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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过客,匆匆-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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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若回过神,心想莫非太久没看见程少臣,竟然觉得陌生。
  还好昨夜去购了足够的食物。用微波炉热了烤饼,从中间剖开,煎一个鸡蛋,切一片火腿,再夹上切片的西红柿与苦菊菜,抹一点酱,先递过去一个,又做第二个。还有麦片粥,里面放了切成丁的新鲜水果。安若觉得这样的吃法十分不科学,但程少臣提过一次应该这样吃,索性依他。
  程少臣将那改良式的汉堡捏在手里观察了半天,忍不住问:“你发明的新吃法?”
  “中式汉堡啊,我们念书那阵子,早晨实在吃腻了学校食堂的喂猪食,便早操后出来排队买这个吃,一周至少吃两次,整整吃了四年。程少爷,你真没见过啊?”
  “我们那时候只有烧饼油条稀饭咸菜,哪比得你们这一代年轻人。”
  沈安若嗤他一声。他只比她大四岁,却常常充长辈,动辄“你们这些年轻人”。
  程少臣又说:“看见这东西就想起当年在德国念书的那些日子,又苦又累不堪回首,我以前跟你说过么?汉堡大学,汉堡,真是。”然后使劲咬一口手里的烤饼,仿佛跟它有仇,结果把酱都挤出来,流到手上。安若递过去面纸,忍不住笑。他吃东西一向斯文,从不会这样狼狈。
  关于德国求学,他以前还真没说过。沈安若隐约记得他曾出国,总以为留学经历只是有钱人家少爷出门镀金兼游玩,所以连他自己都不怎么提,不想原来真是正经出去念书,于是把笑容稍稍收敛,加上几分敬意,但仍觉得有趣。程少臣每次见她去肯德基吃汉堡便称她崇洋媚外兼恶俗,不想原有这样的典故。
  他们很少一起吃早餐。程少臣上班比她晚半小时,公司又比她近,所以总是沈安若出门了,他还赖在床上继续睡或者装睡。
  最初时安若出门前会帮他把早餐准备好,晚上会发现他根本不曾动过。安若疑心他根本不吃早饭,念过几回,程少臣只说到公司楼下吃,后来便不再管他。
  然后又是沉默。他们俩的话题不是太多,卡住了便接不上,于是自顾吃自己的饭。程少臣几口便吞掉所谓的中式汉堡,喝几口麦片粥后说:“味道还可以,再来一个。”
  于是安若起身去做,蛋要现煎,火腿也要重新切,她本以为程少臣会吃很少。待做好后回身递给他,却见他已经拿起安若已经吃了一小半的那一个,若无其事地吃下去。
  安若刚洗好碗,只听程少臣声音远远传来:“你见我那套新的网球衣了么?”
  “晚上再找好不好,我上班要迟到了。”
  “今天不是星期六?”安若回头看,程少臣已站到她身后不远处。
  “嗯,今天我值班。真要走了,今天路上车少,班车比平常早,我大概已经赶不上了。”安若擦了手,急急走上楼准备换衣服,身后传来程少臣的声音:“你不用那么急,我送你。”
  “不用了,赶不上车的话,我可以打车。”
  换好衣服下来,却见程少臣已经穿戴整齐拿了车钥匙在门口等她。安若说:“不用那么麻烦,今天不刷卡,去晚点大概没关系。”
  “走吧,我也想出去走走。”
  一路也是无言,程少臣开车时并不怎么讲话,所以安若也很少主动跟他讲。但后来想想,两人不多的对话,又几乎都是在车上进行。
  安若打开车内的CD,里面原来放了一张罗大佑的CD,老罗用那副破锣嗓子千年不变。终于放到《时光在慢慢消失》,罗大师荒腔走板地唱“眼光在慢慢的飘逝瞳孔在慢慢飘逝,走向在茫茫的未知走向在茫茫未知……”那背景配乐是滴滴嗒嗒的钟摆声,一下一下地敲,直听得安若胸闷气短,索性关掉。
  程少臣终于发话:“关掉干嘛,不喜欢么?这张碟我最喜欢这一首。”
  其实安若也喜欢,只是这歌总让她有些呼吸不畅而已。“我都不知道,你竟然是他的歌迷。你不是一向远离愤青的么?”
  “他早就不是愤青了,是愤中。”


  安若扯一下嘴角回应他的冷幽默,笑一下后才想起他开车又看不到。只听他又说:“大概是98年,为了要攒钱去看他的纽约演唱会,咬着牙打了半个学期的工,大概是我这辈子做过最疯狂的事吧。”
  “他第二年不就回台湾了?最近几年在内地的时间也多,你想看他演唱会,机会有的是。”
  “当年哪里知道,以为错过机会,就再见不着了。前年他在香港开演唱会时我恰好也在那边,离我住的地方只有二十分钟车程,结果却在宾馆里睡了整晚的觉。想来真是感慨,还是年轻岁月比较好,虽然想要的总是很难得到,却每天都怀着希望。”
  “你昨晚是不是没睡好所以才这么有诗兴?你都快成哲理诗人了。”
  程少臣板着脸说:“难得有诗意一回,你就不能假装捧一回场?”
