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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重生华都之情深似海-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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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话语轻快,神情中也带了几分狡黠:“这样的话,程氏的新时装就可以定出较高的价格,却又不必担心无人问津——因为我们提供了试穿的机会,不是在店里的简单试穿,而是真正走在街道上去,向人们展示那些时装的美丽。”

“这几乎是一箭双雕啊……”

赵之婉托腮而坐,睁着那双清澈的眼,面带崇拜地看着正滔滔不绝的女子,“咏薇,你真是厉害极了!我从来不知道,女性也可以这样有经济头脑。”

“之婉,你还没见过咏薇的母亲罢。”霍灵音插言道,“程伯母那样的,才是真正的女强人呢。”

程咏薇含笑点头。与叱咤商场的杨君玉比起来,她这点聪明只能算作小巫见大巫。

赵之婉终究受赵家影响很深,思想上趋向保守,是以对程家的两位强势女性,都表示了惊奇之意。

程咏薇心中一动,便转过来问道:“之婉,我也想征求下你的意见。”

赵之婉刚抱起了脚边的小狮子狗,放在怀里兀自逗着,一边笑眯眯地替小狗顺着雪白的毛,一边认真地做着程咏薇二人的听众。

此刻程咏薇这样一说,她就茫茫然地抬了头,疑惑道:“我的意见?可我对时尚一点儿也不懂……”

她的眼神透着本人的简单心思,面上又有几分单纯无辜,简直和她怀里的小狗神态相似。程咏薇不由朝她看了又看,强自忍住想去捏她脸颊的冲动。

这女孩儿本是三人中唯一的已婚人士,但却比另两人都更显青春可爱。她那让人喜爱的娇憨模样,并不因结婚后便有所改变,反而随着爱情的滋养,更添了几分娇美动人。

“之婉,你若要这样妄自菲薄,那么我也只是个外行罢了。谁说不是呢?和霍二小姐这位时尚淑女一比,我们这些人,大概都只能算是土包子了。”

程咏薇这句调侃,把几人都逗笑了。

霍灵音还佯怒地表示了反驳:“咏薇,之婉可是我的朋友,如今还是我的大嫂,怎么也不该与你站在同一阵线上。”

结果霍灵音那一句“大嫂”,登时让一旁的赵之婉晕生两颊,闹了个大红脸。

程咏薇和霍灵音见状,又觉有趣,笑作一团。

“好了好了,说正经事。”

“之婉,我是认真来询问你的意见,你可不要再推托了哦。”程咏薇笑道,“我只是想问你,对租借时装这件事,怎么看?”

她体贴地将问题说得更加直白:“所谓租借,即是一种共享,如果要你去穿陌生人穿过的衣服,你会觉得不舒服么?”

赵之婉的回答让她有几分惊喜:“我不太知道诶,但若是在程氏这样有信誉的商店,又有衣物清洁上的保证,我也许会愿意尝试一次。”

“啊,这就太好了。谢谢你,之婉,你给了我很大的鼓励!”

程咏薇开心地过去拥抱她一下,“有空去程氏逛逛吧,我给你作向导。”

连保守主义的赵之婉都这样表态了,程咏薇对那即将开展的服务,一下增添不少信心。

赵之婉结婚后的第二个礼拜,赵之晴就以性格不合的原因,向那位李医生提出了分手。

这些天,霍大少成婚的新闻满城皆知,李医生只要对这新闻稍加关注,还有什么想不通的?

他既知道了事情原委,又不好去责怪赵家夫妇长辈失德,只好暗暗吃下这个哑巴亏,同意了赵之晴的分手要求。

这男人毕竟已三十多岁,并不至于迟钝到,连赵二小姐对他的敷衍态度也看不出来。

事实上,他甚至能察觉得出,一向性情爽朗的赵二小姐,近日突然转了性,浑身多了几许女人味。

——这或许才是她急于与他分手的真正原因罢!

华京这城市很大,但对于程嘉树这样的人来说,又显得很小。

他既参加完特招,便不急于继续为联考而复习,整天与他的各式朋友在一起,做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

赵之晴其实已很久未出现在华京的社交圈了,她有另外的要紧事要顾。

但这一次聚会,是她一位要好男性朋友的盛情邀请,她不好退却,便还是来了。

但她来到会场才知道了一件事:她这位朋友醉翁之意不在酒,邀请她来小聚是假,替旁人牵线搭桥是真。

“之晴,听说你与那医生男友分了手,我表哥可是惊喜之极。你也许不晓得,他已暗恋你多时了。”赵之晴刚来没多久,那朋友就在她耳旁低语道。

赵之晴心里一惊,不由转头去看那据说青睐于她的男人。那人站在不远处,见她看了过来,便也礼貌回以一笑,风度几分翩翩,真正是个一表人才的绅士人物。

她心情一时间有些复杂。若是放在以前,对这样上品的男性,她大约是会动心的。

但如今……却只有说声遗憾,道句抱歉了!

于是,她干脆地拒绝道:“抱歉,你这位表哥条件太好,我实在是配不上,还是算了罢。”

这叫秦岷知的男人,正是霍令辰那帮纨绔朋友中的一个,脾气和霍四一般急躁,听了这话,当即沉了脸色:“之晴,你说什么?你到底中了什么咒语,竟变得这样无情!”

