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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往南方岁月去-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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毯子到甲板上面去看日出,由于雾气的原因,每每看到太阳时,总是从高出海平面很多的一大团乌云里突然跳出来,毫无惊喜可言。之后就是肆无忌惮的游玩,细节都已记不清,我记得我和父亲两个人在路边摊叫了整整一桌的海鲜,螃蟹、蚌类、虾,葱爆、酱炒或者是清蒸。父亲破例同意我喝啤酒,于是他抽着烟,我喝塑料杯子里冒着泡泡的啤酒,觉得苦,也不好喝,但还是喜滋滋地喝了下去,就这样又吃又喝,弄得肚皮都翻了起来,第二天就海鲜中毒躺进了医院里面。
  对我来说这才是南方之旅的开始,我躺在一个陌生城市的医院里靠窗的病床上挂水,干净的玻璃窗外面就是叶子宽大的热带植物,我只认得芭蕉树。下午睡醒睁开眼睛时就望见对过的山坡上有三三两两的女大学生穿着吊带裙和高跟鞋神气地边走边说话,她们大多梳着刘海儿,不背书包,把书抱在手里,像电视里看到的那样。我问护士,护士说:“哦,那里有一个大学,最有意思的是女生宿舍在山坡上,每次回宿舍都好像爬山一样呢。”这真是巨大的惊喜,可以每天爬山,还可以梳着刘海儿,而且这整个山坡都是被热带植物所覆盖的,我
  的胸口瞬间就潮水汹涌,好像从此就怀上了一个巨大的秘密一般。
  我偷偷在医院的公用电话里给忡忡挂了电话,那时是冬天,东面城市里已经冻得像个冰窟,再加上潮气,偏偏房间里面都还没有安装暖气,这整个冬天总是把手指都冻到发青发紫为止。我是最最怨恨东面城市的冬天的,我的手因为血液循环缓慢,一到天冷就会被冻伤,关节都变黑了,手指还肿胀起来,看起来很脏很滑稽,根本不敢拿出来给人看。而在南方,我握着电话的手指却洁白如葱。忡忡正在冰冷的小屋子里做寒假作业,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没有告诉她我在医院里,我撒谎骗她,我说我刚刚潜水回来,整个人都晒黑了,我天花乱坠地说着南方的好,手背上还肿着吊针的针眼,我告诉她这里四季如春,空气像花蜜一样。
  “我都能够看见你头发上挂着的水珠了。”忡忡在电话那头说。
  “那下次我们一起来啊,我们去吃海鲜,这里的海鲜真便宜真好吃啊,好大一桌子,吃到肚子都翻掉。”我站在医院空荡荡的走廊上,闻着消毒水的气味,却在憧憬着能够在山坡上走啊走,突然抬头望见女生宿舍楼,望见走廊外晒着的衣服。这种情景,这条路就是这样反复地出现着。这天,我跟忡忡说话,直到一张电话卡的话费打光。
  在南方山坡上的大学里,我读的专业是文学,而忡忡则因为考试分数差了几分,读了完全不搭调的物理。但是这并不是最重要的,没有人知道我们将来到底要做什么,我们自己也都完全不知道,所幸过去的那些教条并未在我们身上起根深蒂固的作用。这里几乎每天都定时会下一场雨,仅仅一小时的时间,下完以后就立刻出太阳,所有的绿色植物都挂着水珠在太阳底下熠熠生辉,没有明显的季节界限,天气总是湿润得叫人心荡神摇起来。我感到身体都在发生巨大的变化,睡在上铺的单人床上,梦见穿着中学里面的那件衬衫,穿不下了,还是努力地塞进去,扣上扣子,站在黑压压的操场上做广播体操,只是做着动作,却听不到音乐声,周围鸦雀无声。突然之间扣子就一枚一枚地绷掉了,落在地上发出很响的声音,但是不敢停下来,怕领操台上的老师呵斥,还是用功地做着,前排的男生回过头来看我,我依然不敢停下广播操,于是在极度地紧张和羞怯中醒过来,感到胸口堵着巨大的棉花团般,竟然很幸福。
  “喏,这是第二次发育吧。”睡在对面上铺的小夕说。我们在夜晚躲在蚊帐里面,各自抚摩着自己光滑圆润的肚皮。小夕是我的舍友,她也是独自一个人来报到,拎着一只大箱子,还背着双肩包,我惊叹她头发的颜色,是暗暗发霉的栗色。
  “你的头发是哪里染的?”这是我的开场白,“我太喜欢你头发的颜色了。”
  “我没有染过头发,天生就是这样的,所以中学里面为此烦恼过很多次呢,老是被教导主任逮住说是违反校规了,得叫妈妈到学校里去证明才行。”小夕穿着蓝色的吊带衫和长裙子,她的皮肤是真正的小麦色,好像涂了一层蜂蜜似的,瞳孔透明,鼻子上有浅褐色的小雀斑,她简直就是为了那些绿色植物而生的,不着一丝妆饰。下雨的时候,她坐在窗台上涂脚指甲,整条大腿从睡衣里面滑出来,却丝毫不忸怩作态,神态自若,从不知道旁人在打量她似的。而她对物质的要求亦是极低,一顿麦当劳就可以叫她憧憬很久,常常是欢呼着晚上又可以去吃麦当劳。出去打工,一天赚回来六十块钱换来的透明指甲油,她一定要把涂过的脚指甲举起来给我看,一颗颗都好像贝壳一样。在南方,我们根本意识不到口袋瘪瘪的又有什么困窘。