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岁当开墨色花-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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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被氤氲的水汽阻隔了,看不清他的表情,所有的思绪都幻化成了一句话“既见君子,云胡不喜”。他一步一步像我走进,仿佛横亘在我们之间的不是短短的数十米路,而是沧海与桑田。我很清晰地记得上高中时,每天中午,他都会去2号食堂,然后在1号窗口排队打菜,从不改变,这是否能说明,顾睿,是一个专情的人呢?现在,上海那么大,只要不刻意去相遇,就算是穷尽一生,都有可能不再见面,我失去了他的踪迹,能遇到他的几率已微乎其微。世界那么大,我该如何寻找一个郎艳独绝,世无其二的顾睿?还好,他正穿越迢递的时空,跋山涉水向我走来。
矜持,对于我而言,并不能卖的多少钱,趁我还有机会,还能攥着他的手,对他诉尽衷肠,我拔开双腿,向他狂奔而去,我怕,晚了一步,他便会像《萤火之森》中的那个少年,被人类的孩子窃取了他的灵魂,只留下一袭长衫供我哀缅。
我的手指触到生冷如铁的外衣,脸贴在上面,毛料隔着细嫩的肌肤,细微的疼痛。
“可不可不要丢下我一个人等在原地,我怕找不到回去的路,只能迷失在这光怪陆离的世界中。”我靠在他沾染了寒意的大衣上喃喃自语,但是,他肯定能听得见。
顾睿微微叹息,手臂环了我的身,头搁在我的顶上,下巴的个头触着我的发,莫名的心安:“生生,如果我要走,带你一块走,可好?”
我用力地点点头,声音搁在喉咙中,任凭自己再怎么努力还是发不出任何声息。就算是碧落黄泉,我也欣然赴约,只要我们的双手还能相牵。2014年在他的怀抱中悄然来临,轻轻地一挥手,便这样告别了365个日子,8760个小时,525600分钟。这个怀抱,是否便是我一生一世的避风港?
暗青色的胡子杂丛生长在他原本光洁的下巴上,我和顾睿端坐在牧马人的后座上,执手相看,无语凝噎,我拿起左手,抚上他的脸,仿佛这样,便能弥补那段他不在我身边的日子。夜空中绽放出绚烂的烟花,开出一朵朵各异的形状,迎接未知的新一年。此刻的我怀揣着忐忑的心,我怕这只是上苍一时心血来潮,将他送到我身边,而后12点的钟声敲响时,他在一边阴阴地发出冷笑声,把一切都收回去,如同辛德瑞拉的南瓜马车和华丽的裙裾,明艳不可方物的少女刹那被打回原型,回归于着一身灰不溜秋衣服的灰姑娘,手忙脚乱地在灰烬中挑拣着豆子,受着继母和两个姐姐的嘲讽。
我不想去问他和君子兰的后续,也不想去追究到底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事,只要他在我身边就好,其他的问题,带留到未来我们共同去面对,了不起,就是被外公臭骂一顿。就像许倾城不顾一切地追逐父亲的脚步一般。现在的我才悟出一个道理,并不是所有的事,都值得去追根究底,无知才是保鲜快乐的不二法门,只要他在我身边。
爱情,究竟是什么呢?明明内心怨恨了他不下百次,千次,还时时刻刻告诉自己,他出现在面前时,一定一定不要搭理他,只管冷着一张脸,从他身边走过,连一个回眸都不屑于赐予他,然而,当心心念念的那个他真的出现在面前的那一刻,所有的怨气都如同露珠遇到阳光般,蒸腾而走,只余下说不出的委屈氤氲成一层薄薄的水汽,只要他的手轻轻一拂,便会消失不见。
旭日挣脱最后一丝乌云的束缚,阳光毫不吝啬地洒向人间,灰暗的建筑物在一瞬间笼上一层梦幻般的光芒,我捧着一杯热巧克力,和他并肩倚着车身,看一出日出。清晨的街道上早已看不出昨日的摩肩接踵的场景,寂寥的只有几个扫街的大婶尽忠职守,扫把刷在水泥街道上发出“沙沙”的声响。
我看了他一眼,“如果你要走,请不要说再见,因为每说一次再见,我就会想你一分。我怕到最后,只剩下我一个人,对着影子道别。”我顿了顿,“我记得简媜说过一句话,当时我看到时,一下子就被击中了心:当我无法安慰你,或你不再关怀我,请千万记住,在我们菲薄的流年,曾有十二只白鹭鸶飞过秋天的湖泊。你看,我们倥偬斑驳的岁月中,还有这一地的霓虹灯和漫天绚烂的烟花。”
“生生,我来了就不再走了,你没有看见我已经拿着全部的家当来投靠你了吗?”他戏谑地笑了笑,向我举了举左手,阳光下,折射出一点闪亮的银光。我凝神细看,他的中指上戴着一枚素色的戒指。那是我跑遍了所有的饰品店,在六福选中的一款戒指,那天南京东路上人潮涌动,我被迫随着人流超前走,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脚步,一心想要找一个礼物送给他,挑来挑去,却发现他什么都不缺,唯一少的便是手上的饰品,不知为何,送他一枚戒指的念头便跳到了脑海,于是急急地转身,拨弄开周遭的人,逆着人流而行,跑到六福珠宝,细细挑选可以戴的上他手指的戒指。
当我把这枚戒指套上他骨节分明的中指上时,我发现他的面颊带着些许桃花色,“记住,这便是莫氏所有了,只有我莫子兮才有权利把它摘下,断了其他女人的肖想,从今往后,爱妃便是莫顾氏了,如若其他女人想要染指,便遇神诛神,遇魔杀魔,爱妃你说可好?”
