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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春色和夜色-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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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喝了那半杯橙汁后,柳迎风拉着我到附近的电话亭背后笑得前扑后仰。她说,她从来不喝橙汁的,碰也不碰,今天喝起来觉得比什么都好喝。仿佛觉得从前放弃喝橙汁,是傻瓜到家的行为。

  我笑着说起了风凉话,那当然,免费的东西没理由不好喝的。我指着我们喝橙汁的那地方,又说,瞧见没,多少人站队呢。一个便宜三个爱。何况是免费?!

  柳迎风真的顺着我的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半锁了眉头问:我们刚才肯定也是那模样?

  我反问道:什么模样儿?

  “白相呗。”柳迎风说。

  “不至于吧,不就是占了半杯橙汁的便宜么?”我说完嘻嘻地笑起来:“还真得谢了那小偷,要不,咱哪有机会占这便宜呀。”

  玩笑归玩笑,就象诗人与诗,说得再多,写得再好,也没法填饱肚子。我们还得要想办法由这世界里“打捞”点什么。

  我注意到,咱中国的厕所也许是世界上最少的国家,但咱中国的酒店恐怕是世界上最多的国家,尤其是繁华一点的地方,只胯步之远,大大小小的酒店、餐厅一家挨一家的排成队,门面儿花哨,像绣花楼前娇媚的小姐。本来我就饿得慌,见到这些酒店后肠胃敏感脆弱极了,直咕噜咕噜的叫唤个不停。路过又一家更体面、更大的酒店,酒店门口站着一对新婚男女。

  我突然笑着指着酒店门口摆放的一张四四方方的、贴着红纸,红纸上面写着祝贺某某与某某结婚的牌子说:“我们俩个如果一早穿得正正经经些的话,就不会象现在这么挨饿了。”我又看看我和柳迎风身上的行头。

  “没钱了,就应当挨饿,这跟衣着有什么关系?”柳迎风睁大眼睛疑惑不解的看着我说。

  “关系大着呢。”我笑着说。一副神秘兮兮的模样儿。之后指着仍然三三两两地进入酒店的、衣着体面的绅士淑女们说:“瞧见没有?”我一手搭在柳迎风的肩上,一手指着出入酒店里的西装革履、裙裾飞扬的男男女女:“你看看,如果我们一早也穿成这样,我们准能脸不红心不跳地进去吃顿酒宴。”

  “好建议,不过这回没机会用了,下回吧”柳迎风先是一愣一愣地,接而放声笑起来。笑得都有些喘气。

  “也亏你还有力气笑。”我有气无力地就着路边的一栏杆靠着,眼睛糊乱的向四处扫着,却什么也没看进去,眼前的车呀、人呀、树呀都跟我没干系。但我却对一样儿东西盯住不放。这东西就是下水道的井盖儿。我看着先有些恼,我联想到我爸爸掉井里去了就是因为那井盖儿被人偷的那档子事儿;看着看着,我心里的恼不但没有往上涨,而且是在一点一点的往底下退着,并随着我肚子咕噜咕噜的叫声的频率一直将恼怒退到无迹可寻了。我突然明白甚至能够做到理解和原谅小偷偷井盖儿的原因了:井盖儿没了,那不能怪小偷;没井盖儿了,应当怪那些管事儿的人——谁叫他们把井盖儿做成铁的呀?铁盖儿也是经济。世界都主张经济第一。所以这年头儿,谁都把眼睛盯在经济上。

  “看什么来着?眼光都变色了?”柳迎风拿手在我眼前晃荡一圈。

  “看经济呗!”我眼儿也不眨一下地说。

  “有人掉钱包了?”柳迎风半天才想出这么一个理由来,乐呵呵地取笑道。

  “是这座城市掉经济了。”我说道:“真想把那玩意儿也弄上一块去换两块面包来噌噌,准叫你我一辈子都‘难忘’,呵呵。”

  柳迎风知道我说的是反话,柳迎风知道我的话虽然有点儿邪乎,但骨子里却带着点儿正气。

  后来,我想起我的一个开歌厅的朋友老麦来了。我一直没怎么忘记老麦。老麦是个不容易叫人忘记的人。特别是老麦对我说的那句“人活着无非就是为了‘两巴’的真理!”

  “想起来了,跟我来!”我精神一下子抖擞起来,拉起迎风的手就朝马路面走去。迎风自然不知道我究竟要带她去哪里,只是由着我带着她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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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麦在这地盘开了一个歌厅。从一踏上这地方我就想到老麦。但我心里还没有定数,我还不能确定老麦和他的歌厅还在不在这里。我已经有一年多没有到老麦歌厅里去了。这年头,一年一变,指不定老麦和老麦的歌厅早已迁走了。老麦有候鸟的习性。当然,这只是一个托口。

  真正的原因,还是我不愿在老麦歌厅里遇到一个人。梦露!

  梦露一年多前在老麦歌厅里做坐台小姐,我一年多前在老麦歌厅里与梦露相识。那时我才刚刚来北京上学没多久。现在,来老麦歌厅,我不能不有所顾虑。不是别的,因为梦露对我的那一份爱。一份还处在萌芽状态之中就被我抹去的爱。但我们睡过。梦露是我到北京来时的第一个和我睡觉的女人。我不能做到在见到和自已睡过的女人的时候,仍然装出一副从来都不认识她的姿态。

  可是,现在身无分文,我又只在这里认识老麦一个。再说了,梦露也不是总在老麦歌厅做的。就碰碰运气吧!

