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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那把大剑-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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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记得10年前那一场雪,对于在广东土生土长的我来说,那是我人生中看到的第一场雪,心情很兴奋。她,我的同学,看着我的兴奋样,一脸的不屑,但她还是非常乐意陪我玩雪。她手把手教我堆雪人。由于我的笨拙,花了很长时间才把那个有点傻乎乎的雪人堆完,她说那雪人是我,当时我不高兴,追着她想打她,她在雪地上左跑右窜的,当我气喘乎乎停下来的时候,我深深在感动了,看着雪地上的几个英文单词和那两个用曲线组成的图案。我感动是因为她竟有这样的天赋,但当时我并没能在感动之余接受她,我只是望着她,静静地,把那份情感埋藏于心灵的最深处。她说将来要举行一个白色婚礼,要在下雪的日子结婚,因为那雪代表了纯洁。

离开校园的前几天,同学们一起下馆子,我平生第一次喝了那么多酒,不知为何,那天的酒特别的苦涩,伤心啊!我在问自己,我喝的仅仅是酒么?不是,更多的是别后的思念,残酷的未来、相思的遥远将填满我往后的生活。我哭了,在馆子里,男的、女的抱头痛哭了。

我在沉默时偷偷看了她一眼,目光相遇,她低下了头,就像当初我逃避她的目光一样,月光下的她,带着一点羞涩,让人更加疼爱。我轻声咳嗽了一下,然后起身,她领会我的意思,于是,我们又走在熟悉得不得了的校园里。

我们来到了教学楼的旋转阶梯,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她低声对我说:“可以背我上去吗?”她的脸透红的,加上喝了酒,我轻轻点了头,她搂着我的脖子,脸紧靠我的肩膀,我能感应她的呼吸,我一言不发,难道我能不答应她这样一个并非错误的要求吗?

终于来到了顶楼,我们并肩坐在阶梯上,她拿出一张照片:“送给你。”我笑着说:“谢谢!”那是我与她在太湖拍的,我说:“为什么我以前不知道有这照片?”她只是笑笑,望着黑夜中的金陵,她的眼里充满了失落!面对她,我有太多的话要说,但却不知该如何说起,只好静静坐着。

时间不早了,我送她回宿舍,在门口,她对我说:“我可以拥抱你吗?”说完,我已被她抱着了!我站着,什么也没说。回到宿舍,拿出照片,才发现反面写着字:如形和影是最痴情伴侣,随时随地共对,却又没法拥抱下去,当要拥抱便会失去,不知彼此似谁。要是你感到难过,我不会快乐,如形和影做那相同动作,完全来自直觉——这不正是我教她的第一首粤语歌吗?

第二天,她走了,一晃十年过去了,音信全无。

十年后觉得自己“恶贯满盈”

毕业后,我回到家乡,由于我念的是国际贸易,所以我一直想开间贸易公司,可这对于刚毕业且身无分文的大学生来说谈何容易?这时,高中时的一个女同学(后来成了我的妻子)对我有好感,说句实话,我当时并没有把她放在眼里,因为她是班上学习成绩最差的,而我却是班上的优等生,因此我只是把她当作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同学,可后来我打听到她家有点钱,这对我开公司多少有帮助,于是我便答应做她的男朋友。为了能拥有自己的公司,拍拖期间,我百般武艺全使出,深得她家人的喜欢,可没有一个人能看出,我对她并不是真心的,她只是我开公司的一块垫脚石。

很自然,她后来成了我的妻子。在老丈人的支持下,我也得偿所愿开了一间贸易公司,在老丈人的关照下,公司的业务开展得异常顺利。随着生意上了轨道,我对妻子开始有想法了,因为我并不爱她,可我现在离婚的话,我将会受万人唾骂,在生意场上我肯定也就一无所有了,可天天回家对着自己并不爱的妻子,那种痛苦也不是所有人能明白的。我原以为小孩的到来,或许能让我爱上妻子,但事实上并非如此。由于和妻子没有共同话题,加上我本能地不爱她,我回家是越来越晚了,学会了到酒吧买醉,也学会了彻夜不归,从那时开始我背叛了妻子,背叛了这个家,之前我只是思想上对妻子不满,但后来我是行动上背叛了妻子。我用这种方式一次又一次地背叛了妻子,现在想起来我自己都觉得恶心,我简直不是人!

