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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吴闲云解说西游记-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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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蕊打算第4天一起走,母亲叫他们先走。于是,他们在第3天先走了。 
三、从万花店到洪江渡口有多远? 
“晓行夜宿,不觉已到洪江渡口。”解: 
1。第3天的上午走的,过了一个夜后,第4天到的洪江渡口。 
2。第3天的上午走的,当天晚上要找旅社住宿的时候,到的洪江渡口。 
陈光蕊在万花店曾买鱼送洪江里放生。为十五里路。这洪江渡口可能要比放生处(十五里)要远。多数是当晚要找旅社住宿时,到的洪江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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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从洪江渡口到江州,已经不远了。 
刘洪、李彪,候至夜静三更,先杀家僮,次将光蕊打死,抛尸洪江。 
“却说殷小姐痛恨刘贼,恨不食肉寝皮,只因身怀有孕,未知男女,万不得已,权且勉强相从。转盼之间,不觉已到江州。”解: 
刘洪杀了老公,殷小姐相从,只因身怀有孕。又行了几日,才到江州。 
好了!真相已经出来了。 
我们可爱的殷温娇小姐和陈光蕊同志结婚的第二天一大早,就接到圣旨,开始远行,而先一天晚上,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欢饮一宵。一宵是多久?一夜!即使没有一夜,也有大半夜!至少得转钟两三点,陈光蕊的酒量如何?精力如何?这些都是可能存在的问题,但毕竟是“共入兰房”了,两个人在一起睡了三五个小时大概是有的,这三五个小时有没有发生性关系?不好说,就算真的发生了,有没有受孕?又不好说,就算一枪命中怀了孕,还是说不通! 
因为从温娇小姐结婚的那天晚上算起,到老公被杀,按多的算:只有18天,若按短的算:仅仅只有8天时间。而温娇小姐竟然已经确认自己怀孕了!只是未知男女。这“未知男女”就是怀孕有一向时了,而不是刚刚才发现。 
居然是这种事情!你叫我怎么说?! 
按医学常识,一个女的,一般在月经后的第14天左右排卵,且在排卵前后的24小时内有性生活,距上次月经40天或45天以上(至少得有一个月不来好事),并有恶心、呕吐、喜食酸辣、小便增多、Ru房发胀等症状时,才可能是怀孕了。这个时间是在40天或45天以上。 
因此,我可以肯定地说:温娇小姐肚子里怀的这个孩子,在结婚之前就已经有了,而绝对不可能是新科状元陈光蕊的! 
另见《西游记》第37回,三藏道:当时我父曾被水贼伤生,我母被水贼欺占,经三个月,分娩了我。我在水中逃了性命,幸金山寺恩师救养成|人。可见,唐僧的母亲在结婚前已经有孕,是实。 
(10)殷小姐绣球招亲 
丞相殷开山有一女,名唤温娇,又名满堂娇,未曾婚配,正高结彩楼,抛打绣球卜婿。 
丞相的姑娘为什么要打绣球招亲?绣球招亲是一种近乎荒诞的婚配方式,打着谁,嫁给谁,赖都赖不脱的,丞相会同意吗?!这样一个娇女儿,绝对是大美女一个,怎么可能乱嫁呢? 
再看看这大街上,什么样的人没有啊,捡破烂的,讨米要饭的,都可以来“重在参与”一下,绣球往大街上一扔,谁抢到了,小姐就归谁,哪管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她的父母就忍心这样糟蹋作践自己的女儿? 
可见,抛这个绣球,是百分之百的有问题! 
现在既然这样做了,那就一定有“不得不这样做”的原因。 
这个原因,就是我昨天说的:小姐在结婚之前,肚子已经被人搞大了! 
小姐的肚子被人搞大了,而且她的爹妈肯定是已经知道了,所以才会如此急切切地办这个绣球招亲,你看: 
“恰打着光蕊的乌纱帽。猛听得一派笙箫细乐,十数个婢妾走下楼来,把光蕊马头挽住,迎状元入相府成婚。那丞相和夫人,即时出堂,唤宾人赞礼,将小姐配与光蕊。拜了天地,夫妻交拜毕,又拜了岳丈、岳母。” 
也就三五分钟的事儿,我们的陈光蕊同志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已经结了婚! 
古代的人结婚虽然不需要办理结婚证,但程序也够复杂的,我们只按最简单的说,择吉日纳采礼,择吉日合婚压庚,择吉日定亲过门,择吉日迎娶拜堂,都是要选择吉日的啊!不择吉日,难保白头携老,而“吉日”又不是天天有的,丞相根本就等不了,所以,干脆全部省了,直接拉进来就拜堂入洞房,多省事儿。 
甚至连姓什名谁,家居何处,是否婚配,这些最起码的都没有问,反正是打着你了,你可不许赖婚哟! 
尽快的把小姐嫁出去,只要是个男人就行,这就是绣球招亲的真相! 
有人说,丞相办这个绣球招亲,就是冲着“新科状元”来的。这个说不通。 
1。丞相的女儿一般要配皇亲国戚的,即使嫁省长都亏了,新科状元才市长的级别,在丞相的眼里和大街上的那些人也只略高一点。 
2。如果丞相真的看中了新科状元,就会请人去探,去说,也不至于抛打绣球让别人也有抢到的机会。 
3。如果目标就是新科状元陈光蕊,那小姐打的准吗?万一打到别人怎么办?或是陈光蕊根本就不走到这条街上来,咋办? 
