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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千山万水人海中-第8章

小说: 千山万水人海中 字数: 每页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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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苏一爱穿白颜色不同,唐诗韵喜欢穿蓝色。深深浅浅的蓝衣蓝裙,都似雨水洗出来的蓝格莹莹。问她为什么偏爱蓝色,她微笑:“中国的黄、黑、蓝、绿、红这五大国色中,我最喜欢蓝色。”

苏一更加惭愧了。白色在中国几千年来一直都是孝服的颜色,只有风俗截然不同的国外才将其视同纯洁美好的象征。港台的言情作者明显受西洋风影响甚大,往往喜欢赋予笔下的女主角白衣飘飘的形象。而她偏爱白衣白裙亦是来源于此。唐诗韵的一身中国蓝,显然是在中国古典文化氛围中浸泅出来的。比她有底子多了。

综合上述种种,虽然和唐诗韵一起被称为中文系的“绝代双骄”,苏一心里其实已经把自己排在了唐诗韵的后面,她自愧不如,甘拜下风。

作为中文系大一新生中颇引人注目的两个女生,苏一和唐诗韵自然是少不了追求者的。

本系的外系的,同年级的不同年级的,一个个你方唱罢我登场,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男生们争相扮演夸父的角色,漂亮女生则是吸引他们热情追逐的光。

课堂里,有男生帮忙占前排座位;图书馆里,有男生递纸条;食堂里,有男生借故前来搭讪;宿舍里,总是有男生打电话来……一个接一个的追求者让苏一很有成就感,少女的虚荣心得到空前的满足。当然她不会表露出来,不管心里多么骄傲,她脸上永远是温婉谦和的笑容。她可是有修养有气质的淑女呀!

然而追求者虽然众,却没一个苏一看得上眼的。而她看得上眼的,偏又不来追求她。世事每每如此,唾手可得的往往不是自己想要得到的。

苏一看中的那个人是计算机系的大二学生康子勤,她对他可谓一见钟情。

康子勤人长得高大英俊,健康强壮如法国梧桐。他是运动场上的健将。苏一第一次看到他,就是在篮球场。他高跳扣篮的姿势如鹰翱翔。篮球准确地贯穿球筐时,也贯穿了她十八岁少女的芳心。

校园中的爱情往往开始得极简单,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或是一个微笑,都可能无意中触动少男少女敏感的心弦,奏出爱的序章。一瞬间的心动,所缔造的浪漫恋曲,仿佛是黄昏时分旷野上的清平笛声,自然悠扬的天簌之音。

步出象牙塔以后,就鲜见这样纯粹自然的爱情了。日渐成熟的男女之间,多是为着种种物质条件摧眉折腰的爱情。如同富丽堂皇的剧场里,各种乐器组合敲打出来的交响曲。动听吗?亦是有的,但无论如何缺少了那派天然气。

本来因为高中时老是被钟国用篮球砸,苏一连带着不喜欢任何玩篮球的男生。可是康子勤却从钟国的恶劣影响中突围出来,留了一个完美的第一印象给她。

苏一一眼就看中了康子勤,伤心的是康子勤眼中却没有她。她白衣飘飘地站在金尘飞扬的蓝球场旁,无论是场内还是场外的男生,都纷纷向她投来注目的眼光。唯有康子勤不看她。

而唐诗韵蓝裙翩翩地走来时,康子勤的眼神却马上如飞蛾遇火般扑上去。她却无视地走过,秀丽的眉眼安静得波澜不惊。

唐诗韵有男朋友。听说是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现在是解放军某空军飞行学院的高材生,真正的天之骄子。她枕畔一个精致的像框中,装了一张他们的合影。那男孩子一身戎装,剑眉星目,长得帅极了。唐诗韵笑靥如花地偎在他身旁,两个人看上去真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苏一真是羡煞了。她也有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呀!可看看人家唐诗韵的青梅竹马是什么质量,偏偏她就摊上那么一个只会跟她打架的浑小子钟国。人比人真是气死人。

现在更气人的是,她一眼看中的康子勤,眼中却只看得见唐诗韵。

总是这样,我喜欢你,你却喜欢她,她又喜欢他。爱情有时候真像一团乱麻,纠纠缠缠理不清。苏一的心若是席慕容笔下那棵开花的树,在康子勤无视地走过后,化作一地凋零。那康子勤的心同样是这样一棵树,在唐诗韵的背影后,心花瓣瓣落。

据说,人人来到世上都要还清前世欠下的感情债。用这一世多多少少的伤心,来弥补上一世被自己伤过心的人。苏一想,她可能是来向康子勤还债的,而康子勤是向唐诗韵还债的。他们都在为不爱自己的人黯然神伤。

可是唐诗韵为什么不要还债呢?她这一世感情上这么称心如意,难道她上一世没有伤过人的心吗?苏一满腹疑惑,却没处寻找答案。最终只有叹一句:她真是好命!

2、

苏一现在面临着一个难题:还要不要继续做淑女?

