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场之舞-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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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坐在车子里四处搜寻,快活完之后就回家找老婆孩子。”他又往我的玻璃杯里倒了一点塞尔兹汽水,“有一家酒吧你应该去看看。不过要去就要拣很晚的时候,可不要在九点半或十点之前去。在那里不会发现年轻小伙子,但是你可能会碰到那些对他们很有兴趣的下流老头,就在第十大道靠近格林威治附近的第八广场。”
“那地方我知道,刚刚还经过,不过我不知道那是个同性恋酒吧。”
“外表当然不一定看得出来啊。那个地方是那些最热衷猎鸡的秃鹰们喝酒的地方,你不觉得店名就已经说得明明白白了吗?”我看起来一定是茫然的样子。“店名叫西洋棋。”他解释,“在第八广场,那是一个能让小卒变成皇后的地方。”
稍早时,我打了一通电话给伊莱恩邀她一块吃晚餐,可是她婉拒了。不知是得了流行性感冒还是严重的伤风,把她整得无精打采毫无食欲,连看书的理解力都没了,她所能做的只剩下躺在电视机前打盹儿。我只好留在市区,在雪瑞丹广场的咖啡店里吃一点波菜派和烤马铃薯。然后到派瑞街上一家前门看起来像俱乐部的地方去参加聚会,在那里碰到一个以前在圣保罗教堂聚会认识的女人,她戒酒成功之后,便随着她男友搬到布里克街。现在她已结婚,而且看得出来有身孕了。
聚会结束之后,我步行到第八广场,酒保穿着一件有德国老鹰的上衣,看起来好像常去健身房。我告诉他卡拉米蒂·杰克酒吧的戈迪建议我来这里请他帮忙,并且把那些小男孩的素描拿给他看。
“你四周看一看,”他说,“能看到你要找的那种人吗?看不到吧。难道你没看见那个标示吗?‘未满二十一岁请离开’,那可不是光用来装饰的,是真的依法行事。”
“朱利叶斯酒吧也有那种牌子,上面说:‘如果你是同性恋,麻烦请离远一点’。”我说。
“我记得。”他说,这才开始热络起来。“好像只要谁稍微奇怪一点就会使他们的招牌蒙尘似的,但你又能指望这些‘艾薇·利格女王’如何呢?”他撑着一只手肘,“而你要找的,必须追溯到很久以前,甚至是在‘同性恋的骄傲’和‘石墙’这些风潮之前呢。”
“这倒没错。”
“好吧,让我看看,他们是兄弟吗?不,长得不像,但那股劲儿倒很像,我说得对吧。看到他们,总会令人想起一些有益身心的事情,比如说童子军健行啦、晚上裸泳啦、送报纸啦、跟爸爸在后院草地上玩球啦。嘿,我说话是不是像电视上的唐娜·里德脱口秀?”
他并不认识那些男孩,店里零星坐着的客人也都不认识,“我们真的不会让这些小家伙进来这里混,我们是到这里来抱怨这些小鬼头多没良心,为了讨他们高兴得花多少钱。呃?等等,这个人是谁?”当他看到第三张橡胶衣男人的素描时说,“我想我见过他,虽然没办法发誓,可是我想我见过这个男人。”其他有几个男人听到他这么嚷嚷,便凑近身子打量那张素描。
“你当然看过他啦。”其中一个人说,“你在电影里看到过,他就是吉恩·哈克曼嘛。”
“看起来是很像。”另一个说。
“那一定是他这辈子最糟糕的一天。我知道你的意思,但这绝对不是他,是吧?”酒保说。我说不是。
“干嘛要用素描,照片不是好认多了吗?真是的。”
“照片太老套了啦,我喜欢素描,这点子很新鲜。”另一个人说。
“得了,约翰,我们又不是在搞装潢,现在是在指认人犯,又不是在布置早餐的餐桌。”
另外一个男人,整张脸已经被爱滋毁了,说:“我见过这个男人。在这家店里看过,在西街上也看过,过去两年中,大概见过他五六次吧。其中一两次他跟一个女人在一起。”
“她长什么样子?”
“像一只杜柏曼犬,从脚趾以上全身都穿黑皮革,高跟长筒靴,好像手腕上还套着钉有尖刺的皮铐。”
有人说:“搞不好那是他妈。”
“他们一定是在找寻猎物。”那个有爱滋的人说,“他们在找玩物。他杀了这些男孩吗?这是不是你找他的原因?”
这个问题叫我吃了一惊,不由地脱口说:“其中一个被杀了。”我说,“可是你怎么知道?”
“他们看起来就像凶手,”他简单地答道,“第一次看到他们俩,我就有那种感觉了。她是狩猎女神黛安娜,至于那个男的,我就不知道是哪号人物了。”
“克洛诺斯。”我接口说。
“克洛诺斯?嘿,挺适合他的,是吧?只是跟我想的不太一样。我记得他那时穿着拖地皮外套,看起来像个盖世太保,那种半夜三点钟来敲你家门的那种人。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吗?你看过那种电影吧?”
“嗯。”
“我那时在想,他们两个一定是杀人狂,四处找寻猎物,然后带回家去把他们宰掉。‘你少神经了。’我还这么骂自己。但现在证明我是对的吧?”
