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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过隙-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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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微年看着程嘉玺皱着眉的侧脸,心中觉得好笑,这个男人真的是在幼稚的路上越走越远了,她坐起来,双手在身后撑着,抬起脚顶顶程嘉玺的手臂:“好啦,总不能丢下孩子不管吧?”

程嘉玺默坐在那里,仿佛思考着什么东西,想好了以后一脸郑微年欠了他百八十万的表情把郑微年从沙发上拉起来。

“哦你干嘛啊?”郑微年被程嘉玺的举动弄得很摸不着头脑。

程嘉玺说:“跟我去洗澡。”说着就把郑微年往浴室推。

郑微年吓了一跳:“洗澡?”

“是啊。”程嘉玺回答得自然。

“我自己可以的!”郑微年的脸红起来,拜托,洗澡这么私密的事情哎!

程嘉玺没有理郑微年的抗议,他早就算过了,时间也不早了,要是他们一前一后洗澡,那等他出来她万一又睡了怎么办?他们只剩下那样珍贵的三个晚上了,他又恨自己被工作束缚,不能整日整日绕着她转,那就只好争分夺秒,一秒掰成三秒来用了!

那个晚上郑微年被折腾地差点背过气去好几次,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浑身上下没一处不是又酸又痛的,她只觉得自己的骨架都快散了,到了晚上,没想到程嘉玺故技重施,将历史重演了一遍,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郑微年被折腾得都哭了,含着泪对着伏在她身上的程嘉玺又推又打的。程嘉玺被打得闷哼不断,却只是减轻了下手的重量,依旧是折腾得郑微年一夜没睡。

两个通宵把郑微年的元气彻底消耗得差不多了,她在床上奄奄一息地躺了一天,饭也没起来吃。晚上程嘉玺回家的时候,小叔饿得都快哭了,用鼻子拱着食盆到处乱跑,可怜巴巴地望着程嘉玺。程嘉玺见状先是一愣,给小叔倒上狗粮以后去厨房转了一圈,发现冰箱里的东西还是老样子,又转回卧室,发现床上窝着一个不省人事的可怜小人,心中便有了数。可是心中却滋生出一种既自豪又内疚的复杂心理来。他没有叫醒郑微年,而是进了厨房去煮了番茄鸡蛋面,然后才来叫醒郑微年。

郑微年眯着眼看到程嘉玺,疲惫又痛苦地问:“现在什么时候了?”

程嘉玺说:“吃晚饭的时候了。”

郑微年呆了一两秒,一脸苦相:“啊?我睡了一天啊!”

程嘉玺摸摸她的脸:“好啦,我煮好面了,快起来吃吧!”

郑微年一天没吃东西,听到他这样说早就饿了,忍着浑身酸痛顽强地从床上爬起来,洗脸刷牙以后摸到餐桌边坐下来。

啊,是她喜欢的番茄鸡蛋面!郑微年见到那红红黄黄的明丽色泽心里也明朗起来,伸手去拿筷子,却只觉得牵扯到了肌肉,一阵酸胀,“哎呦”叫了一声放下手来。

程嘉玺吓了一跳,问她:“怎么了?”

还问她怎么了?郑微年幽愤地望这只罪魁祸首一眼,愤愤道:“你喂我!”

可惜程嘉玺这几天精虫充脑,眼前不可避免地闪过前两天晚上的某些画面,然后低低地笑了,说:“我晚上喂你,现在你先吃面。”

“程嘉玺!”郑微年忍无可忍,对程嘉玺大吼。

程嘉玺才知道自己错了,怔了怔赶紧夹起一缕面递到郑微年面前。郑微年把面吃掉,气还没有消,吧唧着嘴说:“今天你敢再那样试试看!”

程嘉玺在郑微年严厉的目光里默默地妥协了。

郑微年又睡了十个小时,这回总算是把睡眠都补回来了,她早上起床的时候感觉身体已经没有之前那么酸了,已经能驾驭一般的生活需要了,她走进客厅的时候看见小叔,想起昨天自己的失职,心中感到十分抱歉,于是决定在在这里的最后一天带小叔出去遛遛,小叔自然高兴,拽着郑微年拼命往前跑,估计是这几天被憋坏了。郑微年跟着小叔跑了几步,觉得身上热起来,把脖子上用来挡风的丝巾拿掉抓在手里,一圈下来还是满身的汗。

郑微年在电梯里面望着眼神纯良又无辜的小叔,心中恨恨地说:“你们两个,都是折腾人的事儿精!”

电梯升到二十五楼,门开了,小叔像什么似的倏地一下就蹿出电梯门去,郑微年无奈摇头,哎,真是比不过这一大一小的体力,一个经过几个通宵第二天还能照常上班,还是那样精细的活儿,另一个在外面已经发疯一样跑了那么大一圈,回来还能精力充沛又跑又跳的。正想着走到拐角处,听到拐角那一边传来一个她永远都不会忘记的声音:“咦?这狗怎么在外面啊?阿玺这孩子也真是的。。。。。。”

郑微年的脚步僵在原地,瞬间不知道该不该往前走,可是要死不死小叔多事地跑回来等她,引得拐角那边的人说:“跑什么呀,别乱跑。”

