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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明媚多姿-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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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血浴身,不过是希望有生之年,那漫长的岁月里,胸腔中始终有热火雄雄燃烧。

做人,也许真的不错。

看着玄弭倒下,滚滚都哭了,蓁蓁也惆怅了好半天,李崇安则有点喜欢自己这个儿子了,至少挺受教,而且蛮听红狐狸的话:“尧尧,这里血腥气太重,我们先走。”

“按照它说的做了,就把它葬在这里吧,滚滚,待会儿他们收拾好了,你吹口气让它变小一点。”程帛尧也开始喜欢这个儿子了,虽然桀骜,但未必不驯,会是个好孩子。

正文 第一七零章 生儿哪如养儿难

回到“洞府”后,程帛尧就问李崇安要无涯祖师关于“观世音菩萨”的所有手札,好在李无涯有个好习惯,喜欢把资料分门别类,哪怕不是同一时期写的,也会把同一类别的资料归拢在一起。程帛尧之所以要看关于观世音菩萨的一切资料,是因为玄弭的事让她有所感。

她记得小时候,曾经与曾祖母一道去拜观世音,曾祖母十分感叹地说:“观世音菩萨修了这么多年都只修了一双男人的大脚。”

当时她很不解,为什么观世音要修作男身,曾祖母便答她:“因为这世间对女人家不公。”

曾祖母是一双小脚,上坡下坡都不便,程帛尧不是很能理解那时候的人的痛苦,所以至今也不能体会曾祖母那句“修得一双男人的大脚”这样的感叹从哪里来。现在想想,玄弭想要修成人身,和曾祖母口中想要修成男子的观世音菩萨应该是异曲同工的,或许那只是曾祖母借菩萨之身说出来的话,因为她也被困于一双小脚。

李无涯关于观世音菩萨的种种记录里没有写这个传说,只写观世音是慈航道人的下世,发愿普渡世间男女,而且李无涯个人推论,观世音本来就是男性,因为佛祖称呼观世音时,是“善男子”不是“善女子”。李无涯还例举《华严经》里对观世音菩萨的形容,说观世音是“勇猛丈夫观自在”,所以观世音本身就应该是男性而不是女性。

或者说,观世音最后终于修成了男身,不再有女子的诸多烦恼,又或者只是广罗大众因为观世音菩萨一双大脚而生出的美妙联想。

“倘若她真是一个女子,缘何要修成男身呢?”程帛尧还是不懂,她觉得做女人蛮好的呀。

“呀。还有明明是女子,非要修成男身的。噢……娘,这个好像我耶,我上辈子是男的,这辈子也是姑娘,可是做姑娘好处那么多,干嘛要修成男身?”蓁蓁做为过来人,也不是很能理解,就她现在想来,做姑娘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儿呀!

“郡王妃不觉得。做女子有种种不便么,女儿家每个月要流一次血,还要受闺阁所缚。生孩子疼的也是女人。如习武,女子习武总要被轻看几分,且除了师祖没有男女之见,天下还有几文人小说下载个武馆肯收女子的。”宝珍说得认真,却只捡几点说。真真身为女子的难处,自家郡王妃这样没吃过苦受过罪的又哪里会明白呢。

这样,好像也对,不过不就是月经和生孩子么,她不觉得有很麻烦呀,而且她也没被闺阁束缚过呀。像老程那样的儒林清贵都能放她出去四出游学。大明朝对女子的束缚真的不算什么吧,好吧,她从来是异类:“那么。若有来世的话,宝珍想做儿郎么?”

“若不必受刀山火海等诸多苦难,婢子愿为儿郎。”宝珍她们学武的姑娘,本来就是一身飒爽,说来属中性。这样的姑娘在现代算标新立异,倒也招人稀罕。不过在古代。当真不怎么受主流审美观所待见。

愿为儿郎,程帛尧和自家闺女相视一眼没再说什么,待到私底下相处时,程帛尧才问自家闺女:“蓁蓁,你细细想想,为什么你这一世愿托生为女儿家?别跟我说没选择,我相信凭着李无涯的能耐,便是天道也要容他二三,李无涯肯定是自己选择投为女儿身的。”

这个问题吧,蓁蓁自己也想过,她主要是觉得一男人选择投成女胎,不是神经病就是变态。纵观李无涯一辈子,看着既不像神经病也不像变态呀:“我也不知道,可能想体验一下做姑娘的感觉?或者,娘,你脑子里那些男人喜欢男人的事儿是不是真的?”

……

她脑子里那些男人喜欢男人的事儿……靠,幸好李崇安有事儿不在,要不然不定怎么教训她呢:“是真的,淡过你别跟你爹说。”

“安心了,放心吧娘,我嘴巴最严了。”蓁蓁因为是个姑娘,所以她在选择继承记忆的时候,更多的选择来自母亲,学识方面才综合了父母双方。因此,她容忍度相当高,听到她娘说是真的,她也不觉得这有什么可惊奇的,然后她还在脑子里开始琢磨:“娘亲,如果是真的,那李无涯会不会很喜欢太祖啊!”