“甚好,甚好。”他转了转戒身,amour,细小的字母刻在上方,那是我让他们加刻的。
“生生,这是什么?”
“Amour,法语里是爱的意思。”
“A—mour,”他跟着我鹦鹉学舌,暧昧的小舌颤音,就像是我吻在他的喉结发出的呻吟。
他戴着那枚象征我所有权的戒指回来了,此刻,我真想向这个世界大声宣布:“Imthekingoftheworld。”
这句台词在我的记忆中打下了深深地烙印。
在法国读书的那一会儿,《泰坦尼克号》3D版上映了,那时,国内的朋友向我抱怨,中国版的删了一段很经典的场景,说是怕3D版太真实了,一不小心会破坏现场的平静,那时,我安安静静地坐在座位上,第一次没有买一些可以用来塞牙缝的零食,任泪水肆流。以前完完整整地看下一次时,才八岁,懵懵懂懂的,并不能体会那段生离死别,虽然后来也看过,但是看到沉船那一段,便关了视频,总觉得那样的场面很凄惨,不忍再看,而现在,看到最后一幕,突然很释怀,所有在那一场灾难中死去的人都微笑着向Rose致意,当Jack转过身来的那一刹那,忽的就想起了“Iamthekingoftheworld”,当下便扬起了嘴角,还好,一片黑暗,没有人会注意到微笑地哭泣时多么诡异的一幕。但是仍然觉得不过瘾,于是回到家,便一次又一次看最后5分钟的视频。
当Rose的手搭在Jack递过的那一支手上时,所有一切的语言都是苍白的,所有的等待都是值得的,她带着他的梦想度过了一个有一个没有他在身边的日子,喝便宜的啤酒,坐云霄飞车坐到吐,在海滩上骑马,骑得像一个真正的牛仔一样,两腿分开坐。
Youjump,Ijump的爱情固然壮烈,而Iwillneverletgo的承诺却感动了我,用每一天,每一秒实践着对他的诺言,去想要去的地方,做想要做的事情,你的爱永远与我同在。
“Imthekingoftheworld。”夜风中,我轻轻地对着他的耳朵,道出我的思念。
细细地用茶则从茶叶罐中掏出两勺凤凰单丛,放入盖碗中,放入刚刚煮成的新鲜的水,这水并不是夏日荷叶上采集的露珠,也学不来风雅的文人,喜用松针、梅花、竹叶煮成的水。
第一道,自然是醒茶,淡绿的汤汇集在茶海中,循着一条隐秘的路线,滚滚流入桶中,第二泡,才能称得上是口齿生香,高冲低就,看着盖碗中的茶叶随着沸水上下翻滚,渐渐舒展开身子,
“茶。
香叶、嫩芽。
慕诗客、爱僧家。
碾雕白玉、罗织红纱。
銚煎黄蕊色、碗转曲尘花。
夜后邀陪明月、晨前命对朝霞。
洗尽古今人不倦、将至醉后岂堪夸。”
不禁随口吟出。
今天为了给顾睿泡一壶好茶,特意翻出了压在箱底的旗袍,素白的丝绸,青色的纹路层层渡满了上半身,勾勒出一只青花瓷瓶,横亘至腰际,腰身紧收,藏青色的盘扣缠绕在脖子上,如同一只展翅的蝶。着了一双软缎绣花鞋,瑰蓝色的缎面,极淡的银灰色和嫩黄的丝线,一针一针地绣成朵朵梅花,鞋尖上缀着一颗莹白的珍珠,在阳光下幻化出千丝万缕的情意,踏在波斯毛毯上,恍若能听见哔哔啵啵细碎的声音,如同我此刻的心跳,扑棱棱的,若是地面上绣的是莲花,恐怕现在可以看见步步生莲的妙曼景象了吧?乌丝挽成常云髻,攒上一支新近刚入手的乌木扁簪,上面绘着不为人知的神秘图腾。
染上一支素香,一脉烟气循着那捧99朵玫瑰冉冉而上,恍若我此刻欲语难言的小心思,内里翻滚的是火辣辣的甜蜜,空调吹出的热气裹带着冬日的阳光,直把我熏得绵软无力,心底却蒸腾着无限的欢喜。
近来,连素手做羹汤这件平素使我厌烦无比的事现今都能叫我翻出百般新意来,更何况是泡茶这般怡情的事呢?
“大冬天的怎么穿了旗袍,也不怕冻着。”顾睿见我这般打扮,自是一阵恼,而我却围着他绕了一圈又一圈,踮着脚尖,亲昵地将鼻尖在他胸口蹭了蹭,餍足的,如同一只晒着太阳的猫。
“顾睿尔,小阁烹香茗,疏帘下玉沟。灯光翻出鼑,钗影倒沉欧。你说,这般光景是不是妙曼的很?”
他无奈地笑笑,“是,大诗人,只是,莫要着凉了才好。”说着解下围在脖子上的围巾,团团地将我圈了两圈,Dior淡淡的香混着他清爽的味道,绕了我一身,仿佛一个幽深的男人世界向我敞开门。这是我的MR。Dior,带着sexy的香水味以及干净的笑容,优雅娴熟地捻起品茗杯,眉目如画,沈鬓潘腰,或许古时掷果盈车的典故也有九分的可信度。从此,你便是我的檀郎。
夜,他躺在我身边,匀称的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