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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诡案组1.2.3部(全)-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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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我不要你离开我!妹妹她不肯喝婴尸酒,她早晚也会离开我,而且我要的是你永远留在我身边!我要杀了他们,只要把他们杀了,就没有人知道我们的事情,就没有人拆散我们!”随着美珑怒吼,百万蚁军再次前进,绕过卢院长向我发动攻势。
    被近百万只大蚂蚁包围是怎样的奇景呢?也许能想象中一下:蚁军像洪水淹没大地般铺天盖地,我几乎连立足的地方也没有。想逃吗?整条走廊的地面都是黑压压大蚂蚁,鞋子落在那个位置也能踩死一大片。
    逃是不掉的,只能祈求上帝打救了,虽然我不是基督徒,但也希望全能的天父能大发慈悲。不过小腿传来的剧痛让我知道,这个希望也太渺茫了……
十三章 不老真相(上)
    卢院长在办公室里向我承认杀害了周少龙,门外突然传来喵喵的呼救声。冲出门外发现遍地都是蚂蚁,而且这些诡异的大蚂蚁似乎听命于美珑,并在她的命令下向我发动攻击。
    数之不尽的大蚂蚁如倒流的洪水般,源源不断地从双脚往我身上爬,爬到小腿上的先头部队更毫不客气地撕咬我的皮肉。钻心的剧痛使我无法站稳,不由倒在蚂蚁铺成的地毯上,群蚁立刻从四面八方涌到我身上,看来我也气数已尽了,这群饥饿的大胃王也许不用一小时就能把我吃个干净。
    就在我以为这次肯定会完蛋的时候,一声枪响牵动走廊上每一个人的神经——雪晴来了!她出现在走廊的尽头,双手持枪,枪口对准美珑。蚂蚁好像也能听枪声一样,突然停止了对我撕咬,但并没有离开我的身体,像被子似的在我的皮肤与衣服之间盖了厚厚的一层。
    雪晴对着美珑冷声道:“立刻投降,否则我会开枪!”
    “哼,就算我受到一点小伤害,我的小乖乖都会立刻发疯,你和你的同伙伴都别想活着离开!”美珑恶狠狠地说。
    “是吗?”雪晴冷漠回应,随即扣下扳机,又是一声枪响。
    我想这回真的要解脱了吧!岂料身上的蚂蚁并没有像美珑所说的那样发疯,而是依旧纹丝不动。而我身旁的卢院长却倒下了,鲜血不断从他的手臂上涌出来。
    “你想干嘛!”美珑愤怒咆哮,地上的蚂蚁约有一半立刻朝着雪晴的方向涌去。
    “立刻投降,否则我会开枪!这次的目标将不会再是手臂!”雪晴将子弹上膛,这次枪口瞄准了卢院长。
    “不……”美珑高声尖叫,随即哭道:“我投降了,我投降了,不要伤害小华,不要伤害他……他在流血,快给他止血,快让妹妹去拿药箱给他止血,快!”蚂蚁大军突然停止了前进,如洪水代流般往她脚下靠拢,我身上的蚂蚁亦迅速撤离,沿着她的双腿爬到她身上,片刻即全部隐没于长袍之下,仿佛从来也没有出现过。
    我突然恍然大悟,很多之前没注意到的细节全部于脑海中浮现。美珑的衣服之所以如此怪异,原来是为了方便隐藏身上的百万蚁军!我和蓁蓁之前在地下室受袭,也不用多说了,肯定就是她的杰作。她借拿手电筒之名溜走,故意让我们等得不耐烦先进入地下室,便于她的蚂蚁军团把我们杀掉。幸好袁修女及时发现,并加以阻止,我们才能幸免于难。
    卢院长在女厕把她轰走,肯定是因为她又再想偷袭我们。随后袁修女不准她离开孤儿院,大概是怕她死心不息,再次找机会袭击我们。接着,卢院长更干脆把她关起来。今天她频频与卢院长吵架,应该也是为了这件事。
    这一切一切原来都是因这个花季少女而起!
