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和亲皇后-第1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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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水香怡看着墨雨身上顺着剑柄淌下的血液,吓得浑身颤抖着,退了几步。
“她,究竟是可怜的,请娘娘……”
墨雨死了,瞪着的眼里含着一份淡淡的牵挂,或者说,是不舍。
合上墨雨的眼睛,凌月夕站了起来,手中的宛月匕首寒光闪闪,水香怡本能的后退,脚下一绊摔倒在地。
“你,你要做什么?”
看到凌月夕的目光落在自己的小腹上,下意识的身手护住,恐惧感随着凌月夕走近而愈加强烈,她眼里强烈的杀气几乎要将她的胸膛剖开。
“作为暗卫是不能有感情的。墨雨喜欢上你,难道不是你故意?”
出身红楼的女子,很懂得男人心,知道在什么时候让一个男人怦然心动,否则,就萧墨珏,又怎会将她留在王府三年。
凌月夕终于领悟了鬼王对她说得那句话。
水香怡柔婉含泪的神情此时在凌月夕眼里,是那么丑陋,恶心。
居高临下的睨着水香怡,冷冷道:“念着你怀着萧溯瑾的孩子,我不会杀你,因为活着,才是对你更好的惩罚。”
转身,凌月夕淡淡道:“好生安葬了。”
话音一落,两个黑衣人突然出现,径直走到了墨雨的尸身前。
水香怡瞪着眼睛喘着粗气,小腹内隐隐的疼痛,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适才倘若不是墨雨挡剑,她一样杀不了凌月夕,或许此时躺在地上的,是自己冰冷的尸体,想至此,她惊出一身的冷汗,死,对她来说,太难了。因为她在遇到萧墨珏前,是活的那么辛苦,那么辛苦——
水香怡回到关雎宫大病了一场,险些保不住胎。
两个月后,梅妆平安生产,可惜并非如她所愿是个男孩,而是一个女孩。皮肤白净跟萧溯瑾一样的黑发,五官倒是揉合两人的优点,生的十分可爱,只是那双眼睛跟梅妆的一样有着迷人的浅蓝色瞳孔。
“娘娘,宸妃做尽了恶事,为何还要劝阻皇上?”
玉黛忿然。
“她一直想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以为萧溯瑾拿自己没有办法,却不想,萧溯瑾早对他起了杀意,若不是我委婉的劝阻,这个孩子早已虽她胎死腹中了。”
“可是,娘娘,宸妃是一条赤练蛇,难改本性,若不然,她又怎会让那些蛰伏的人蠢蠢欲动?”
说话的是暗卫一。
“孩子是无辜的,我愿意再给她一次机会,只要不再兴风作浪伤及无辜,不用去理会了。”
为了以防万一,凌月夕就守在屏风后,她是除了稳婆第一个见到那个孩子。那么小,却睁着一双浅蓝色的眼睛,似乎是在注视着自己。那一刻,凌月夕居然想起了老家的一个习俗‘他(她)生’。哪家有生孩子,就会先一个家族或是亲戚中脾性好优秀的人第一个进到产房去见婴儿,据说那个孩子长大后就会跟那个人一样优秀。她在十二岁的时候曾有幸被请去一个邻家,据说他们看上的是自己的聪慧乖巧。
“娘娘,娘娘……”
玉黛有些奇怪的望着凌月夕,很奇怪她居然此时走神,而且脸上带着一种他们从未见过的神情。
“下去吧,盯紧那些人,务必将他们一网打尽!”
凌月夕没想到自己一时的善念差点将她在意的人害死。
梅妆跟南沽的龙兰公主相互勾结,差点帮她害死安心如,萧墨璃虽然保住了安心如的性命,可是她却昏迷不醒,或许是一个月,或许是一年,亦或许是一生。当时安心如已有孕在身,孩子也没能保住。
望着冰棺中的安心如,凌月夕压抑的戾气再一次喷涌而出,当天晚上,她给萧溯瑾送去了梅妆的所有罪状,其中一项是,梅妆抓了很多人偷偷试毒。
梅妆的罪证公开,朝野震惊,将她视为妖孽,送上了火刑台。
同样的一条路,同样的囚车,在到达火刑台时已被百姓们用鸡蛋、石头砸到狼狈不堪。
美丽的褐色鬈发沾满了恶心的鸡蛋液,梅妆不去顾忌自己最在意的容颜,双目呆滞的,嘴里喊着女儿的名字。
“真可怜,又一次的骨肉分离!”
一个熟悉的声音冷漠的想起,梅妆倏然抬头。
林公子?
可是他的声音——
她仔细地端详,忽然居然的扭动着被绑着的身子,恼恨的瞪着林夕。
“很好奇孟望族到底在寒月宫修建了什么?”
林夕看着梅妆极尽扭曲的脸笑意吟吟,在梅妆眼前展开一幅草图。
“是你!果真是你!”
梅妆突然尖叫。
“不幸被你言中!又要诅咒?”
林夕耸耸肩无所谓的说:“因为你的诅咒,我的人生多么丰富多彩!”
“不可能,不可能……”
梅妆疯了般摇着头,她是怀疑凌月夕也跟她一样来自未来,甚至猜想她或许是那个特种兵,可是,当现实摆在面前,凌月夕亲口承认时,她却感觉可笑之极。
“可怜你生前的那个孩子,我一直在给你机会,生下小公主,我甚至以为做了母亲的你至少不会再做哪些丧尽天良的事,可惜你……”深深地吸了口气,林夕的声音陡然冷寒:“你不配作母亲。”
“不,我爱凤儿!”
