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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往南方岁月去-第12章

小说: 往南方岁月去 字数: 每页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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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我的视线外面去了,我惶惑地站在原地,想着这又是春天了,这万恶的艰难的春天。我怅然若失地往回走,那些细节活灵活现地出现在面前,这些细节又叫我充满了力量,好似所有的疲软都已经跟我没有了关系,这一切都是因为小五的出现。我曾经愚蠢而执著地相信,这世界上听得懂我说话的人,只有忡忡和小五。我一边走一边把烟盒里面的小玩意儿倒出来,粗大的戒指我套在大拇指上,手链荡在手腕上直往下掉,一只银色的蝎子正好卡在了我的腕骨关节处,还有两枚黑十字的耳环,我在手心里面抚摩,突然就有了主意,飞奔回宿舍里面去,那天艾莲正好在。
  艾莲用最老土的办法给我穿耳朵洞,她说她耳朵上面的洞都是自己刺穿的,并且哄骗我说这根本就不疼。她用两颗米摩擦我的耳垂摩擦到麻木时,拿一枚被烧烫的针飞快地穿过去,我还是疼得要跳起来,但是艾莲的力气真大,她把我按在椅子上动弹不得,立刻又对着另一只耳朵下了毒手,十分钟以后我已经戴上了小五的耳环,它们很男人气,他的戒指、手链和耳环在我的身上都显得格格不入起来,但是我愉悦地望着镜子里面的自己,这个耳朵正在流血的小姑娘。
  “如果生长在革命年代,我说不定是个groupie,跟着男人去革命。”我开玩笑地说。
  “你很需要一个带领者么?你想过自己到底想做什么么?”艾莲问我。
  “没有想过,少年时代我的梦想都是从书和电影里来的,我看完《邦尼和克莱德》之后的梦想就是跟着一个男人做盗贼,我的优点和缺点就是想象力太丰富了,我总是想象我与一个男人走在狭长的弄堂里面,他突然变成了一个细胳膊的机器人,这多令人兴奋。”我笑起来。
  “在我小的时候我是想当个舞蹈演员的,但是后来我发现我与别的女孩子都不一样,我长得高,骨头架子又长得像男孩子,站在她们中间好像是个异类。我现在想有个乐队,能够好好地弹琴,能够唱歌,站在台上表演,能够表达自己,你知道表达自己有多重要么,如果我不能够唱歌了,就好像是一条路被堵死了,我就没有出路了。”艾莲说这些话的时候紧紧地盯着我的眼睛,这和她过去羞怯的模样是如此不同,对,这就是她在台上的模样,她根本不会理会台下的嘘声,别人说她贝司弹得不好,歌唱得走音,但是她根本就是不在乎这些的,她在台上抽着烟,用尖细而刻薄的声音说话,开玩笑,也是那么的熠熠生辉。那么我呢,我到底又能够做什么,我感到胸口那些欲望,那些倾诉的渴望被接吻的快乐所暂时消解,可是以后呢,我根本不知道以后要怎么样,相比之下,艾莲是一个多么幸运的人。
  小五的事情我跟马肯讲了,我戴着两枚沉沉的耳环跟马肯打电话,告诉他我有一个对我特别好的男同学回来找我了。他用非常鄙夷而尖酸的语气回复我,他根本就无心听我在讲什么,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另一个男孩子出现这个事实上面,他讽刺我,讽刺我读的那些书,也讽刺我听的音乐我看的电影,他在电话的那头变成另外一个人,我沉默着,任凭他发泄,紧闭着嘴唇,失望几乎是不能避免的。这时正是他的考试期,所以也给了我不见他的理由,他听出了我的阴沉,于是又转而用温柔的口吻跟我说话,告诉我他的爱,强调着他将是那
  个最爱我的人。
  少年们在热恋的时候总是想象着自己将来结婚,有个家时的模样,可是我在那时候就知道我想象出来的是空中楼阁,我的那个家根本就不知道是在哪里,而马肯想象出来的则确确实实是在某某路上的一间三室一厅的房子,养条狗,取名字叫来福。
  我把电话挂了,兀自在洗澡的时候落了几滴眼泪,确信旁人都没有看见。
  肥皂泡泡打着转儿涌进下水管道里面,我用毛巾擦干自己的身体,裹着毛巾踩着拖鞋往走廊里去,突然觉得那些刻骨铭心的暗恋岁月从未离我远去,它们在我的身体里面咕噜噜地冒着泡泡。十四岁那年与忡忡一起欢喜上一个高年级的检查劳动的男生,于是每天我们俩都想办法在教室里待更长的时间,待到傍晚都过去,值日生都离开,那个男生就要来检查劳动卫生了。他夹了一个小本子,腰里面拴着一串特别大的钥匙,走一路钥匙就响一路,我们假装在教室里面做功课,实际上耳朵一直尖尖地竖着,心里面忐忑地盘算着待会儿他来了我们要跟他说什么话呢。我总是记得那些汗津津的春天傍晚,我与忡忡把教室的窗帘都拉下来,脱下那套总是跟不上身体生长的校服,换上自己带来的花裙子,唯恐被路过的值班老师看见,心情紧张得像有几十只小鹿排着队在蹦跳,我们穿着格子的花边的平脚短裤,在傍晚灰暗暗的教室里面裸露着笔直的腿,既发慌又兴奋,腿就狠狠地撞在排列整齐的课桌角上,大块的乌青在白皙的大腿上显得格外耀眼。
