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妇难为-第2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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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个城发展到另一个城,从北方到南方。她把我留在了老家,我知道那是对我的信任。老家的生意才是她的根本,而我就是她的守护人。
她被陷害了。一无所有了。我从来没见过她那样的神情,强颜欢笑故作轻松。藏在宽大袖口下紧紧攥着的拳头,跟微微颤抖的肩膀。我一直都讨厌二郎,他根本就不配站在她身边。如果没有他,她也许会过得更好。
但也许我错了。至少我亲眼见到了一个男人肯为一个女人去送死。是的,也许这个男人没什么本事,可真正的灾难来临的时候,他肯为了她去送死。
她送走了女儿,召回了儿子,亲手将三个孩子推到悬崖边上。每当深夜她都会从噩梦中惊醒,坐起来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哪里。有时候她会突然大哭。说她把自己的孩子给弄丢了。
她说过:老鹰教育孩子的方式就是将孩子丢到万丈深渊里去,让它在惊恐中使劲的张开翅膀扑腾。只有这样它们才学会了如何飞翔,如何适应高空,也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空中的霸主。
灾难来临。她教会了我要狠得下心交给孩子生存的手段。这个时候,我很庆幸我可以守在她身边。多年的习惯教会我,她在我就很安全。
可是有一天她半笑不笑的告诉我,希望我嫁人。我知道她是认真的。而这个人也一定是她看好的。
那一瞬间我突然很想哭,她总是这样。要将身边重要的人都保护的很好。出事之后,她好像疯了一样交代每一个孩子应该做什么。就像交代后事一样去安排每一件事,我没想到她最后安排的竟然是我的,婚事。
我这一生最幸福的事情就是遇见了我的丈夫,尉迟萧。
我从来不知道原来爱情是这么一回事,我以为我知道的。年少无知的时候,我遇见了王小虎。他家境平凡,祖孙三人都要靠董小漫来接济。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帮他们,或许缘分本就是一个让人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我希望我有个归宿,我不知道我还要换几个人家。可是如果我嫁人了,哪怕是那个不安分的少年,我也就算是有了着落了。
可是我错了,那少年的目光落在了珠儿身上。珠儿比我还要惨,起码我不对任何的亲情保佑幻想。我的世界里就是我自己一个人,我谁也不在乎。可是她在乎的人很多,渴望的事情也很多,这就注定了她是一个悲剧的存在。
他们的开始很墨迹,墨迹到我很着急。两个人都不言语,等到刚好表明心迹的时候,命运将他们分开了。这个时候我态度是,嘲笑,嘲笑他们不自量力。其实心里很为他们着急生气,生气他们的不积极。
他们最后在一起,我很感动,这么多年,走了那么多弯路,那是我见过的最美好的结果。
我跟尉迟,我们很简单。
我知道他有过一段婚姻,有孩子由他的父母照顾着。他的婚姻也不是幸福的,不然不会再提到她的时候是冷漠的表情。
我们做一对假夫妻,我做的很幸福。有时候会很模糊有种错觉,我就是他的妻子。走路的时候,迎面来了一辆驴车他走到我的外面将我护住。
我跟着一群妇人去挖野菜,他会在村口等我然后替我扛起那不算太重的野菜。我很喜欢在那些啧啧声跟羡慕的眼神里,跟在他的身后回家。
村里有个人的驴犯了毛病发起了疯,横冲直撞踢了很多人。当它冲进人群里的时候,尉迟抱着我被驴狠狠地踢了一脚。虽然就踢在他的后背上,可也是一大块淤青。幸好没什么大碍,我想我应该是那一刻对他产生了感情。
那一次我又是在众人羡慕的眼神里,坐上了木板车任由尉迟将惊魂不定的我拉回家。据说当天羡慕坏了在场的一干小媳妇儿大姑娘,娇柔的妻子挺身而出的丈夫那是多么的琴瑟和鸣伉俪情深。
所以,在董小漫跟我说的第二天我就跑过去找他了。我告诉他我所经历的所有的事情,我不是一个完整的女人,我所害怕的担心的事情。
没想到他没有惊讶更没有怪我,只是淡淡的说道:“这个世道,谁活的都不容易。人过得富不富裕倒是其次,重要的是你的良心要摆正。”
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只是过了三天家里面摆起了红烛喜字。主子董小漫拿出一身喜服给我,笑着告诉我今天就是我出嫁的日子。
然后我就晕晕乎乎的穿上嫁衣披上盖头,在主人董小漫、大马、玮儿的见证下跟尉迟拜堂成亲。
因为我们对外都宣称是夫妻的,自然不可能太过高调了。拜堂之后我就被送到了尉迟的房间里,桌子上放满了吃食我知道那是给我准备的。
正房里大马跟尉迟肆无忌惮的笑声,我相信他也是乐意且幸福的接受我的。
从那一天起我正式成了尉迟的妻,只是有一件事我们相照不宣,那就是未来。
我们谁也不说我们离开二道湾之后的事情,尉迟知道我的,不可能丢下董小漫不管。我也知道他不可能一辈子追随董小漫的,至少他母亲有生之年是不可能了。
所以我一直担心,担心我们终将面对分离的一天。
我就说,自从我遇见他们两个人之后,我的人生发生了改变。一切都会往好的方向发展,我们的苦难没多久就结束了。
我的小姐妹珠儿过得不甚如意,虽然嫁给了心爱之人却不知为何小虎日渐信任他的发妻。
珠儿经常写信跟我诉苦,我不明白她明目张胆的写信给我到底是何种居心?是要我告诉她的娘家撑腰么?