梅妆终于留下泪,她的凤儿,她可爱的凤儿……
“金凤!你想要她飞扬腾达满足你的虚荣心。可惜,从此后,她不是金凤,而是萧薇,天朝的蔷薇公主,就像蔷薇一样平淡无奇!”
林夕说完转身跳下火刑台,任凭梅妆在身后撕心裂肺的哭喊也没做任何停留,她的步伐从来没有这般坚定过。
梅妆恶贯满盈罪该万死,尤其是这样一个心肠狠毒充满野心的女人,终有一天,无辜的蔷薇只会成为她的一颗棋子。
这一年,天朝发生了很多大事。
譬如,天朝的安平公主远嫁回纥,天朝皇帝迎娶了回纥美兰公主;譬如,怡妃诞下天朝第一位小皇子,可惜先天性不足,身体孱弱;又譬如,天朝和南沽一言不合开战,没有大型的战役,只是在边关上弄枪舞棒,时打时合。
一晃,三年过去了。
一晃,三年过去了。
一艘精致的画舫在江面上顺流而下。
整整一个多月,他们去过了所有有贸易往来的大型码头,听到的依然是同一种神情,同一句话。
“三年了,都没有出现过,有人说‘陌生塞’改了规矩,五年才会出现一次。”
宽敞的落地窗开着,清风徐徐,熏香缭绕,笛声悠悠飘过江面,过路的客船不由得伸长了脖颈瞧着,即使不懂音律的人,听着听着潸然泪下,忽然想起了家中的父母妻女,离别的心情更加沉重。
第二百一十四章 古城神秘兄妹
矮塌上,红衣男子慵懒的半躺着。黑发如上好的丝缎披散在肩上,遮住了半张脸却依然遮不住他美玉般的容颜。女子般秀美的叶眉下一双深谙的眼睛动人心魄。修长的手指夹起旁边桌案上的紫葡萄,优雅的放进红唇,眸光采邑盯着吹笛的黑衣少年。
“阿林,你再吹,估计这满江的鱼都要跳岸自杀了。”
男子缓缓起身,连带着一袭耀眼的红似流动的云彩翩然而至,绝美的容颜上带着玩世不恭的笑斜倚在少年的肩膀。
三年时间,她的个头长高了,身材更修长了,比自己仅仅矮了一头,乌黑丝滑的长发用一根黑色的丝缎简单的束在身后,清幽的花香混着淡淡的药香令人心旷神怡。
笛声戛然而止,黑衣少年声音不温不火,淡然如风。
“想要被我扔下湖去?”
呃——红衣男子讪讪笑着站直了身子,他不想再次被她从肩膀甩过去,还是个四面朝天的不雅姿势,想着又移步,讨好的说:“水上飘了一个多月,我看还是上岸到茶楼那些地方打听打听。”
“陌上塞从不上岸,那是他们的规矩,只有在水上才能倪得他们的踪迹。”
林夕目光沉静,扫视着来来往往的船只,语气多了一丝颓然。
“你怎知他们不上岸?这世间哪来那么多不能破的规矩。就像我们徐家,还不是破了不从仕的家规。”
“可是陌上塞发誓……”
“阿林,那可是太(taizu也被禁了)祖时候的誓言了,再说发誓的人早已作古了。现在的‘北海侯’又怎么可能继续那般无聊的誓言。”
“你知道的真详细!”
林夕突然看了一眼徐炎尘,打了个响指吩咐下去立即靠岸。
徐炎尘有些懊恼的心里骂自己太不小心,他怎么就忘了,面前这个假小子可是一只腹黑的小狐狸。
“小狐狸,你会成为我的小爱宠!”
徐炎尘玩世不恭的神情渐渐沉着,狭长的凤眸闪烁着势在必得的光芒。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她了。或许是在烤鱼的那个晚上,或许,是在她软磨硬泡的要学轻功的时候,或许,是她英姿飒爽指挥千军万马的时候……总之,那丫头就那么闯入他的视线,搅乱了他的心,让他突然感觉,人生并没有那么无聊,或许,因为她很精彩,至少他现在已经不空虚了。
岸边船只往来,吆喝声此起彼伏煞是热闹。
这是天朝最北边的一座古城,靠着这仅有的一条运河繁衍生息。从旭宗开始与遥远的西域番邦互通商贸,这里容纳了很多种民族元素,异国风情在这里不算什么稀奇。不过林夕、徐炎尘等人的出现还是引得许多人侧目。美丽的姑娘他们见得多,如此美丽英俊、举止不凡的少年却是很少见。
红衣男子美得勾人心魄,黑衣少年相貌英俊,举止优雅,目光清凉如水,让人望一眼,不由得心生冷意。从没有一个少年,能将黑衣穿的如此洒脱不凡,高贵冷漠。
一行五人落脚在玉门客栈。
这家客栈看来时间很长了,外观陈旧,一走进去才发现原来是‘金玉其中’,装潢设施无不显得高档大气。中堂还有一对卖唱的父女,但从身材模样倒像是从南边儿来的。
老板是个年纪四十开外的络腮胡男子,见到徐炎尘立刻笑脸相迎。
“果然是徐爷来了!天宝号已给你收拾妥当。这位年轻小爷是……”
林夕一挑眉,稳坐不动,原来徐炎尘是常客,而且,好像还有故人相等,果然,徐炎尘不答老板的问话,直接拽起了林夕凑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