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客,匆匆-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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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那两只抱枕她是认识的,那是上个月她去参加了一阵子布艺手工作坊课,做的两只拼花布的懒猫枕,后来扔在程少臣的新车上一直没拿走,没想到他竟然还摆在那里。那样随兴的拼贴,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安若曾很得意地把所有手工作品都用手机拍了传给秋雁看,所以她也认得。
其实还有那车牌号,虽然背不全,不过最后两位总是会记得。程少臣十分执着于“99”这个数字,他的手机,车牌,家里的固话,尾数都是99。
“嗯,你不是说他明天回来?”
“提前回来也有可能吧。或者,别人借他的车开。”
“他提前回来却没通知你?还有,你那有洁癖的老公,竟然让别人开他的新车?”
“贺秋雁,你怎么对我老公比我还上心呢,莫非你暗恋他很久了。”
“啊呸,沈安若你这笨蛋,我只是替你不值而已。程少臣养你这老婆,倒是跟养二奶差不多。”
沈安若本来被秋雁戳穿还有点尴尬,这下倒忍不住笑了。
其实还真的有点像,虽然沈安若不是很清楚二奶的职责与待遇。
比如说,她不清楚程少臣到底做什么,赚多少钱,认识他时似乎在一家外企工作,后来便自己开了公司。他不在她面前谈公事,也不会过问她的。
但他会清楚记得应该记住的每一个纪念日,登记、结婚、生日、情人节甚至三八妇女节,鲜花、礼物总是准时到达。还有每月定期打到安若帐户上的一笔钱作为生活费,或许不算多,但已是安若月薪的两倍。
还有,有时安若会给家里添置些大件东西,比如两个月前她在原来很空的阁楼里加了一套布沙发,前阵子她发现帐户里上个月竟然多了两万块,差不多是那套沙发价格的双倍,简直有点哭笑不得。安若觉得自己的薪水其实还算可以,倒是没想到,当程少臣的老婆赚得更多。
当程少臣的妻子不是件很难的事情。他出差时候多,平常也很少回家吃饭。家里开伙的次数寥寥,而且他吃得清淡,只爱家常菜,很好应付。
大多数程少臣没有应酬的周末,两人都是在外面吃饭。安若最喜欢程少臣带她去的那些犄角旮旯里的小店,味道令人难忘。那车子七转八拐令人彻底转了向,后来带了同事去重温美味,却怎样也找不到。程少臣那样好吃,倒是不明白,他为何总也不胖。
同事大姐们总说:“安若好福气,结婚都要一年了,老公待她还是像热恋时。”
当然也有刻薄的:“这夫妻若处得跟恋人一般,根本就不像是过日子的两口子。”
不过大多数的人总是羡慕的,除了贺秋雁,她一向不待见程少臣,认定安若嫁他实在便宜了他。
“秋雁,程少臣对我很好,你也看得到。不是所有男人都能这样对待妻子。我若说不知足,你难道不觉得我太矫情?
“哼,程少臣除了比江浩洋有钱,还有哪里比他强?”
贺秋雁终于找到机会第二回提起江浩洋。
FROM:沈安若的BLOG 访问权限:不公开
贺秋雁今天说,作为一名洋梨,她打算永远都不待见程少臣。
原来去年的那场选秀的后作用力这样大,不只全体娱乐FANS一夜间全成了食物和生活用品,连江浩洋当年的崇拜者,都变身作“洋梨”。
世事总是这样的怪。江浩洋在学校时,粉丝真是不少,偏偏曾经不待见他的我,却成为他的女友。
紫霞仙子说她猜出了故事的开头,却猜不到故事的结局,我们又何尝不是。最初时,我没想过我们会在一起,后来时,我没想过我们会分开。
但是从来都与程少臣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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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当年到现在,秋雁很多次地问:你们之间为什么会分开?是不是有误会?
