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团结-第10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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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是晓曦主动打电话给她,询问她的现况。身为二姐,这是理所当然的吧!
晓曦偶尔接到她打来的电话时,心情也总是显得特别愉快。虽然两人并没有聊什么特别令人兴奋的话题。
和晓曦结婚后,某次从她的口中透露了关于晓岚以前的遭遇。详细的细节晓曦并没有说。总之,晓岚以前交往的摄影记者男友,在一次出差到东南亚某个落后的国家时,生了一场怪病。在根本还没来得及送回台湾治疗前,便病死在异乡了。
这种话题,晓曦也只提起过一次。以掺杂着同情、惋惜和某种试探式的口吻。
我当时没有表示什么看法。老实说,我一点也不感兴趣。这么说,也许很冷酷无情吧!但是我心里隐约可以猜到,为什么在我们结婚一年以后,晓曦才对我说起这件事。
她是要试探我是否已经淡忘了小枫的事吧?
小枫已经从我的身边消失超过8年了。连当年的照片我也早就一张不剩地全部烧掉了。我们之间也老早就不再提起当年的事情。为什么她还流露出那种缺乏安全感的神情呢?
我起初内心有点生气。后来仔细想想,却有点好笑。晓曦呀!晓曦。真是个厉害的傻女人。
我对那个敏感话题的冷淡反应,也许令晓曦放心不少吧?那晚她在床上主动向我示好,我少不了又激烈地操干了她几回,弄得我们两个都筋疲力尽地,连事后的爱抚和情话都没力气做。
一如以往,我并没有特别想起小枫的事情。
但是要叫我完全将小枫忘掉,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如果将她从心中抽掉,那么我那段年轻的岁月,甚至于现在站在这里的自己,岂不是要变得残缺不全了吗?
就算这种残缺不全的事实不是因为她所引起,而只是单纯地随着时间的流逝,记忆本身会逐渐斑驳泛黄,最后脱落。即便是如此,我还是会本能地抗拒着。
1987年,我11岁。那是麦可杰克森、玛丹娜、王子、中森明菜、和涩柿子的年代。我后来知道,村上春树也是在那年九月发表了长篇小说。-挪威的森林。
怀着不安的心情刚转到新的小学校的我,第一次在全然陌生的班上遇见了小枫。同班两年后,再次见到小枫时,两人都已经是私立大学的学生了。
简直像奇迹似的,在校园的小径中不经意迎面走过的我们居然认出了彼此。
没有多久,我们变成了一对恋人。
然后过了甜蜜的一年,直到小枫的新室友晓曦…也就是我现在的老婆…出现在我们面前。就像三流的小说情节一般,我同时又忍不住被晓曦那活泼随和的个性和火辣的身材所吸引。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便背地里偷偷地和她上了床。
当时还稚嫩的我,干这种脚踏两条船的勾当,没多久便被小枫发现了。她经不起这种打击,在宿舍房间里割腕,幸好适时被晓曦发现,才没有酿成无可挽回的悲剧。
对不起,都是我不好。我只是一时冲昏了头,犯下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误。我还是只爱你一个人,请你原谅我吧!--真希望我当时可以这么轻松地讲出这些话来。
不过我办不到。我无法否认我是真的也喜欢晓曦。
我在晓曦的身上看到仿佛夏夜的晴空下熊熊的营火般,不断燃烧的热情和不悔的感情付出。那令我感动得有点不知如何是好,只能随着感觉一次又一次地沉陷下去。
另一方面,我对小枫也绝对没有任何不满。她就像是爱情小说。出现在社会适应不良的主角面前,那灵气逼人的仙女般的人物,无论是在11岁那时,还是在20岁时,都同样温暖地抚慰着我的心灵。
感情的世界里容不下一粒砂。我想起码对小枫来说。这样的。
从医院回家后她便同时休了学。隔了没多久,便被家人送到在美国定居的姊姊家去了。起码,那是她家人的说法。
这件事情在校园中自然引起了一阵不小的骚动。我觉得十分厌烦,便也休了学,提早当大头兵去。
我不曾再见过小枫。应该说。即使想见她,也没有办法。在吃过了几次接近羞辱的闭门羹后,我便心灰意懒地逐渐放弃了尝试见她的念头。随便要怎么样吧!
我已经不在乎了。今生即使没能再见她一面便突然死去,说不定那也是我应得的报应。
在事隔将近10年以后,第一次用自己的嘴重新叙述那段往事──向一个不相干的人。奇怪的是,我并没有觉得太悲伤。情绪的起伏微小到连自己都难以察觉。
也许因为对象是晓岚吧!