……

这个消息不要太吓人,太祖那么纯爷们,李无涯那么惊天地泣鬼神的惊才绝艳,这样两个人怎么可能搅基,别开玩笑了:“蓁蓁,你这话跟我说说就行了,否则就算你是李无涯转世,也会有人把你揍成一堆儿渣。”

蓁蓁心说我又不是没长脑子,当然不会上外边说去:“娘,李无涯的手札我也看得差不多了,我真觉得他和太祖有那么一点儿暧昧不清。你看,太祖那么没文采的人,肯为李无涯写诗,肯为李无涯画画,虽然那画画得相当不怎么样。而李无涯呢,那么皎若云间月,皑若山上雪一个人,居然肯为太祖筹谋天下,还在太祖登基后为太祖暗中做了那么多。如果不是真的心中有对彼此的情意,怎么能做到这样的程度。”

“兄弟情义也很有可能嘛,男人之间的友情,很难说的。”程帛尧一直认为友情是很神圣也很伟大的东西,比爱情要纯粹,比亲情要清淡,却能让人和人之间有着爱人、亲人所不能及的灵魂相通感,这就是友情的伟大之处。所以,她会觉得太祖和李无涯之间,存在纯粹的友情,热血的、澎湃的、炙热的,属于男人之间的博大而广阔情义。

“如果是友情,娘,你会为你最要好的朋友写什么‘山岳为神,沧海为态,松柏为姿,秋水无尘’吗?我想太祖那样的人不会,这话得多酸呐。”蓁蓁对于她娘那些用来打发时间的小说里,男男相爱的片段觉得挺不寒而悚的,可偏偏人家又写得像那么回事,她也只好跟着相信真的有了。而且,她娘的记忆里不止有小说里的,还有现实里的真实例子啊!

这十六个字还真不像朋友之间的赞誉之词……不行,她被闺女带歪了,她其实不是腐女,真的,她向穿越大婶 保证:“别瞎想了,就算是又怎么样。”

蓁蓁直挑眉,小媚眼儿一甩甩地说:“如果是,那我就能解释为什么这辈子非要投胎成个姑娘了。”

程帛尧倒吸一口凉气,差点一口气没提上来:“你的意思是,李无涯是为了这一世能堂堂正正在自己爱的人身边,红袖添香、举案齐眉才投胎成姑娘的?”

可无辜可无辜地点点头,蓁蓁想如果非要解释,她觉得这个解释就相当不错:“对呀,至少我现在看着是这样儿。”

糟了,她把无涯祖师的转世给带成了什么样儿啊,小小年纪就腐了。程帛尧无奈地看着闺女,叹口气道:“蓁蓁,我有另一种想法。”

“什么?”

“你记得李无涯说他自异世而来么,我觉得那之前他就是个姑娘,不幸地附身到了李无涯身上,然后这辈子终于有机会又重新做姑娘了。”程帛尧主要是看李无涯前期的一些手札看出来的,而且前期李无涯喜欢的诗词都很温婉,后期才开始改成了豪放派。

“不可能,娘,我虽然什么都不记得,但是在这个问题上,我很清楚。我以前肯定是男身,而且一直是!至于我为什么非投身成女身,正经点儿说,很有可能是要体验身为女身的种种。”蓁蓁很坚定,至于她娘想的诗词温婉之类的,温婉的诗词还不多半是男人写出来的,难道他们上辈子都是女的。

“我只是想从这个问题上,去解你大弟托生为人的执念,性别和物种应该可以算作一个难题吧。他既有他的骄傲,却又受困于他的骄傲,这样该怎么解呢。就好比是一个女儿家,骄傲身为女儿家,却又受困于女儿身,不能一逞所长,甚至得不到世间公正的对待。”程帛尧这是在为儿子操心呐。

“娘,你放心,我保证他出世后,除非死了,否则怎么都想不起来自己从前是头神兽。其实玄弭脾气性格都还不错,就是太骄傲了,你放心,您看我跟上辈子有什么一样不,就没一个地方一样好吧。”蓁蓁觉得自己和李无涯简直就是两个人,哪里有什么转世投胎的关联。

程帛尧一句话就把闺女戳破了:“和上辈子一样爱热闹、爱收礼,还和上辈子一样小心眼,还一样能装会扮。”

……

蓁蓁默默地低下头,片刻后才说:“那玄弭最多还同样骄傲、执拗、喜欢钱,这三样儿都不算什么大毛病。”

“还有不能得罪,因为它太狠辣。”

“滚滚,你不是出去玩了吗……你糟了,居然说我大弟狠辣,他以后不会放过你的。”蓁蓁一脸坏笑。

“我是实话实说,就那天那场景,不狠辣的主儿能做到,反正我是放弃投胎做人了,我就跟着你们好好做我的妖吧。”

以我血浴我身,要放尽浑身上下八成的血,同时保持元神清醒,滚滚觉得自己做不到,它今天出去试了试,割一刀在物上,它疼得很快就给自己用灵力止血愈伤,而且硬是没下得去手割第二下。

所以玄弭能做人,他再怎么转世也只能做妖。

程帛尧听完就一个想法——生儿哪如养儿难。

正文 第一七一章 却前世之孤苦,合今生之欢愉

玄弭于夏,六月正中。

随着日子越来越临近,程帛尧身子骨愈发虚弱起来,有时候李崇安感觉她虚弱地吹口气都能散落一地。

程帛尧倒不觉得,她脸色虽不好,身子骨却不错,虽然瘦削了些,却也不是瘦到见骨。洞府之外,漫山繁花初落,果实殷殷,这般一个心中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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