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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白羊与狮子-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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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最后又迟疑地摇了摇头。

项屿英俊的脸上忽然露出一个微笑,是那种,任何女人看了都会发疯的微笑:“你马上就会知道了……”

那天晚上的他们,是慌乱的,恐惧、挣扎、汗水,伴随着渴望、纠缠以及温柔的吻,十七岁的他们不知道自己得到了什么,也同样不清楚自己失去了什么。

可是当项屿紧紧拥着她的时候,她忽然可以肯定一点:自己并不后悔。

有人说,会后悔的人无论做什么选择都会后悔,反之亦然。但她却不这么想,因为她有许多后悔的事,比如五年级时打破了同桌的鱼缸来不及说对不起,又比如上个礼拜跟妈妈顶嘴惹得妈妈很不高兴,等等等等……可是,这件事她却并不后悔,一点也不。

墙上的钟指在九点,子默伸了伸腿,轻声说:“我要回去了……”

项屿吻了吻她的额头,收紧手臂,什么也没有说。

她看着墙上的钟,每隔五分钟重复着刚才那句话,他也同样重复着那些动作,直到半小时过去。

“我真的要回去了……”她伸出手,想推开他,却怎么也推不动。

“狮子,”他忽然说,“要是你能一直这样陪我就好了……”

她笑起来,不着痕迹地笑,却还是被他发现了。他捏着她的脸颊,说:“喂,你在笑我吗?”

她连忙摇头,脸上还是挂着微笑。

他看着她,终于也笑了,那么真实、那么平和,是他特有的笑容——她最爱看的笑容。

她穿上衣服,在镜子前面看着自己,总觉得有什么不一样,却又说不出来。她拿起桌上的作业本,向门口走去,才走了几步,就被他从后面一把抱住。这一次,他只是静静地抱着她,没有吻她,也没有触碰她。

“对不起……”他的声音很轻,却很认真。她觉得他还想要再说什么,可是最后,却放开了手,送她出去。

她没有跟他道别,只是把作业本抱在胸前,低头拿钥匙开门。

“喂……”他忽然说。

“?”

他看着她,走廊里的声控灯并没有亮起,窗外的月光很暗淡:“……明天见。”

她几乎可以肯定他要说的不是这一句,可是她还是挤出一个笑容点点头,转身开门回家了。

爸爸妈妈已经坐在床上看电视了,她说了声“我回来了”,他们没有出来。哥哥因为常常跟爸妈吵架,所以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小白躺在沙发旁它自己的窝里,暇逸地摇着尾巴,根本不在意她这个主人。

子默回房间拿了衣服,去浴室洗澡。

热水冲刷在她身上,疼痛像是比她的想象要猛烈些,她伸手抹去脸上的泪水,闭着眼睛,不想看到映在白色瓷砖上的模糊的自己。

她不应该流泪的,因为她并不后悔。只是,她在期待着什么?

期待他能对她说一句话,尽管那很俗套也并不牢靠,可是她还是傻傻地期待着。

很多年后,她终于知道,自己的期待,不过是一个少女对美好爱情的向往。然而爱情很多时候并没有人们想象中那么美好,至少,没有她想象中那么美好。

三(下)

子默盘腿坐在临河的石凳上,抬头看着乌云密布的天空,她已经“离家出走”一周了,在一个没有人认识她的地方过着一种被遗忘的生活,每天能做的只是思考、思考、思考。她不以为自己能够思考出什么来,可是这是她唯一能做的事情,她很想为自己做点什么,哪怕只是一点。

从背包里拿出相机,对准天空按下快门,镜头里的世界充满了生动的景象,即使乌云压境,却仍有鸟在翱翔,天空的颜色是渐进的,灰色的云有各种形状……有时候,子默会怀疑自用眼睛所看到的世界与镜头里的那个并不相同,她希望后者才是真实的,因为它既不虚伪也不肮脏。

她久久地坐在石凳上,透过镜头看着一切,她的内心开始平静下来,仿佛忽然能够明白广告里的“奶茶”对小镇的感情,当看着静谧的水面时,每个人的眼里、心里早就容不下别的东西。

天空终于飘起雨来,子默拿上背包,站起身,却远远地看到一个身影——于任之。她不确定他是不是看到了自己,因为他已经走了,可是就在刚才她转身的一霎那,仿佛看到了他投向自己的目光。

她举起相机对准他按下快门,她有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只是本能地想要记录下这个画面,以一种摄影师的直觉。

这天晚上,她又一次在小镇的餐馆里遇到了他,或者准确地说,是他不容拒绝地坐到她对面,露出温和而友善的微笑,让她没办法说任何拒绝的话。

“啊,”于任之说,“你最近肠胃不好吗?”

“?”

