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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重生又见重生-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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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他写的舞台剧剧本,还有他发表在《中学生作文选集》上的文章,写得很好。这还不能说明他有才华吗?”

“但是他的成绩不怎么样吧。”

“中考失利又不能代表什么,据说他以前成绩不错的,只不过因为身体原因一直请假成绩才有所下降的。这又不能怪他。”

“病秧子还有人喜欢,真搞不懂你们。”

“他人长得俊啊,家里又有钱。据说现在和谐市最大的火锅连锁店就是他家开的。”

……

一群人再次争论起来。

唐秣悄声而退,笑而不语地听着她们讨论。

少女们呐,尽管陈卫这枚伪正太从某些方面来说还是蛮有吸引力的,可是一定要睁大你们的眼睛看清楚,他那副鲜嫩美好的皮囊下装着的是一颗深沉猥/琐的大叔之心啊。

高一的课程不算紧,但一中作为全市最好的中学,学习氛围很是浓厚。在周围人都在刻苦用功的情况下,唐秣也不由自主地被这种气氛所感染,把更多的心思投入到学习中去,每天都过得紧凑而充实。

和三中相比,一中离唐秣家要稍远一点。唐秣曾经考虑过住校,但唐妈妈舍不得。一中是老牌名校,师资强,学风好,可硬件设施就不那么令人满意了,教学楼还算是差强人意,宿舍楼就古老破旧得有些不像样。

于是唐秣只在学校食堂吃饭,晚上下了晚自习回家。当然,以唐家的条件,唐秣每天是有专车接送的,安全不成问题。

负责接送她的司机姓秦,就是她们家的保姆阿姨秦婶的丈夫。

这天,是星期六,下午上完课便放假了。唐秣早先和秦叔说好今天不用来接她,放学后自己一个人慢慢悠悠地走回家。

夏季的白昼格外漫长,已经接近六点,太阳却还未有西行的迹象,仍旧散发着炽热的光芒,烘烤着大地。

唐秣一路沿着阴凉的树荫前行,偶尔有阵阵微风吹来,却也不带半丝清凉,反而透着一股闷热。这样的天气不禁让人有些烦躁,唐秣走了大约一半路程的时候,忍不住去路边的小摊上买了一支冰棍。

付了钱,她迫不及待地撕开外面的包装纸,一口咬上去,口腔里冰爽顿生,并逐渐沁入心脾。唐秣舒服地吐出一口凉气,转身,然后,她发现了一个熟人。

那人见她直直地盯着自己,惊慌地低下头避开了她的视线,须臾,又重新抬起头来看向她,并一步一步朝着她走来。

“你、你好,我们又见面了。”

“你好,罗森。”

“你还记得我!”他的眼睛亮亮的,声音里带着惊喜。

唐秣点点头,奇怪地说:“我们前不久才见过吧,记得是应该的啊。”

“嘿嘿……”罗森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是啊,我们前不久才见过的。”

“请你吃冰棍,”唐秣买了一支冰棍递给他,“上次的事还没好好谢过你。”

“不用不用。”罗森连忙摆手拒绝,“你受伤都是我的责任,该是我说抱歉才是。”

“我一个人吃不了两支,如果你不吃它就会融化掉了。”唐秣再次把冰棍递到他面前,“浪费是可耻的哦。”

罗森不知所措地看了看她,见她神色坚定,这才没再推却,小心地接过来。

“好冰!”他大大地咬了一口,囫囵地吞下去,“好甜。”

唐秣笑起来:“我记得你家是在XX街?”

罗森听到她问话,忙放下送到嘴边的冰棍,认真地回答:“是。”

“我们刚好同路,一起走吧。”

“好。”

两人并肩而行,罗森不自觉地放满了步调,配合着唐秣的速度。他很少主动开口说话,一般都是唐秣问一句,他答一句,但他每一句话都说得真诚无比,让人心生好感。

两人一路走一路聊,一直走到一个三岔路口,唐秣停下脚步,对罗森说:“我要拐弯了,我家在这边。”唐秣指了指分岔路的方向。

“我知道。”他的声音很小,又说得太快,唐秣没听清,追问了句,“什么?”

“我是说,再见。”罗森紧张地看着她,又重复说了一遍,“再见了。”

“嗯,今天和你聊得很愉快,下次有机会再聊。”

“好的。”

唐秣笑了笑,先转身走了,罗森站在原地看着她的背影直到消失不见,才傻笑着继续往前走。

唐秣没走多远,就又见到了一个熟人,不,是两个。

这两人一男一女,亲亲密密地走在一起,像是一对小情侣。

唐秣震惊了,简直被这两人晃瞎了狗眼。

这男的,正是陈卫;而这女的,却不是江雁翎。如果是江雁翎,她一点都不会感到震惊。

可是,这个女的,她是唐秣曾经的英语老师——明兰。

偶买噶,这个世界,实在是太惊悚了。

唐秣出于某种极其复杂、难以言明的心理,悄无声息地远远跟在他们后面。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一切证明了不是她思想不纯洁,不是她在胡思乱想,而是这两人之间的的确确有奸、情。

