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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一夕错情:鬼王的冥婚新娘-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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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我又不是三岁孩子,心里有分寸的,您别管了,我跟大姐自己会准备的。”绯歌满脸讨好地笑道,紧挨着武宁王妃不停的磨蹭着,就像一只撒娇的小猫。

“是啊,娘,我跟绯歌若是有需要您的地方还能不说吗?您每天管家也辛苦了,再过不久祖父也要回来了,您忙的事情多着呢,就别分心了。”绯璃笑道。

武宁王妃听到女儿说起这个就觉得头痛,老王爷跟周昊骞这些年了依旧是王不见王,两人的关系拧的很,周昊骞生母的事情让他始终不能原谅老王爷,每次见面父子总是不欢而散。倒是累的这些小辈每次在两头受夹生气,周昊骞不准自己的孩子去见老王爷,偏偏老王爷孙子孙女一大堆就是喜欢绯璃姐弟三个,苦了几个孩子每次去见老王爷都搞得神神秘秘的。

无仇不成父子,明烟想着总有一天昊骞会原谅老王爷,想起这个站起身来道:“我去看看院子收拾出来没有,屋子可打扫干净了,你们祖父可是不好伺候的人。”

绯歌吐吐舌头,做个鬼脸,良久说道:“大姐,你知道了吧,西戎王也会去百花盛会,倒是你该怎么做?”

绯璃面不改色,心里却有些欢喜,这次她下定决心参加百花盛会,就是想要给金鹞一个机会让他看一看周绯璃是个什么样的女子,从现在开始她就要开始努力,让金鹞记住她,不止知道她是他的妻,更要让他一点点的爱上自己,尽管过程也许不容易,可她不想错过。

绯璃知道,只要自己参加百花盛会的消息传出后,金鹞怎么会无动于衷呢?毕竟她已经是他有婚约的妻子,岂能袖手旁观?这一切都在绯璃的算计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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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桃花朵朵开,风涌自然来(十)

秋初,骄阳似火,尽管坐着轿子遮挡了炽热的阳光,可是绯璃还是觉得有些闷闷地,额头见了汗。拿出绢丝的帕子轻轻地拭汗,将轿帘子掀开一条缝,微风吹了进来这才觉得好受了些。

本来是要坐马车来,可是绯璃却偏偏选了六人抬得轿子,丫头婆子随行的小厮十数人,后面便是绯璃的轿子,同样的排场,这两组人加起来,倒真是格外的壮观。两人所做的轿子,皆是红木做成,轿身雕花,轿顶出檐角,角小垂着琉璃璎珞,风一吹叮叮作响煞是好听。

周家姐妹行事一向不张扬,没成想这次却是这么大的排场,倒真是让百姓们唬了一跳,随着队伍远去,不少人还在指指点点,不停地低声交谈,不时有话随着风飘散开来。

“……到底是王府气派,这阵势真是令人羡慕。”

“这算什么,两位郡主不喜张扬,要是全套的依仗排开只怕是要占了半条街,生在富贵之家,真真是好福气啊……”

绯歌听着这些话,不由的莞尔一笑,是啊,真真是好福气啊谁有她有福气呢?作为穿越大军中的一员,没有刻薄的嫡母,没有受欺压的姨娘,没有盛气凌人的姐妹,没有阴狠带毒的妾室,不用勾心斗角,不用步步惊心,这日子过得何止舒坦,简直就是天上人间啊。

伸手扯下轿子四角垂着的香囊,放在手里把玩,心里却想:“这个时侯也不知道宋明溍到了没有?”

正所谓要技压群雄才能夺得桂冠,不过绯歌觉得这很有难度,想她一个穿越女,十几年来所有的看家本领都用不上,早已经丢在墙角生锈了,这临阵磨枪也不知道管不管用。不过既然绯璃来了,大约是这桂冠跑不了了,自己拿不到她拿也一样。哼,别以为自己不知道不知道她的小心思,只怕是一展才华是要给她的心上人看呢。

说起来,绯歌对这个金鹞还真是好奇得很呢,绯璃的心上人现如今变成何等模样了?嗯,一定要拉着明溍一起去看看。

绯歌其实很想唱两句,今天天气好晴朗,处处好风光……可是又怕人说她是个疯婆子,纠结了半响,还是决定放弃了。周家二丫头虽然有点二,可是也不能太离谱不是?只能硬生生的憋下想唱的欲望,想唱就唱多美好的梦想啊……

百花盛会按照往年的惯例,依旧是在百花山庄举行。

百花山庄名为山庄,其实并不是一个庄子,而是这里种满了各种各样的花卉,因地势而建成半圆形,周边建起了半人高的土墙,土墙上也爬满了各类的藤花,有的花期已过,可是叶子郁郁葱葱,令人心旷神怡。

绯璃掀起轿帘,远远地望去,就见百花山庄前早已经是人山人海。虽然没有请帖不能进如庄内,可是周边墙体只有半人高,庄内的情形其实也能看到,只不过不如在庄内那么清楚罢了,因此闻风而动而来的人们,纵然没有请帖,还是把百花山庄给围的水泄不通。

一抹大红的身影突然闪过,绯璃心口一跳,猛地想起那一晚上那稀奇古怪的梦,还有那个伫立在墙上的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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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百花盛会到,群雌显锋芒(一)

绯璃再望去,却空空如也,那有什么红色的身影,难道是自己眼花了?不由得轻轻摇摇头,绯璃只要一想起那个稀奇古怪的人,就觉得浑身不舒畅,仿若心底有个声音在呐喊着让自己逃,虽然绯璃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要逃呢?

