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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逆行天下-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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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个字他说不出口,明知道这三个字只是说来让自己心安的,他不能说。

守鹰、守鹤仍然面无表情地站在那儿,脸上的表情甚至没有一丝牵动。

“兆席!”尉迟尊背过手。

“在。”

“……”闷了半刻,突然抬脚使劲踹了几下身前的岩壁,他想下令弑杀报仇,可他又不能动太后,即便是她犯了错,也仍然要顾及着伦理纲常。

“皇上……”兆席垂首,他怎么会不知道皇上心里想什么?

月夜沉寂,月色苍白……一切似乎又回归到了先前的平静……

就这样,两个无果的预谋相互较量之下,谁也没输,谁也没赢。

自此之后,赵太后以完败退出了魏国的党派纷争,魏国大权又重新回归了尉迟家族的掌心,这个曾经叱咤风云的家族也终于在偃旗数代后重新抖擞了精神,再次封疆略土,找回了它属于雄性的一面,也即魏廷数代为之津津乐道的真正的大魏帝国,一切儿女私情终将被这种雄性的、“真正的大无畏”的霸权所掩盖,即便他今朝与你同醉,酒醒过后,当一轮红日升起时,那代表一切将再次回归到最原始的状态,雄性的统治最开阔、最霸气,也“最应该”排除一切异性,由此,赵氏太后不管做过多少利民的大事,也终只是在史册上留了个后宫篡权的名头,她无功,却过大于天!

尉迟尊命人将守弑、守庶葬于他陵墓旁的两个侧墓里,墓碑上镌刻着圣武弑、圣武庶大将军的封号,同时还为另两个侧墓也立了碑,分别是圣武鹰、圣武鹤大将军,张显着此四人与他的关系。然而作为私下里他最宠爱的女人——金云溪,除了暗中查访外,他什么也给不了她,他能给她的就是在她被找回来后,尽量将她藏在暗处,尽量不让她被世人知道,因为她终将是横在魏、金两国之间的一个可无、但不可有的障碍。

庄妃也因协助金云溪逃走而再受到尉迟尊的冷落,这冷落并非之前在后宫那般的冷落,这冷落表示,他将不会再记得世上还有这么一个他曾经有些想感激、有些欣赏的女人,她终于以最快的速度让一个帝王淡忘了自己,这或许也算是她在感情上的一个小小的计谋,多年之后,金云溪试着去归类庄妃,却最终只能将她归类于干娘段飞尘那一类真正在感情上能做到干净的人。她虽女红了得,一生却只绣完过一幅绣品,就是用来做金云溪包袱的那块方方正正的普通锦布,上面绣着一座青山、一间木阁、一条飞流直下的白瀑。

很多男人并不知道,其实女人之间的嫉妒并非全然是恶性的怨念,也有良性的,或许他们感觉自己正享受着齐人之福,然而最终是谁看得最透,谁在最后做得最彻底,只有等到结局揭晓时才会真相大白。

如果说金云溪与尉迟尊并没有真正的爱情,那不实际,他们只不过是两个都有各自目标与想法的夫妻,他不会为了她丢弃帝王权柄、万千黎民,她也不会为了爱他失去自我,甚至葬送孩子的未来,从一开始,他们俩就注定不会有好结果。金云溪也曾设想过他们俩能像她的父母一样相佐相扶,可惜——他不是金谋,她也不是季海,他们俩是尉迟尊和金云溪——两个绝不想沿用别人人生的人。

那么,或许为敌比为友更能让他们之间的爱恒远长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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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将进入第二卷女帝伐谋

第一篇相对冗长了些,抱歉,没能燃起诸君的兴趣!

女帝伐谋 三十、胜者为王 一

就在尉迟尊暗中派遣数路人马搜寻金云溪踪迹的第十五天,魏、金两国的边城——祁羊城门口数百个等着入城的人堆里,站着两个深兰色粗布衣装的妇人,即使脖子上的围巾挡住了大半张脸,但她们依然是这群人里最受瞩目的,原因无他,只因她们身上的衣服干净、整洁、毫无破损!

金云溪本想暗中回到金国,毕竟离开了尉迟尊,除了兄长外,她一时真得很难找到什么人可以依靠,或者说得明白点,从一个皇妃突然变成了一个落魄的凡人后,她才发现自己到底有多么无能,连衣食住行都难以周全,更别提自己还身怀六甲,身边又有隐帆这个大活人要养,如果不是庄妃事先在她包袱里塞了些银子和首饰,她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撑到祁羊城,此刻她终于明白了凡人的苦楚,那种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的无奈,她还是第一次尝到。加上身为女儿家,一路引来的麻烦就更多了,甚至于路上差点被山贼抢去做了压寨夫人,要不是隐帆在最后时刻觉醒,她怕真会为自己离开尉迟尊而后悔。其实,说实在的,在渺茫的时候,她还真有些怀念他,不知道是在怀念他给她带来的安逸生活,还是在怀念他这个人,或者说两者都有。也只有到现在,她才明白原来自己一直所希冀的自由是建立在皇家富裕生活上的,什么叫如梦方醒,什么叫井底之蛙,她终于算是明白了。

