文明的战国,已经是一种很过分的事情。一般来说,人只有到很差劲的时候才会吃人。就算是真的吃人,也一定要给一个光明正大的借口。

比如说,魏国将军乐羊率军攻打中山国。他的儿子在中山国当人质,中山国将乐羊的儿子做成羹送给乐羊。乐羊为了体现自己对魏国的忠诚,将自己儿子吃进了肚皮,

大名鼎鼎的大圣人大贤人周文王姬昌为了表示对纣王的忠诚,美滋滋的吃掉了用自己宝贝大儿子做的肉羹,结果纣王就把忠心耿耿的周文王给放回去了。

文王回到自己的领地,二话不说,立即起兵造反,最后在父子两代人的努力之下,灭了商,建立了周。

相比后来历史上恬不知耻去吃仇人屎的王牌大贱人越王勾践来,文王的行为更加忍辱负重些,不愧是古之圣人,榜样的力量就是不一样,难怪古人们都喜欢提倡复古。

相比乐羊和周文王被动的吃儿子来,历史上的一个名君齐桓公的臣子易牙就忠诚多了。

他主动将自己三岁的儿子蒸了端来给齐桓公吃,多么忠心的行为啊!主动将自己儿子送给别人吃。真是惊天地,泣鬼神啊!

这是因为忠心吃人的,还有为了仁义吃人的。

话说三国时的大耳被大吕打败了,想去投老曹,在途中住在猎户刘安家中,刘安非常崇拜仁义过人的大耳,想追随他,但家有老母,为尽孝而不能去。但他又想对大耳尽忠,他就“杀妻以食之”。这样一个忠孝两全的高义之士!老曹知道后也要赏他黄金百两。

晚唐名将张巡坚守孤城,城中断粮,张巡便带头将自己的妻妾全宰了,一锅子煮熟,和将士们一起吃其肉裹腹。

还有主子皇帝让手下人吃人肉的。

汉朝开国皇帝刘邦刘三痞子以彭越阴谋造反为由,将其切碎作成肉酱,分发给全国各地的诸侯食用,以示恐吓。后来刘三痞子即兴创作了。

第一句“大风起兮云飞扬”,风起云飞,以喻秦末群雄竞逐,天下大乱的形势。

下句的“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则是自吹自擂自己的运气好,天命所归,在这样混乱的形势下还夺得了帝位,因而能够衣锦荣归返回故乡。

最后一句“安得猛士兮守四方”,意思是:能否找得到捍卫四方的猛士,来为自己守江山呢?想必是喝多酒了,回想起自己被匈奴打得落花流水的情形,流露出了真情。

刘三痞子忍不住要想:堂堂大汉竟然被那些蟑螂老鼠般的异族欺负得没脾气,猛将们都死到哪里去了?再仔细一想,哦,原来猛将都被自己诛杀光了,还有一个进了大家的肚皮,化成了一堆米田共,勉强肥肥田还可以,要去守四方自然是不能了。

明朝朱元璋赐给大将常遇春一个美女,可常遇春的老婆吃起醋来,砍掉了美女的手。老朱怒了,派人杀了常遇春的老婆,将她的肋骨砍成小块做成了清蒸排骨,分发给常遇春及众大臣食用。

见识了朱元璋的威严,大功臣常遇春总算是开了窍,早早的病死了,到也没落得个身败名裂,连累他人的下场。。

除此之外还有悲剧性的角色。

历史上最失败的理想家,改革家王莽完蛋之后,众人割了他的头,甚至连他的舌头也切了分着吃。其实王莽何罪?他只是想改变大汉朝晚期的积蹩,只是本事小了点,没成功罢了。

武则天养的两个小白脸张易之、张昌宗兄弟下场也很惨,被百姓们争先脔割他们二人身上的肉,煎炒而食。难道因为是小白脸?肉特别香?

安史之乱时,皇帝李隆基仓皇出逃,士兵们在马嵬驿发生哗变,杨玉环、杨国忠被杀,国舅爷杨国忠的肉被士兵吃得干干净净。

比较正义一点的是大汉奸袁崇焕被凌迟处死,义愤填膺的爱国百姓们争着吃他的肉,不光是袁崇焕的肉抢手,连骨头内脏也被吃得个干干净净,只留下一个脑袋,因为要传到边疆去恐吓那里的将领,所以才逃过愤怒群众的一口口森森白牙。

知道岳家军为什么可怕吗?“壮士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以岳家军不怎么抢掠百姓的作风来看,把金人俘虏当成粮食储备吃掉也是理所当然的。用人做军粮的先例并非岳飞首创,不过敢这么公然鼓吹宣扬出来,并且还能做成诗词流传千古的,也只有文武双全的民族英雄岳爷爷一人了。

最为嚣张的是五胡乱华那个时代,汉人称胡人为胡狗,胡人称汉人为汉猪。杀一批吃一批,猪吃狗来狗吃猪。胡狗也好,汉猪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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