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过去式-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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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乐,我知道你心里有许多疑惑,但是请你记得,对你,我没有任何一句话是欺骗。”
他是说——他爱她,没有欺骗?钟阒的话燃起她一线希望。
“你真的一定要和她结婚?”
他不说话。是啊!他宁可不说话,也不骗她。
“这件事没得商量的,是不?”“真爱”终究是敌不过“必须”,这刻,乐乐学会了,光是爱,真的不够!
“乐乐……”
“别谈这些,它们是无解习题,不是吗?”
“所以,你不愿意留下?”
“不!我留下来,直到你穿起新郎礼服,走进礼堂那刻。我们的爱情就划下终点。”
到最后,她仍是抽不开身,爱情让人无奈,也教人身不由己。
他用她的爱威胁她别走,那么,她就用他的爱威胁他不结婚吧!这场角力赛,最后谁胜谁负,她不去预测。
靠在他的肩头,假设让她重新选择,也许她会考虑要他的人,不要他的心,至少这样子,她可以和他终生厮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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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那次谈开后,钟阒经常回来。
仿佛是嗅出分离气息,他们都很有默契地不去碰触敏感话题,尽量让和谐的气氛围绕在两人身上,在这个家里,岳楚楚三个字成了禁忌。
欢爱过后,乐乐趴在他的身上,食指在他粗粗的胡渣上搔刮。如果有一个生命,像他一样的生命,会动会跳,会说会笑,一定很有意思。
“想什么?”他抚着她的头发问。
“想小孩子——一个长得像你的孩子。”乐乐回答。
“想要孩子?”
“你不想吗?”她抬起头,眼睛对着他的,反问。孩子会是他的羁绊,会成他婚事中的妨碍?
“想!但不是现在,你还在念书。”他要她成为一个知名音乐家,不要孩子阻挠她的前程,这是他替她着想的部分。
他的答案让她放下心,抿唇一笑,把耳朵重新贴上他的胸窝处。
“我不介意。”说不定多个孩子,就可以把他们的关系,维系得更密、更紧;说不定多个孩子,她就握有更多筹码把他留在身边,让他忘记和岳楚楚的婚约。
“我介意,我喜欢看你上台演奏钢琴的模样,看台下的听众因你的琴声如痴如醉,这会让我很有成就,很骄傲!”她一直是他最大的荣耀来源。
她也喜欢啊!喜欢有他在台下盯着她看,喜欢当他的“骄傲”。
“我会为你努力。”她承诺。
“我也会为你努力,我要赚很多钱给你,让你过最好的生活,让你做所有你想做的事情、圆所有你想圆的梦想。”
“你说梦想?你有梦想吗?”乐乐问。
“有!”抢回总擎,带着乐乐回老家!
“我也有,我想要一间有池塘的别墅,别墅里种几棵桑树,桑树下面有两架秋千,黄昏的时候,我和宝宝在秋千上,一面荡一面等你回家。春天的时候,我要养好多好多蚕宝宝,黄的茧、白的茧,好多好多茧挂在纸盒上……”
“想养蚕宝宝?好怪!在我印象中,女生不都很害怕虫?”
“小时候,妈妈不让养,她说毛毛虫看起来很恶心,可是,我就是喜欢啊!看同学把蚕养得肥肥胖胖,好有成就。而且,你不觉得春蚕吐丝,是很壮烈的举动吗?”
“不觉得!”蜕化是生命中最美丽、最伟大的过程,怎会壮烈?
“春蚕到死丝方尽,腊炬成灰泪始干啊!”她用涛词来佐证自己的观点。
“那是骚人墨客的看法,站在大自然的立场,茧是为了保护蜕变中的蚕蛾而产生,它不但不壮烈,还很温暖安全。”
“可是大部分的蚕蛾吐过丝后,面临的就是死亡。人类要拿茧来缝衣制裳,相对的,蚕蛾就要拿生命来换取我们温暖,它无法蜕变、无法成长。”
“那是代价。”
“不懂!”她用手肘在他胸前支起下颔,疑惑的眼睛等待他的答案。
“蚕蛾在野地时,要面对虫鸟威胁和食物来源等问题,进驻人类的生活后,它们只需要负责生长、繁殖,剩下的都有人类替它们张罗,再无需担心其他,你说它不需要付出代价吗?”
