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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重生之唯愿平安-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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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喜欢的道理吧,走吧,去看我弟弟,”平安拉起于容容就走,但是忍不住的,还是向后望了一眼,那个乞丐的年纪不是很大,一脸的颓废 ,身上了有着死一般的狼狈。

他可能也在想着,自己到底为什么还要活着,还有下一顿的着落在哪里,

或许他自己也是不知道答案,因为,他的心跟着一起的麻木了吧。

那么他呢……

她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在于容容看看她时,她又是笑了起来,那笑带着说不出来的回忆,而那些回忆,一直就在她的心里,从未落去。

于容容是她的同班同学,个性很直接,所以很容易得罪人,但是平安却是很喜欢这样的性子,因为她不会算计,不会在你不注意时,给你的背后来那么一刀,或许等她出了社会之后,也会变一些,但是人的本质,是绝对的不会变的。

她这一听说平安的妈妈生了小弟弟,一下子惊奇的不得了,他们这一代人已经基本是独生子女了,见到人家的有兄弟姐妹不知道有多么羡慕的,更何况还是一个这么小的孩子,这不吵着闹着非要来不可,平安拿她没有办法,就只能带她去他们家了、。

平素平到是很高兴女儿能带同学回来,这不证明,他女儿在学校里过的不错啊。她是将儿子给了卓飞关,自己去做了一桌子的好菜,于容容摸了摸小宝宝红通通的小脸,好滑啊,好小啊。

这时林林伸出了小手,平安一急,刚想要拉开她,不会是林林的又要打人了吧。

不过她的担心是多余的, 林林只是伸出了小手揉着自己的眼睛,然后就呼呼的大睡去了,不管于容容怎么逗 ,她怎么做鬼脸,林林都是很不给面子,说不起来就不起来,这一觉非要睡到晚上不可。让于容容很是失望,这都看了几天了,人家就是不愿意醒, 这不她又是决定了,明天再来,非要和小宝宝玩不可。

平素平不愧是以前的开饭店的,做出来的菜味道真不错,让于容容吃的都是有些撑,“阿姨,你做的真好吃,”于容容边吃边不忘记说,

“那就多吃一些,你下次来,阿姨再给你做啊。”平素平笑着说道。

她又是给于容容夹了半碗的菜,平安都是担心于容容会不会吃的走不动路。后来,她才知道,原来自己是低估了于容容的胃部容量,哪怕是吃到最后,她还是在吃,回去时,平素平还给她带很多卓飞关的零食,于容容也是不客气的接过,一个阿姨长阿姨短的,叫的平素平恨不得认了干女儿得了。

她这吃饱了喝够了,就正好回学校去,学校晚上要查宿舍,她又没有请假,可是不敢留宿在外面, 不然她还想在平安的家的四合院睡上一晚呢,看来这只能等到以后了了,或许就是明天吧,她已经在心里决定了。

平安抬起脸,望向教室的窗户外面,雨不断的在玻璃上打出了一个又一个水花,老师还在讲台上讲着什么,她一边听,一边却是有些出神的望着外面,他还好吗,会不会像是以前的那样,还是那样的一蹶不振。

第六十二章 再见

他一定很爱她的,不然也不会把自己变成那幅样子了,整整的两年的时间,为了一个女人,而她不明白,明明他是那样的好的一个男人,为什么她会舍得的离开他。

合上了书,外面已经响起了铃声,她撑起了一把伞,怀里抱着自己的书 ,偶然的,她将伞拿开了很多,雨星点点的落在了她的脸上,秋天的雨,其实很冷。

她抱紧了怀里的书,再次撑起了伞,脚下的鞋子不是的踩着水, 也在身后溅出了那么一朵朵的涟漪。

雨中古老北京城,似乎还是有着清沫那时的余韵,那时的繁华,那时的人情,但是却是因为岁月的侵袭, 而变的一点一点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却是这一座座高楼大厦,还有逐渐发达的高科技 。而这些古老的东西却是逐渐被隐没了起来。,

踩在雨水中,她一直都是紧紧抱着怀中的书,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一一的踩过了地上的水,直到她突然停了下来,看都会坐在墙然的那个人,会是他吗?会是吗……

她目不转睛的望着,不知道何时一滴雨正好打在她的眼睛里,她眨了下眼睛,眼角缓缓的益出一颗湿热水珠,不知道这是雨,还是泪,如果是雨,那么为什么会是热的,如果是泪的,那么为什么刚才会有雨呢。

雨水不时的打在她的身上,也打在那个男人的身上,就见那个男人靠在墙角,任雨不时的落在他的脸上,他偶然的抬起脸,那是一张棱角分明,也是十分的年轻的,二十岁出头吧,很是好看的五官,极高的身体,他就随意的坐在那里,并不显的邋遢,只是透着那么一些,心老的沧桑感。

