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门剩女纪事-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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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言忍不住抿唇,这话答得,分明是打吴小雅的脸,意思再明显不过了:我不是爱莫能助,我是压根懒得理你。
吴小雅碰了个硬钉子,果然不敢骄横了,换了个语气,软软地说:“刚去隔壁找连大小姐了,可不知怎的……”
锦言这才倒吸一口凉气,坐起身来,她哪里想到自己半夜不在房内的事儿会被吴小雅发现,看了一眼承煜,承煜也凝眉,拉着锦言藏在大箱子后面,然后自己去开门。
再不开门,她嚷嚷下去,锦言不在房里的事儿,全舱人都知道了。
可就是开门,也只是开了一个门缝而已。
承煜也不说话,小雅微微一讪,便做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无辜地望向承煜:“刚才睡不着,也是听见公子房门有动静,以为公子没睡,才冒昧打扰的。”
承煜吊儿郎当地靠着门,给了她一个“有事说事”的表情。
鲤二爷现在心里烦着呢,跟心上人独处一会儿,容易么?在连家的时候,管得严不说,丫鬟婆子也多,想在窗户边上说会儿话都不容易。好容易出来了,船上比不得家里,规矩也顾不了那么多,房间逼仄,丫鬟们也都不睡小姐房里了,承煜才有机会,在夜里跟锦言待一会儿。
然后就被眼前这个不识好歹的女子搅和了,能不有气么?
小雅又用那无辜可怜的眼神望向承煜,半咬了下唇,才说:“公子这儿有没有熏炉?船上,蚊虫太多了。”说着,伸出涂着丹蔻的十指,比在承煜面前,那娇惯的语气又现出来了:“你瞧,把我咬的。”
嫣红的丹蔻,和白皙的手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更显得一双柔荑芊芊如玉。可承煜却不禁皱起眉,觉得这双涂了指甲的手——跟鬼一样。
不对比简直不知道自己女人的好,承煜想起锦言的小手,白白嫩嫩、干干净净的,什么色都不染的指甲剪得短短的,镶在玉节一般的手指上像圆嘟嘟的小贝壳,让人看了就想一辈子拉住不放。
眼前这双爪子,真好意思伸出来丢人现眼。
吴小雅可不这么想,这样带着点无辜带着点撒娇地把十指摆在男人眼前,她想,再木头的男人,也会有点怜惜、有点心疼的。
可她不知道,李承煜不是木头,而是冰块。
周身散发出的寒气,足够拒人以千里了,只是吴小雅自信心太过膨胀,没注意到罢了,这时又娇懒懒地嗔了一句:“公子有没有熏炉呀?”
锦言背靠着冰凉的大箱子,握着小拳头,愤愤然想:勾引!这绝对是勾引!
“没有。”承煜冷冷地吐出两个字。“砰”地把门关上了,还好那双爪子收得快,不然可就被夹住了。
吴小雅的脸色由红转白,嘴唇因羞愤紧紧地抿住,忽然,面前的门又被打开,小雅以为承煜回心转意了,正要欣喜的时候,听见承煜冰冷冷地说:“以后请吴小姐自重,半夜不要敲我的门。”话音刚落,门又“砰”地合上了。
锦言从箱子后面站起身来,看见门外的人影站了一会儿,最终还是转身走了。锦言给那人影一个白眼,然后走到承煜身边去,小声道:“我得回去了,一会儿她再去我房里找我,我还不在,就掩不过去了。”
承煜坐到床边,又把锦言拉到怀里抱了抱,耍赖似的:“不让走。”
锦言也环着他的脖子,额头抵住他的额角,心里也很舍不得:“我走了,你把药给吃了。”
承煜一副很受伤的样子,继续耍赖:“你喂我我才吃。”
锦言真是没法子了,起身把承煜按进被子里,然后回身端起药碗,坐在床边,小勺子舀动了两下,舀出半勺来,现在自己的唇边碰了碰,觉得不烫嘴,才把勺子伸到承煜唇边:“啊……”
承煜最喜欢看锦言这种小媳妇样儿,很受用地含住小勺,乖乖地把半碗药都喝掉了,还说:“你每天晚上都来喂我喝药,我病就好了。”
锦言嘟了下嘴:“想得美,你自己乖乖按时把药喝了。”
承煜笑着捏了下锦言的脸蛋,锦言把药碗搁在一旁,握着他的手,趴在他心口,说:“我真的走啦,你晚上好好睡一觉,明天病就好了。”
生病的待遇这么好,承煜哪里舍得痊愈。
实在是太晚了,锦言一步三回头地走到窗户边上,才看见地上扔着那件皮裘,于是把它捡起来,却听承煜道:“我不要了,你扔了吧。”
锦言这才绽放出一个甜美的笑容,答应得很是爽快:“好嘞!”
作者有话要说:你们只看不评,作者孤单寂寞冷啊~~
71、金陵醉客
翌日清早,南京已经在望了。锦言打着呵欠从舱房里出来;正碰见吴小雅带人扛着行李经过;小雅挑了下眉,微笑:“姑娘昨夜睡得可好?”
锦言困倦地摇了摇头:“不好;许是水土不服;肚子闹腾了一晚。”
小雅含笑不语,锦言反问她:“姐姐睡得好吗?”
小雅笑容一涩;随即道:“好得很。”
阿棠此时正抱着承煜的皮裘出来,见着二人;屈膝行了一礼。小雅的眼神凝在皮裘上;秀眉轻轻皱起;似是无意地问:“姑娘拿去洗?”