赵之晴自知是她回应冷淡,惹恼了秦岷知,赶忙解释道:“岷知,我不是有意要拒绝你表哥的。只是我如今……”她一向行为豪放,这回却欲言又止,半天讲不出实情。

秦岷知显然误解了她的意思,更为生气了:“赵之晴,你好歹给我秦岷知一点薄面,先与我表哥认识一下又何妨?我表哥哪里见不得人了,你偏要用这样一个理由,轻易就判了他的死/刑,这实在叫我不能接受!”

他们两人不自觉地提高了声量,引得周围都开始窃窃私语,而秦岷知的那位表哥,显然也看到了这一幕。

“秦岷知,我就说嘛,你这人一身的坏脾气,是时候该改改了罢!”

清秀少年将手搭在秦岷知的肩上,一副前来做和事佬的模样,“也省得在人家淑女面前,一点儿礼仪教养都不顾。还敢当着这么多朋友的面吵架……请问您今年贵庚,怎么还爱做这种无聊幼稚的事?”

少年这话虽有些刻薄,但也如一盆冷水,瞬间浇灭了秦岷知的怒火,让他回归了理智。

他今日可是这聚会的主人,却在这儿与一位淑女争论,影响实在太坏。

秦岷知这会儿怒气全消,想起方才自己的失态,又不免感到羞愧,便暗暗在少年身旁低声说道:“嘉树,多谢你的提醒。”

程嘉树淡淡一笑,说道:“大家都是朋友,相识便是缘分,我只是不喜欢看到朋友决裂罢了。”

他说着,便目含深意地瞥了赵之晴一眼,意有所指道:“况且,之晴的个性一向爽快,若非有难言之隐,断不会这样损你的面子。”

秦岷知一听,果然问赵之晴道:“之晴,你有什么难言之隐?怎也不事先告诉我,还让我与你吵了一架,真是……”这男人不太好意思地摸摸鼻子,“咳,那什么,今天对不住了啊。”

赵之晴自然不会与他真正计较,笑道:“岷知,是我有事隐瞒,这本是我的错。请代我对你表哥说声抱歉!”

待秦岷知离去,赵之晴这才松口气,又向程嘉树投去一个感激的目光。

程嘉树叹气道:“你也不必谢我。我原本不想多管闲事,但谁叫你是阿景的红颜知己呢。我毕竟答应过他,要对你多加照拂的。”

赵之晴扑哧一笑。

由于阿景的关系,她和程嘉树认识也有一阵子了。但每次见到这张年轻清秀的面孔,非要摆出一本正经的派头,说些老气横秋的话时,她便觉这故作老成的少年委实有趣。

聚会结束后,为了答谢程嘉树的“英雄救美”,赵之晴特意请他去小酒馆喝一杯。

他们迎着微带冷意的夜风,进了那家灯光幽暗的私人酒馆。赵之晴大约是常客,很快报出两个酒名,便带着程嘉树坐了下来。

程嘉树坐下后才意识到了什么,眨眨眼问道:“只我们两个?不叫阿景也来么?”

他这青涩少年的反应莫名取悦了赵之晴。女子欣赏着他难得一见的清纯面目,莞尔道:“没有别人,也没有阿景——就我们两个。”

程嘉树愕然地看着被送上桌的酒水,他虽不大喝酒,但酒馆的调酒服务他还是知道的,杯中层层叠叠的色调,看起来很是漂亮,但喝在口中,可是十分易醉。

赵之晴要买醉,却拉着他一起——这是什么意思?

{文}他正心中生疑,赵之晴却已端起酒杯,痛快地一饮而尽。

{人}“程嘉树,你今天说对了,我真的有难言之隐。”

{书}“哦?”少年那双眼眸在暗光中闪出异样之光,“你预备,今晚向我来坦诚么?”

{屋}他笑得暧昧极了:“忘记告诉你,我这人,天生最爱听旁人故事。”

旅途最常慷慨给予游者的,是各式各样的邂逅。

而赵之晴这一趟外地旅行,显然就遭遇了一场于她本人极为重要的偶遇。

这故事不过取于火车上那短短的几个钟头,却被赵之晴无限拉长,仿佛悠远得跨过半个世纪。

故事,发生在开往华京的某列火车上。

那天,那个于她命中注定的人,装扮毫无亮点,偏她也能鬼迷心窍,为他着迷。

那男人也是旅行归来,穿了一身卡其西服,仿佛是长久穿着的缘故,袖口的磨损已相当可观。他脚下的那双黑皮鞋虽被鞋油擦过,却光泽不再,看得出,是穿了许久的旧鞋子。

起初,他拎着行李箱走进车厢时,赵之晴并没有将他视作一位绅士。——因为她首先看到了他皮鞋上的旧痕迹。

天哪,要是从前有谁对她说,她将会对一个穿旧皮鞋的平凡男人,产生一些男女间的情感,她是决计不会相信的。

出于长途上的一点无聊,赵之晴与那人开始闲聊。她本来也不是惯于沉默的矜持淑女。

一个钟头,可以做很多事,也可能一件事也做不成。而对于赵之晴来说,要恋上一个人,只需一个钟头,他们甚至只聊了些正经的文学话题。

这一个钟头于赵之晴的意义,重大于人生的任何时刻,当列车即将到站时,她已经情不自禁地,陷入了那男人的温和眼神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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