前年,公司新来了一位女大学生阿姿,天资聪明,长得水灵,我把她安排当我的秘书,她很细心,很会关心人,把我的日常事务安排得整整有条,我越发喜欢她。在工作上,我们有共同话题,为了某一问题,我们甚至可以在单位挑灯夜谈,我突然觉得学生时代的那种激情又回来了。工作外的应酬工作,她也会安排得有条不紊,于是我和她经常出入于一些生意的场合。后来我们发展成地下情人关系,公司也没人知道我和她的关系,她虽然知道我已婚,也知道公司是我老丈人出资开的,但她还是愿意跟我在一起,也很识趣,还和我妻子成了好姐妹,经常一起去逛商场,连妻子也被蒙在鼓里。那时我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男人,可世上也没有不透风的墙,妻子后来还是知道了我和阿姿的关系,跑到公司大吵大闹,并跑到老丈人那告状,为了平息此事,我不得不将阿姿辞退并和她断绝了情人关系。

可这件事情后,老丈人将公司的大权收回去了,我的日子没以前好过了,可当时我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做错了,反而认为是妻子把我害成这样的,于是这以后我更变本加厉地背叛、出轨,对妻子更加冷淡了,后来妻子就跟我分房睡了。孩子成了现在唯一维系这个家的筹码。

我现在很落魄,公司大权不在手上了,这些年过惯了舒适的生活,一下子没了经济来源,日子变得难过起来,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我突然想回头了,是大学时的那位女同学的一个电话令我有这个想法的,是她让我想起了昔日的单纯,现在我身上有着众多的恶习,我都快不认识自己了,也难怪妻子这样对我,我没资格去说妻子,我根本就不是一位好丈夫,更无颜去面对小孩,我现在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只想时光能回到十年前,我想做回十年前的自己……

第十章

我能考上大学全靠我表姐的一句话;如果不是她那一句话,估计我现在也是众多农民工中的一员;充其量只是一名出色的木匠,而不是现在的博士研究生,更不可能即将成为高校教师。

我参加高考那年,除了英语,其它课程都是一团糟,尽管是大学扩招的第二年,但我还是与正规大学无缘。父母本要我跟着姐夫去学做木匠,但幸好表姐的一句话挽救了我。表姐说,“墨仔还是很聪明的,只是没有用上去,你们看他英语不是学得很好吗。让他再复读一年吧,好好努力一把,应该还是能考个一般的大学的。”现在想想,表姐这句话改变了我的一生,我要一生感谢她。

那时,表姐是我家族里唯一的一名大学毕业生,还是我们县一中任高中英语教师,她的话对于我的没什么知识的父母还是特别管用的。得知我高考落榜,她二话不说跑到我家里来劝说我的父母。于是我便开始了高四的生涯。

我考不上大学也是再正常不过,是情理之中,因为高中三年除了英语,我的其它课程基本没及格过。但唯一让我在高中阶段还能得到几分尊严,几分自豪的是我既然还在高二的时候得过英语竞赛省赛区高中组二等奖。

我对英语的爱好也是缘于我时任高中英语教师的表姐。自从升入县二中,表姐就从省师范大学毕业分配到县一中教高中的英语。每到周末我没地方可去,又不想回农村老家,觉得太浪费车费,就往表姐那跑。

不知为什么,时间长了点就成了一种习惯。那时我也是我们家族里的第二个高中生,表姐对我期望很高,总喜欢给我讲一大堆的道理,让我要争气,好好学习,鱼跃龙门。我听了表姐的话,也发誓要为父母争光。但不知怎么的,我就是对数理化没一点兴趣,怎么也无法提高。

高二分文理科时,表姐给我决定选文科。但我对英语的爱好却一发不可收,总爱找表姐问这问那,在表姐的帮助下,既然有突飞猛进的提高,这让我吃惊,也让学校的老师一度以为我考试作弊。

英语突飞猛进的同时,我的身体也在发生巨大的变化,高二那年我十七岁时,就长到一米七多,比表姐还高出半个头。上什么课都很难集中思想了,总爱把目光投向那些漂亮的女生,我喜欢观察她们上课时的一举一动,很快我就能知道各个女生的生理特性,能判别哪个女生哪天身体不适,哪次课堂中出去是换卫生巾。但那时,我的这种喜欢和性没有一点关系,只是单纯的喜欢,绝对还不会幻想到要和她们怎么怎么样。

但有一门课是例外的,那就是英语,我喜欢英语,更喜欢英语老师。英语老师是一个年轻的女孩,从某师范学院毕业刚来县二中,在这个小县城,至少在我们男生的眼中应该还算是那种比较漂亮的女孩。高高瘦瘦的个子,腿很长,天天喜欢穿透明的长统裤袜配裙子。如果不是因为她胸部平平,脸上还有那么一点点雀斑的话,应该还会有更多的中意者。

但我是喜欢她的,也喜欢她的课,更喜欢她的腿。上英语课时,我的目光几乎没有离开过她修长的大腿。她上课的内容其实我在课前就已经自学的差不多了,因此她的任何提问都难不倒我。在她的课堂里我特别的活跃,提问,回答问题的最多,大多的提问都是我故意的,只想站起来看看她修长的被透明长统袜包裹着的腿。如果不是她说‘还有没有别的同学能回答’,课堂几乎要成我与她的讨论课。

上课我喜欢看她,我的目光随她动,常常看到她难为情的,严肃的说,“小墨,不要总看着我,看黑板!”。她的脸有几分红,我的脸也涮的红了。为了在英语课上更加突出自己,也为了更多的引起英语老师特别的注意,我更多的往表姐那跑,还从她那拿了许多她用过的大学的英语教材来看,什么词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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