“是啊,”我说,“你是对的。”
我搭地铁到哥伦布圆环广场,回家路上顺便买了本上一期的《时代周刊》。前台没有我的留言,也没有什么信件。打开电视看CNN新闻,趁广告时间看报纸,看着看着,有一则关于洛杉矶毒枭的长篇报道引起了我的兴趣,便伸手把电视关了。过了午夜时分,电话铃响,一个很小的声音说着:“马修,我是巴黎绿的加里,这件事不知道你是不是还惦记着。你要找的人刚刚进来,就坐吧台座位上。他也可能在我挂上电话之后喝完酒就走人,可是我猜他还会再待上一阵子。”
我已经把鞋子脱掉了,除此之外,随时可以出门。我也很累,昨晚又睡得很晚,可是,管他呢。
我说我马上过去。
搭出租车到那里大概总共花不到五分钟。可是走到在半路,我便开始怀疑自己到底在搞什么名堂,即便是去了又如何?难道就盯着那个男人喝酒然后再思考他到底是不是凶手?
当我开门进去时,这整件事就更荒谬了。整个酒吧里只坐了两个人:一个是站在吧台后面的加里,一个是坐在吧台前的理查德·瑟曼。厨房已经收工了,招待们在离开之前也把椅子都搬到桌子上。巴黎绿并不是那种开到很晚的酒吧,加里通常都在侍者离开之后便打烊回家。感觉得到他今天晚上是特别为了我才开这么晚。但愿今天晚上真的有所收获。
瑟曼在我走近时转过身来。有些人很少露出醉态,像米克·巴卢就是,他可以痛饮一大缸烈酒,而外表上除了那一对碧绿眸子的眼光稍稍紧了些,完全看不出异样。理查德·瑟曼刚好相反,只要看他一眼,你就知道他喝得差不多了。那双严厉的蓝眼珠散了神,脸的下半部好像有些肿胀,那张翘嘴的周围也松垮垮的。
他向我点点头,便继续喝他的酒。看不见他在喝什么,既不是他常喝的淡啤酒,也不是马丁尼。我挑了离他大约八到十尺的吧台边坐下,加里没问便替我倒了一杯苏打水。
“双份伏特加汤力水。”他说,“要记在你的账上吗,马修?”
他给我的根本就不是伏特加,我在这里也根本没挂什么账,在这个区域内,加里是少数既不想当演员也不想当作家的酒保,但他还是很有戏剧细胞。“也好。”我接腔,然后喝了一大口苏打水。
“伏特加是夏天的饮料吧。”瑟曼说。
“大概是。反正习惯了,我一年到头都在喝。”我附和着。
“汤力水是英国佬发明的,自从他们到热带殖民以后,就开始喝这玩意儿了。你知道为什么吗?”
“清凉消暑?”
“错,是用来预防疟疾的,你知不知道汤力水是什么东西?它还有另一个名称。”
“奎宁水?”
“非常好。你喝了奎宁水后就可以预防疟疾了。你在担心会得疟疾啊?你看到蚊子在飞吗?”
“没有。”
“所以说,你根本就喝错酒了嘛。”他举起了杯子,“‘小男孩们喝红葡萄汁,男人们喝波尔多红酒,只有白兰地才配得上英雄。’知道这句话是谁说的吗?”
“听起来像是只醉猫。”
“是塞缪尔·约翰逊。不过你可能以为他在大都会队当右外野手。”
“你说的是达里尔·斯特劳比里吧,他也爱喝白兰地?”
“老天,”瑟曼说,“我在这里干嘛?我到底是怎么搞的?”他把头埋在掌心。
我说:“嘿,高兴点,你喝的是白兰地吗?”
“白兰地和薄荷奶油,是一种鸡尾酒。”
难怪他一脸倒霉相。“是英雄喝的酒。”我说,“加里,再给我们这位老爹一杯英雄喝的酒吧。”
“我不知道还行不行。”
“没问题,你绝对可以再来一杯的。”
加里又给了他一杯酒,然后也再给我一杯苏打水,很快地把刚才那杯我几乎没碰过的苏打水给撤掉。我和瑟曼双双举杯,我说:“敬那些缺席的朋友。”
“天哪。”他叫道,“别那么说。”
“那这么说吧,敬犯罪。”
他的双肩萎顿,注视着我,嘴唇微微张开,他看起来欲言又止。可是后来他改变了心意,大大地吞了一口酒,烈酒下肚时他把脸挤一起,身体还抖了一下。他说:“你认得我是不是?”
“嘿,我们不已经算是老朋友了吗?”
“我是说正经的,你难道不知道我是谁?”
我看着他。“等一下。”我说。
他在等我能否从他登报上的照片认出他来。我让他再等了一会儿,然后说:“马佩斯体育馆,星期四的拳击赛,对不对?”
“我不敢相信。”
“你就是摄影师,不,不对,你是在场里指挥摄影师的人。”
“我是电视转播的制作人。”
“是有线电视。”
“是的,五洲有线电视网,我真不敢相信。我们免费请人家来看,结果却找不到人来填空位,甚至没有人知道马佩斯在哪里。离那里最近的地铁线是M线,住在曼哈顿的人却不知道去哪里搭,如果你是在那里见到我的,也难怪你会认得我,因为我们可能是在场唯一的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