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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春色和夜色-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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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时间?”我看看床头桌台灯下的闹钟,指针已指在3与4之间了。天已经开始擦亮了。



  “有什么关系。我常常这么干的。深更半夜听音乐,其味无穷。这个时候的音乐,是最纯正和最干净的。”

  “又是毫无冒险地攀登。登上人们的睡眠之上?”我说。

  章言打开音响。是一台老式的、针头唱片机。从抽屉里抽出一张CD放进去。音乐由音响内飘浮出来。说真的,我在音乐上是个纯粹地乐盲,但我还是能够分辨得出大师级别的音乐家跟乐坛里的小混混是存在着怎样的区别的。仅从听觉上辨识出来的。不太懂音乐所表达的意思,尤其是比较高雅和严肃的音乐。但我喜欢,喜欢得固然有些盲目。我只是胡乱地去猜想,音乐和画作或诗歌一样,也是一种抒情、一种倾诉,而且也是具备一定的意境的。当我作为音乐的门外汉这么吞吞吐吐地问章言是不是这么回事儿时,章言笑着说,基本上是这么回事儿。

  在美妙地音乐声中,我的确感到精神松弛了许多,灵魂被一只温柔的手抚摸着一样,非常地舒畅。我们接连听了《寂寞的心》、《月光奏鸣曲》,听到第三曲《幽默曲》时,我感觉我已经在梦的门槛边徘徊了。我迷迷糊糊的,但耳朵并未关闭。

  “天,这么美妙的音乐,你竟然舍得拒绝。”章言夸张地小声惊叫道。

  “我说过我是个乐盲的”。我揉揉发皱的眼皮,眼前一亮。章身上不知怎地就着一身银白色的旗袍,扭扭妮妮地立在我面前。我一阵惊奇,呆呆地看着那件银白色的旗袍。我是那样的熟悉它。它是我买给柳迎风的礼物。我能够肯定,除非它变成一团灰。

  “怎么样?还算过得去吧?”见我半天也没说话,章又一次问道。

  “啊,很好看,比我预想的一样。”我说。

  “柳迎风的。我想你已经看出来了。她坚持要送给我。”章转了一个圈,问,“不介意吧?”

  “当然。旗袍本身就是属于像你和柳迎风这类漂亮女人的。”我嘴上虽这么无所谓地,但我在心底还是有点在责怪柳迎风将我送给她的礼物又送给别人。

  我的身体一点一点的沉下去。我真的是想睡了。睡着了,什么也就不用想了。

  第二天一早起来,天已经不下雨了。但阴沉沉的。

  我赶下午三点钟的那一趟火车。在火车站的月台上,我和章言拥抱别。我再三嘱咐她,别错过身边的好男人,也别轻易言说放弃爱。女人是不能没有爱情的;又再次嘱咐她要好好对待自已,别只顾着写作,该睡觉时要睡觉,该吃饭时要吃饭……

  章言含着泪趣味地笑道,“我这会儿简直觉得像你的孩子了。祝你一路顺风,宝贝儿。”

  “我会想你的。”我抱抱她,眼泪都快淌出来。这是个好女人,只是不容易被人发现她的好。

  
春色与夜色
第十六章

  七月的武汉,正逢火炉温度,整座城市就像一个巨大的烤箱,肆无忌惮地烘烤着。我汗水淋漓,仿佛身上安装了热水器的花洒一样湿漉漉的。这就是武汉啊?真的就如雪晴无数次和我描述过的那样,热得出了名,且出了格儿的。呵,几年前我还对雪晴说过“将来我一定要同你去武汉的‘汉正街’、‘吉庆街’、‘长江大桥’……去看看!”现在想来,其实“将来或未来”这样的字眼儿真的靠不住的,就像情侣之间爱的誓言与承诺一样,都是为了说服耳朵的。耳朵与心是有距离的。想想,许多的人在今天就将未来给挪用了或借来了,那么未来该怎么办呢?

  今天的爱今天用;现在的爱现在珍惜;未来的爱别动不动就挪用……这才能使爱长久。

  因为我觉得我是踏上熟悉的人的城市,所以冥冥之中便对这块陌生的土地感到亲切。这果真是块异乎寻常的滚烫的土地!热辣辣的风,热辣辣的太阳光……我是喜欢冬季胜于喜欢夏季的,但这会儿,我并不讨厌这无比的炎热。跟雪晴有关?还是跟柳迎风在这个城市里有关?我不清楚。可有一点我是能够说得清的,那就是我觉得,人有人的热情的表达方式,自然界有自然界的热情表达方式。我自然带着点浪漫的心情将这超过四十度的气温当作是大武汉对我的到来所表示的热情。说真的,从踏上这个陌生的城市的那一刻,我的体内就充溢了热情,觉得一直潮湿的心空正在被逐渐的烘烤,烘干。

  武汉虽然缺乏北京的庄严和文化及历史带给人的厚重之感,但很有个性。极为平民化的一个城市,随和、自由,武汉给我的第一感觉算得上是美妙的:热情、年轻,一片喜气洋洋的景象。尤其是那排成队的五颜六色的三轮电动碰碰车,象一只只可爱的金龟子在大街小巷中跳来跳去,突突突的形成了一番特有的汉味景观。还有那清一色的火柴盒式的楼群和无数大大小小的雄伟桥梁……可以说,对于武汉,我有了一见钟情之感。

