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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女博士的彪悍穿越爱上主公-第117章

小说: 女博士的彪悍穿越爱上主公 字数: 每页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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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怒骂间有着治愈功能。余思哲,敢爱敢恨,一身匪气,超高智慧,用她逆流而上的勇气和漏船载酒的运气,以及她的经历、热情和奇遇,一点一滴治愈你的伤口。

  东厂厂公曹正清和王朝大将军林啸卿都是我喜欢的类型。只不过流氓女主还没有写到哪里,私下我是看过的作者的底稿的。此处略加点评。不过本人更喜欢林啸卿多一点。

  其实如果你仔细看描写曹正清的片段,就会发现主公大人冷酷的外表下有一颗任性的小孩子一样的心。三十五的成熟男人,一个朝代的中流砥柱,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敬国侯,从没有过男欢女爱,也没有过感情纠葛。而一旦他爱上一个女人,势必要不顾一切得到她,明明爱到了骨子里,却不懂表达,将对方伤的体无完肤。

  一旦这样汹涌的感情找不到出口,曹正清是属于“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那一类。

  而当他真正敞开心扉接受一个女人,那个女人便是全世界最幸福的那一个。

  一个又冷又酷又任性又权势滔天的*男人死心塌地一生只宠一个人,这样的甜蜜可遇而不可及。就看曹正清有没有机会或者说余思哲有没有这个能力让他完全放下主公的架子,敞开心胸,全心全意接受一个流氓女友。

  而作为王朝的中流砥柱,他又有不可不面对的责任和必须要做的决断。阴谋也好,阳谋也罢,他从不在意别人的眼神,依然我行我素。很多人恨曹正清,是因为他冷血,杀人如麻。东厂地牢,几千亡灵深锁其中,是他的暴躏;把所有救赎的可能生生一刀劈了,是他的阴狠。我也恨,恨的咬牙切齿,恨的肝肠寸断。

  可是当他留给余思哲的那短短的一句话的密函:你只当没有遇到过我。你走吧,要翻天了,正清……我突然理解了他,身在官场,顶着皇帝和虎视眈眈的群臣的压力,顶着无数个规矩的无奈。知人者,王道也;知事者,臣道也。这是他的悲哀,是他所无法摆脱和必须承受的命运。而这时候的他,还在试着挣扎,想着哗变。

  自古忠孝不能两全,当爱情遇到忠贞,他已经把爱情踢到一边了,至少他还可以努力去忠,而这时候为了天下,他连忠也一并弃之,虽然最后没成。但只此一见,就可知道,天下黎明百姓对于他来说,并不是不名一文。他一直明白“做人是要拿命来换的”。以前他想,他羡慕余思哲,自由,狂放,热情,激扬。而现在,多了一条,他希望可以用命来报他眼中的兄长林啸卿。

  他应该是怀着一丝愧疚之心,负了心爱的女人。这亦是全文一直隐隐透着的必然结局。

  而林啸卿,王朝第一大将,整本书看下来,他其实是里面最简单的一个人,甚至充满着本不该属于他的单纯。对于他,总是存在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爱之恨之,喜之恶之。每个时代都不缺乏他这样的人,激|情洋溢,一心报国。可是,正因为如此,他生而为战,死亦如此。何谓军人中的军人,是把所有的一切都抛却,隐去七情六欲,遮住喜怒哀乐,割掉凡世中的烟尘气。从此以后,他便不是自己,而是战中的一粒子弹或一把刀,如此,便可成就他心目中的信仰。

  孙子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林啸卿作为一个将军,这是他的职责,而作为将军,这更是他的义务。在他的人生中,只有胜或败,没有其它可以折中。他不会为无数次胜仗骄傲,但是他绝对会为一次败仗气馁。缘于他骨子里近乎偏执疯狂的军人血液。无可否认,他是一个精英,军人世家,而后一路顺风顺水做到将军。也许,他梦里都想着驰骋沙场,操戈握刀,快意恩仇。可是,这又如何呢,作为王朝第一大将,他的每一步都受制于人,会有这样的酣畅淋淋的机会么?

  国难当头,岂容坐视?这是他的生平理念,不容丝毫玷污。诚如他所说,仗打成这样,便再也没有无辜之人。他希望和平,可是他又需要战场来挥洒他无处发泄的热血。对于敌人,他恨,但又有不可名状的兴奋。就像准备厮杀的动物,嗜血的*,征服猎物的欲望。他需要一场大胜仗来祭奠还存在却已岌岌可危的残破河山,他更需要一场大胜仗来抚慰那些把林师当做神灵庇护一般的百姓。而所有的这些,还来源于他至高无上的荣誉感以及天生由来的骄傲心。

  对于另外两位主角,易剑和风浩然,因为篇幅关系,下次再点评。同样是个性鲜明,令人着迷。

  《女博士的彪悍穿越:爱上主公》是一本献给成|人的爱情童话。翻开他吧,你不会后悔!

