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传奇-第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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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外似乎都很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执行开车时司机不得与人闲聊的规定,所以实际能聊天的只有空闲着的四个人。但现在大家都很拘束,放不开,所以车里暂时还是一片沉默。
这时的我才奇怪起来,为什么自己会这么轻易地便答应了他们的要求呢?如果他们真的想绑我票的话,那我岂不是自动送上门的傻瓜。不过想想也就释然了,凭借我的实力,天下大可去得,别看这四个人牛高马大的,对付他们我想不用动用我的左手,单手就可以把他们给搞定。
正闷得无聊时,坐在我右手旁的那个黑人终于忍受不了无声的寂寞开始说起话来。
“张,你好。我叫邓肯,以前我介绍过自己的。现在我介绍一下其他人:前面开车的是汤姆,我们俩是美国人;坐在汤姆旁边的是托马森,他是丹麦人;坐在你左边的是弗林斯,他可是德国人。”看来黑人真的是快嘴啊。也许是因为他们都喜欢饶舌的原因吧,所以给人的感觉是都像大嘴巴,一说上话便怎么也停不下来,而且还听不太清楚的样子。
我只是简单的回应了几句,完全不知道该找些什么话题说才好,一时间,车里的气氛很沉闷。还好有那个快嘴邓肯在,要不然的话这趟车程不把我闷死才怪。
终于到达了目的地,我不由得佩服他们找的地方还真是隐蔽啊,相信大家看过ANDY的《烈火战车》吧,他们选择的地点就是飙车的那个地方。如果不知情的人看到了还以为要发生什么大事件呢。
※※※
把车停靠在路边,我们纷纷走下了车。
“你们不怕被交警发现你们非法停车吗?”看着车辆醒目的位置,我诧异地问道。
“就说我们在换轮胎啊。”汤姆终于说了句话,这小子鬼点子真多,不愧为美国人啊。
“那好吧。你们找我出来是什么事啊?我能帮你们做些什么,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虽然我此行的目的就是消磨时间疏解胸中的郁闷之情,但我也不能白白浪费啊。至少我得知道我是在干什么吧。
“是这样的,弗林斯想找你帮忙,但他又不好意思开口说出来。”说话的是托马森。
看着他刻意装出来的笑脸,我不禁摇头笑了起来。
这么半天了我还没有仔细观察过他们四个人,看气氛开始融洽起来,我开始认真打量起他们来。
首先是那个快嘴邓肯,他不是纯种的黑人,应该是混血儿。他的发型很花哨,一头靓丽的麻花辫。黑人的头发都是这样的,如果不是光头的话那就是这种极富人种特色的麻花辫。邓肯是四人当中最高的,估计有一百九十公分的样子,黑色的肌肤色让他的牙齿显得格外纯白,好像闪闪发光似的,他应该是这四人组里的开心果。
然后是那个开车的“汤姆”大叔,一副酷酷的帅哥样,眼眶很深,这是白人的特征之一。看样子就知道他是那种做起事来认真,开起玩笑没有分寸的典型的美国佬。
然后是个子和快嘴邓肯不相上下的德国人弗林斯,他脸上的表情很坚毅,沉默寡言像一个“铁人”一样。看情形,这个人有着德国人刻板的天性,给人感觉什么事都装在心里不肯说出来的样子。他和邓肯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不过这样一静一动互补,才显得分外有趣。
最后是托马森,身体强壮和弗林斯不相上下,典型的北欧人。轮廓分明没有丹麦童话里那白马王子的感觉,如果当警察的话,应该对犯罪分子有很好的威慑力。
正当我还在分析他们四人的时候,快嘴邓肯像机关枪一样“劈里啪啦”地开始说起来:“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们几个是通过‘环游世界’网站互相结识的,彼此情投意合,便组成了一个旅游团队。刚好我们四个都对神秘、美丽而古老的中国充满了兴趣。为了进一步了解中国,我们决定自费来中国旅游一次,首先我们便选择了中西方文化结合得最好的城市——香港,来到这里一看,我们就被这里的风土人情给迷住了,因此临时找了个住所,滞留了一段时间。”没想到香港的地位在这群老外心目中如此之高,我不禁异常高兴。没办法啊,从来都是中国人说外国是怎么怎么地好,如今听到外国人在你面前夸奖自己的城市,是谁听到都有种飘飘然的感觉的。
“但是没想到这次的漫游我们遇到了一个特殊的情况,在一次不经意的闲游中,‘梅塞得斯’(他们为弗林斯取的外号)被一位美丽的女孩所迷住了,他陷入了爱河无法自拔。他想追求这个女孩,但却无从下手。”看来邓肯不去当脱口秀的主持人,还真是一种浪费。
弗林斯则一脸尴尬地看着我们,做了个耸肩的动作。我暗暗笑了起来,这个弗林斯啊,外国人都应该是比较开朗开放的,怎么他是个例外呢?可能这和德国人那种刻板严肃的作风有关吧。
“那你们找我干什么呢?”我不解地问道。喜欢和追求一个女孩是弗林斯自己的问题,为什么会惊动我呢?如果当事人自己不去把握、去争取的话,简单地靠朋友帮助,那只能起到一时的作用,久了就会失去效用的。成功的关键还是要靠自己,要靠自己的真心和诚意去打动对方,让对方接受自己。
“是这样的,我们经过周密的调查,发现那个女孩是你的FANS,所以我们想请你……”邓肯的快嘴被我打断了,“这样是不行的,如果弗林斯真的喜欢那个女孩的话,他应该凭借自己的力量去努力争取。即使我帮助你感动了那个女孩,可是你并没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感动她,结果也是一样糟。而且你是个外国人,更加深了追求的难度。虽然香港在思想上比较开放,可是骨子里仍然是保守的中国人。保守并不是不好,只是你们俩的情况并不现实,即使她同意了,她的家人会同意吗?”我并不是想打击弗林斯的信心,不过任何事都不能只靠一时意气冲动行事。
“我会的,我会用我的行动来证明我有多么爱她,谢谢你张。是你提醒了我。”虽然德国人很刻板,但还是非常有礼貌的。
看他诚恳的样子我心一软,算了,还是帮帮他吧。
“你们几个会不会说粤语?”我随口问道。
他们看着我齐刷刷地摇了摇头。我倒!外国人来中国,为什么总是要中国人被迫地去接受和使用外语,而不是他们在入境前就首先学习我们的汉语以便交流呢?