可“误会”是一件多么奢侈装饰品,即使会令人受伤,仍将“爱情”装点得无比美丽。
那样的美丽,只属于文学而已。而现实里的爱情,多半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磨蚀里褪尽光鲜,磨尽棱角,已不复当年的模样。只有现实,没有误会。
有人接受现状,选择平淡,甘愿变成那抹蚊子血,或者饭粘子。
也有人终于有机会成为明月光与朱砂痣,其实不过是为着赌口气而已。
曾经以为我是第一种人,没想到我终究成为第二种。
明月光与朱砂痣也只是“也许”而已,更多的人不过成为一阵云烟,或者一名匆匆的过客。我并不期望江浩洋挂念我,我希望他过得比我好。
也许是因为江浩洋太笃定我永远都不会离开,那样的高枕无忧,才令我下定决心要离开。
总是我在让步,总是我认输,曾经以为一辈子都要这样了。
没想到,终于还是赢了他一局。
这样的胜利,我为什么都没有高兴地笑过。
江浩洋不会很难过吧,他那样的人。
如果他难过,也许只因为竟然是我先把他甩掉,而决不是因为失去我。
秋雁说:江浩洋总比程少臣更爱你。
我想她说的对。
但是,我们都是这样的自私,分分厘厘地计较着自己的得失。
江浩洋或许爱我,可我更爱他,这样的落差,令我失去自我,彷徨不安,伤心总比快乐更多。
而程少臣或许从来不爱我,但我也不爱他。所以跟他在一起,我快乐、安心而宁静。
也许对于自私的我来说,安全感远比被爱的感觉更重要。
别扭的夫妻
回到家已是11点。
因是周末,沈安若还是回了东区的家,在小区内的24小时超市买了大包的生活必需品。程少臣出差后,她自己也只回去了一次,现在想必到处积满灰尘。
偌大的房间只一个人,空荡荡,安静的让人心发慌。沈安若掏出手机,拨了几个数字,尚未接通,又挂掉。有什么好说呢。你已经回来了吧,我看见你的车了。很像妒妻查岗,定要遭他嘲笑。或者假装问,你什么时候回来?沈安若并没自信,万一他回答,明天。这样的试探未免自讨无趣。
于是像往常一样在常去的论坛灌水,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多奇怪,你跟现实里的同事朋友,反而不如屏幕背面一个很虚幻的ID符号来得坦诚,就好比《花样年华》里闷骚一辈子的梁朝伟,最终的心事只吐露给一个树洞。直到大家都睡去,安若一遍遍刷新仍只见得到每个贴的最后发表人栏里都飘着自己的ID,不得不面对一个人的孤单,发了一会儿呆,终于关机。看看时间,已经凌晨两点。
她从浴室出来时,发现手机忘在了客厅里,于是去取。刚进客厅便闻见一缕淡淡的烟味,只觉得心脏骤然收缩,后背涌起一股寒意。屋里一片漆黑,只有月光从没拉实的窗帘里透出一点微光,那沙发上可不正坐着一人?安若大脑一片空白,呼吸也停顿了几秒,还没作出下一步的反应,沙发那边突然传来一声轻咳,安若大大地松口气,几乎瘫软下来,立即摸到开关把全部的灯打开,屋内一片光华。
此刻慵懒地斜倚在沙发上的可不正是程少臣,此时一只手夹着烟,另一只手半遮住被突亮的灯光刺到的眼睛。
沈安若被惊吓之后只觉气结郁闷,努力抑着声音说:“半夜三更的,你装神弄鬼打算吓唬谁?”
程少臣从指缝里睁开一只眼,半眯着瞅了她一会儿,又闭上,有些含糊地说:“咦,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你才装神弄鬼,我也被你吓到。”
沈安若走近时闻到他一身酒气,醉意熏然,想来是喝多了。
她一向最服气他这点,即便喝得再多,仍是衣冠楚楚,连头发都不乱,完全不似她的男同事们一喝高便邋遢失态,原形毕露。不过此刻他穿着一身正装,如此没气质地瘫在沙发里,还作一副可爱表情,沈安若极少见他这完全不设防的一面,觉得十分有趣,于是心软,起身去帮他调一杯兑醋的蜂蜜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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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到程少臣身边时,见他微微皱着眉,跟自己的领带较劲,于是坐到他身边,伸手帮忙替他解开,又松开衬衣的纽扣。她专注于此时,只觉得他的手指抚上她的耳垂,顺着脖子、锁骨一路摸下,十分轻柔。安若感到诧异,呼吸窒了窒,却见程少臣表情若有所思,目光迷离,似乎越过她的身体看向了不知名的别处。他的手很冷,安若轻轻扯开他的手,把蜂蜜水送到他唇边。程少臣喝了几口后便不肯再喝,如小孩子般又固执地将手重新探进她的衣领。
沈安若刚洗完澡,只披了一件裕袍便出来,被他一拉扯便滑下大半,于是边往回扯边推他:“很晚了,快睡吧。唉,你身上酒味真大,脏死了……”不想却被程少臣整个人半压到沙发上,动弹不得,只感到他的呼吸每一下都掠过她的耳朵和脖子,引得全身阵阵发痒。
安若心想算了算了由他去吧,却不见程少臣再行动,而他的呼吸却渐渐沉稳,原来竟然睡着了。
这家伙酒品倒是好极,喝成这样也不闹,基本算是很乖。安若觉得无奈又好笑,费劲地将自己挣脱出来,推了半天也未将他推醒,只好从卧室拿来被子和枕头,替他脱掉外衣与袜子,又用温水湿了毛巾替他擦过脸和手,把手机替他掏出来放到他身边。安顿好程少臣,安若坐在客厅里又发了半天的呆,终于熄了灯,回到卧室。她一向入眠慢,大概因为累,又实在太晚了,很快睡着。
早晨醒来时,只听厨房里乒乒乓乓。没想到程少臣已经起来,正在冰箱里翻来找去,看见安若穿着睡衣呆呆地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于是送她一个很是迷人的笑容,露出一边深深的酒窝:“总算起来了,真是懒。快弄点吃的,我饿了。”
他穿一身浅灰蓝色睡衣睡裤,赤着脚,头发湿漉漉,还滴着水,刘海贴在额头上,此刻面容带着分稚气,抿着嘴露出一边脸的酒窝,好像突然年轻了几岁,倒像个大学生。
安若回过神,心想莫非太久没看见程少臣,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