  我在武汉大学附近处租了一套小居室。照老样,一室一厅,浴室卫生间合二为一,五楼,也是顶楼。顶楼较之下面几层都是要炎热许多的,还好,有空调。空调真是个好东西,它们将季节擅自倒换。房内还有电视机、五六成新的电冰箱、还有一台CD机,也只有六、七成新的样子。但室内显得比较干净,还有一股淡淡地香水味儿,并不是像老年人住过后留下的那种混浊而又浓郁的、让人觉得不干不净的气味。我对气味特别敏感和挑剔。房东说,我来的前两天还住着一对大学生恋人。看来,我运气不错。

  十点多钟,接听了一个电话,是章言打给我的。她是算准了我这个点应当来到武汉的。她打来电话,也没说什么,只是专门问问我是否安全到达、有没有租到房屋之类的话。最后,又将柳迎风所在的那个医院和住院部的门牌号码、床位告诉了我。她明知道我不会忘记这个的,她也亲眼看见我将她给我的这些都认认真真的记录在笔记本上。但我非常愿意听她的“唠叨”。在陌生的地带,倾听熟悉的“唠叨”,是一种安慰与享受。可见,唠叨也是一种幸福。只是我以前我从来都没有过这样的感觉。

  章言最后就要不要先给柳迎风打个电话,告诉柳迎风我来武汉看她的消息。我说,谢谢,不用了,等我见到柳迎风之后再将我如何知道她在协和医院的事一五一十的告诉她。

  章言表示赞成。而后嘱咐我几句,都是关于生活细节方面的体贴的话。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不想要章言将我来武汉事先通报给柳迎风。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或许我想了,只是不愿说。

  每到一个新城市,我总是难逃水土不服这一劫的。但是,一两周之后,红斑疹、吐泄现象就会自动消失的。在症状还没有消退之前,说什么我是不允许自已带着这副病容去见柳迎风的。只是去见柳迎风倒也无所谓,问题是我还要见到那个叫做伍云清的男人。我不能以一副精神萎靡不振的模样儿站在迎风和那个伍的男人面前。那样很容易让他们误以为我在爱情方面“输不起”。我要漂漂亮亮地站在柳迎风和伍云清的面前。

  而且,我来到这里,并不是为了要从伍云清的怀里将柳迎风夺回来。在章言那儿,我就知道我怎么下功夫,也是无法将柳迎风夺回来的。

  事实上,我不是已经输给了伍云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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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我来到这里,又是为了什么呢?我思维已全然的出现混乱了。也许是为了证实自已输也输得光明磊落?

  我这是怎么啦?我跟谁有过一场血淋淋的战争了么?我知道,我又胡思乱想了……

  我去附近的药店买了息施敏,另外买了一小瓶止泄药片。两周之后,我去协和医院找柳迎风时,脸上还保留着几颗红痘,但不泄也不吐了,脸色看上去好多了。

  这些天来,我考虑了很多的问题。比如,在初次见到柳迎风时,我将以怎样的心态和得体的表情来对待她?我将怎样阐述我的来意?我将怎样按奈住我的情绪或者说激动?尤其是我该怎样制止曾经在想到和她一起亲热时出现的干呕的情形不再发生?我能否做到原谅她对我撒的所有的谎?我见到伍云清后能够控制住自已冲他抡拳,等等。要知道,我可正处在年轻气盛的时期里,我可没有什么把握我能得体的控制和管束我的年轻气盛。二十出头的年纪,向来就是生长冲动的旺盛季节。最后,想得越多,我的心绪越乱,越紧张。

  我向来很自信,认为自已是能够做到坦然面对失恋的,至少在表面上能够做到,以致于使双方都处于一种平和的状态。我唯愿我们只有失恋这样简单就好了。现在明白,那只是站在失恋以外的人的想法,有点像是做出高姿态的样子。其实,真正面对失恋,尤其是还要面对那个导致失恋的“第三者”,谁要想保持冷静或装绅士风度,可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我乘车来到协和医院。我在协和医院的门口买了一束鲜花。看看表,八点还未到,觉得来得太早了。恐怕没有人象我这样早来探望病人的。

  从协和医院内部的建筑设施就可以看出这的确是武汉市内最大且最有实力的医院了。我在住院部的一个花园里拿着鲜花徘徊着,不时的看表。也许是我的神情给人以一种紧张之感,所以我注意到,有下楼来打开水的人的不断地打量我。我便干脆的抱着鲜花,坐在一张石椅上。花园里的景色虽然很美,但怡人之气被医院里的药味和消毒液的气味给完全的遮盖了。眼里的花和草更是勃勃生机,更是与步履艰难的病人和心事重重的探病者形成了那样鲜明的对比。

  夏天来了,也就预示着秋天的脚步为时不远了。花园也将如同行走在它里面的病人一样,旺盛的生命出现斑驳了。想到这点,我由心底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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