锦言微笑道:“实不相瞒;这狐毛斗篷并不是我的;是李二公子的,我丫鬟粗心,拿错了,昨日姐姐还回来,我赶紧命人给二公子送去,二公子却说,他不要了,随我们处置。”
小雅脸色微变,眼神渐凉:“公子是嫌弃我小户人家……”
锦言赶忙打断,笑吟吟道:“姐姐别多心,那二公子一贯豪奢,许是看这斗篷开了线,才说不要的,也可能是嫌我丫鬟拿了他的东西,跟我赌气呢。”
小雅自知再说下去,自讨没趣,也就乖乖地闭上嘴。
承煜这时也伸着懒腰出了房门,看见锦言,微笑地眯起眼走了过去,懒洋洋地说:“等到了南京,带你去吃好吃的。”
那笑容既疼爱又宠溺,让小雅暗自咬唇,心里那不服输的劲儿又上来了,于是对着承煜盈盈笑道:“正是,南京好吃的好玩的多得很,公子若是有兴趣,我可以带着公子四处逛逛。”
承煜的眼神瞥了过来,意思是“又没说带你去”。
锦言倒是笑着打圆场,大大方方地说:“小雅姐姐有所不知,二公子小时候有段时间就住在南京的,对南京倒是很熟。”
小雅面色讪然,正色起来:“既是如此,等船靠岸,我便随着家人回去了。”言罢,行礼再次道谢,领着九儿和陈嬷嬷,端然走了。
走廊人多,锦言也不能跟承煜多说几句,只轻轻问了一声:“公子病好些了么?”
承煜看见锦言在人前低首垂眼大家闺秀的样子,忍不住想笑:“还有些温热,再吃一副药,估计就能痊愈了。”眼波轻转,看着锦言的手:“被蚊子咬了?”
“啊……嗯。”锦言赶忙把手藏进袖子里,偷偷地白了承煜一眼。
阿棠已经在旁边掩着口笑了,皎兮也满眼暧昧地望住自家小姐。
锦言脸色微红,落荒而逃。
到了南京,大家总算脚踏实地了,在船上摇晃了好几日,都现出疲态来。于是就在南京歇了两日的脚,正好京城老宅子派人来了,跟明甫报了一个信儿。
“什么?老宅走水?”明甫手上的茶碗差点打了。
来人擦了擦汗:“可不是,人多手杂,也查不出个因由,火势蔓延倒也不大,就是太太和小姐的两个院子火势较为凶猛,虽是扑灭了,可屋子一时半会是住不进了,好在家具还没入进去,不然重新定制,又得好些时日。”
明甫黑着脸:“难道现在又让我们坐船回去?”
来人尴尬:“可老宅地方就那么大,烧了两个院子,总不能让太太小姐跟丫鬟婆子住一起吧。”
明甫立起眉,没话说了。
消息传开的时候,大家都叹声连连,好容易才到了南京,又要打道回府了,出趟门容易么?
别人也就罢了,小少爷这才几个月大,折腾一次已是万不得已,再经不起颠簸了。
消息传到承煜耳中时,他只略皱了下眉,唇边便浮起一丝笑意,修书一封,交给下人,让快马加鞭,送回京城去,自己则去找明甫,行过礼后谦谦道:“舟车劳顿,再要往返,实在是损耗家财体力。”
明甫早当承煜是自己人,于是便将难处说与,谁知承煜淡淡一笑:“小辈自作主张,修书给家父,望能请伯父与贵府亲眷到家中暂歇,我家北院一向空落,且家具齐备,不会失礼于人。”
明甫连连推让:“这怎好意思?”
承煜笑道:“家父让小辈前来接迎护送,已经吩咐,若路上出了什么状况,一定鼎力相助。且小辈在信中已经夸下海口,若请不得伯父到家中做客,小辈回去,可得挨家父的数落了。”
明甫笑声朗朗,在承煜肩上重重拍了两下,倒把承煜拍得嗽声连连。
这岳父政策,也不知走通了没。
南京江雨霏霏,烟月迢迢,渡口往南,再行不过百里,有家酒肆,烟雨卷动酒旗翻飞,承煜心中感慨,十年了,这酒肆竟还在。
承煜不知何故勾动唇角,阔步上前,敲了敲门。老板娘摆腰迎了上来,徐娘半老,依稀可见旧时风韵,承煜轻轻低头,行了一礼,喊道:“干娘。”
老板娘先是一怔,等看清了承煜容貌,拉他进屋,扳住他的肩膀,左右细看,一边颤声哭道:“煜儿,是煜儿!”
承煜面上也是难得的动容,扶着干娘的手臂坐下,用袖子给她擦掉眼泪:“干娘这些年过得可好?”
“好,好。”老板娘像把眼神粘在承煜面孔上一般,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问:“你母亲可好?”
承煜的声音发凉:“母亲,病逝两年了。”
老板娘不置信地愣了一愣,捂着脸哭出声来:“你母亲,命苦。”
承煜的神色隐在暗里,难以分辨。
老板娘埋首哭了一阵,才抬起头来抚着承煜的脖颈:“煜儿,你现在,在哪里生活?”
承煜轻声答:“侯府。”
老板娘大吃一惊:“怎么又回去了?”
承煜黯然答道:“母亲去世时交代,让我必须去找父亲。”
老板娘心下凄然:“既是如此,染衣当年为何带着你四处躲避侯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