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抱我吧,叶思远 含胭 完本-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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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生意不好吗?我不觉得呀,每次来人都很多。”我奇怪极了。
“有多方面原因吧,总之,今天应该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
我呆住了,说不出话来。
秦理笑起来:“别这副表情,我们又不是情侣分手,不用难过。”
怎么不是呢?他是我和叶思远之间唯一的联系了,本来还有刘一峰和冯啸海,可是一年前,我就联系不上刘一峰了,听冯啸海说他似乎是回了老家发展,而冯啸海,他说叶思远没有和他联系过。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在骗我,但是既然他这么说,我也不好追问。
毕竟我还有秦理,经常和我通电话的秦理,每年冬天都来看我的秦理,可是现在,他居然对我说,我们不会再见面了。
难道这一切,都是叶思远的意思?
“阿理,我能去D市见你吗?”我小心翼翼地问。
秦理看了我一会儿,抿着嘴唇摇了摇头:“小桔,我不会见你的。”
我抓起包站起来就往外走,听见秦理在身后叫我:“小桔!”
我做了个深呼吸,回头看他:“阿理,这几年,谢谢你。不过我现在心情很不好,我不想吃饭,也不想和你说话,请你转告他,我会等到期满,时间一到,我陈桔立刻就忘了他!一秒钟都不会再记得他!他没必要搞这些事,他凭什么呀!”
秦理皱着眉注视着我,最终还是没说出什么。
“阿理,再见。”我对他笑了一下,转身离开。
我裹着大衣在街上走,走啊走啊,走啊走啊,终于忍不住哭了起来,我给王佳芬打电话,忍着眼泪问她晚上有没有空。
王佳芬没有发现我的异常,抱歉地说晚上要和男朋友去婚纱摄影店,问我第二天见面行不行。
我同意了,挂了电话,发现自己不想回家。
那个小小的窝,只是一个栖身之所,哪里算是家。
在街上走了1个小时,我搜肠刮肚地想自己应该到哪里去,最终还是没有头绪。
我和他曾经去过许多地方,脚步遍布这个城市的角角落落,可是如今,没有了他的这座城,究竟哪里能真正地容下我?
最后,我还是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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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春天,王佳芬通过同事聚会,认识了一个男人,那个男人追了她两个月,她终于同意交往。他们已经谈了将近一年,决定在今年五月结婚。
我见过那个男人,他在H市的一个区政府上班,是一个公务员,身材高大敦厚,眉目平和,王佳芬站在他身边,十足的小鸟依人模样。
坐在咖啡馆里,看着王佳芬洋溢着幸福的笑脸,我依旧表示不解:“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那么早就要嫁人。”
“我都快25了,早嫁人早生孩子,不好么?再说了,他都31了。”
我有些唏嘘,原来光阴真的不等人,我还记得刚到学校报到时,在寝室初见王佳芬的情景。那时她还没满19岁,脸庞青涩稚嫩,看着我的眼神很友好,似乎只是一眨眼间,已经过去了近6年。
“小姐,你的咖啡。”服务员为我们端上饮品小食,我的面前是几年不变的黑咖啡。
“谢谢。”
“需要糖和奶吗?”
“不用。”
服务员走开,王佳芬看着我,说:“小桔,你真的还要等他吗?”
我挑眉:“为什么不呢?已经快3年半了,胜利在望。”
“如果明年9月,他还是没有回来呢?”
“我就把他埋起来,忘得一干二净。”
“……”王佳芬犹豫了一下,没有继续说下去。
我知道她要说什么,我已经对她说了秦理的决定,我们都知道,叶思远是打定主意,不回来了。
一年又一年,其实我自己都不明白,我究竟在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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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夏季节,王佳芬结婚了。
我理所当然地做了她的伴娘。那一天的她,格外美丽,那一天的我,却有些伤感。
打着精神忙了一整天后,我终于在喜宴上喝多了,跑去卫生间吐得一塌糊涂。
坠楼以后,我的肠胃一直不太好,其实是不适合喝酒的,但是那天我还是放纵了自己。从洗手间跌跌撞撞地走出来,我差点撞上一个人。
“抱……抱歉!”我抬起头来,笑得花枝乱颤,“恭喜发财!万事如意!新婚快乐!”
