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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乱世女主-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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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之路开辟以后,匈奴的主要商道和贸易中心从西南绿洲区域转移到了靠近大夏的各个要塞。大部分匈奴人,利用有利的地理位置拓展对外贸易,进行商业开发。

在此期间,制呢业等工厂手工业得到很大发展,还出现了资本主义方式经营的牧场和农场。由工场主、商人、银行家和农场主等组成的新型资产阶级成长起来。有些贵族虽然保留了贵族头衔,却也从事一些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活动,他们被称为新贵族。

丝绸之路除了经济方面沟通了大夏和匈奴,为两国带来了便利。更在政治方面,带来了意想不到的转变。

匈奴和大夏,可以说是多年的老对手了。它们之间,就像是狼和羊的关系。大夏水草丰沛,经济发达,国土辽阔。而它的邻居匈奴却刚刚好相反,身处西北干旱地,国土虽多,可是真正有用的却寥寥无几。这样一来,匈奴和大夏之间自然是战乱不修。

期间,虽然匈奴一直没有大胜过大夏,可却也没有惨败过。匈奴的自然环境虽然没有大夏的好,可是匈奴的人民却自强不息,相较于大夏的文人的克己复礼,匈奴人要更为实在的多。

在匈奴人的眼中,没有大夏那么多的教条主义,更为写实。匈奴人崇拜的只有力量,若是你想要得到匈奴人的尊重,你就要展现出你绝对的力量。可能就是这种品质吧,匈奴的发展虽然坎坷,可是却是前进的。

西北民族众多,在民族征服的过程中,匈奴统治者,对各族人民实行了民族歧视和残酷的民族压迫政策。在征服战争中也常常出现疯狂的民族杀戮,民族矛盾不断激化。到了匈奴发展中期,民族矛盾虽已日趋缓和,但由于统治阶级过度的剥削和压迫,阶级矛盾也日益尖锐起来,农民起义年年爆发。

特别是公元445年在匈奴杏城的卢水胡人盖吴领导的起义,发动了十余万群众参加起义,匈奴府派出6万骑兵前来镇压,最终盖吴被叛徒杀害,盖吴起义失败了,却使匈奴统治者受到了极大的震动。473 年,莫离即位,但是农民起义依旧有增无减,而朝廷残酷的镇压非但没有平息人民的起义,反而激发了更多矛盾和斗争。

现在有一个机会,通过丝绸之路,莫离发现大夏或许不想自己先辈想象你那样强大,如果在这个时候,奋力一击,也许会成功。可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大夏就算是再不济,却也还是有之前的老底子撑着的,想要攻破大夏,也绝对不是什么易事。

为今之计,只有加强自己,通过变法。若是要彻底的变法,必须先改变旧有的生产关系,废井田开阡陌,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可是现在,大部分的土地却是掌握在旧贵族的手中,难以掌握。

且政治上,若是要采取较强硬的变革,必须要打击并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使封建国家机制更加健全,建设中央集权制度。听起来容易,可是事实却很难操纵。

现在莫离做到了的,也只是在军事上,奖励军功,达到了强兵的目的,极大的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使匈奴发展成为现在兵力实质上最强大的封建国家,为匈奴的下一步的战略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可是光是军事上的变法是远远不够的,依莫离的野心,他要的是整个天下。若是要天下,那必需要更加深刻的变法作为支柱,却必然侵犯到旧贵族们的利益,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

朝凤看莫离,轻轻地笑笑“这大树实在太高,太大了,该掉落的黄叶也太多了。若只是莫离一个人,恐怕会多有不便。不如就让朝凤来助莫离一臂之力,可好?”

“好啊。”莫离看着朝凤笑笑“只好这里就有一件事,不知凤儿能否相助?”

第五十二章 崭露头角

人生总是充满了变故,就像风起云涌、日落生息,就像你不知道树叶什么时候变黄,不知道你的孩子什么时候长出第一颗牙,不知道你会什么时候爱上一个人。

变故会带来很多东西,有幸运的,却也有不幸的。关键是看你如何利用他,毕竟变故还有一个名字,叫机会。而现在,朝凤要的,就是机会。

“当初凤儿出主意,除掉了努尔。这个主意虽是解决了一时的问题,却又引发了更大的问题。不知道凤儿要如何补偿?”莫离搂住朝凤,在朝凤的耳边轻轻地问道。

朝凤轻轻地笑了笑,一个转身,便从莫离的怀里挣脱出来“有了问题,自然是要解决问题的。现在是秋季了,正是野兽捕猎的时节,可是这个时候的野兽还太年幼了。指甲和牙齿都还不够锋利,还不足以杀掉太大的猎物。现在要做的就是卧薪尝胆,厚积薄发。”

“呵呵,凤儿考虑的很好。”莫离赞赏的点点头,然后继续问道“既然是厚积薄发,那就需要别人的帮助,只是不知道应该如何得到?”