  风宸雪点评

  2009…9…13



  非常感谢雪一路的支持、鼓励和陪伴,在我最苦闷的时候,在一个菜鸟还没有入门的时候,在我的耳边充斥着打击和鄙视的时候,不离不弃,给与我无私的帮助。

  依然徘徊在迷茫道路上的新作者们,希望你们也能像我一样幸运,遇到一个善良美好的启蒙老师。在遇到挫折时,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书包网 电子书 分享网站
长评:爱的三国
有人说,小哲哲怎么就能对易剑一见倾心呢?也没见到易剑对她如何如何不同啊!

  别忘了,易剑在红枫山庄大门口,对着被“崔嬷嬷”死活拽走的小哲哲说了句:三日后,是我的生辰,如论你在哪里,都要来哦,小哲哲那刚从一堆僵尸里爬出来,一身落魄,一脸泥泞,一肚子委屈与不甘,一脑门子要寻机报复曹正清的心情,被那样一个高傲英俊纤尘不染的男人这样看得起,还是当着自己妖娆多姿的嫂子面前,还是不顾自己家老佛爷的怒气,肯对她一个青楼里的女子说这句话,小哲哲又怎会不产生错觉呢?

  遥想当日,老曹初见了,(对不起,想到了名句: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就是端着一张冷酷的脸,还差点当成卧底被老曹就地正法了,虽然后面说了一句“只要跟在俺身边,俺保你不死”类似的话,但小哲哲那脑子怎么能从中听出来老曹真正的关心和爱护呢?

  她还是先入为主地以为老曹就是想逗弄她,想整死她看笑话,哈哈~小哲哲啊,真得不太懂爱,越是深沉一点的爱,她越是不理解。

  反而是易剑,从开始见面就对她很温柔,其实易剑那种男人啊,是对任何一个人都会很温柔的,那只是一种假象,使人对他不防备,有好感,亲切,平易近人,低调,但事实证明了,越是这样貌似温柔的人,越是伤人于无形,这叫掐死你的温柔,哈哈~

  不管是身处古代,还是置身当代,女人们其实都该警惕易剑那样的小白脸儿,这样的男人往往不真实,他们的内心不是哪个女子都摸得清,能守得住的,就像一朵很富贵娇艳的花,美得不真切,够不着,不可能长期霸占拥有。

  而老曹在感情世界里,就简单得多,他不是不会爱,而是前35年都被强烈的国家责任感占据着,要辅助小少主,肩上压着如此重担,又怎会有闲功夫去琢磨男女之情呢?可能在他前半生里,一直认为,爱情是梦幻,不该去想,会误国误君。

  直到——哲哲的出现,他的脑子里电闪雷鸣一般,(当然,只限于他独处时的内心想法,外人不得而知,小哲哲更不知)这个女子不同于往日见到的那些富家千金,更不同于逢场作戏的烟花女子,她是那么独立、有思想、有头脑,而且有一定学识(呵呵~现代穿越去的博士吧,也不是买来的文凭,还是念过高中的哈)还有一种敢作敢当的豪气劲儿,够野够辣够刺激(哈哈~那是水煮鱼),能得到小哲哲的爱,也是老曹对自我的挑战。

  众位看官,且看流氓女主在以后的章节里,是如何表现小哲哲,易剑,曹老大,魔教教主叫啥了着?大风起兮云飞扬?的纷繁的感情纠葛吧~

  哈哈~以上胡言乱语一番,小女主别介意哈~ 

  O(∩_∩)O

  爱死这个长评了,来自流氓女主的可爱读者zhoudan。

  热泪盈眶啊~~书包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长评:刹那烟云
易剑和曹正清就像两个截然不同的选择呈现在所有人的面前,前者华丽登场,绚烂夺目,“丰神俊朗,轻盈矫健,翩若惊鸿,矫若游龙”,对无数女性来说是个一见倾心的绝佳人选。

  当哲哲露出探照灯般的眼神聚焦在这个男人身上的时候,她很清楚她爱上了,不过这爱只是一种表象,说到底只是大家内心都有的一份对美好皮囊的眷恋。

  这种烟花似的爱情,在它初初绽放的时候就令两人齐齐心动,然而花开一瞬变已注定了它的短暂……

  关于曹正清,一个权倾朝野现于腥风血雨之处,尽显心狠手辣之人,足以令无数女性立于其前却绝不敢正视其眼,他的内心正如他的外表一般,如钢筋铁壁般不容侵犯,当哲哲稀里糊涂地出现,经历了A片背景,绝世豪赌,令人喷饭的唐僧式的叨扰等等之后,双方在彼此眼中都有了不一般的定义。

  然而他不善表达,明明是最简单的表白却可以被他说成“我可以给你个机会,让你呆在我身边”,而她呢,除了为帅哥心动再无任何经验的她断难体会个中道理。

  烟花的爱情蒙蔽了双眼,令她只看到了烟花的绚烂却不知世间还有真实之花正为她悄然盛开……

  对“合纵连横”心灵的契合被无意中忽略,略带逃避的口吻令双方的感情没有立即产生质变却在一次次心灵撞击中继续发酵着。。。。。。

  也许在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曾不约而同经历过这样两种爱情吧~ 

  O(∩_∩)O

  来自linting27(小悠)

  洛洛:看完后心情久久难以平静,人的一生到底那一种爱更适合自己。。。。。。如烟花般绚烂,秋叶般精美的精致之爱,还是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决绝之爱~~
长评:天下霸道之爱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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