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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群山回唱-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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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天晚上喝茶的时候,扎希德告诉别的老爷们儿,瓦赫达提先生的家族不同意这门亲事,因为他那没过门的新媳妇品行不端。他说,喀布尔尽人皆知,她既没囊,也没纳穆斯,'2'没有好名声,才二十岁,就敢“在全城到处抛头露面”,跟瓦赫达提先生的小汽车一样。最糟的是,扎希德说,她不仅不否认这些指控,还拿这种事写诗。说到这儿,满屋子响起了一片非难之声。有个男人说,要是在村里,他们早就把她的喉咙割开了。

就是这个时候,我站了起来,对他们说我听够了。我痛斥他们,骂他们像做针线活的老婆子一样,聚在一起说小话。我提醒他们,如果没有瓦赫达提先生这样的人,就咱们这副德行,早回自己村子捡牛粪去了。我质问道:你们的忠心,你们的尊重,都到哪里去了?

片刻的沉默。我本以为自己把这帮蠢汉子镇住了,没想到他们哄堂大笑。扎希德说我是马屁精,说不定这房子未来的女主人会写首诗,名字就叫《舔屁能手纳比颂》。我气急败坏,一跺脚出了窝棚,留他们在里面笑闹不停。

可我没走太远。他们那些闲话一会儿让我厌恶,一会儿让我着迷。不管我刚才表现得多么正直不阿,说的话多么得体和审慎,我还是待在听力所及的范围之内。我不想错过任何一句让人血脉偾张的细节。

婚礼没过几天就举行了,不过没有盛大的仪式,也没请人来唱歌跳舞,听不见阵阵欢声笑语,只有一位毛拉和一个证婚人短暂到场,外加一页纸上两个潦草的签名。这样一来,从我第一次看到她,还不到两个礼拜,瓦赫达提太太就搬到家里来了。

马科斯先生,请允许我稍停片刻,略作说明,从现在开始,我将把瓦赫达提先生的妻子称作妮拉。不用说,回到当年,我不可能得到这样的权利,哪怕人家给了我这个权利,我也不能接受。我过去总是叫她“尊贵的太太”,带着理所当然的恭敬。可是考虑到这封信的用意,我将把礼节放到一边,依照我心里始终所想的来称呼她。

这么说吧,从一开始我就知道这桩婚姻不幸福。我很少看到这两口子之间有什么示爱的表情,也很少听见他们说过什么甜蜜的话语。他们是住在同一幢房子里的两个人,各有各的生活,好像一点也不相干。

一大早,我要按照惯例,伺候瓦赫达提先生吃早点——一片烤馕,半碗核桃仁,绿茶里撒点小豆蔻,但不加糖,还有一只煮鸡蛋。他喜欢把蛋戳开,让蛋黄往外流,一开始我老也掌握不好火候,感觉相当焦虑。每天早晨,当我依例陪着瓦赫达提先生散步的时候,妮拉还在睡懒觉呢,通常她要睡到中午,甚至更晚才起。等她起床了,我差不多也该伺候瓦赫达提先生吃午餐了。

整个上午,我一边干着杂活,一边渴望着妮拉出现的时刻,等着她推开客厅通往游廊的纱门。我会胡思乱想,猜她那天的打扮。不知道她的头发是梳起来,在脑后扎成一个发髻呢,还是会让我看到头发放开着,乱乱地披垂于双肩?她会戴太阳镜吗?会穿凉鞋吗?是穿那件配腰带的蓝丝袍,还是那件洋红色的,有大圆扣子的罩袍呢?

等她终于亮相,我便在园中瞎忙一气,假装看到车头得擦,或是发现野玫瑰要浇水,不过自始至终,我眼睛都没闲着。我看她把太阳镜推上去,揉着眼睛,看她取下绑头发的橡皮筋,向后甩甩脑袋,抛落一头光亮的卷发,或者看她坐着,下巴搁在膝头,望着院子,懒洋洋地吸烟,又或者双腿交叠,一只脚上下摆荡,这姿势在我看来,代表着无聊或烦躁,或许只是一种难以自控,漫不经心的俏皮。

瓦赫达提先生偶尔出现在她左右,但通常并不这样。他仍然和从前一样,大部分时间待在楼上的书房里,读书,画画,这桩婚事几乎没有改变他的日常起居。妮拉的大部分时间用来写作,不是在客厅,便是在游廊上,手拿铅笔,几页纸铺在腿上,而香烟总是必不可少的。到了晚上,我伺候他们用饭,两人以毫不掩饰的沉默,各自接过食物,低头盯住自己的米饭盘子,只有低声的“谢谢”,以及勺子和叉子碰到瓷盘时的叮当声响,才会打破这片寂静。

每个礼拜有一两次,我要开车载着妮拉出门买烟,买新笔、新本子,或化妆品。如果事先知道要给她开车,我一定会梳个头,刷个牙。我要洗脸,拿一片柠檬,挨个蹭一遍手指头,好把洋葱味去掉。我会掸掉西装上的尘土,把鞋子擦亮。那套橄榄绿的西装,其实是瓦赫达提先生送给我的旧衣服,我希望他没把这事告诉妮拉——不过我猜,他可能已经跟她说过了。他这样做并无恶意,可是像瓦赫达提先生这种地位的人通常意识不到,微不足道的琐事也会让我这样的人蒙羞。有时候,我甚至把父亲死后留下的羊皮帽子也戴上。我站到镜子前面,把头上的帽子往这边拉拉,再往另一边拽拽,全神贯注,想像着自己像模像样地出现在妮拉面前。此时就算有只黄蜂落到我鼻子上,非得蜇我一口,才能让我注意到它的存在。