小夕跟人说话的时候喜欢把面孔凑上来,近到可以看得见她睫毛的扇动,她很快就搬了一盆芦荟进来,每天睡觉前用肥皂洗完脸就拗一截芦荟下来,用胶质涂满脸,芦荟在走廊这阴暗潮湿的环境里很快就疯长起来,长成一大盆杂草,像是忡忡的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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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夕带着我去露天市场,她是在南方长大的,身体里充满这里带着潮气的活力,她每天晚上就着路灯看书看到凌晨,早上六点钟就爬起来喝速溶咖啡,根本不需要睡眠似的。我们在某一天下午的古典文学课上从教室后面宽大的窗户里跳了出去,跳出了睡意绵绵的地方,往山坡底下飞奔而去,每次沿着这条路飞奔而下,身体处于惯性滑翔,我总得咬紧嘴唇才能够忍住尖叫。
  露天市场,红底圆点的雪纺裙,印着牡丹花和仙鹤的绸缎裙子,桃红和柳绿,针脚都做得很差,却叫我的眼睛发亮,我在布匹里钻进钻出,欣喜地抚摩着那些图案,那些柔软的布片,那些繁复的蕾丝,几乎什么都喜欢。我没有一个富有的家庭,在东面城市里面我从不曾拥有一件漂亮的衣裳,所以面前的一切都叫人惊喜,那些廉价的裙子也叫人激动。我拉着小夕的手在露天市场铺子与铺子间的小路上走着,最后在一个卖墨鱼丸子的铺子前停了下来,两个人花两块钱买了两串丸子。
  我从来没有自己给自己买过衣服,过去买衣服是一件特别大特别隆重的事情。十三岁那年过年,没有新衣服穿,妈妈因为要在家里做年夜饭,所以叫我自己坐公共汽车去爸爸上班的地方找他,结果爸爸陪着我在百货公司里逛了一个下午。那是冰冷的冬天,我身上还穿着一件丝毫不合时宜的灰色羽绒服,是过大的童装,绣着古怪的花纹。那个下午我一直看不到喜欢的衣服,那些好看的衣服又因为过于昂贵而不敢开口,于是爸爸带着焦灼的我在百货公司里逛了好几圈,越到后来越是沮丧,直到外面的天色已经彻底地暗了下去。爸爸说:“怎么办,实在是买不到你喜欢的。”而他还要回去继续上班。于是我捏着他塞进我口袋里面的车钱,坐上回家去的公交车,整个车厢里都挤着回家去吃年夜饭的人,充满了喜气,我想着第二天没有新衣服穿了,望着车窗外毫无意义的灰色楼群和树木,委屈得小声哭起来。
  我对小夕讲着这件事,咬着墨鱼丸,她便成了我到南方后的第一个朋友。
  后来我买了一条牡丹花图案的假绸缎裙子,那条裙子最后却是落得一个无疾而终的下场,我把它泡在洗衣粉里遗忘在水房里了,三天之后那些桃红色的牡丹花褪尽颜色,把整盆水都染成深红色,而那些假丝绸干脆全部缩水,皱成一团,我把它从水盆里捞起来,就直接扔进了走廊的垃圾桶里,不心疼,只是从此,买衣服再不是什么隆重的事情。
  小夕习惯晚上熄灯后靠路灯的光在床上写信,她整个人趴在床上,在枕头上垫着一本厚厚的英文书,有的时候光着上半身,胳膊挡住了Ru房的形状,在腰上盖一条毯子。
  “你也可以写信。”她见我在床上翻来覆去,就把笔咬在嘴唇里跟我说话。
  “我不知道可以写什么。”我在撒谎,看着小夕在那里写信,笔尖不时地扎破信纸,并且笔尖与信纸摩擦着发出沙沙声,我的胸口再次涨潮,一些句子在我的手指间蠢蠢欲动,指尖发麻,我几乎就想翻身起来开始写信,那些句子已经要将我的身体挤破了,但是我在黑暗中拼命地想,却只看得到模糊的面孔在我的面前一晃而过,就好像失忆病人一样,我分明看到前一秒钟这张脸还清晰地浮现在东面城市的烟尘里面,背后是灰色的操场跑道,但是后一秒钟,这张脸连同背景一起消失,好像被擦去图像的录像带。
  我竟然已经忘记了小五的面孔,小五的面孔。
  于是说起恋爱来,我觉得小夕是有男朋友的,她总是半夜跑到走廊里打电话,手里捏一张电话卡,只穿着背心和短裤,肩膀靠在墙上,背对着宿舍的门,有的时候忍不住咯咯笑出声来。但是她不说,我们靠在床头什么都说,连罩杯的大小都彼此知道,但是她从不说起关于男朋友的事情,好似生活中从未有一个电话那边的人存在。女生宿舍门口总是有男生呆立着等各自的女朋友,在山坡的拐角处,那些男生抽着烟背着手站着或蹲着,但是我总觉得他们是窘迫的,他们跟背后那些有着巨大叶子的植物比起来竟是缺乏生命力的,他们如此乏味地站着,蹲着,等待着。每次我在水房里洗完澡,带着一身肥皂的香气,裹在湿漉漉的大毛巾里走在南北通风的走廊上时,我也总希望能够这样带着一身香气去约会,洗净的头发像只猫一样贴着耳朵,可是走走走,向外面一派葱翠的绿色走去,却总也不知道在那山坡拐角处等待着我的将是如何一个模样的人,我多么担心乏味。
  “我们多少是有点残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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