面前的男人表情错愕,我定了定神才看清,居然是程旭。
“JOJO?你怎么了?”他掏出纸巾递给我,我才发现,自己已经哭了。
这已经是我和程旭认识后的几个月了,双方公司的业务早已经完成,我和他已经两个月没再联系。
“啊,没事儿,今天我老同学结婚,我高兴来着。”我扶着墙,继续笑。
“前男友啊?我看你是在躲着哭吧。”
“哪儿有啊!女!女同学!”我捂着嘴笑,眼泪却还是刷刷地流下。
“你在哪个厅?我送你过去,你路都走不稳了。”
他不由分说地扶住了我的手臂,我心里电光一闪,一下子就甩开了他,脚步踉跄地后退了两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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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旭有些楞,看着刺猬似的我,面色尴尬起来:“对不起。”
“没事儿。我自己能走。”我往王佳芬的宴会厅走,感觉地都在晃。
程旭跟在我身边:“你喝了很多酒。”
“一点点红酒。”我对他笑,“再加一点点啤酒,一点点白酒。”
“你喝混酒啊!”程旭皱起眉来,“你脸色看上去很不好,JOJO,你要不要紧?我觉得你最好去医院看看,你这样子真不像是普通的喝多呀。”
“我……”我还想说什么,肚子里突然剧烈地痛了起来,我捂住腹部,身子一软,眼前一黑,接着就失去了知觉。
醒过来的时候,我闻到了医院的味道。
在医院住过将近一年,闻到这种味道,我就想吐。
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输液室的病床上,我的手背扎着点滴,身边是几个陌生人。
“醒了醒了,赶紧打电话通知新娘子!”有人叫起来,有人立刻拨通了电话。
我转了转头,发现程旭坐在我身边,担心地看着我。
“醒了?觉得怎么样?你喝太多了,急性酒精中毒,医生给你用了药,酒醒了就没事了。”
“他们是谁啊?”
“是新娘子的亲戚,新人还在敬酒,跑不开,是我们把你送医院的。”
我看到程旭的衬衫上有一片污迹,心里一慌,知道大概是被我吐出来的东西弄脏的,急忙说:“把你衣服弄脏了,对不起,我赔给你。”
他低头看看,点头说:“行,这件衬衫6800,你付现金还是刷卡?”
“啊!!这么贵啊?”我惊了,“我,我帮你拿去洗行不行啊?再赔你,呃,1000块。”
他“噗”一下就笑了出来,撸了下我的脑袋,说:“和你开玩笑的,你还信。”
我松了口气,看着他笑嘻嘻的样子,头发上似乎还存留着他手掌的温度,这种感觉非常非常陌生。
那个人,他从未做过类似的动作,不是不想,是不能。
永远都不能。
看我醒了,王佳芬的亲戚们陆陆续续地离开了医院,只剩下程旭陪着我。
我劝他离开,说自己一个人可以,睡一觉天亮就能出院了。程旭不答应,他指指边上的空床位,说:“我陪你,听医生说你以前好像腹部开过刀,他们担心你的胃再出问题,最好有家属陪着。”
我没有再坚持,程旭又问我:“你在这儿有家人吗?或者……男朋友,我帮你打电话叫他们来。”
“没有。我是一个人。”我才说完,就发现程旭眼中闪起了一点光亮。
我又补充,“我男朋友在国外,他明年就回来了。”
程旭的眼神黯淡了下去,不过只是一瞬间,他又笑了起来,帮我掖了掖被子,说:“那我正好趁人之危,代替他照顾你了。JOJO,好好休息吧,明天就好了。”
恩……我不知不觉地睡着了,梦中,我仿佛听到那个人在温柔地为我唱歌,歌声模糊又遥远,但是他的样子却异常清晰。
我有些欣慰,在这冰冷寂寞的医院,我并不孤单。有个人一直陪伴着我,虽然我与他不熟,可他给予我的这份温暖,就像是雪中送炭。如果没有他,我一定会躲在被窝里偷偷地哭,就像这几年无数个午夜梦醒时一样,躲在我的壳里,哭得昏天黑地。
至少现在,我能睡得安稳,明白自己即使是死了,也不会没人发现。
叶思远,只剩下一年零四个月了,请允许我,继续等你吧。
第二天一早,我给王佳芬打了电话,她想来看我,我说不用,回家休息两天就行。
程旭陪我出院,他开车送我回家,我没有让他上楼,我的小房子还没有人来过,我不想为任何人破例。
在家休息了几天,我重新回公司上班,同事们纷纷问我身体有没有大碍,到了中午,还有男同事为我买来了暖胃的粥。
没错,现在我人见人爱。
在公司里,我与同事们的关系很好,单身的男同事们会对我献殷勤,但是只要我一发现有暧昧的苗头,立刻就会把话说清,划清界限。也许是因为我做得很决绝,反而令一群八卦女同事好奇起来,从未对我产生过敌意。
办公室主任吴姐很关心我的感情问题,数次想给我介绍男朋友,我都婉言谢绝。
给出的统一回答是:我打算在25岁以后再谈恋爱。
25岁,真是一个令我纠结的年龄,是不是跨过了那一年,我真的可以放下一切。
鬼才知道。
程旭开始打电话给我,约我吃饭、看电影,用的是最常见的追女孩套路。
“我同事给了我两张电影票,我找不到人去看,想问问你有没有空。”
“某某餐厅推出优惠套餐,两个人吃特别划算,你要不要一起去?”
……
我统统拒绝。
程旭是一个好男人,比我大2岁,年轻有为,仪表堂堂,前途无量,但是……没有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