  我牵着柳迎风的手,慢悠悠地穿过一条又一条的马路,最后来到那条老旧的、但热闹的街面上,站在马路这头,我一眼就看到老麦歌厅。能看到老麦歌厅的门面儿,就说明老麦还在。老麦歌厅是老麦的命根子,老麦歌厅与老麦共存亡。这是早前老麦跟我说的。

  歌厅老板老麦不老,不过三十出头的年纪。走进老麦歌厅,老麦一眼就认出我来了。

  “嗬,这不是洛科么?”老麦迎上来,站在我的面前笑嘻嘻地叫道:“真是稀客呵。”

  见到老麦的那一刻,我突然忘掉了饥饿。因为此前我有些萎缩的、弯曲的背脊伸直了。我松开拉住柳迎风的手,向前走一步,顺势拍拍老麦厚实的肩,笑着打招呼。然后把柳迎风简单地向老麦介绍了一下。

  老麦凑到我近前,在我耳旁说了些什么,我没听全,但大意知道了。老麦是在夸赞柳迎风漂亮之类的话语。我笑容满面,一副得意洋洋的姿态。男人都喜欢自已的女友被人夸耀,男人深藏不露的虚荣心一般都在这里被泄漏无余。

  我脸上始终挂着称心如意的笑意。之后,我便开始打量着老麦歌厅,就像打量一个久别的故人一样,带着一丝重逢的激动的感情。老麦歌厅还是一年前的老麦歌厅,里面的装饰布置一点都没有改变。然后,我的目光就不停在老麦歌厅里荡来荡去。显然,我是在寻找梦露的身影。开始有些矛盾的心情,从进入歌厅里来后,便越来越明朗起来。我想看看梦露,从她的模样儿,确定一下她过得好不好。这年头,活着的确不容易。活得好与坏那就是另一回事儿了。

  我将老麦歌厅看了个来回,没有看到梦露。

  我又打量老麦。老麦也当然还是一年多前我见到的老麦。身体胖敦敦的,枕木一样的上下一般粗,一双小眼睛还是那样被埋进了脂肪堆里去了,而且越埋越深。尤其是在老麦笑的时候,它便露出一副很有些受了委屈的小模样儿。老麦浑身最使人喜爱的、也是最可爱的硬件就是他的小眼儿,看谁都那么富于感情。

  但老麦始终还是一个小商人,一个习惯把目光盯住经济适时赚取利润的商人。老麦只是个经营歌厅的小商人,但绝对算得上是个成功的小商人。整条街面上,可以说歌厅鳞次栉比,但老麦的歌厅的生意火爆得无人能比。这与老麦精通为人处世之道是离不开的,还与老麦歌厅的风格作派有关。老麦歌厅是集老麦的个性于一体的。他的作派全然是一副自由主义者的作派,他也刻意把他的歌厅的氛围创造成一片自由主义的作派。我喜欢老麦歌厅的气氛,也喜欢老麦。无论在老麦歌厅里,还是在老麦身上,我似乎像找到了从我身上泯灭或丧失怡尽的某种个性。也就是那种接近人本性的东西。来这里的人,大多都是一身休闲服,脏透的、旧透的牛仔裤和随便一件什么T恤衫。每个人的表情都真实而透彻,人们不需要哲学家们自认为万能的“哲学道理”,人们情愿要刘德华的《男人,哭吧不是罪》。让循规蹈矩、虚伪造作、装腔作势全他妈的见鬼去吧!

  老麦终归是个商人,商人身上与生俱来都是带着铜钱的气味。大多数商人身上由外及内都带着这一种气味。但老麦却不!他身上除了铜钱的气味之外,还有纯粹的自由主义者的气味。他给人的感觉就是他的身上仿佛没有一根筋脉是堵塞着的,它们全都是畅通无阻又互相通联的。

  老麦特别迷恋尼采。我也是。现在没多少人迷恋这个“怪老头儿”。我和老麦能成为朋友,也就是因为尼采。

  我更喜欢老麦的歌厅里充斥着的那股自由主义的境地。高雅的、低俗的;浪漫的、浅淡的;温情的、歇斯底里的……在爱的范畴内,你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想喝酒就喝酒,想抽烟就抽烟,想接吻就接吻,想把昨天捣毁就捣毁,有爱来的时候就别轻易错过,有需要的时候你就说,有了快感你就大声喊……进来之前,请摘掉你的面具,尽量张扬你的个性,只要你自由快乐就好。说白了,老麦的歌厅就是为了渲泄和释放自我的。也是一个充满欲望与我行我素的激|情之地。

  也就是说,老麦的歌厅的气氛最适合孤独的、失意或失恋的人来。说白了,老麦歌厅里的气氛就是一种带着明显的颓废的、迷惘之气。用老麦的话说,他的老麦歌厅就是建立在以痛苦敲击着痛苦、以孤独来诠释孤独、以颓废玩弄着颓废的地方。这就叫以毒攻毒。

  老麦歌厅是失意人幻想的天堂。准确地说,是被那些由人类的社会、人类的群体里开除的、一部分行走在社会边缘上的人的天堂。老麦歌厅提供给人的就是一个没有成见、没有嘲讽、谁也不会去问你有多少财产,读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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