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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孔雀底下好乘凉-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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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看他不顺眼,赶上了我随便的动动小手好了,其实我也是为王献之着想,他的书法是很好的,怎么能有污点呢?”

孔凌终于找到药瓶,将里面的丹药递给孔宣,孔凌的实力是到达了天仙,可是法诀的运用她还敢不上凡间的修真者,孔凌能有现在的功力大部分都是定海珠的功劳,时不时的孔宣还得悄无声息的给孔凌点好处,一般用丹药会提升修为会道心不稳,容易走火入魔,孔凌就是最特殊的,道心?那是神马东西?孔凌从来就没有想过道心的问题,至于走火入魔天外魔族入侵,孔凌巴不得看看魔女是怎么诱惑人滴,有实力高升的孔宣在,孔凌见天外飞魔的机会几乎等同于零。

如果不是孔凌太懒,连丹药都懒得吃,她的实力绝不仅仅是天仙,也不是这么说,孔凌对于美容养颜可是非常在意,再麻烦的口诀都能记住。

孔宣食指一弹,丹药无声的落在王献之即将要喝的汤药里,没有惊动任何人,其实孔凌也想过劝王献之的老婆踹了他,这样的男人抵挡不住第一波诱惑,在以后的还有诱惑的时候,同样会休妻,可孔凌能看出她对王献之的感情,女人都是感性的人,无论古今都一样,投入感情进去,就很难再收回。

王献之将汤药喝下去,便躺下安歇,阖眼挡住了左右为难,他放不下从小青梅竹马的妻子,同时也放不下对他情根深种的公主,如果他能娶到公主,在仕途上将会有很大的提升,他毕竟是小儿子,书法再好,也得有官位才能显赫,只能用伤了脚,也许世人会理解他的无奈,他的苦衷。

孔凌确定王献之将药喝了之后,便拉着孔宣离开,孔宣清楚孔凌会在这里呆上几日,早就暗自传音随从准备好奢华的宅子,本来孔宣用法力就能编出来,孔凌性格比较古怪,她说那是障眼法,会说孔宣拿石洞来糊弄她,住就住实实在在的宅子,好在孔宣很有钱,卖座宅子根本就不费劲,孔宣的随从办事一向很出色,很快的安排好一切。

“大叔,喝酒。”孔凌醉醺醺的趴在酒桌上,“什么海枯石烂,什么青梅竹马,都赶不上权利地位重要,男人都是负心薄幸,不值得信任。”

孔凌畅快的饮酒,孔宣抓住孔凌手腕,道:“你不能再喝了。”

“大叔,你会变吗?”孔凌醉眼迷蒙,“当你发下比我好的人,你会变吗?”

孔凌以前可以潇洒的向孔宣挥手告别,也许会伤心,但她需找到乐趣,可是现在不一样,孔凌无法否认自己喜欢孔宣,被他毫无原则的宠溺给宠惯坏了,如果孔宣离开,孔凌清楚很久她都会想着孔宣。

“你是我的,我不会将你让给任何人。”孔凌爬上孔宣的身体,小手住进孔宣的衣领,褪去刚刚的哀怨柔弱,杀气腾腾的说道:“是你现招惹我的,你生是我孔凌的人,死是我孔凌的鬼,孔宣,我告诉你,想要劈腿,想要移情别恋,你休想,这辈子你就别指望了,下辈子还有点机会。”

流氓兔趴在地上,爪子捂住脑袋,兔子尾巴高高翘起,在风中摇晃,孔凌,你醉糊涂了吧,本兔神是幻听吧,怎么有人敢威胁孔宣?本兔神一定是睡眠不足,流氓兔脑袋狠狠的向地面撞了一下,晕了过去,睡觉,还是睡觉得好。

“没有下辈子。”孔宣拖住醉萝莉模样的孔凌,让她继续威胁自己,而不至于从孔宣身上滑落,“孔凌,我们都没有下辈子呢。”

孔凌道:“反正不许抛开我,要不然。。。我会想方设法的把你给卡擦了。”

这个卡擦是什么意思呢?孔宣好奇,但是理智告诉他还是不问的好,省得他一时激动将孔凌就地正法。

“如果我愿意,我随时都可以证圣,你说这个世上还有什么能让我孔宣追求的?”孔宣低声道:“除了你,孔凌,除了你再无一人。”

圣人是神话世界最高的存在,圣人之下权势蝼蚁,这话不是当假的,虽然道祖立下过规矩,三界不到末世,圣人不出的规定,但如果孔宣成圣,并逼急了孔宣,以他的个性绝对不会那么老实,什么规矩,到时拳头最大。

孔凌打了个酒嗝,小手在孔宣的脸上抚摸着,萝莉样的小身子扭动着,殷红fen嫩的唇边沾着美酒,泛着妖异有人的光芒,星眸迷蒙,孔宣真的好想,好想就。。。差一点道心都没能稳住。

“大叔,你您天好帅,怎么保养的呀,皮肤比我还好,不干啦。”孔凌完全忘记了方才的发飙,靠在孔宣肩头,模模糊糊的说道“你啥时能让我看看真身呢?孔雀呀,我想你一定是最漂亮的孔雀,要不要我穿件最好看的衣服?孔雀开屏,是我的。。。呜呜。。。呜呜。。。”

孔宣一是听不下去了,二是他不是最怀不乱不乱的君子,怀里的孔凌有是他钟情之人,简单的几个动作挑起孔宣万年未有的情欲,孔宣决定不委屈自己,专心的品尝孔凌的甜美,也堵住让他哭笑不得醉言醉语,孔宣可是很喜欢这种方法、

热吻过后,孔凌直接办昏半醒,孔宣摩擦着孔凌的嘴唇,低言:“只要你肯嫁给我,孔雀开屏也不是不可能的。”

刚刚清醒过来的流氓兔,听见孔宣这句话,不用暴力,直接又晕了过去,果然本兔神还没睡醒,做梦的吧,一定是做梦。

孔凌似失去了浑身的力气,软软的摊在孔宣身上,糊了糊涂的嗯了一声,孔宣嘴角上扬,搂紧孔凌,缓缓的说道:“你怕我会看上别人,傻丫头,你可知道我活了多久?见过多少美人?从出生就不曾动过的情愫,完完全全的落在了你身上,我怎会对别人动心动情?”