郑微年想今天是躲不过去了,眼一闭心一横,抬脚从拐角这边走了出来。

第七十九章 曾经

楼道里霎时寂静无声。

郑微年看见夏云华的脸上迅速闪过惊异、怀疑、和震动,最后脸色归于苍白。她终于停下来,两人静静对立着,相隔着两米的距离。小叔无辜地站在两人中间的位置,似乎是感觉到某种紧张的氛围,也安静下来。

郑微年接受着夏云华的目光,毫不躲避地直直望回去,两人的目光在空中交接,无声却激烈。

也不知过了多久,夏云华不知是叹气还是冷笑一声,说:“我还说呢,原来那个女孩儿是你啊。”

那日去医院,一路上那些医生和护士的目光都有些闪烁,风言风语她也听到了几句。那时只是心中有所疑惑,因为这些年来她并没有看见她儿子与任何其他女人有所关联,一直都是按照她的安排与预设,在与李家进行稳定地交往,而且已经到了订婚的地步,怎么会突然冒出来一个不清不楚的女孩儿?那时的疑虑只在她心中一闪而过,却并没有考虑到这样的一种可能。是啊,如果是她,那就会大大的不同了,她的儿子,六年前在这桩事上吃到了苦头,最后慢慢地平复了,却也可能不是真正的放下,而只是暂时地尘封而已。她的儿子从来就是这样,心里的事情从来都不会外露,所以一向来她也不能很好地去揣摩他的心理。现在真相大白了,原来她儿子与他老子一样,都是痴情种,时间对于他们伟大的爱情来说是没有淡化的作用的,相反,倒是酿酒一般愈发深沉了。

呵,爱情,又是爱情,她夏云华这辈子难道要在这区区“爱情”上输两次吗?

大学时期她因为家境好。所以可以没有任何负担地去学艺术,反正家里的势力财力足够保她一个无忧的未来。就是在那里,她遇上了林文清。

林文清长得美。身材称匀,雪肤如凝脂。长发如青云,眼睛里光彩潋滟,笑起来嘴角还有梨涡。这样清纯漂亮的艺术系女大学生,自然一入校便是焦点。她其实也是一个长得端正秀丽的姑娘,从小又接受着那样正统严肃的教育,整个人身上也散发着一种大家闺秀的气质。只是相比林文清,她身上少了那种可以恣肆畅笑的灵动神韵。略略显得有些古板了。

她们是一个寝室的,两个漂亮的姑娘很快就成了好朋友,和寝室另外一个女生沈曼辞一起,成了每天一起去画室。一起去写生,一起消磨时光的伙伴。

后来医学系的高材生程拥军也加入到了追求林文清的队伍中来,早前她就听说过程拥军,也是因为家庭的缘故,她在某一次医科生论文答辩中见到了沉稳又自信的程拥军。他的风采给夏云华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那次答辩的专家中请了她爸爸,那个时候她是为了等她爸爸才会在那间教室的。后来她还专门去问了她爸爸比赛的情况,听到了结果以后心里暗暗高兴了半天。

可是这段暗恋持续的时间很短。

那天晚上她从家里回到寝室,林文清和沈曼辞刚好从外面回来,两个人说说笑笑的。她听见沈曼辞说:“那个男生确实长得挺帅的啊!”

林文清竟然微红着脸。说:“好了,你都开我玩笑开了一路了,能不能歇会儿?”

沈曼辞正在兴头上,笑嘻嘻地说:“不能!我说你脸红什么呀,啊?以前那帮男生那样疯狂地追你,也没看见你动一动眉毛,怎么这一次这个只是帮你拿了一下书,脸就红成这样?嗯?”

夏云华闻声望向林文清,她倒真的是双颊泛红,这样子的林文清可不多见。夏云华本不是那样喜欢打探人*的人,却也来了兴趣,问沈曼辞:“曼辞,你说什么呢?”

沈曼辞神秘兮兮地靠近夏云华,还做出用手支在嘴边的悄悄话标准姿势,可是声音却是足够让林文清也听得一清二楚的:“刚才我们去图书馆借书啊,文清有一本放在高处的书拿不到,这时就有一个帅哥,站在她身后,帮她取下了那本书,你知道那本书叫什么吗?叫做《命中注定》哎!后来啊,那个帅哥看文清手中的书太多,还把她的书都抱在怀里,一直帮忙送到寝室楼下呢!然后你看怎么样,林文清林大美女的小脸就红成这样了!”

林文清脸上的红晕退也退不掉,她有些恼了,取了床上的枕头就要过来砸沈曼辞,可是那动作在夏云华看来就是一种别样的娇涩。夏云华看着林文清和沈曼辞又笑又骂扭做一团,竟也觉得爱情这东西真美好,那是她一辈子中唯一一次对于爱情这种东西产生美好向往甚至于渴望的时刻,说出来也好笑,对于爱情最美的印象,竟然是从别人身上感受到的,还是一个后来和她成为那样关系的人。她到后来也一直记得那天晚上弥漫在寝室里的那种空气,有一种淡淡的甜味,清香又温暖,只是在后来她回忆的时候,主观的加上了一种酸涩的味道。

不知一切是不是都缘于那本叫做“命中注定”的书,那之后林文清与那位命中注定帅哥的几次偶遇她恰好都不在场,直到那天,她们三个人一起从画室走回寝室,手上提着水桶、画具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走到寝室楼下,看见那边站着一个男生,这个时候沈曼辞意有所指地笑起来,那边的男生听到声音转过身来,向她们走过来,走到跟前,从林文清手中接过那些有些脏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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