在匈奴,有三大老贵族:日轮所在的柯瑞卿家族,努尔所在的安诺家族,以及向来没有任何惊天举措,却是三大家族之首的,沉默雄狮夏洛克家族。

努尔虽是安诺家族的边枝,除掉不会虽有太大的问题,可是这样做了,毕竟还是让安诺家族抓到了话柄。虽因为青书想出的借口好,无法让人把此事闹大,可是若是想要柯瑞卿家族帮忙,却是不太可能的。

作为老式旧贵族。他们有着自己的傲气,他们就像是草原上的雄鹰,自由自在的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可现在,这份傲气却不得不向现实低头。一切不适宜历史发展趋势的行为,都终将被历史所湮没。可是哪怕他们看见了毁灭,却仍然固步自封。

朝凤撇了撇莫离,既然莫离这一次会找自己商量,就说明了他对自己的信任又多了几分。这个时候,绝对要乘胜追击。

“让朝凤猜猜看,莫离要做的到底是什么事情呢?”朝凤歪歪头。似在沉思,然后轻轻地拍手笑道“有了,这既然是要求助。就必定是缺了些什么。朝凤听过一句话‘人生在世,向钱看。”

朝凤一边说着,一边用拇指轻轻地在中指与食指间摩擦,做数钱状。朝凤的样子实在有一些滑稽,可是莫离却笑不出来了。他轻叹一声“知我者,朝凤也。”

“我听说,前几天努尔的家人已经搬到安诺的本家去,怕是有的他们嚼舌根了。”朝凤伸了个懒腰,懒洋洋的依着书坐下“虽然努尔死不足惜,可是努尔的娘却是安诺家族中的小姐。若是她一定要闹,后果会怎么样却难说。”

虽然事情很紧迫了,可是不论是莫离。还是朝凤却都是一脸的淡然。好像聊的不是家国大事,而只是在闲话家常一般。

“哦?那她若闹起来,凤儿打算怎么办呢?”莫离紧挨着朝凤坐下,看着她轻轻地笑了笑“我听闻努尔的娘亲宛姬是一个极精明,也极心狠手辣的人。若是她真的先要做什么,恐怕还真的是一件麻烦事。”

头顶的树叶被风吹着。发出刷拉拉的声响。再精明的女人,在爱情面前也是糊涂的吧。

不得不说宛姬实在是一个传奇人物,显赫的身份,美丽的外表,聪慧的心智。上天好像特别宠爱这个女孩,恨不得把一切好东西都送到她的手上。拥有了一切的女孩自然成为了众人的梦中情人,多少风华正茂的男孩都为她害了相思。

可是即使是拥有了这么多,有这么多的人喜欢他,宛姬依然不开心。为什么自己找不到自己爱的那个人呢?为什么没有人能走进自己的心里呢?宛姬很不开心,可是她却不愿意将就,依然想要得到最好的。

慢慢的宛姬也到了该出嫁的年纪了,以她的身份地位,自然配的上得到最好的,而她的夫妻,安诺的族长,自然也乐得给这个女儿最好的。她将是匈奴的王后,这个国家最为尊贵的女人。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就在大婚前一天,这位大小姐却叫一个外来的穷小子迷了心智,尽然不顾家人反对,义无反顾的和那个穷小子跑了,留下一堆烂摊子给老爹。

听说那时,身体一向硬朗的安诺族长,硬是让自己这个视为掌上明珠的宝贝女儿气的卧床不起。甚至还扬言要断绝父女关系,把这个不孝女从族谱中除名。而知道一切的宛姬,却只是向着父亲的房门叩了三个头,就离开了。

可是父亲毕竟还是爱女儿的,虽然这件事让自己的家族丢了丑,也让自己气的半死。可是安诺族长在临终前,还是让人给宛姬送去了足够让她挥霍一生的钱财。虽无法让宛姬再回到本家,可仍然是尽量安排她去了一个不错的家族分支。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天与地之间的距离,而是心中的幻想,与残酷现实之间的距离。婚后的生活虽没有宛姬幻想的那般好,可却也算是温馨。宛姬不止一次想过,如果能一直这样该多好。

可惜,没有如果。就像是那个男人突然出现在自己生命中一样,一个比宛姬更美丽,更聪慧的女子出现在了男人的身边。这个时候的男人,像极了当初的宛姬,一样的不顾一切,一样的不负责任,一样的除了那个人就什么都看不见了。

那个女人什么都比宛姬强,可唯独没有宛姬的权势。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愤怒的宛姬动用了家族的势力,残忍的杀掉了那个女子。在女子死的时候,一切都被推向了万劫不复。

为什么会这样呢?宛姬呆呆的问,却没有一个答案。自从那个女人死了以后,男人的心好像也被她带走了。家中在也没有了欢声笑语,男人也再不会哄自己开心,甚至除了女人死去那天的那一场大吵,男人就在也没有和自己说过话了。

后来的宛姬就变了,她像是换了一个人一般,拼命的收养男宠,留恋灯红酒绿,甚至根本就不管不顾自己的儿子努尔。但是奇怪的不论宛姬玩的如何的疯狂,玩的多么的过分,她却一直没有解除和男人的夫妻名分,甚至在男人死的时候,还正正经经按照最高的礼节,为男人守了三年的丧。

可真是一个奇怪的女人啊,朝凤笑了笑,自己第一次听说她的故事的时候,还真的有一些不敢置信这是一位女子敢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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