平安握紧手中的雨伞。眼睛跟着一热,她连忙扭过脸,却是无法阻止眼中,心中的酸意。

果然是在这里的。

她深深的吸了一口长气,然后一步一步的接近,一步步的胆怯,也是一步步的勇敢。

男人将手放在自己的胸前 ,他半眯着眼睛,雨水不断的顺着她的脸滑下,然后滑落在了衣服里,秋天的雨是冷的,而他像是无知无感一样,就这么坐着,直到脸上没有了那种冰凉时。他才是睁开眼睛,对上的却是一双比起雨水还要干净的眼睛,学有一把伞。

平安蹲下,她将伞撑上前,撑在男人的头上,却是让自己淋了雨,她笑了,笑的那般纯稚,而他的却是皱起眉,始终没有说过一句话 。

平安唇微的动了下,明明, 她有很多很多的话,可是最后却是什么也没有说。她伸出手将伞放下,

然后自己站了起来,淋着雨回了家,她转身时却是看到他将伞放在了一边,继续的淋着雨,

她的心痛了那么一下,然后再次的向家里的方向跑去,因为她知道,他们还会见面的。

别人说,他在大学时,喜欢上了一个女孩,他们曾今是公认的一对,男才女貌。但是,那女孩却是离开了他, 找了一个她大十几岁的老男人嫁了,因为那个老男人很有钱,可以给她,她想要的一切。

而他不过就是一个穷小子,什么也没有、。

别人说,他那时便离开学校,无人可知去相。

别人说,他们曾今在北京的老胡同里,见过他,那是他像是一个乞丐,在那里一坐就是两年,直到两年后,他回到了学校,闭口不提当年的事事非非,却是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成为了学校的风云人物,而后去了国外。

再后来的后来,平安见过他了,那时她因为要赚钱治妈妈的病,所以她要卖了自己,而给她钱的那个人就是他。

直到了后来,她为他而死。。

其实她并没有多想,那个时候的平安,并不是在这个学校里,她只是一个普通七中的女孩,考的也是普通的大学,她在高中时曾今见过他的,那时他是学生代表,在上万人的礼堂上,他款款而谈,态度也是不温不热, 天生的贵气还有优雅完美的结合着,他是天子娇子,她呢,不过就是浮尘中的一粒沙。

娇子只有一个个,而沙子却是千千万万。

所以,她是喜欢他那么多沙子中的其中一颗。。

她喜欢他,就像是很多女同学一样,在他走时,她们都在议论着他的事,她不是太多话,但是每到这个时候,她会就安安静静的听,将一切都是记在心里。

她从来不说,因为她记下了。

她记的他的脸,他的声音,他的一切,还有他那张从来不笑,但是却是让人感觉很安心的脸,

她也记住了他的名子,卓向杰。

她突然停了下来,有种想要回去的冲动,有种想要告诉他一切的冲动,有种想要告诉他,她喜欢他的冲动。

可是当雨丝不时的落在她的脸上的时候,这种冲动却只是一种叹息,她忘记了,他有他的人生路要走,他会有一个很漂亮的未婚事。而她,平安,仍然是他们身边那颗不起眼的沙子。

她不能做什么,也不能说什么,就让她就这么远远的观望着吧。

只是当她第二天再去时,在那里等了很久很久,从日出等到太阳落山再到路灯亮起,那里始终都没有一个人 。

第三天,她还在等,第四天也在等,她等了整整一个星期,他没有来。

没事,最起码,他现在不用再坐在这里了,不是很好吗,她这样的安慰着自己,可是却是忍不住内心泛起的失落,还有阵阵苦涩,还会再见的。

她告诉自己,还会再见的,因为就他很快就要回到学校里了。

那时他便是天之娇子,而不是一个流浪汉。

她仍然是每天从这条小胡同里走着,小胡同有着卖一些小玩意的,有手工做的一些鞋子,很好看却是很便宜的香包, 还有老北京的冰糖葫芦,她买了三串,她一串,平平素一串,当然他家那个最是谗嘴的爸爸,只是可惜了林林还小,现在就只会到处乱爬,也会叫爸爸妈妈和姐姐,是啊,林林都长大了,他的嘴巴很巧的,说话早,现在都会叫人了。长的也是白白胖胖的,可爱的紧, 有时平素平抱他出去,就连路过的人都会逗上那么两下,那些糖果之类的他可是收的不少。

没有下一章了,先看看别的吧

第六十三章 有个有钱的老子

买好了糖葫芦,她突然的缩了下身子,就感觉一阵风吹了过来,那风有着刺骨的冷意。这是她在北京的所呆的第一个冬天,听说这里的冬天很冷,看来明天要加件衣服了,她向前走着 ,不知道什么时候天空竟然飘落下了一片片雪花,她停下, 呼出了一口白气,伸出手时,正好接到了一片,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雪啊。

而雪在她的手心里快速的融化,她再裹紧了身上的衣服,手中还拿着那三串糖葫芦        。

还是热着的。

雪似乎是越下越大了起来,不过就是一夜的时间,竟在落了一地的雪。走在上面 一下子脚便会陷了下去,平素平一早起来就扫雪了,卓飞关挥动着扫帚,好像很喜欢干这种事。

“平安,晚上回去再给爸爸买上几串糖葫芦吧,那个还真的好吃。很是正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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