“用生命来当代价?太残忍。生命是世界上最神圣、也最伟大的东西,是人兽鱼鸟也罢,是花草树虫也好,每个生命都该被尊重、被疼惜。”
“你太心慈也太单纯,等你真正出社会后,你会发现,别说植物虫鸟,就连人的生命,在名利、权势的相较下,都会显得微不足道。”
“汲汲营营把名利追到手之后呢?人死了,权力还保得住吗?留了名、留下钱,顶多身后事风光一些,我不明白这些对人类有什么实质意义。”
“财富和权力在每个人心中都有属于自己的定义。”
“所以你选择权贵,舍弃爱情?”她问得极小声,但钟阒还是听到。
他追求的不是权贵,而是平反,夺回总擎不仅是对爷爷的承诺,更是他身为钟家人的责任。
“不谈这个,我告诉你,如果我们有宝宝,我绝不让他学音乐。”乐乐抛开旧话题,那话题会让她联想到“结束”,她不想和他结束,只想和他“延续”,有宝宝,他们中间就有更多未来。
“我才在想,有孩子我一定要让他学钢琴。”钟阒说。
“学钢琴好辛苦,尤其走这条路、吃这行饭,坚持度不够的人很可怜。”
“我在你身上看不到可怜。”她身上如果找得出“可怜”,那全是拜他之赐。
“小时候,一放学,左邻右舍的小孩都是放下书包,先到同学家大玩特玩一顿,然后听到爸妈喊人,才回家吃饭洗澡写功课。
不像我,放学以后,要赶着洗澡写功课、弹钢琴、上家教。
中学时,别人在逛街、看电影、玩电动,我在练钢琴,大学后,人家在谈恋爱、修社会课程,我还是在弹钢琴。我想我会那么笨,大概是社会化不足。”
“谁敢说乐乐笨,我的乐乐是聪明的小女生,她懂得选择我,一个顶天立地的伟岸男儿。”玩笑话出口,才蓦地想起,爱上他——一个被仇恨桎梏的黑道人物,不是聪明而是笨呐!何况,除了爱情,他能给她的有限。
“你也会开玩笑?”乐乐抱起肚子翻笑过身。
他改变了,不再是初识时的冰冷,他有了温度人性,像个温柔男人。
这改变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没有注意过,但是乐乐相信,是她的爱情改变了他。
“这玩笑很糟糕吗?”看她捧腹,他怀疑地抓抓头。
“不糟糕,只是有点烂。”她朝他吐吐舌头。
“乐乐,你被教坏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告诉我,是接近了哪块松花墨,你才被染得脏兮兮?”
“墨?我想想看……有了,我认识个爱穿黑衣黑裤、爱戴墨镜的黑道人物,你说够不够‘墨’?”她意有所指的瞄向他。
“你尽管皮好了,我倒要看看,你能调皮到什么时候!”他掐掐她的粉颊说。
“是啊!还能皮多久呢?”
不说,不代表不想,表面上,她对着他说说笑笑、对他撒娇依赖、她缠他闹他,摆明了不能没有他,可是这些“摆明”,能阻下他的计划吗?她不敢肯定。
“只要你坚持,你可以在我身边皮上一辈子。”他盼望她坚持、希望她坚持,但她会妥协吗?对她,他也没有分毫把握。
她能坚持吗?她一向是个没有主见的女孩子,她既不勇敢、也不够独立,要她独自面对父母师长的责难、社会舆论的攻击,她做不到。
但是,她有足够的耐心,她可以等,在世界的角落里、在没有他的阴影中等,等待他想把她正大光明地摊在阳光下那天到来。
“乐乐,为什么不说话?”他翻过身,拨开覆上她颊边的散发。
“你说什么是幸福?”她突如其来问。
“幸福就是当你的包袱,看你背得汗流浃背、双腿发软,都不喊累。”
“把你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你的性格真仁慈!”
“我和释迦牟尼佛是拜把兄弟,自然是仁慈,无庸置疑。”
“羞羞脸。”她用手指去刮他脸颊。
“乐乐,你的幸福是什么?”
“在阳光下,肆无忌惮地把你口袋的糖果全部吃光。”
“那很容易。”
“我说的是阳光下,没有其他女人的阳光下……”
果然,她给得起他幸福,他给不起她幸福……
空气变得静穆,没人能接出下一句,午后,太阳悄悄地爬上窗台,射进一方斜斜的金黄,冬天到了,阳光变得单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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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地下厨,炒了两人份的蛋炒饭,和一碗公的紫菜蛋花汤,摆上桌,他们面对面人坐。
“这是你第二次做蛋炒饭。”舀起一口放进嘴巴里,她的手艺好得没话说。
“不对!我住进这里一百三十七天,在想你的三千多个钟头里,我做梦梦见过你八十九次,做过两百一十四顿炒饭、你回来过二十三次、我们一起出去过七次……”
“你要跟我算总帐?”捏捏她的鼻子、叩叩她的额头,钟阒眼底净是溺爱。
“别急,听我把话说完。”她继续刚刚的话。“你给过我三十三颗糖果,扣掉我吃掉的两颗,我还有三十一颗,对了!我还弹过十六次钢琴给你听。这一些是我们在一起的所有纪录。”
“这些纪录并不丰富。”
“想让它再丰富一些吗?”
“你有好建议?”
“我想邀请你去参加我的音乐会。”
“你要办演奏会?”很诧异,没听她说过。
“是的!和爸爸、妈妈、小弟一起。你会去听吗?”
“当然,把票给我,我要贵宾席,座位太差我不去。”他没半分迟疑。
“真挑!第一排正中间好不好?到时,不只是你在台下看着我,我也会在台上偷偷看你,看你有没有打瞌睡。”乐乐舀起一口炒饭,把它们塞进他的大嘴。
“我的音乐素养有那么差吗?你太瞧不起人。”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