可见,小姐打绣球招亲的目标,并不是专冲着“新科状元”来的,而是任何一个男人。事已至此,又能咋办呢?尽量地朝着看的顺眼的男人打呗。 
小姐在结婚之前,肚子被人搞大了,当然免不了丞相的一顿呵斥,但不管怎样,做爹妈的还是得为女儿掩羞遮丑,所以,绣球招亲就是一个较好的补救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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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除了抛绣球招亲之外,还有没有其他的可行方案呢?比如说:是谁搞的小姐,就把小姐嫁给谁,小姐情郎,两全其美,这样岂不是更好?这个方案才应该是首选啊,丞相为什么不采纳呢? 
假设1:丞相允许小姐嫁给情郎。 
那么,小姐的情郎当时就应该在现场,正等着接绣球咧,只怪小姐没打准,“恰打着陈光蕊”而已。 
但这也说不通,如果丞相允许小姐嫁给情郎,那直接嫁就得了。也就不存在绣球招亲了。 
假设2:丞相不允许小姐嫁给情郎。 
如果丞相不允许小姐嫁给情郎,而采用绣球招亲,打着谁,嫁给谁,那么,其背后的隐意就是:可以嫁给大街上的任何一个人,也不成全你! 
但这也说不通,情郎也可以来抢到绣球啊。 
所以,这两个假设都不能成立,既不是丞相允许小姐嫁给情郎,也不是丞相不允许小姐嫁给情郎。 
问题不是出在丞相小姐这边,问题是出在情郎这一边!是这个情郎把小姐的肚子搞大了,又把她甩了,不要她了! 
怎么办呢?眼看着小姐的肚子一天天凸起来,丞相也没招了,时间紧迫,那就打绣球吧,打着谁,嫁给谁,只要是个男人就行。闺女啊,你就尽量地朝着看的顺眼的男人打呗。 
(11)唐僧的亲爹究竟是谁 
唐僧的亲生父亲绝不是新科状元陈光蕊,因为他的母亲温娇小姐与陈光蕊结婚的时间仅为8至18天,这么短的时间,温娇是不可能确认怀了孕的。 
唐僧的亲生父亲就是那个水贼刘洪。只有这一种解释,才能将全文中所有的谜团矛盾一一破开! 
因为唐僧的亲爹是刘洪,我们的温娇小姐才会心甘情愿地陪着杀夫仇人睡上六千五百七十个夜晚,才会过上十八年世外桃源般的真正属于自己的日子。在温娇小姐眼里,刘洪才是真正的情郎,一个为了自己才杀人的人而已。 
当年在洪江渡口,刘洪、李彪两个水贼杀了陈光蕊,如果真的只是为了劫财劫色,那么,这两个水贼就会财物平分,女人也要平分,先轮奸,再商量:这个女人究竟是杀掉,还是藏起来压寨。可都不是,钱都没要,居然是:刘洪穿了光蕊衣冠,带了官凭,同小姐往江州上任去了! 
我们再看这一幕的细节:“先将家僮杀死,次将光蕊打死”,家僮是杀的,一刀就解决了,光蕊是被打死的,打,比杀要慢得多,刘洪为什么要打?肯定是边打边骂:“我叫你干。。。!” 
小姐见他打死了丈夫,也便将身赴水,刘洪一把抱住道:“你若从我,万事皆休;若不从时,一刀两断!”这句话真是耐人寻味啊,你若跟我过日子的,我也不计较你跟陈光蕊的事了,反正你已经有了我的孩子,你若不跟我过日子,我就跟你一刀两断! 
刘洪若真的是劫色,就不用说这番话了,先捶她两捶,看她老不老实!而作者用的“一刀两断”这个词实在是妙啊。各位看官,你们都以为是要杀小姐么?不是滴,是在用“分手”吓唬小姐!百分之百的指“分手”!因为小姐本来就是准备去跳河自杀的呀,你还再用杀她吓唬的了么?!所以,小姐不是怕死,而是怕分手! 
刘洪把她的肚子搞大了,为什么又不要她了呢?现在怎么又在船上呢?只有一种解释:刘洪的家庭反对他娶温娇小姐。 
刘洪与温娇应属自由恋爱,因为家庭反对,才不能结婚,不能去抢绣球,如果是他自己不爱小姐,他现在也不会化装偷跑到这船上来打死光蕊,现在,已经把光蕊打死了,你若不从我,我就再回去,看你怎么办!小姐怕的就是这。 
刘洪的家庭势力一定不小,如果比丞相低,也不敢那样做,两家大概是势均力敌,而且是对头,这从后面可以看的出来,刘洪在官场上应付自如,绝不是一梢公水贼做得了的,丞相在知道真相后,一纸公文就能解决的问题,却要跑到皇帝那儿讨来六万御林军去剿,就说明刘洪的家庭势力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各位看官啦,看书得仔细,作者这样写,都是有用意的,你自己想不通了,却说作者水平臭,这是什么道理?! 
刘洪是爱小姐的,因为小姐已经结了婚,刘洪的爹妈才放松了监控,刘洪才得以脱身,尾随而来,买通开船的李彪,化装成梢公,打死光蕊,与小姐私奔,改名换姓,连显赫的家世都放弃了,情愿与小姐躲在江州过小日子。如果是在京城,那她们就是不可能的故事。 
刘洪必然是深谙官场之道,行事分寸恰倒好处,才得以十八年来不升不降不调不露。 
小姐十八年来必然是经常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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