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笔居小说网 > 都市小说电子书 > 人在天涯 >

第7章

人在天涯-第7章

小说: 人在天涯 字数: 每页3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话;命运待我们仍然不薄?因为我们有著彼此,而爸妈有著我们两个?越想就觉得越怆恻,越想就觉得自己的肩上,背负著好重好重的担子!他眼前浮起志远扛著石柱的样子,隐约中,觉得那石柱也压在自己肩上;罗马的石柱!凯斯多庙殿的石柱!撒脱诺庙的石柱!也是自己家园的石柱!哥哥的石柱!“我要扛起来,”他喃喃自语。“我要把它扛起来!不管是我的,还是哥哥的!”

这天晚上,他照常在高家吃晚餐,显然,高氏父女已经知道他所发现的事情,由于他的沉默,高氏父女也很沉默。饭后,忆华照例递给他一杯热咖啡,就在灯下架起烫衣服的架子,开始熨衣服,志翔注意到,那全是他们兄弟两个的衣服。

高祖荫往日总是在外屋工作,今晚,他却把工作箱放在室内,架起了灯,戴著老花眼镜,他在灯下缝制著皮鞋,那皮线上上下下的从打好的孔中穿上穿下,他用力的拉紧线头,线穿过皮革,发出单调的响声。

“高伯伯,”他握著咖啡杯,沉吟的开了口。虽然大家都叫老人荷塞或是“高”,他却依然按中国习惯称他为高伯伯。“以后每天晚上,我来跟你学做皮鞋,好吗?”

老人透过老花眼镜,看了他一眼。

“志远像是我的儿子,”他答非所问的说。“这许多年来,我看著他奋斗,挣扎,跌倒。我想帮他,可是不知道如何帮起?在你来以前,有好长一段日子,志远不会笑,也没有生趣。然后,有一天,他兴高采烈的来找我们,又笑又跳的说,你要来了。这以后,他就是谈你,从早到晚的谈你,你寄来的每张画,他送到各学校去,找教授,申请入学许可。最后,帮你选了这家艺术学院,学费很贵,但是教授最欣赏你。等你来了,他和以前就完全变了一个人了,他重新有了生活的目的,有了信心,有了期望……”老人把一根线头用力拉紧。“他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在你身上,要培养你成为一个艺术家,并不是要你成为一个鞋匠。”

志翔震动了一下,呆呆的望著老人。那白发萧萧的头,那被皮革染了色的手指,那熟练的动作。一个老鞋匠!那镜片后的眼睛里,有多少智慧,看过多少人生!

“高伯伯,”他慢吞吞的说:“你认识哥哥已经很久了,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他连学校都没读完?八年前,他离开台湾的时候,是公认的天才!”

老人低俯著头,一面工作,一面平平静静的,不高不低的,像在述说一个古老的故事一般,慢慢的说:

“八年前,他确实是个天才!在音乐学院专攻声乐,在学校里,他就演过歌剧,当过主角。可是,听说你们家是借债送他出国留学的,他在上课之余,还要拚命工作,来寄钱给家里。事实上,留学生在国外都很苦,应付功课已经需要全力,一分心工作,就会失掉奖学金,要谋自己的学费,要寄钱回家,他工作得像一只牛。那时候,他身强体健,又要强好胜,每到假期,他常去做别人不肯做的工作,越是苦,赚钱越多。这样,在五年前,他几乎要毕业了,那年冬季,他志愿去山上工作。那年的雪特别大,他们在山上筑路,冒雪进行,山崩了,他被埋在雪里,挖出来的时候,他几乎半死,然后,他害上严重的肺炎和气管炎,休学了,在医院里躺了两个月!”志翔惊愕的张大了眼睛。“我们一点也不知道!”

老人抬眼看看他,又继续埋头工作。

“留学生的习惯,报喜不报忧,他不肯告诉家里,也不肯找‘大使馆”帮忙,那时候,只有我和忆华在照顾他。他身体还算结实,复原得很快,他的身体是好了,但是,他的嗓子完全坏了。”老人放下了针线,慢慢的抬起头来,望著志翔。“你听说过,嗓子坏了的人,还能学声乐吗?别说歌剧,他连一支普通的儿歌都唱不成!”

志翔咬咬牙,晕眩的把头转开,正好看到忆华在默默的熨著衣服,这时,有两滴水珠,悄然的从忆华眼里,坠落到那衣服上去,忆华迅速的用熨斗熨过去,只发出了一些轻微的“嗤”声,就不落痕迹的收拾掉了那两滴水珠。

“所以,志翔,”老人把皮革收好,站起身来。“你不用胡思乱想,不用找工作,也不用对志远抱歉,你所能做的,是去把书念好,去把画画好,等你有所成就的时候,志远也就得救了。”他走过来,把手温和的放在志翔手上。低低的再说了句:“帮助他!志翔!他是个最好的孩子!而你所能帮助的,就是努力读书,不是找工作!”