“因为点的都是通便的食物。”

子默低头看着自己桌上的食物,烤香蕉、豆制品、淋了花生酱和芝麻油的色拉、洋葱牛肉,以及一杯蜂蜜柠檬水——原来这些都是能起到那样重要的作用的食物啊。

于任之笑起来,点了一碗面,然后拿起筷子微低下头慢条斯理地夹着桌上的食物吃起来,额上的头发散落到眼前,昏黄的灯光里,配合着他下巴上那精心修剪过的胡渣,自有一种落拓的魅力。

“别总是绷着脸,一个人的时候,更要让自己高兴。”他说。

“嗯……”子默垂下眼睛,点头应和。

“怎么样,想过什么时候回去吗?”他用餐巾擦了擦嘴,拿起手边水杯喝了一口。

“……没有。”

“你来这里多久了?”他眯起眼睛问。

“七、八天吧……”

“啊,那么你还有一周的时间。”

“?”

“想摆脱现实的话,两周就够了,时间久了就会对生活失去耐心。”

“……”

“我明天就要走,”灯光下,他看着她,眼角的细纹很生动,“很高兴认识你。”

子默不好意思地点点头,挤出一个她自认为最友善的微笑。

“对了,”他低头从背包里拿出一张明信片大小的纸片,递到她面前,“这个送给你。”

子默拿起纸片,上面是用彩色铅笔画的图,一个女孩盘腿坐在河边的石凳上,举起相机对准天空,她的面前是静谧的水面,头发被风吹拂着,一切都是那么简单却触动人心。

“这是……”

这是今天下午的她啊!

怪不得,在她转回身的一霎那会觉得他在看自己,原来那并不是错觉。

“摄影师记录画面是用这里,”他指了指眼睛,“可是我们记录画面是用这里……”

他手指的,是大脑的位置。

“……”

“如果有什么能够印在我的脑海里,那么也一定能印在我的画纸上。”

子默笑着点点头,轻声说:“谢谢。”

“知道吗,”他指着纸片上的女孩,“看着她的背影时,我就在想,她到底在烦恼些什么。”

他的话并不是疑问,但却比疑问更让人哑口无言。

“人的一生中,会遇到许许多多奇妙、或者意想不到的事,当然,有好也有坏,就看你如何把握了。不要以为自己是活得很糟,相信我,比你糟糕的大有人在,你永远不会是最糟糕的那一个。”他夹了一块牛肉送到嘴里,大口地咀嚼着。

“你这算是……”子默歪头看着他,“在安慰我吗?”

“算吧,”他坦率地点头,“不过准确地说,我认为那是鼓励,不是安慰,说安慰好像显得太亲密了——但我和你的关系还没到那种程度。”

她看着他,忽然笑起来,不止为他说的话,也为他直白的表情。

“对了,”于任之放下刀叉,喝了一口水,“反面有我的联系方式。”

还没等子默反应过来,他又问:“你有名片吗?”

“……有。”她老实地回答。

“能给我一张吗?”他不卑不亢,却让人无法拒绝。

“……好。”子默迟疑地从背包里拿出名片盒,抽了一张递到他面前。

“谢谢。”他并没有看,而是直接塞到了包里。

餐馆里来了一队游客,有说有笑地在窗前的大圆桌上坐下,谈论着今天旅程中发生的各种趣事。

“那么,”于任之忽然拿起杯子举到空中说,“为两个离家出走的人干杯。”

“……干杯。”她笨拙地拿起杯子跟他碰了一下,然后学他的样子一饮而尽。

这么说——她不禁想——他也是离家出走的喽?

那天以后,子默果然就没再看到于任之了,不知不觉中,她像是认同了他的话,把回家的时间设在了一周以后。

她仍然每天去河边拍照,用镜头记录着她想要记录的一切。

她也仍然在思考着,思考着她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她还是无法明白,究竟为什么自己会走到今天这一步,不断地被伤害着,却无法让自己不去爱。

或许,就像蒋柏烈说的,是她不够爱自己。

她曾经以为项屿是爱她的,因为他也曾温柔地牵着她的手,轻轻地吻她,那双清澈而明亮的眼睛里只看得到她的影子。然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看她的眼神变得沉重起来,尽管他的表情是轻快的,可是他们之间就像隔着些什么,他有的时候也会冲破那似有若无的隔阂,就好像撞见了丁城送她回来的那一晚,但更多的时候,他总是看着她,就在她面前,却仿佛远远地看着她,以一种……她无法理解的笑容,折磨她每一根神经。

如果说少年时的他们只是默契地不想让这段恋情成为众矢之的,那么成年后的他们仿佛已经把这段关系当作是两人之间不能说的秘密,他用一个又一个行动来让她知道,他不喜欢别人知道他们的关系,很不喜欢。

她还记得他们第一次争吵——或者那也并不能称之为“争吵”,而是冷战——是因为于丽娜当着她的面约了他出去玩,而他竟然答应了。

那是一个天气晴朗的周末,她趴在窗台上看着他出门,又趴在窗台上看着他回来。十七岁的她,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伤心,也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嫉妒。

她沉默地不愿意跟他说话,他忍耐了三天,终于忍不住在放学的路上堵她。

“施子默,”他站在她面前,声音低沉而沙哑,“你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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