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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重生华都之情深似海-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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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凑巧。

霍令辰今日仿佛也刻意修饰过自己,穿得十分简约优雅,白衬衫、亚麻马甲,与程咏薇站在一处,如同穿了情侣装的恋人一般和谐。

程咏薇没来由地脸上一红,急忙打断道:“你可不要瞎猜,本小姐目前还是单身人士。”

霍令辰完全不知自己被误认为是程咏薇的男友,向贺卫楠自我介绍道:“你好,我是霍令辰,是燕华今年预备军官班的新生。”

什么?这厮也是预备班的?!

程咏薇不敢置信地转过头去看霍令辰,而后者只回给她一个无辜的脸色,“程咏薇,你突然盯着我看做什么?”

这真是冤家路窄,狭路相逢。程咏薇扶额长叹,实在不愿相信自己以后的大学生活,就要和霍令辰这家伙同在一个屋檐下上课了。

她一上午的兴奋劲儿都消散去了。身旁两人皆不知她此时心思,贺卫楠领他们去门卫那处登记了一下,三个人就一起走进了燕华大学的校园。

初遇

贺卫楠走在前面,细细为两个准后辈介绍有关这所年轻学府的种种。

燕华虽然年轻,却有一个很值得骄傲的校园。

燕华的校址几经搬迁,最终确定下来的乃是一块福地——这是当年帝国建立时,帝国第一任大总统临时府邸的所在,许多开国元老的智慧灵气都曾聚集于此、无数新时代的决策都在此诞生,说是人杰地灵也不为过。

贺卫楠说得详细,程咏薇听得认真,唯有霍令辰毫不在意这些。

他对这些事都毫不感兴趣,来燕华也不过是为了见一见程咏薇,但见了面以后,他又不知还要做些什么,只得百无聊赖地跟在后面。

霍令辰的目光一直落在程咏薇的身上,他瞧不出什么情侣装不情侣装的,只暗暗觉得某人今天打扮地似乎格外亮眼,难得地符合了他霍四少的心意。这样看着想着,时光也变得不那么无聊了。

渐渐地,霍令辰连前面两人在说些什么话都听不到了,只沉默不语地盯着程咏薇含笑的侧脸,突然想起那天卓越评价她的一句话来:“我家薇薇恬静柔雅,笑面如花,虽然没有倾城的容貌,但绝对是个气质美人!”

啊,对了,就是这个——气质美人。霍令辰心不在焉地想道,难怪我会觉得程咏薇越看越顺眼,甚至有几分好看,原来是因为她的气质好啊。

霍四少拿这个理由说服了自己,心里的那一点异样就慢慢散去了。

他如果知道这世上还有另外一个道理叫做“情人眼里出西施”,一定会立刻幡然醒悟,为自己争取首次的恋爱机会,可惜他依然不明白。

程咏薇可不管霍四的状态如何,参观着韵味古朴而又功能齐全的校园,她的心情早已由阴转晴。她向贺卫楠借了图书证,决心混进燕华的凝华馆,也即是文科部的第一图书馆,近距离地参观一下里面的藏书,顺便感受一下燕华的学风氛围。

“我带你去那边转一转吧,等会儿再来接咏薇。”贺卫楠看出霍令辰的意兴阑珊,这时又没有旁的事,便建议道。

恩?霍令辰回过神,疑惑道:“程咏薇她进图书馆要干什么?那里头有什么特别的?”

贺卫楠面色淡淡,笑而不语。

程咏薇刚才说得不错,这人还真是个天生的武夫啊。

程咏薇那一番鄙视霍令辰的话,被鄙视者因为离得太远,压根一句也没听到耳里。听了霍四少的那些奇人轶事后,贺卫楠倒是挺欣赏霍令辰这个奇人的。在这个崇尚文雅的时代,心有城府的人多如过江之鲫,心思纯粹赤诚的比流星还要罕见。

但他也赞同程咏薇的观点。

人生来便有各种牵绊,有时人宁愿为了这些牵绊而毁去内心的纯真懵懂,变得复杂而强大。霍令辰可以这样顺应天性而活,他的出身是一个前提,而霍家不可能永远做他的保护伞。

“你可能还不知道,”贺卫楠将话题转移,说道:“燕华的文科部前几年设立了艺术系,系里收的都是美女,我们这些理科部的人,可都羡慕死了这帮文科男生。”

他说着往不远处一指:“喏,就是那边。霍四少,要不要去瞧瞧我们燕华的美女们?”

霍令辰倒真来了兴致,人不风流枉少年嘛,便点头同意了。

见霍令辰这副模样,贺卫楠怔了一怔。他还以为这位霍家少爷看上了咏薇呢,方才他的眼神可都一直在咏薇身上啊,这难道是他看走了眼?