寒风卷着枯草叶吹到她的脸上,换了以前,她甚至还会觉得这是一种萧索美,此刻她只觉得冷,只想找个暖和一些地方避避风。隐帆紧紧跟在她的身后,虽然到现在为止她依然没有开口说话,可明显比刚开始那会儿强多了,起码对她所说的话有反应了,尽管也仅仅只是转个眼看她一下这类的反应。

裹紧肩上的棉毯,冷风一个劲地往脖子里钻,她甚至觉得自己整个身子都快冰住了。一只肿胀的、满是紫红色冻疮的小手伸进了她的视野,在她胳膊上的包袱皮外碰触了几下后,又缩了回去,很明显是在垂涎里面的几只干硬的馒头,金云溪抬眼看过去,只看到一双胆怯的眼睛,那是一张赃污到几乎只能辩清眼睛的小脸,身上的遮体之物也仅仅只是一件破旧的、四处露着灰色棉花的大袄,袄里面甚至可以看到他青红色的皮肤,怜悯之心一下子蹿了出来,因为她的肚子里此刻也有一个小生命,也许再过四五年也会长到这么高。

手伸进包袱里,摸了一只硬如石头的馒头,在扫视了周边一圈,确定没人看过来后,倏得塞进了小男孩的袖筒里。之前的经验告诉她,在一群饥饿的人面前,想要保护自己就绝对不要把食物露出来,不是说些人有多坏,而是人的天性使然,在最极限的状态下,人性即是兽性!

小男孩紧紧地抓住馒头,甚至连带也攥住了她的手指,那力道甚至超越了一个大人,此刻她才明白,原来刚刚他的眼神并非是因为垂涎别人的食物而胆怯,而是因为意图抢她的馒头被发现而胆怯,她分明从这小男孩的眼睛里看到了饥饿的野兽才有的眼神,但,转瞬即逝。此刻她终于明白,人与兽的区别只是在于得到食物后的态度,人会因得到食物而获得所谓的人性,而兽则仍然没有改变。

从小男孩的袖筒里抽出手,在确定没有引来周围人的瞩目时,她静静地缩回身子,遮好包袱,再不敢让馒头的形状露出来,一当让这群难民看到食物后,她真不敢保证会发生什么事,尤其是一群不被金国、也不会被魏国接收的中间地带的难民,他们一直生存在土匪和两国骑兵交相**下的这片蛮荒之地,没有任何人对他们施过仁政,也许终将也不会有人愿意这么做。这样一群绝望的人,也许能做出很多让人绝望的事来。

在做了一系列的思考之后,她有些后悔昨日的卤莽举动,如果昨日不是这么急着出了祁羊城,而是打听一下祁羊边关的情况,今天她也许已经改走了南方水路,尽管路途相对远了些,可比这条道安全多了,她一点也想不到魏、金两国的边界已经变得如此紧张,双方都是只送人出,不放人进,即使平民也不行,看来如今就是在祁羊城门等到天黑,也不会有人为他们开门了。

事实上,如今她所站得地方即是两国都不管的区域,哪边都不让进!她越想越觉得自己犯了个极大的错误,这错误搞不好会让她最终死在这两不管的地带。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风也渐渐大了起来,比之白天更加肆虐,她甚至觉得自己的身子已经僵了,赶紧把肩上的棉毯包到肚子上,她很怕肚子里的孩子会有事。没想到她这个一直自诩聪明的人会失策到让自己置身于如此境地,这算不算是老天对她的嘲笑?或许吧,但她绝不能就此放弃,起码为了肚子里的孩子也不能放弃。

隐帆似乎也感觉到了她的哆嗦,挤在她的上风处,尽量给她挡着风,这让金云溪感激涕零,她没想到她会这么做,虽然她仍然不明白隐帆为什么会跟着她,而且在某些时候还会保护她,但此刻她真心觉得有她在身边是件好事——是件非常让她安心的好事。

西天上的最后一丝光亮被灰色吞噬后,整个天地也变得混沌起来,大风吹得人睁不开眼,沙粒、草屑、枯叶……所有能被风吹起来的东西,带着强劲的力道打在一切阻挡它们的障碍物身上,金云溪觉得自己已经完全丧失了思考的能力,即便是想为自己自以为是的逃跑后悔也来不及了,此刻她只希望这狂风能够赶快停下,或者变小一些……

当天色稍稍变浅了些时,她的内心无比欢喜,那预示着太阳即将要升起来了,这还是她第一次觉得黎明原来这么有意义,这么让人期盼!

当红红的太阳真得升起来时,她甚至激动地想哭,不是被什么壮阔的景观震撼的哭泣,而只是纯粹地为了冰冷的黑夜终于过去而哭泣——很单纯的!

双手捂着脸孔,让这不知道所谓的、单纯的眼泪释在手掌上。

打开手掌时,本想拉隐帆找个隐人的地方吃东西,没想一睁眼见到却是昨日那个小男孩。小男孩正站在她面前,破烂的脏裤子下是一双光光的、红肿的脚。见她睁眼看他,立即双膝跪下,一个头磕了下去。磕得金云溪莫名其妙,不明白他为什么有这种举动。

小男孩磕完头,爬起身走到一个蜷缩在草堆里的老人身边,从破袄的夹层里取了半块馒头——昨日她送给他的那只,将半块馒头硬塞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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