那两人正有说有笑地走着,突然,迎面一辆自行车横冲直撞地冲过来,说时迟那时快,只见陈卫伸手一捞,揽着明兰的纤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往旁边一闪,动作堪称完美地避开了失控的自行车,完成了一次帅气无比的英雄救美。

明兰一声尖叫,惊魂未定之下下意识地抱紧了陈卫。陈卫一手搂着她的小蛮腰,一手轻拍着她的背部,不停在她耳边说着什么,还不时亲吻一下她的发顶,以安抚她的情绪。

那位自行车车主双脚着地沿着下坡滑行了老长一段距离,最终还是没能逃脱摔倒的命运。过了十来秒的时间,他才脸色苍白地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扶起自行车,回头望去——刚才差点被他撞上的男女正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久久不愿分开。

26、罗森番外之一往而情深 。。。

多少次的回眸、多少次的擦肩而过才能让你记得我?

—— 罗森

我叫罗森,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工人家庭,父母都是纺织厂的职工。

我在家中排行老二,上有一兄,下有一妹。

据我母亲说,我小时候说话很晚,三岁多了还只会说一些简单的词语,一点不像大哥罗锋那样聪明伶俐。那时候太小,我自己是没有多少印象的,但是说大哥比我聪明这一点我倒是十分同意。

大哥从小脑子就好使,学什么都快,又会说漂亮话,总是哄得大人们乐呵呵的,心甘情愿地往他兜里放上一大把糖果。我就不行了,就算有亲戚来家里,我也只会躲在一边偷偷地看,从来不敢上前去。这时候,妈妈就会过来把我拎过去,一边对亲戚抱歉地说“这孩子嘴拙怕生”一边喝斥我赶紧叫人,然后我才会红着脸小声叫一声。

妹妹罗洁是家里惟一的女孩,特别爱哭,爸妈总叫我和大哥要让着她。我想我是哥哥,让着妹妹是应该的,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会分她一份。因为这样,她曾经很喜欢缠着我,不过慢慢地,她也不喜欢和我玩了,说我太闷、没意思。

于是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一个人坐在院子里发呆,或者用树枝在沙地上写写画画。

上学对我来说,一度是件非常美好的事情。

在还没进育红班之前,我就常听大哥提起学校怎么怎么样,老师怎么怎么样,同学怎么怎么样。学校、老师、同学,这三个词语就像是带着某种魔力,让我憧憬万分。

终于有一天,我进入了心中神圣无比的学校,有了老师,有了同学。那一天,我高兴了整整一个上午,可也就仅仅只有一个上午,而后,我开始想家,想念家中的一切,想念家里的每一个人。

我不想上学了。

回到家时,我这样对妈妈说。

然后,我挨了人生中第一顿打。

小学,我和大哥在同一所学校,因为有一个高年级的哥哥,班上倒是没有人敢欺负我。但是由于我沉默寡言的性格,几乎没什么朋友。

我学习得很努力。既然知道自己不够聪明,我就只好比别人更加用功。在大哥和别人玩的时候,我在房间里写作业、背书、预习新课文。

我的成绩越来越好,家长会上,班主任和我妈说,罗森这孩子肯吃苦,对学习也能够心无旁骛、一心一意地去专研,将来肯定会有出息的,只是,他的性格有些孤僻,以后怕是会在人际交往这一块上吃些亏。

听完老师的话,妈妈神色复杂地看了我一眼,轻轻叹了口气。

从那以后,大哥经常会带着我一起玩。

开始的时候,我好多东西都不会,总拖他的后腿,他每每输得急了,就会恶狠狠地对我说,你怎么这么笨,我以后再也不要带你玩了!

不过骂过之后,他下一次出门时还是会继续带上我。

渐渐地,我有了朋友。

周围的小孩也好,学校的同学也罢,都不再像以前那样排斥我。

上了初中之后,大哥的成绩一直时好时坏,中考前,他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选择去念中专,很幸运地,他考上了本地一所不错的学校。

轮到我时,爸妈争论了很久,最后爸爸这个一家之主一锤定音,决定让我继续上高中,考大学。他说,既然二小子能读书就让他好好读吧,罗家将来要是出了个大学生,那也是光宗耀祖的事儿。

我顺利上了高中,还是全市最好的高中——市一中。

然后,我遇到了那个女孩。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一个周六的下午。

那天,天阴沉沉的,眼看着就要下雨。

我一路跑着回家,却还是没来得及,半道上雨就哗啦啦地下起来了。

这场雨来得声势浩大,伴随着电闪雷鸣,豆大的雨滴滴落在我身上,很快就淋湿了衣衫。没办法,我只好先就近找了个地方避雨。

没几分钟,原本人流如织的街道就变得空空荡荡,只偶尔有几个行人还在冒着大雨赶路。

这时,马路上忽然出现了一个带着草帽的老农,他拉着满满一大车的西瓜。可不幸的是,木板车的车轮不小心陷进了一个水坑里,车子怎么也拉不动。

我看了看雨势,正准备冲出去帮忙,却见板车后面出现了一个人影。他打着一把黑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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