  “那好,给我一点时间细细咀嚼体味以及酝酿情绪。”程少臣板着脸时;右脸上的酒窝反倒越发的深;安若也忍不住笑了,“你昨晚喝成那样,还自己开车回家?太没公德心了吧。”
  “我没那么勇敢。谈芬帮我开回来的。”
  “你带女秘书去夜总会?不是吧,你这老板是不是做得太无良了?”
  “我们是去正经谈生意好不好,程夫人。你干嘛要把事情往龌龊的方向想?……咦,你怎知我们昨天是去的夜总会?”
  “我从白发女巫的水晶球里看见的。”不想竟说漏了嘴,安若懒得多解释,想尽早结束话题。
  “你昨天看见我了?”
  “看见你的车。回来了怎么不告诉我一声,几乎把我吓出心脏病。”
  “我打过电话,你没接。”
  安若翻出手机,真有一个未接电话,时间显示在晚上11点15分,看电影时将手机静音,一直没调回来,想来是没听见。
  “你前阵子不是去学车?拿到驾照没?”
  “已经拿到了。”其实是三个月前就拿到。
  “这么厉害?我认识一位女士,倒桩上路各考了两回才过。”
  “教练也赞我头脑灵活,协调性好。”
  “你实在没有谦虚美德。”程少臣停顿片刻,“甲壳虫适合女士开,MINI也行。你喜欢哪一个牌子?我让司机老王陪你去车行看一下。你什么时候有时间?明天?”
  “我不要,公司有班车和公务车,平时打车也方便。”
  “出租车多危险,何况最需要时总打不着。
  “你忘了,我有惧车症。”
  “自己开就不会怕了。你不是乘出租车也很害怕?”
  “总之就是不要,我不想开车,你别费心了。”
  “不要算了,没见过像你这样别扭的。”程少臣也觉得无趣。
  转眼到了正洋集团的门口。安若费力地解着安全带,总也解不开。程少臣也不帮她,只顾在置物柜里翻来翻去。
  安若想,真是小气,这样容易生气。终于解开,打开车门正准备走,不想程少臣伸手递过一个盒子,甚是精美。
  又来这一套,安若瞅一眼盒上的LOGO,兴致缺缺;挤一个笑容给他看:“其实不用麻烦,你何不直接折合现金给我。还有,谢谢你特意送我上班。”
  转身便要走时,听见程少臣在背后悠悠地说:“俗不可耐,不解风情,喜怒无常。”回头见他斜倚在驾驶座上,微抿着唇,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沈安若自觉理亏,转身看公司门前并没有人,于是探身上前在他颊上敷衍地碰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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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没涂口红,不然倒是可以弄脏他的脸。安若在电梯上边坏心地想,边打开盒子,是Tiffany的穿针式滴水钻石耳坠,十分雅致秀气,钻粒倒是够大;款式也果然十分适合她。
  只是,安若想,程少臣或许从未留心过,除了结婚当天,她再未戴过耳环,并且,她耳朵上根本没有耳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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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沈安若的BLOG 访问权限:不公开
  周末值班,整层12楼,除了卫生清洁工便只有我,百般无聊,看第101遍《傲慢与偏见》。
  达西先生是完美男人标本,英俊多金,温柔多情,软硬条件皆过硬,据称至今他仍是英国女士最想约会对象的首选,真是魅力恒久远,英名永流传。而我们能遇见自己的达西先生的机会,与买彩票中大奖,究竟哪一个会更高一点?如果能遇上柯林斯,我们是否都该偷着笑。
  伊丽莎白是用来满足读者幻想的,每个女人都可自觉当自己置换其中,偶尔做几小时美梦。
  事实上,我一直尊重书里的夏洛蒂,即使她的存在不过是作为女主角的对照组。
  伊丽莎白不过是运气好,而夏洛蒂的命运却是自己选择并掌握的。
  在大家都同情并暗嘲她守着一个小丑般的柯林斯过活一生的时候,又怎知这样的平静与怡然自得不正是她想要的呢?代价总会有一点,但是书里的夏洛蒂,是知足而快乐着的。
  昨日秋雁问我:安若,你是否真的幸福?
  关于幸福,每个人的定义自是不同。有人需要用物质量化幸福,有人则需要与他们比较而实现幸福。马斯洛理论的五层需求,每上升到一层,都可定义为幸福。而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位老人对我讲:知足便是幸福。
  我父母健在,身心健康,工作顺利,婚姻平静,衣食无忧,生活富足。我很满足于我目前的现状,所以,我觉得我很幸福。
  今早其实很无理。我不接受程少臣的好意便罢,哪里犯得着摆脸色给他看,平白显得我小家子气。
  也许,在他提及车的那一瞬间,我记起了那一年的自行车郊游之旅。
  某一年的五一,我和江浩洋,各骑着一辆自行车到效外去野炊。那天整整骑了四个小时,弄得灰头土脸,并且迷了路,险些回不来,最后发现脸被晒伤,过了一星期才好。
  记得那时候整整抱怨了一星期,认定为此生最糗事件之一。如今回想起来,竟忍不住微笑。
  其实我并不很想念江浩洋,也不曾后悔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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