孔宣很杯具,这番足以感动任何人的告白,偏偏是趁着孔凌酒醉的时候,孔凌还有个特点,就是酒醉之后发生的事情,她完全的记不住,也就是说孔宣追妻之路,还要继续下去,谁让孔宣也很骄傲,偏偏不肯在孔凌清醒的时候表白呢。

不出所料孔凌酒醒之后,什么都不记得,抱着流氓兔悄声问道:“我怎么觉得大叔今天很奇怪?流氓兔,他到底是怎么了?难道发生了灵异事件?”

流氓兔揉揉脑袋凸出的包包,摇头道:“不清楚,我也记不得了,稍微有点印象,那也是在做梦吧,孔准圣啊,怎么会那样呢?一定是做梦。”

“什么梦,和我说说,我最是擅长解梦的。”孔凌来了兴致,流氓兔溜出孔凌怀里,摇着短短的尾巴,一甩长长的兔子耳朵:“就不告诉你。”

“死兔子,你给我站住。”孔凌追了过去,一直兔子在前,一个俏皮的小萝莉在后,场面怎么看着都很有喜感,孔宣抬手有放下,心中有点难过,眼神多了几许的幽怨,你怎么就不记得了呢?

过了两日,王献之府上汇聚了京城的名医,他们都为王大人突然出现的怪病所困惑,王献之的脸上长满了斑块,这还不是最吓人的,王献之再无潇洒飘逸的样子,脑袋肿得像是猪头,看着倒不太可怕,不过顶着一张猪头脸,怎么看都很搞笑,在以美貌闻名的东晋,王献之的仕途之路可以划伤休止符,更悲催的是王献之写毛笔字的手也软弱无力,只要提起毛笔就颤动个不停,偏偏王献之的身体一点毛病都看不出来,所以大夫们才会素手无策,想着京城传闻,公主看上了王大人,这是不是在躲避公主的逼婚呢,王大人自残身躯,果然是对发妻情深意重,况且王献之的妻子不离不弃照顾他,大夫们看得很感动,对于惦记别人丈夫的公主很愤慨,相互一合计,别耽搁王大人的苦心,大夫们纷纷告辞,就算有心为王献之治病,回去查询典籍的人都放弃了,毕竟这样的人间真情,他们嗷嗷的感动着。

王献之很颓废,他实在是想不到怎么一碗药下去出现这样的结果?他不过是想生个足疾,怎么是脸?怎么是手?这两样是他生存的最大保证,王献之痛苦哀嚎,妻子在旁边垂泪,毫无怨言毫不避讳照顾他。

本来王府来往的客人很多,来求得王献之书法人也很多,但是自从王献之出了这等奇事之后,王府很少再有人光顾,即便有人也是来看热闹的,都被王献之的妻子给打了出去。

“表弟,你一定会好的,我不会离开你。”

妻子铮铮之言,王献之心里愧疚,长叹:“报应,这边是老天爷给我的报应,表姐,怨不得别人,是我。。。是我鬼迷了心窍,是报应。”

翩翩佳公子,被公主看上,仕途得意,书法上有乃父之风的王献之现在却是这副样子,从高处跌落低谷,王献之心有悔意,只是公主,说是喜欢他性情的公主,应该会。。。王献之有点天真想法,但在现实面前彻底的崩塌。

孔凌每天都会隐身来王府看戏,看得很欢乐,看着王夫人照顾王献之,孔凌更是感动,这就是女人最美好的品性,孔凌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有,应该有的吧。

“你不需要,谁也算计不了我。”孔宣根本就不在于孔凌是不是有这种品性,孔凌认为很美好,孔宣并不在意,他是谁?仅次于圣人的孔宣,怎么会变成王献之那副样子?

“大叔果然不懂得浪漫。”孔凌撅嘴,跳上孔宣后背咬住了孔宣的耳朵,“不离不弃,难道你不懂吗?就不会说点好听的话?今天晚上的晚膳你解决了,反驳无效,立刻执行。”

“你想吃什么呢?”孔宣那叫一个好脾气,给孔凌做饭无所谓嘛。

由于孔凌他们不曾隐身,在东晋孔凌这样虽然比较奇怪一点,但是东晋是个疯狂的年代,就连裸奔的都有,孔凌也不算太过分,最最重要的是孔凌长的机灵可爱,孔宣俊逸潇洒,貌比潘安等美男子,同时身上蕴含着久居上位者的其实,仙风渺渺,是薇灵秀的贵公子,只要长得漂亮,你做什么都成。

看过孔宣的人,无论男女都被孔宣迷住了,有打听到孔宣是哪位世家大族的嫡子,额,这里要表扬一下孔宣的随从,为了让孔凌玩得更痛快,为了让主人高兴,随从们用了一点混淆的法诀,所以孔宣有了显赫的身世。

公主从王府出来,一脸的怒气,“不识抬举的王献之,痴心妄想的王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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