  小五在高二那年插班到隔壁班上时,忡忡已经与季然一起厮混在河堤边上了,而我正疯狂地给毕业班的一个图书馆管理员写情书。这个图书管理员总是坐在浅绿色的电脑后面看一本怎么也看不完的《追忆似水年华》,墨绿色封面的旧版书,每次我小心地踮起脚尖把要借的书递过桌子时,他就用纤细的手指抽出背后的那张借书卡片,敲个图章,我多么希望他能够对那卡片上面我的名字多停留一秒钟,我用浅蓝色的墨水写字,把名字练得又娟秀又笔画分明。那些情书后来就夹在各种各样的小说书里还到他的手上,插在原本该插借书卡的位置上面。我就是一个对写情书有天赋的女生,而且写情书让我那些隐藏在血液里面的句子沸腾起来,一个个争先恐后地跃然纸上,整段整段小说里面的话也涌现出来,迫不及待地想要告诉那个阅读者:我是个多么特立独行,多么少年悲怆,多么了不起的女生,那些情书与其说是写给男生看的,倒不如说是我写给自己的慰藉,那颗激动的核桃大小的心脏终于在这些情书中舒展开来。在这个男生毕业前,最后一次我去图书馆借书,他把书递到我的手里,也并不抬头看我,但是在插图书卡的地方插着一张粉红色的电影票。
  我们坐在电影院的中间,放的居然是一个讲二战时候潜艇大战的电影,我的手里还抱着一大筒的黄油爆米花,电影根本没有什么人看,他紧张而难堪地向我解释,他买了票可是其实也并不知道是要放什么电影,我说没有关系,看得特别认真,还不时地笑,好像是为了不伤他的心。我们两人间的距离特别远,虽然放的是战争片却还是不能免俗地有英雄美女的镜头,当大屏幕上两个人开始热吻起来的时候,我下意识地想把放在扶手上的手缩回来,却已经被他汗湿的手拽住了,而且我坐在他的右边,他却因为太紧张所以用右手拽住我的右手,这导致他的身体摆着一个别扭的姿势,他也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只是紧紧地拽着。而我呢,我狠狠地把手缩回来,他继续用右手拽住我,这样僵持了几个回合之后,我们突然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于是我最后一次把手抽回来,把爆米花筒塞到他怀里,干脆起身落荒而逃了。
  他毕业之后,给我写来过几封绝望而肉麻的信,最后的几封我根本连看的勇气都没有了,直接塞进书桌里,和一盆已经烂根发霉的黄豆芽放在一起,那是生物课上做光照实验用的。我无法告诉他,其实只是写写情书,我就已经很快乐,他也永远无法懂得我只是想安慰自己那颗皱得紧紧的坚硬的心脏,这一切应该是与他无关的。当我心怀感激地怀念起春天的风秋天的雨,他们的面孔却都是模糊不清的,我如此伤感着想起的,竟然是自己像一株生了根的蘑菇一般站立在操场边的模样,瘦小的女生,渴望着一件带蕾丝花边的胸衣,注视着操场上面某个奔跑的影子,背后是整片整片的火烧云。
  他们所有的人都从我的生命里匆匆而过,最后连面孔都叠加在一起了,唯有小五还是那个会跳霹雳舞的少年,那个坐在操场上面的少年。他是插班生,很少有人跟他说话,下课以后他们班的男生都到操场上面打篮球,他就自己站在花坛上面跳霹雳舞,因为个子长得高,所以校服的裤脚短短地挂在脚踝上,露出一截白色的棉袜,踩着一双不合时宜的皮鞋,在花坛上显得非常滑稽可笑,可是他如此执著地跟自己玩,嘴角还挂着一抹羞涩的笑容,丝毫不为这孤单单的模样感到窘迫。
  我总记得自修课上他穿过教室里面的好多人,走到我的桌子前面来,气喘吁吁地问我:“你也喜欢听涅槃么?”瞧,这是我们那个时代多么经典的一个问题,在中学时代里好似天下所有听涅槃者都能够惺惺相惜地成为同道中人,我受宠若惊地望着那张青葱的面孔,白衬衫在他的身上显得多么合衬,他递给我一张壳子很旧的VCD,并且郑重其事地对我说:“这是他们的现场演唱会。你知道柯本是自杀的么?我觉得我也不会活过二十七岁,我也想像他那样自杀。我们能成为好朋友么?”这场幼稚而勇敢的谈话在那个时候被我视若珍宝,并且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面都会不断地想起来,反复咀嚼着,觉得这也给了我莫大的勇气一般。如若不是那些破烂的CD和VCD,打口磁带,那些小说那些诗歌,我怎么也不会以为自己就是那个strange little girl,怎么也不会有那么多的踯躅和焦灼,而除了忡忡和小五,谁会看到我死气沉沉的蘑菇一般的外表下面,那颗永不腐烂的、装了太多爱的心脏呢?
  小五对于我来说就好像是一个外星人,他如此不协调地活在东面城市的学校里面,这满足了我所有搞怪的想法,我就是从小期盼着与一个外星人或者是一个机器人手拉着手穿过那些既长又神秘的弄堂。
  那时候在学校里面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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