刚到门前便有人大喊:“离歌公主到,武宁王府二郡主到!”

人群自动散开,退至两边,两顶轿子畅通无阻的进了百花山庄。

轿子停下时,就到了百花山庄的大厅。大厅建在整个百花山庄的中心,地势稍高,一眼望去几乎能将整个百花山庄收进眼底,不得不说实在是个好地方。

此时大厅里,已经是热闹非常,隔着一道花墙,另一边还有一间大厅,便是男客的所在地了。两下子里近在咫尺,却又不能逾越,也算是全了礼数。

百花山庄的主人姓路,有个挺古怪的名字路不通,这人来历无人知道,只是知道这百花山庄是路家人祖上传下来的,虽然在朝中路家人没什么人脉,可是百花山庄却也没被人夺了去,倒也是一件怪事。

更为有趣的是,这路不通的妻子的名字也格外有趣,姓江,名入海。路不通……江入海……当真是绝配!

要说这对夫妻,还真有一个令人不能认同的地方。路不通,高大英俊,为人仗义豪爽,家财万贯,听说五湖四海皆有朋友,交游甚广。

江入海,生的相貌平常,也无甚技艺,简直毫无出色之处,两人站在一起,绝对不是佳偶天成,简直就是一对怨偶。

如此英俊的一个男人,却娶了这样平凡的妻子,要是旁人有这样多的钱财早就美妾成群,享齐人之福。但是,路不通唯一的一个缺点却是怕老婆,据说他家母老虎只要眼睛一瞪,路不通大气都不敢出,真是令人跌破眼睛,惊讶无比。

世上之事,果然是无奇不有。正所谓一物降一物,果然是一点不假,就如同武宁王妃克武宁王,江入海克路不通,大有异曲同工之妙。

绯璃跟绯歌同时下了轿子,顿时能感受到周围不知道多少道目光朝两人看来。

绯歌上前两步,站在绯璃的身旁,这一对姐妹花,一个眉眼带笑,尽显活泼之姿,那一双晶亮的双眸让人看着也忍不住的想要笑起来。另一个,神情冰冷,高贵无双,凛冽的双眸在人群中一扫,周围似乎顿时安静了下来。

这两姐妹各有各的美,简直是不分高下。一个令人想要去亲近,一个令人想要去敬畏,两人一现身,顿时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尤其是绯璃,她生性冷淡,出席的场合甚少,大家对她的好奇更多一些。

这时一道爽朗的女子声音传了出来:“公主与郡主大驾光临,鄙庄真是蓬荜生辉,妾身江入海给二位请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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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百花盛会到,群雌显锋芒(二)

绯璃一听这名字,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立刻瞅向了来人。

酒红色的遍地织金袄子,外套一件月牙白的折枝梅花褙子,领口袖口包了锦边,系一条大红撒花洋绉裙,梳高髻,戴金簪,端的是气派非常。唯独……那张脸,果然与传说中的一样,平凡无奇,但是这么一打扮起来,浑身上下透露出的那种气势,倒也令人不敢小觑。正所谓真的美女那是三分美丽七分气质,这样的女人百看不厌,虽然这位路夫人江入海连三分美丽也没有,不过气质倒是上乘。

“路夫人有礼了,快请起,倒是我们姐妹今日来要烦扰了路夫人才是。”绯璃道,说话的同时感受到了一道犀利的目光在她的身上不停地打量,这人的眼光太过于放肆,以至于绯璃很快的便感应到了,不过绯璃在这样的场合是不会失礼的,因此依旧不动如山,得体应对。

就连绯歌也比往日规矩了许多,举手投足之间世家风范彰显无遗。

“哪里哪里,公主严重了,能在百花山庄举行百花盛会,是我们的荣幸,各位贵人多担待,若有招待不周之处还请高抬贵手才是。”路夫人便说边请两人进去。

绯歌暗道:难怪能令路不通这般的惧怕,果然是个八面玲珑之辈,这样的女子手腕想必是高的很,因此绯歌对这个江入海倒真越发的好奇了。

进了大厅,熟悉的面孔迎面而来,绯歌跟这里的人大多都是相识的,一一点点跟大家打招呼,倒是绯璃识得不多,众人围了上来,一通的行礼问安,大厅里这边风景独好。

就在这时,又听到一声喊:“孙大小姐到!”

孙良玉乃是上一届百花盛会的桂冠得者,立刻也引起了大家的注意,趁着众人的注意力被转移这个空隙,绯璃看着绯歌轻声说道:“绯歌,记住不变应万变,稳为上,攻为下。”

绯璃是怕绯歌愁人见面分外眼红失了方寸,被人嘲弄。

绯璃露出一个甜蜜的笑容,顺手捻起一颗果子轻轻的咬了一口,这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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