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日记-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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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春十三少
【角色】
一(1)
【12。07 角色
每周一早晨踏进办公室的时候心情都不太好,今天也不例外。先是被老板叫去训了一番话,内容无外乎又是约稿、催稿、审稿,他仍然秉持着“大棒加金元”的政策(说得直白一点,就是赏一巴掌再给颗糖吃),我除了点头,一句多余的话也没有说。
忽然想到了“角色”这个有趣的词,我们每个人、每天都在扮演不同的角色,生活在同一个世界里却又其实不同。在父母面前是不耐烦却还保持微笑的孩子,在上司面前是敢怒不敢言的下属,在朋友面前是想要诉苦但最后往往选择粉饰太平的傻瓜,在恋人面前……噢,我不知道,我想我暂时没有资格发表意见。总之,我们需要不停地转换身份,表象越来越假,但演技越来越真实,甚至于即使独自一个人的时候,也要忍不住扮演一个让自己满意的自我——天呐,忽然发现,这些对于一个三十岁的女人来说,竟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听上去是不是很可悲?
不过,我恐怕连一点点悲凉的时间也没有,十点了,如果我再不开始着手做那些该做的事,有人会想要杀了我。不知道,会不会因为是下雨天,所以牢骚特别多……
就让雨尽情地下吧……
Alpha】
梁见飞挪了挪腿,迟疑了一秒钟,然后按下“发布文章”的按钮,电脑屏幕先是一阵泛白,接着她刚才输入的那些文字就出现在白色的背景画面上,文章的最上方有一排大大的黑色加粗字体:角色。
她记不得从什么时候开始刮起一股交友网站的风潮,那些熟悉的、不熟悉的,正出现于或曾出现在她生活中的人们,开始像蜜蜂回巢一样往她的信箱里投递添加好友的请求。经过最初的新鲜感之后,她已不再为“久别重逢”感到欣喜,有的反而是怅然若失,回想起过去种种,忽然觉得时间流逝的速度远比她想象中的快。
迈入三十岁的这一年,她开始在网络上写日记。她从没写过日记,当她还是个少女的时候,周围那些满怀心事的姑娘们用各种花样百出的本子记录着“生命的点滴”,她却丝毫没有这种心情,那时的她忙着从书本里体验别样的人生,根本没有时间来记录自己。现在,当年的女孩们忙着成为妻子、成为母亲,她们需要扮演好每一个角色,只有她,有大把属于自己的时间,用某一位好友的话来说就是:如果不写点什么,就显得浪费了。
她不知道有多少“朋友”会认真读她的“日记”,她不在意,反正也不是写给别人看的,那只是对生活的一种回应,有苦有甜,她需要说出自己心底的感受罢了。
她是少数几个没有在这网站中使用真名的人,所以她本人一直奇怪于那些“失散”多年的旧朋友是如何在“茫茫人海”中找到她的,难道只是因为她登在人物头像上的一张照片吗?
“怎么可能!”她的表姐汤颖说。
“?”
“这个原理很简单,就是你和一些人成为‘好友’,这些人和另一些人成为‘好友’,于是另一些人就能顺着这些人找到你啦。”
梁见飞听得头晕,不过最后还是勉强接受了表姐的说法:也就是说,越来越多的人会顺藤摸瓜找到她。
听上去很……恐怖!
她关了网页,拿起大红色的咖啡杯咕咚咕咚地喝了几口,才下定决心在这个下着细雨的初冬的上午,投入到“出版公司编辑”这个角色中来。
她盯着电脑屏幕旁的台历,深吸了一口气,拿起电话按下号码,在等待的十几秒钟时间里,她试着说服自己要以一种平和的口吻去开始这段谈话。
“喂?”一个低沉的男人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
“你好,”她尽量让自己听上去是在微笑,“请问稿子写得怎么样了?”
“……”对方一阵沉默。
“就是我上周以及上上周都提醒过你的,关于刊登在我们公司某本杂志发刊号上的短篇小说,我想我应该告诉过你,交稿日是在……”她伸手一把扯过台历,确认时间,“本周三,也就是后天。”
“哦,”男人听上去带着浓重的鼻音,“我尽量吧。”
见飞抿了抿嘴,继续保持接线生一般客气的口吻:“不是尽量,是一定要在那个时间交稿的。”
“嗯……”男人心不在焉。
她强迫自己不要摔电话。
“对了……”男人忽然变得疑惑起来。
“?”
“你是谁?”