比起晓岚的遭遇,我的故事可以说一点也不悲伤。里头没有人死掉。三个当事人当中,起码还有两个人现在似乎还过着蛮幸福快乐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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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蓝身边一直不缺追求者。至于她是否有和他们发展出稳定的关系,我无从得知。不过她现在应该没有男朋友吧!我猜。不然她搬家到台北X总来上班时,应该不会打电话来要我们帮忙。
晓曦到欧洲的总公司受训一个月,所以只有我一个人来。幸好东西并不太多。
比较大型的家具在台中都处理掉了。需要用的话,在台北随便买就行了,她说。
台北x总这里刚好缺人,她听到消息后,便申请转调过来。因为以往考绩不错的关系,没有受到上面什么刁难便获准了。
她新租的小公寓在天母忠诚路巷内,距天母公园只有几步路。附近有士东市场。距上班的医院也很近。
两个搬家工人走后,我们便随便坐在堆了箱子的客厅地板上,边吃着外叫的披萨,一边喝着附近便利超商买来的海尼根。晓岚穿着简单的米色套头棉杉和牛仔裤,衣袖卷至手肘上,头发用头巾简单地扎起。丝毫没有修饰的外表,看起来像刚踏出学校的社会新鲜人。
我们边听着从纸箱内挖出来的小型床头音响中播放出的史坦?盖兹的爵士CD,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在聊起以往的学校生活时,小枫的话题不自觉地便自然而然地从我的口中脱口而出。
有许多细节,我已经记得不太清楚了,不时得停下来想一下,才有办法接续下去。总之,这个尘封已久的话题一开,我不知怎么地便旁若无人似的一路不停地说。下去。
在我说起那段故事之前,她一句话也没插嘴,默默地小口小口啜着已经温掉了的啤酒。
音响上头摆着一张镶了框的全家福照片。似乎是很久以前照的。晓岚、晓曦、晓华、晓慧、和穿着国中生制服的晓虹,一律幸福地对着镜头微笑着。背景是她们老家的后院。
“老实说,如果没有必要的话,我尽量不去想以前的事情。否则便会无法继续往前跨出半步。这样对谁都不公平。尤其是对晓曦。”我顿了顿,将手中已经熄掉的烟头丢进喝完的啤酒空罐中。
“如果有什么必须承担的,那也是往后我自己必须独自去面对的。不是吗?”
我说。
“…不公平吗?……”她低头思索了一会儿说。“这些话,你曾经跟二姐谈过吗?”
“没有。我们都不知道如何开口吧?”我说。
“或许我应该找个时间跟她……”我望着地上的啤酒罐沉默半晌。
“…有些话如果藏在心里不说。也许就永远太迟了。”她说。“你永远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不是吗?”
“对你来说。是吗?”我问她。
“是呀!没错。”她对我笑了笑,简单地说。
隔了一会儿,她突然说。我有没有说,你很像我以前认识的一个男生?无论是个性、眼神、说。的口气,还是对待女孩子的方式。”
“我们还差点订了婚喔。可惜,在那之前,他就死了。”她揉了揉眼角说。
“那是不是很不公平呢?”她注视着我的眼睛问。
外头的天气很好。她提议到附近的公园走走。虽然已入秋,午后的阳光照在身上依然让人觉得身体暖暖的。
我们并肩走在人行道上,慢慢地踱着步。偶尔她会停下来摸摸散步中的小狗,或驻足观看商店的橱窗。
我的心思还恍惚地停留在刚刚和她的谈话中。
“来吧!”她突然牵起了我的手,往公园草坪的人群跑去。
我们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到一棵小树旁停下来。她从身上掏出两枝笔和一张白纸条,将纸从中间撕成两半,将其中一半交到我的手上。
“你如果…还有什么话要对小枫讲的…就写在上面吧!…”她喘着气说。
“我也来写。”
她说。坐下来,将纸条靠在腿上,用优美的字体写起一行细细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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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到旁边的一处没有人坐的草坪上坐下来。
眼睛望着阳光下在草坪上嬉戏的人群,突然一时之间失去了所有的语言。待我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在无声地啜泣着,握着笔的手抖个不停,怎样也无法让它停止。
一只成年的拉不拉多犬叼着一颗小皮球跑到我的身边来,将球放在我的脚前。
“乖……”我摸了摸它的头,用颤抖的声音说。“回去找你的主人吧!”说完将皮球用力往前一扔。它头也不回地转身便跑。一下子便消失在嬉戏的人群中。
“你写好了吗?”小枫背着刺眼的阳光走到我的身边坐下。她坐下后看着前方,一点也不看我的眼睛。金色的余晖在她美丽的脸庞留下永恒的光辉。
不。那是晓岚。我一时失神。但随即恢复了平常的神色。
“嗯。”我说。“我们要如何处理这个呢?”
“烧掉吗?还是学电影中的,在树干上挖个洞埋进去?希望不会引来消防车还是J。C什么的。”我打趣说。
“我也不知道。刚刚出门时没有想那么多。”她平静地说。
两人一阵沉默。
“不如这样,把它撕碎,然后洒在海中。”我突然想起什么似地说。
“到哪里去找海呢?”她望着我。
“说的也是…”我有点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