贺卫楠不由得看了霍令辰一眼,他一向相信自己的判断力。他神色复杂地带着霍令辰去了燕华的凤玉楼,看霍令辰的确对那里的美女饶有兴趣,不由暗叹一声,这人好强的钝感力。

凤玉楼是燕华的艺术系上课的地方,每到下午两点,就会有许多漂亮小姑娘在楼里练习,舞蹈、乐器、绘画、雕塑……无所不有。而相对应的各种类型的女孩子,大大满足了燕华男生们的眼福,弥补了这所硬朗派学府的阴衰阳盛的缺憾。

凝华馆。

燕华一向管理严格,好在图书证上不显示本人照片,程咏薇才有些心虚地混了进去。

因为来的时间不对,程咏薇最想进的帝国史料室已经关闭。所藏资料的珍贵性,使得这个史料室一向开放时间较短,且不许学生随意外借。

程咏薇有些失望地折回来。

她不愿去人太多的地方,以免引起别人的怀疑,于是就选择了看起来较为冷清的外文图书室,轻悄悄地进了去。

以程咏薇有限的语言知识,她勉强认得自己穿过了一片日文,又穿过了一片英文字母,最后走到那个僻静的角落时,已经被各种面生的字母君们弄得晕头转向了。

“C'est la vie?”她不经意地一抬头,就看到了书架顶层那几个大大的字母。托前世的福,这是程咏薇唯一能认得的一句法文:这就是生活。

我居然能读出这本书的标题呢,程咏薇沾沾自喜地想,突然就生出了一股想要翻阅这本书的冲动,即使她根本看不懂其他任何一句法文。

那本书放得实在太高了,程咏薇伸手够了一会,连那漂亮的书脊都没碰到一下。这下她反而来劲了,正所谓越是得不到就越想要看。

反正四下无人,她索性蹲下身脱了小羊皮靴子,这种鞋子很容易制造噪音。

一旦脱了靴子,她就感到轻松起来,穿着丝绸袜子的脚踮了几下,最后伸长手臂,一蹦一蹦地跳起来,试图寻找一个合适的角度去继续够那本书。

她自诩在外表上是个十足的淑女,可她此刻的姿态实在不怎么雅观。说句老实话,非但不怎么雅观,还很滑稽,很像是一只正在跳着去够树上香蕉的母猴子。

她冒着变身母猴子的风险,费了一会儿工夫,终于把书够了下来。

不过,那本书的厚重程度超出了她的预想,于是一本大书仿佛从天而降般从书架顶层一跃而下,落在了角落里。

怎么一点声响也没有?

程咏薇疑惑起来,她甚至还来不及穿好自己的靴子,便一脸呆滞地看到了靠在角落里的那个年轻人,她的书竟然砸到了那人的身上!

“原本想继续当个隐形人,以免惊扰到小姐的雅兴,这下看来可不成了。”

那人苦笑着把砸在自己胸口的厚书移开。他今天好像不太走运啊,不过想在图书馆晒个太阳睡个午觉,岂料竟能天降凶器,将自己砸个正着。

他将书翻过来看了一眼书名,“C'est la vie?”是现在的小姑娘口味变了么,这样又沉闷又厚重的书如今都有人看了。

他复又向那呆立的少女看去,见她只穿着袜子站在冰凉的地上,面上一时红一时白的,便知她心中窘迫得很,不由一笑。

他觉得这情形有趣极了,少女那垂头的狼狈模样并不难看,身上衣衫一看便是高级料子制成,大约是哪家的贵族小姐。而一个敢在图书馆里脱靴子的贵族小姐,他实在没有听说过。

程咏薇恨不得一头撞死在书架上,以解此时的窘境。她面红耳赤,呆了半天才挤出一句话来:“很,很抱歉,砸到了你,医药费我会负责的。”说完就继续手足无措了。

那年轻男人扬了扬嘴角,心情倒不太糟糕,他猜想这少女一定吓坏了,否则怎么连一眼也不敢看他,只顾着垂头道歉呢。

“没有关系,一本书而已,砸不出伤来的,别担心。”他反过来安慰道。

程咏薇慢慢冷静了一点,觉得这件事实在可笑,但这人看起来还不错,至少不会与她这冒失行为计较,便抬起头,向那人真心诚意地又道了谢。

这一抬头,程咏薇的耳根突然又有点儿泛红的趋势了。

刚才没顾得上,现在仔细一瞧,她砸到的竟是个气质优雅的美男子,这正是她喜欢的那种类型。

原本按着程咏薇的性子,见到这样合心意的人物,就该问一问对方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但这一回,她真是没这个脸面去与这美男搭讪了。

联想到还处于不定时炸弹状态的傅荣钧事件,程咏薇不无哀怨地认为,自己的桃花运好像出了问题,一旦遇到理想的恋爱对象,总是在最初就要夭折。

等有空了,她一定要去自家的首饰店里,好好挑一串粉水晶的手链,也好提升一下自己的恋爱运道。

程咏薇光着脚回去穿好靴子时,那人已经走了,临走前将那本法文书放在了书架旁。程咏薇将书拿过来,随手翻了几页,那些陌生的字母组合完全吸引不了她,她脑中浮现的,依然是方才那人清淡而温柔的一笑。

她合起了书,心脏突然剧烈地跳动了起来,那怦怦的心跳声如雷贯耳,将她震住了。

她知道这不过是图书馆里最寻常的偶遇,她也知道那人根本不会记得她,好吧,就算记得,也只记得她狼狈如猴子的模样。

可是,这些又有什么关系呢?她清楚自己的心,即使他们是在更混乱的情形下遇见,她依然会怦然心动。

她陡然眉目酸楚,有些事不必强调却始终记忆鲜明。

她已不是初次尝试一见钟情的滋味。

毕业

自参观过燕华校园后不久,程咏薇就收到了来自这所学府的录取通知。

她伸手摩挲了一下通知书的骚包烫金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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