“……”
电波两端的气氛一时之间有点凝固,即使窗外下着冷到人骨子里去的冬雨,也冷不过那两声从喉咙最深处冒出来的笑声——
“哈、哈……”
“梁见飞?……”
“嗯……你答对了。”这一次,她的声音是从鼻腔的最深处发出来的。
“给我买两碗小馄饨,最好十一点之前送到。”
“……”她张了张嘴,但怕会骂人,于是又强迫自己闭上。
“你还有四十分钟。再见。”他的口吻认真而严肃,就好像刚刚发布了一个命令。
挂上电话,见飞觉得心情愈加低落起来。挣扎了几分钟,还是站起身,穿上大衣、背上背包,打开门冲了出去。
电话那头的男人叫做项峰,书评家们一致认为他是如今最炙手可热的侦探小说作家,数不清的热情读者也间接证明了这一点。近几年来他的每一本书都能够打进销量榜的前十名,是名副其实的畅销书作者。
很多时候,编辑与作者之间的关系很微妙,尤其是畅销书作者,他们是每一家出版公司力争的对象。项峰还默默无名的时候,见飞所在的这家出版公司的老板便慧眼识英雄,尽管出了一、两册当时并没有大红的单行本,但老板没有放弃。紧接着,这位当时年仅二十八岁的青年作家凭借生平第三部长篇小说,以一种前所未有的火热程度迅速走红于侦探小说界,接下来的五、六年里,他的书渐渐成了畅销小说的代名词,他本人也一跃成为时下最得令的侦探小说作家。可喜的是,他并没有就此露出一副唯利是图的嘴脸,除了偶尔的约稿以及少数专栏连载之外,所有的作品仍然委托见飞所在的公司出版,而且据她所知他也从没有任何提高版税的要求。
他是老板眼里值得信赖的作者,是上司眼里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实现者,说不定还是很多读者心目中的“神”——但见飞想说的是,她不喜欢他,一点也不!
雨刮器不知道是不是寿命已到的缘故,刮在前挡风玻璃上发出“吱吱”的声音,不至于刺耳,可是依旧让人心里有股难以言说的烦躁。梁见飞在等待红灯的时候打了个电话,是打给项峰公寓附近馄饨店老板的,她没有说自己是谁,只说要三碗小馄饨,对方不知道听清了没有,敷衍几句就挂断了。她驾着深蓝色的休旅车穿梭在被雨水笼罩着的城市里,有那么一瞬,她仿佛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做什么,生存于这样的大都市,她觉得自己是一粒毫不起眼的灰尘而已,可是她心底有一个声音,只叫她向前,不能退缩。
休旅车停在一条肮脏的小巷边,拐角处有一间饮食店,梁见飞降下车窗对坐在店门口的老板挥手,老板抬了抬眼皮,让小妹送来三袋食物——正是她要的小馄饨。她摸出准备好的零钱交在那女孩手里,女孩的手在这样一个初冬已经冻得有点发红,让人看得心疼,她露出表示感激的微笑,一边说“谢谢”,女孩也点点头,脸上的表情却分不清是热情还是麻木。
梁见飞踩下油门又一次上路,目的地很快到了,是两栋并排立在一起的高楼,她驶进地下车库,十分钟以后,出现在项峰公寓门前。
“来了……”门内有个沉闷的声音说。
过了好一会儿,门才被打开,梁见飞抬起头的时候不禁愣了愣——此时此刻,我们著名的畅销书作家身上正裹着厚厚的毛毯,他眼圈浮肿、发黑,眼里充满血丝,下巴以及脸颊两边的胡渣看上去很刺眼,他的嘴唇是干涩的,甚至有些泛白。
“我知道你最近在走艺术家的颓废路线,”她进门,一点也没有要换鞋的意思,即使项峰从鞋柜里拿出一双拖鞋丢在地上,她也丝毫没有要开始脱那双新买的黑色皮靴的打算,“但是,也不用贯彻得这么彻底,你是作家,不是个性派演员。”
“我可以把你的话当作是对我外型的某一种不得要领的赞扬吗?”他没有理她,径自接过她手里的袋子,走进厨房。
她微笑张嘴,顿了顿,说:“当然——不可以。”
项峰在解开袋子的一瞬间皱起眉头,然后两手撑在大理石桌面上瞪她。
“?”
“我不要葱——你明知道的!”他的表情几乎像在发怒。
但她知道他不是,他不过是……心情很差。
她没有辩解,径直走过去,拉开他厨房某一个抽屉,拿出一只银色的汤匙,平静地说:“大概是我忘了,用不着冲我吼,我帮你挑出来就是了。”
说完,她真的开始帮他挑葱,她挑得很仔细,像是小时候在课堂上从一堆桑叶中挑出已经开始腐烂的那些,唯一不同的是,此时等着吃的不是蚕宝宝,而是一个心情很差的男人。
“好了。”她把两只白色的一次性塑料碗推倒他面前,然后拿起银色汤匙直接开始吃另外那碗,汤汁表面布满了绿色葱花的,但她却吃得津津有味。
项峰脸上的表情有点怪异,仿佛她在吃的是蟑螂而不是葱,又仿佛……她说不清楚,难道那是感激吗?但明明没可能啊……
他也转身从她刚才打开的那只抽屉里拿出同样的银色汤匙,认真吃起来。一时之间,整个餐厅里只听到他们嘴唇与汤汁碰撞的声音,粗鲁却引人发笑。
梁见飞转过身,忍住笑意,狼吞虎咽地吃完了自己的早午餐。
“我是来追债的。”十分钟后,她放下碗,用纸巾不着痕迹地抹了抹嘴,对项峰说。
但畅销书作家显然并没有要继续这个话题的意思,仍然自顾自地吃着第二碗馄饨,然后以一种令人惊异的、咀嚼的同时却还保持着的异常清晰的口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