    在两名手持冲锋枪的武警大哥陪同下,我扶着拐杖一拐一拐地走进审讯室。双脚的小腿都被蚂蚁咬得肿起来了,医生说是皮肤对蚁酸起了过敏反应,虽然痛得要命,但死不了人。不过,要是全身都被咬上,那就不好说了。
    审讯室里有两名犯人,分别是卢瑞华和宛美珑。对犯人的审讯通常是单独进行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犯人串通给假口供。但这次情况比较特殊,我们一但要求分开他们,美珑就把隐藏于长袍下的蚂蚁全部放出来,摆出一副鱼死网破的姿态,为免不必要的伤亡,我们只好同意让他们一起接受审讯。
    在审讯室里,美珑向我讲述了一个时间跨越起过六十年的荒诞故事,让我了解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我记得当时是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的夏末,那天天气很好,我和小华在孤儿院附近那个长满薰衣草的山坡上玩。天色开始暗下来的时候,我们本来准备离开,但小华发现远处的树上有些很奇怪的东西,于是我们便走过去看。
    因为天色有点黑,我们看了一会也没看出是什么东西,只觉得像是一条挂在树枝上的黑色布带。小华当时比较贪玩,拾起几块石头掷过去,掷中后布带分成两截向我们追来。它们快走到我脚下时,我才发现原来是一群大蚂蚁。
    我们当时很害怕,拔腿就跑。跨过一条小水沟后,我们发现蚂蚁过不了水沟,这才停下来喘气。可是刚停下来,我就发觉有东西钻进我裤子里了。小华叫我把裤子脱掉,我因为害羞不肯脱,结束被那东西钻进身体里面了……
    (也许因为觉得尴尬,所以美珑对此并没有说得很详细,但根据她之后的口供推测,应该是蚁群中的蚁后钻进了她的荫道,最终在她的子宫里安了窝。)
    当时痛得我死去活来,裤子也被下体流出的血染红了一大片。因为怕被院长(卢院长补充:她指的是史密斯牧师。)骂,所以我们不敢把这件事告诉别人,没想到后来竟然会这样……
    大概过了两三天,我一觉醒来,竟然发现有很多蚂蚁从我裤子里爬出来。我跑到厕所把裤子脱了,发现它们竟然是从我“下面”爬出来的,当时快把我吓死了。它们爬出来后就自己去找东西吃,到了晚上又会爬回来找我,而且不管我躲到那里它们也能找到我。它们大部分都会爬到我的衣服里面躲着,但也有一些会叼着食物钻进我下面。我当时想,应该是有只“母蚂蚁”住在我肚子里了。
    之后每天都有不少蚂蚁从我下面爬出来,躲在我衣服里的蚂蚁也就越来越多了。为了不让别人知道它们的存在,我只好尽管挑些宽大的衣服穿,到了近些年,捐赠的衣服多了,我就把部分衣服改成长袍来穿。(卢院长补充:虽然李老板他们捐了不少钱给孤儿院,但为了长远打算,院里所有人都很节俭。)


    后来,我发现这些它们似乎能知道我想什么,我想它们做的事,它们马上就会做,不想它们做的,它们就不会做。不过,这得有个前提,就是让它们吃饱,不然它们会发疯似乎四出寻找食物。
十三章 不老真相(下)
    后来,我发现这些它们似乎能知道我想什么,我想它们做的事,它们马上就会做,不想它们做的,它们就不会做。不过,这得有个前提,就是让它们吃饱,不然它们会发疯似乎四出寻找食物。
    开始时,它们吃得并不多,我和小华少吃了点,留下部分饭菜就够它们吃了。但随着它们数量增加,我就每天都得为给它们找吃的而烦恼。而更让我心烦的是,自从那事后,我就个子就再也没有长高。我本以为自己只是没有长高而已,但几年之后我才开始意识到自己的外貌竟然永远停留在十四岁。
    当大家发现我不会长大后,并没有把我当成怪物,反而对我更好,小华还是那么喜欢我,处处为我着想,这让我感到很欣慰。可是,我还是怕院外的人会把我当成怪物,所以我就刻意对院外的人隐瞒年龄,并且总是跟小朋友待在一起,让自己的心态能年轻些。没想到,后来竟然养成了一副小孩子的脾气,尤其是跟小华在一起的时间,一点不高兴就会发他脾气,到现在也改不了……
    小华当上院长的时候,我躲在身上的蚂蚁数量已经跟现在差不多了。因为它们只要能吃饱就会很听话,所以我越来越喜欢它们,平时都会叫它们做小乖乖。我本以为小华做了院长,我的小乖乖就不用再挨饿了,可是他连我们的两顿饭也解决不了,就更别说给小乖乖弄来吃的。为了这件事,我还向他发了好几次脾气。
    虽然我在小华面前,脾气就像小孩子一样,但我心里还是明白他的难处,只好自己去给小乖乖找吃的。可是当时能吃的东西早就被人吃光了,我还能到那里找到吃的。
    有一次,我帮杨修女埋葬婴尸时(卢院长补充:杨修女十多年前就已经过身了。),她有点事要走开一会儿。她刚走,我的小乖乖就发疯似的全部爬出来,把准备埋葬的婴尸啃得只剩下骨头……之后,为了喂饱它们,每当要埋葬婴尸,我都会找各种借口支走她,让它们饱餐一顿,弄得后来没有人敢去埋葬婴尸。
    而这时候,小华又正为向商人乞讨粮食的事情而烦恼,他知道我惹出来的乱子后,和我吵了一架,刚好让妹妹听见了(卢院长补充:她说的妹妹是指袁修女,她当时只有十岁左右。她们俩的感情很好,私下一直以姐妹相称。),她还把这事告诉了杨修女,杨修女便追问我们,我们只好坦白告诉她。她知道我的秘密后吓得要死,但很快就想通了,跟我们说,我之所以不会长大很可能与这些小乖乖有关,提议用它们来泡酒,然后跟李老板他们换粮食。
    小华觉得这个办法也许能行得通,就向我讨要小乖乖。当时我心里是千百万个不愿意,但因为自己做了错事,而且这也许是惟一能让大家不再挨饿的办法,所以只好答应。
    小乖乖很听话,我让它们爬进酒缸,它们马上就爬进去了。但是当它们的数量减少到一定程度,我肚子里的“母蚂蚁”就会生出很多小乖乖,同时也需要更多食物。而且它们似乎特别喜欢吃肉,尤其是婴尸,那段时间抛进死仔洞的婴尸基本上都被它们啃得只剩下骨头。
    因为小乖乖喜欢吃婴尸,而且单用它们泡酒恐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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