志翔和老人默然相对,耳边,只有忆华熨衣服的嗤嗤声响。



接下来的生活,是忙碌和奋斗堆积起来的。对志远来说,是发疯般的工作,加班再加班,在营造厂中,他从挑土到搬砖,从开卡车到扛石块,只要他能做的,他全做!歌剧院从十一月到三月,是一连串大型剧的演出,也是歌剧的旺季,他更忙了。忙于搭景,忙于整理剧院,忙于挂招牌……他永不休假,永不喘息,工作得像一只架著轭的牛。

对志翔来说,是疯狂的吞咽著知识,疯狂的学习,疯狂的绘画……当冬季的第一道寒流来临的时候,志翔已迷惑于雕塑,只有在欧洲,你才知道什么叫“雕塑”!他学习雕塑,观摩别人的作品,每个周末和星期天,他背著画架,到一个又一个郊外别墅,去绘下每个雕塑的特点,人像、神像、战士、马匹……绘满了几百几千张纸。家里,也开始堆满了塑像的原料,和他那些未完成的雕塑品。

志远深夜做完工回家,常看到客厅里堆满了各式各样的速写,和一个个雕塑的粗坯,而志翔则倦极的仰躺在地板上睡著了,手里还紧握著雕刻刀或是炭笔。每当这种时候,志远会站在那儿,对志翔怜惜的看上好几分钟,才轻轻的摇醒他,唤他去床上睡觉。

而志翔呢,每天清晨醒来,他就会面对著哥哥那张熟睡的、憔悴的、消瘦的脸庞看上好久好久,然后悄悄的披衣下床,去烧上一壶咖啡,让它保温在那儿,再把面包放进烤面包器里,煮好两个连壳蛋,削好一盘苹果,都放在餐桌上,另外再留下一张纸条:“哥哥,别忘了吃早餐!”

“哥哥,别工作得太苦!”

志翔下课回家,也常看到志远留下的纸条:

“明天周末,何不带忆华出去写生?”

“夜凉如水,可在忆华家烤烤火。”

“书呆子,用功之余,别忘了终身大事!”

忆华!志远总是念念不忘的撮合他和忆华,他却很难去告诉哥哥,他与忆华虽然越来越亲密,却决没有志远所希望的那种感情。很奇怪,忆华细致而温存,安详而恬静,虽称不上天仙美女,也是楚楚动人的。但是,她就是无法燃起志翔心里的火苗。他也曾对志远坦白的谈过:

“哥哥,忆华是我的知己,我的朋友,我的妹妹,就是不能成为我的情侣!你别热心过度,好不好?何况我现在全心都在学业上,根本也没情绪去交女朋友!”

“慢慢来吧!”志远却充满了信心,他又亲昵的去揉志翔的头发了。“你全心都在学业上倒是真的,但是,不管你有情绪交女朋友,还是没情绪交女朋友,当爱情真正来临的那一天,你会挡也挡不掉的!”

是吗?爱情会真的突然来临吗?爱情会从天而降吗?爱情是挡也挡不掉的吗?无论如何,这一天,在志翔的生命史上,却是个神奇的日子!这是个星期天,已经十二月了,天气很冷,阳光却很好。一早,志翔就到了布希丝别墅——也就是布希丝博物馆,这别墅位于布希丝公园里,因为有拿破仑妹妹布希丝裸像而闻名。志翔却不是为了这裸像而来,他是为了贝尼尼的另一件作品:掳拐。“掳拐”也是一件世界闻名的艺术品,全部用大理石雕塑而成。塑像本身是塑著一个强而有力的男人,肩上扛著一个惊恐万状的少女。关于“掳拐”,原有一个神话故事,可是,志翔对这神话故事并没有兴趣,他所惊愕眩惑的,只是那男人所表现的“力”,和那少女所表现的“柔”。把“力”与“柔”混合在一起,竟能产生如此惊人的美!他研究这雕塑品已经不止一朝一夕,每次看到它,就不能抑制胸中所沸腾的创作欲,和那份崇拜景仰之心。

这天,他就站在“掳拐”前面,拿著自己的速写册子,细心绘下那男人的手,那只手紧掐著少女的大腿,手指有力的陷在那“柔软”的肌肉里。“柔软”!你怎么能想像得到,以大理石的硬度,却能给你一份完全柔软的感觉!

十二月不是游览季节,布希丝别墅中游客稀少。志翔专心在自己的工作里,对于别的游客也漠不关心。可是,忽然间,他耳中传进了一声清脆的,像银铃般悦耳的、女性的声音,用标准的“国语”在喊著:

“爸爸!妈!快来看这个!一个大力士抱著个好美好美的女孩子!”在异国听到中国话,已经使志翔精神一振,何况这声音如此清脆动人!他本能的抬起头来,顿时,他觉得眼前一亮,那“掳拐”旁边,已经多出了另一件活生生的艺术品!一对灵活的、黑亮的眸子,正从“掳拐”上移到他的脸上来,好奇的、大胆的、肆无忌惮的望著他。

这是一个少女,一个中国少女,很年轻,不会超过二十岁!穿著件白色狐皮短外衣,戴著顶白色狐皮小帽子,白色外套敞著扣子,里面是一色的橘红色洋装,橘红色的毛衣,橘红色的呢裙,橘红色的靴子,脖子上还系著一条橘红与白色参织的毛线长围巾。志翔对于“颜色”原就有相当的“敏感”,这身打扮已带给他一份好“鲜明”的感觉。再望著那年轻的脸庞,圆圆的脸,秀眉朗目,挺直的小鼻梁,下面是张小小的嘴。东方女孩,脸上一向缺乏“棱角”,却比西方女孩“柔美”。他以一个雕塑家的心情,在“打量”这女孩的面颊轮廓,和那称得上“明媚”的眸子。而那女孩,原是挺大方的,却在他“锐利”的注视下瑟缩了。她把头一扬,小帽子歪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