如果要继续做淑女,她就得保持淑女式的含蓄矜持。被动地,亦是骄傲地,接受来自男生们火辣辣的情书和追求。公主般尊贵地从中挑挑选选,看是否有她乐意与之尝试交往的对象。

可惜在目前追求她的男生中,却没有她满意的对象。

她满意的对象已经圈定了一个——康子勤,但他却不会来追求她。如果她希望和他有进一步的接触来往,就只有她放下淑女的矜持含蓄,大胆主动地去接近他。

换而言之,做淑女只能蹲在原地守株待兔,不做淑女则可以满树林撒着欢地跑来跑去抓兔子。

呃——把康子勤比喻成兔子好像有点不妥,把爱情比喻成抓兔子好像更不妥。其实爱情和狩猎是一码事了,过程都是追逐,结果就那么两个。一是猎物到了手,辛苦半天也算值了;二是猎物没到手,白白辛苦了一场。

苏一很为难,她修炼多年的淑女形象,舍不得轻易放弃。倘若放弃了也没有赢回爱情呢?这是一件冒险的事。但是,如果不试一试,永远都不会知道是否有成功的可能。

为了爱情,苏一决定豁出去拼了。

爱情多像革命,总是那么容易就让年轻人热血沸腾勇往直前。任何牺牲都在所不惜。

下定决心的第二天,苏一跑去付诸行动了。

在人来人往的图书馆门口,她大胆地拦住康子勤自我介绍:“你好,我叫苏一。是中文系的大一学生,我想和你交个朋友。”

既然打算要倒追康子勤,苏一干脆一开始就把自己的行动放在明处。让大庭广众下的睽睽目光都来见证她的决心。情场如战场,也需要破釜沉舟义无反顾的勇气。

康子勤怔住了。新世纪的校园风气极开放了,有男追女亦有女追男。只是女生追男生,多半不如男生追女生那么大胆直接,大都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羞答答。他只是接过一些女生的情书,这样面对面直截了当地要求做朋友,可是开天辟地头一遭。何况对方还是中文系有古典淑女之称的苏一。他意外得久久回不过神来。

周围经过的学生们都饶有兴致地停下来,如看戏般津津有味地看着他们俩。这场面确实带几分戏剧性,由不得人们要旁观这场好戏。

康子勤便有些尴尬了,勉强一笑,顾左右而言他:“苏一,你这个名字好特别啊。”

“我爸说我是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所以就取名叫苏一。将来如果再生第二个,就叫苏二,第三个就叫苏三……这样排下去起名特别省事。”

康子勤脸上的微笑自然些了:“苏一苏二苏三,可以直接去唱起解了。”

“可不是嘛,可惜国家只让生一个。所以我们家只有我这个苏一。”苏一笑盈盈地指着自己的鼻尖。

苏一居然这么活泼,有些出乎康子勤的意料。传闻中,她是笑不露齿温婉沉静的一个淑女。难道传闻有误?不过,无论她与传闻符不符合,都和他没关系,他知道自己心里已经喜欢上了另一个人。

“对不起,我有课要先走了。”康子勤想快点脱身。

苏一拦住他问:“那我们可以做朋友吗?”

“朋友,可以呀!我在学校有很多朋友,再多你一个也没什么。”

康子勤刻意加重强调“朋友”的普通,苏一却笑得极明媚:“太好了,我们以后就是朋友了。我会经常来找你的,朋友就要多走动。”

中文系的古典淑女苏一,突然变得前卫劲十足,大胆地公开倒追计算机系的康子勤,成为校内一大新闻。一群被她闪在半道上的追求者,惊闻芳心已经有所属,哗啦啦碎了一地玻璃心。

苏一从此成了康子勤的小尾巴。他若是形,她即是影,他若为虎,她即为伥。但凡有康子勤出现的地方,十步之内,必有苏一。旁人若有侧目非议,她就瞪圆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我们是朋友哇,朋友不就是常常在一起的嘛。”

*** ***

有这么一句俗话: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纱。

可是苏一追求康子勤的过程,却并不是这样的。他完全不被她打动,简直像隔了蓬山一万重般难以接近。

是,她天天出现在他身旁。他上篮球场,她给他送矿泉水;他上图书馆,她帮他占座位。从教室追到寝室;从寝室追到食堂;从食堂追到图书馆……校园建在山间,面积极大极广,数栋教学楼、宿舍楼、图书馆……各个楼馆都分得很开。衔接其间的马路多是曲径,千回百转的山路十八弯。苏一天天追逐着康子勤辛苦跋涉在校园的东南西北,感觉已经山重重水重重,跋山涉水无数重,但就是靠不近康子勤的心。

他始终将她放在普通朋友的圈子里,甚至还不如普通朋友。因为知道她的心,他反而刻意与她保持距离。她待他的百般好,他永远只是客客气气的一句:“谢谢。”

多么令人沮丧,苏一沮丧得无以复加。

有气无力地回到宿舍。学校的住宿条件很好,新建的公寓楼,全套崭新的室内装修,带阳台和卫生间,有电话。四人一间,各据房间一角。每人一套组合式的床与桌,上面是床,下面是书桌。

屋里只有唐诗韵一个人,正坐在她的桌前写毛笔字。一张雪白的竖行纸笺上写满了簪花小楷,她又在给飞行员男友写情书了。

斯年斯月,日渐普及的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正在取代传统的通信方式。还能收到一封手写的情书,还是用簪花小楷写的墨字,这真是太过难得。有时候,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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