“那你们几个都会英语吧?”我又问道,如果他们再摇头我可真的要动手打人了。
“会。”这次四个人倒是回答得很整齐,看来他们还真的是很有默契啊。
“中国有句老话叫送佛送到西,帮忙帮到底,既然我答应了你们,那我就要做到。我想想该怎么忙你们的忙呢?”我仔细思索了会,觉得心里有了一点头绪。
“这样吧,女孩子除了喜欢有人送花外,还喜欢浪漫的事,我们就在这方面考虑考虑。对了,你们几个会唱歌吗?”我问道。
“会啊,我们都还唱得不错呢!本来我们还想组个团体来玩玩的。”汤姆接口说道。他们四人之间配合得还真是天衣无缝,一个人说一句。
“这样吧,明天晚上在那个女孩的家门前用玫瑰拼成一个心的形状,再用点燃的蜡烛以箭的形象穿过,相信到时候气氛一定会很浪漫。今夜我再连夜帮你们赶一首情歌出来,明天晚上你们几个帮帮弗林斯的忙,配合他把情歌演绎出来。当然最主要的是要把主唱的位置让给他,以增加女方的好感。”
“好啊,这个提议可真不错,如果我是女孩子都会被感动的。真有你的张,看来你是个追女孩子的高手吧?”邓肯听到后脸都笑烂了,看见事情有了指望,他可比弗林斯还高兴,看来他们之间的友情还真是深厚啊。
“好了,我现在就赶回去写歌,明天上午给你们送来排演排演,后面的事就看你们的表演和发挥了。”
“实在是太感谢你了。”弗林斯说着向我伸出了右手,做出握手的姿式,我笑着迎了上去。
有力的握了一下手后,他接着道:“我知道你们中国人还不是太习惯我们拥抱和轻吻脸颊这种表示谢意的方法,所以就以你们中国人的礼节来问候吧。”看来他还是比较了解我们中国人的传统和习惯。
然后我们五个人坐着车扬长而去。
※※※
回来的路上驾驶位换了主人,这次的司机是邓肯。
我一阵暴汗!经过短短的相处,我已经知道他是那种听到别人说话,便会不由自主插嘴的人,让他开车我真担心我的生命安全啊。早知道这样我应该跑步回来。
但出乎我的意料的是开车后的邓肯出奇地安静,并没有什么越轨的行为。看来外国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已经深埋在心底了。
现在我们空闲着的几个人能聊得话题比来的时候多了不少。外国人始终都比中国人要开朗些,他们似乎比我更喜欢面对镜头的感觉,不停地问我在拍电影时有什么感受,这么年轻当了万众瞩目的明星生活上有什么变化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
而我则象一本教科书式的,公式化地回答着他们各种各样的问题。由于他们对于娱乐圈根本就是一无所知,所以即使我回答得再刻板,他们依然会觉得新奇。
就这么不知不觉地回到了公寓楼的楼下,他们挥手向我道别。
简单地向我说了声“改天见”他们便离开了。也许老外不喜欢说“再见”这句话,可能他们觉得这是向死者告别时所说的吧。
现在手里又有事情可做了,而且我做的还是一件成人之美的好事,如果成功了那又将是一段美丽的童话,一段异国情缘。不过我更感兴趣的是把歌交给他们过后,他们唱出来的效果是不是我所期望的,要知道我才对男孩组合情有独钟,如果这次尝试成功的话,那就实在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还好我现在正有恋爱的感觉,应该可以写得出情意绵绵的情歌出来。只是我从来没有用英文写过词曲,不知道这次的效果会如何呢?此次正好试验一下自己这方面的才能。
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