只是她还有这个娘家的存在了么?哦,对了我们成亲没多久就听说珠儿居然一个人跑回了老家去了。
具体发生了什么我也不知道,只听说欢欢单方面声明跟她决裂了。具体问珏儿,连董小漫也没问出来什么,只是能看得出这个孩子也很生气。
据说小虎亲自将珠儿送回了老家,并且王老太太跟王把总也跟着回到了江南去了。也就是从那之后,珠儿开始抱怨她有个恶祖婆婆。
后来据说王菊花怀孕,珠儿生了一场大病。王菊花生了一个女儿,珠儿又写了一封信跟我炫耀。再后来,我们就搬家了,我没有告诉珠儿我们的新地址。
十五年后,董小漫的小女儿琥珀出嫁我们见了一次面。小虎风采依旧,举手投足都证明他的不同凡响。此时候的他俨然已经成了商业巨贾,眉眼之中早就没有了温暖变得那么的冷酷。
站在他身边谈笑风生的韵味十足的美妇人居然是王菊花,当她冲我嫣然一笑的时候我似乎看见了她眼底慢慢的幸福。
只是珠儿虽然穿着华美的服饰,画着精致的妆容,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都非常的谦卑有礼。自信中参杂着疏离,因为她已经清楚的明白了,是什么将小虎推开的越来越远,又是什么将另一个女人可以优雅的站在她前面!
时间,是一个很奇妙的东西!原来我们不是不可以改变,只是我们始料未及!
正文 第三百一十八章 玮儿学艺
尔雅跟尉迟的婚礼很简单,见证人就是董小漫母子以及大马。简简单单的拜堂,热热闹闹的吃了一顿饭就算完了。
婚后也没有什么蜜月期,两个人依旧跟从前一样相处。只是眉眼之间举手投足之中,处处吐露着新婚小夫妻的甜蜜。
董小漫继续过着自己的小日子,放手锻炼小儿子玮儿的能力。玮儿也着实给她娘争气,或许这就是古人所说的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吧。
经历了磨难,孩子们才会成长起来。玮儿每天跟着猎户们一起出去打猎,开始有些急躁,慢慢的连心思都沉稳了。
董小漫不懂得怎么打猎,却想起了前世看过的某本书。里面讲了一只狼跟一个人的故事,进而讲述了一个种族狼群的生活形态。
“你知道么,能够在这个世上生存下来的都有一定的本事。”董小漫拉着儿子站在村口,这是她每天必做的事情。
每当傍晚,她都会守在村口等着儿子回来。玮儿看见自己的母亲每天都在等待自己,那种被人守护被人期盼的感觉让他的内心膨胀起来。
正因为董小漫的这种举动,在她三个孩子里只有玮儿变成了最听母亲话的孩子。也许在某些决策上,他的两个哥哥姐姐还会跟母亲有一定的矛盾。只有玮儿,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什么事情他都会坚决的站在母亲身边。
就是因为他从能想起年少困苦的时候,夕阳西下母亲笔直的站在村口。大风吹乱了她整齐的头发,吹冷了脸庞。每一次,她都会伸出手紧紧地握着自己的双手。每一次都会说:“这手冻得冰凉,娘给你捂一捂!”
那样的心情是旁人所不能够了解的,姐姐可以快意江湖哥哥可以肆意沙场。自己却可以将母亲照顾的非常好,让她既可以享受天伦之乐又可以做自己喜欢的美食事业。
“我从前听人家讲过。草原上的狼群是最聪明的动物。它们喜欢群居生活,里面有狼王有巨狼有老狼有幼崽。当狼群发生危险的时候,会让母狼跟幼狼先跑公狼紧随其后,体积大的巨狼断后。就好像退潮一般有规有矩,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军队。”
听闻母亲的话,玮儿有些疑惑:“您的意思是要我不要捕狼是么?他们很厉害?”
董小漫笑着拍拍儿子的手,看向夕阳:“我的意思是,狼群之所以强大是因为它们的狼王很厉害。而狼王的决策决定着一个种族的命运,什么时候攻什么时候守什么时候要伏击什么时候撤退都是有讲究的。”
玮儿点头:“大哥最喜欢看兵书里,我觉得他特别适合研究这些。”
董小漫点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当寨主的山贼不是好山贼啊。”
玮儿想了想,点头道:“我要想好好地带领他们打猎,必须要自己做到最好。不能因为咱们家是东家。就要肆意妄为。”
董小漫搂着儿子,此时的玮儿已经跟自己一边高了。这个孩子长得实在是太快了,在这样物资贫乏的年代居然壮的跟牛犊子似的。
“你既然想当最好的猎人,自然要学会一切手段。光靠蛮力是不行的,我听说有的动物很聪明总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