一旦出门上路,只要有可能,在到达目的地之前,我会想法多绕一段,绕远是为了拖长路程,多一分钟——也许两分钟,但是不会多到让她生疑——由此延长我和她在一起的时间。我双手紧握着方向盘,眼睛死死盯着路面。我奉行严格的自我控制,绝不透过后视镜看她,只在她和我说话时才这样做。只要她坐在后座上,我便已经很满足了,我能闻到她身上的各种味道——昂贵的香皂、润肤露、香水、口香糖,还有烟味儿。在大部分时间里,这些味道都足以让我情绪高昂。

正是在车上,我和她有了第一次交谈。我们第一次真正的交谈,也就是说,不算无数次的她让我拿这拿那。我载着她去药房取药的时候,她问我:“纳比,你们村是什么样子的?它叫什么来着?”

“沙德巴格,尊贵的太太。”

“沙德巴格,就是了。它是什么样子的?跟我说说。”

“也没啥好说的,尊贵的太太。跟别的村子一样。”

“噢,肯定有些不太一样的东西。”

我表面上保持着平静,心里却一片狂乱,拼命想回忆起点什么,奇花啊,异草啊,得像个样子,能让她感兴趣,能让她听了高兴。可这没用。像我这样的人,一个农民,一个没啥见识的小人物,又能说出什么,让她这样的女人听了为之心动?

“葡萄挺棒的。”我说。可是一咕噜出这两个字,我就恨不得抽自己一个大嘴巴。葡萄?

“是吗?”她无动于衷地说。

“真的很甜。”

“哦。”

我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死了算了。我感到胳肢窝里开始冒汗。

“有一种很特别的葡萄,”我说,突然变得口干舌燥,“据说只有沙德巴格才种得出来。它非常娇贵,怎么说呢,非常难活。你要是在别的地方种它,哪怕是在旁边的村子,那它一定就干巴了,然后死掉。它会枯萎。会死于忧伤。沙德巴格的人都这么说,可是当然了,没有这回事。只是水土不服而已。可他们就是这样说的,尊贵的太太。忧伤。”

“很动人,纳比。”

我冒险往后视镜里飞快地瞅了一眼,看到她正望向窗外,可我也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因为我发现她的嘴角向上抬起着,正是微笑过后的余韵。我精神为之一振,随即听到自己又开了口:“我可以再给您讲个故事吗,尊贵的太太?”

“尽管讲。”打火机咔嗒一声,烟从后座朝我飘来。

“嗯,在沙德巴格我们有个毛拉。当然了,每个村子都有毛拉。我们这一位叫谢基卜毛拉,他是个故事大王。他会讲多少个故事,我说不上来。可是有件事,他给我们讲了一遍又一遍:如果你看看任何一个穆斯林的手掌,不管在这世界上哪个地方,你都会发现让人大大吃惊的东西。他们的掌纹一模一样。什么意思?意思就是说,穆斯林左手的掌纹构成了阿拉伯数字里的81,而右手上就是数字18。81减18得多少?63啊。正好是先知归真的年龄,愿主赐他平安与吉庆。”

我听见后座传来一声低笑。

“后来,有个旅行家路过。理所当然,按照惯例,那天晚上他就和谢基卜毛拉一块吃饭。旅行家听了这个故事,想了好一会儿,然后说:‘可是,谢基卜毛拉,请您恕我直言,我从前遇见过一个犹太人,我发誓他的两只手也有着一模一样的掌纹。这件事您怎样来解释呢?’毛拉说:‘这个嘛,那犹太人骨子里也是个穆斯林。’”

猛然间,她爆发出一阵大笑,直到那天晚上,我都陶醉在这笑声里。就好像——真主宽恕我的不敬——就好像乐园从天堂降临我身,如经书所言,那乐园下临诸河,其中的果实是永恒的,其中的荫影也是永恒的。'3'

请您理解,马科斯先生,让我神魂颠倒的不只是她的美貌,尽管这美貌已足以让人着迷。我一生中还从未遇见过妮拉这样的年轻女人。她做的一切——说话的方式,走路的样子,穿衣打扮,微笑的模样——事事都让我觉得新奇。对女人如何举手投足,妮拉动摇了我以往所持有的每一种概念。我知道,这些特点必定会遭到某些人顽固的反对,比如扎希德,再比如萨布尔,还有我们村里的所有男人,以及所有女人。可是这些特点对我来说,不过是增加了她本已巨大的诱惑与神秘。

那一天我干活的时候,甚至后来别的工友过来喝茶的时候,她的笑声还回荡在我耳畔。我龇着牙,美滋滋地,根本听不见他们的叽叽呱呱,耳边只有她那银铃般的笑声,我也很有几分得意,因为我知道自己讲了个聪明的故事,让她从婚姻的不满足中得到了少许的缓解。她真是个非凡的女人。那天夜里上床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好像也有了几分不凡。这就是她对我的影响所在。

不久我们就天天交谈了,妮拉和我,通常是在上午较晚,她坐在游廊上喝咖啡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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