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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今岁当开墨色花-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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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男人”,十月初分了手的男人。所有的人在我面前都尽量小心地不说出他的名字,包括子裴,于是,那个男人,成了他的代名词。

失了一会神,然后以手抚额,黯然了一会,“你说,该怎么办呢?珊珊……”

“生生,你别伤心。真的,你肯定能遇上更好的。”

“怎么可能呢?我都一把年纪了,都快成豆腐渣了,谁会舍弃那些鲜嫩嫩的花而选择我这样半老的徐娘啊。”声音渐渐地弱了很多。嘴角却向上翘了一翘,不过还好,用手遮挡着,从墨珊这个角度看不出来。

估计那厢的墨珊早就自责地不得了,暗暗地埋怨提什么不好,偏生说了这么一个这段日子来从不去触碰的禁忌。只得在旁边一个劲地开导我,顺带狠狠地骂上“那个男人”几句。

我只觉得心里暖暖的,好似有一只无形的手在心头抚弄着一阕乐曲,一如桌案上跳动的烛光,一下一下的,衬着橘黄色的灯光,给人莫名的温暖。想着想着,便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自然,是逃不掉墨珊的一阵狂哄乱炸的,然而,在她絮絮叨叨的声音中,心情却是莫名的好,像是喝了一杯可乐一般,细细碎碎的小气泡直往心头窜。

“放心吧,珊珊,我这样的,岂能被一个男人打垮。”

虽然曾经,我也天真地幻想也许真的能和高显共度余生,“以你之姓,冠我之名”,但是,现在,也只能想想罢了。我们之间隔着的,并不是如他所描述一层纱,而是镜花水月。似花非雾,不可名状。或许此生的我们只能成为彼此生命中的过客。许是因为他喜欢飞鸟,而我却姓着余吧。

虽然曾经伤害过我,但是我却始终记得在38摄氏度的午后,他赤罗着上身,在没有电扇的厨房,细细地打理着一根一根排骨,然后和我说醋要什么时候放,糖要加多少,只为我做一盘糖醋排骨。也会记得,南京东路被淹没的那个下午,他趟着水,只为挑选一个送与我的生日礼物。在路经花店的时候,也会想起来他送的一束百合花,他说,那是他最爱的花,代表着百年好合。而我,则喜欢搂住他的右臂,可我喜欢的是曼珠沙华呢,美得妖娆至极,却不曾受到祝福。

甜蜜与苦涩,才是完整的爱情。现在,我所要做的,不过是渐渐忘记这些甜蜜与苦涩罢了。

遗忘,其实对我而言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因为,所有人都说我性情炎凉。

然而,却不曾甘心,就这么遗忘了。

只是,爱情还是要继续的吧。

拨了拨手上细细的链子,好像颜色褪了一些,没有像刚买来那会儿亮了,我的手腕上常年带着一根银色的细链子,上头配了一块鱼骨头,是当年在法国读书的时候买的,说不上多珍贵,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上了心,以至之后整整六年的时间都带着这根细链子,就连睡觉也不曾脱下。每当我无聊或者是有心事时,总会拨弄一下。

“生生,明天陪我去相一下亲吧。”墨珊小心翼翼地开口。

“不要。”我想也没想便一口拒绝。那种没有硝烟的战场还是少去为妙,一直都很抵触这种场面。

就像一场商战,而当事人则身兼两职,时而是摆在商柜中的物品,在聚光灯下无处可遁,接受着各种挑剔的眼光,还要摆出自认为最为端庄的姿态,迎接一轮又一轮的审视,时而又是一个挑剔的买主,把眼睛擦的锃亮锃亮的,想透过那层光打造出来的特效,回归他的本质,再对比一下之前见到过的那些物品,看看是否物有所值。

那种感觉,光想想就能令人头皮发麻。

“生生,你不能见死不救啊。”

“见死不救向来是我的专长,”顿了顿,“珊珊,你已经经历过了那么多次了,这对你而言是小菜一碟,大不了,我负责帮你收尸。”这种情况之下还是明哲保身比较理智。毕竟相亲这种时髦,能不赶还是不赶的为妙。

不是我不愿意救场,实在是有幸亲身体验过一次极品,到现在回忆起来还是能成功使我毛骨悚然。那一次,我经不住同事孟梦的诱惑,愣是以一餐在八秒钟里的大餐为代价,ding着孟大小姐的名字替她出席了永生噩梦的相亲之宴。

对方看着也是中规中矩的,然而讲的话却是十分不中听。

“孟小姐,既然我们都是抱着相同的目的来的,那我也不妨开门见山,我看着孟小姐长得也算是清秀可人,虽然说我们男人看重相貌,但是娶回家的毕竟不是情人,家里摆着个花瓶心里也是极不放心的,像孟小姐这样子的,十分适合当妻子。但是”他停顿了一下,似乎在斟酌用词。我当时听见他夸赞我清秀可人,心里还是十分陶醉了一把,但是,一听后面几句,心里“腾”地升起了一把火,水中的冰块透过一层薄薄的玻璃,将刺骨的寒意透到我的掌心,凉凉的水气早已在杯子外结成了一张网,将我的手浸地透湿透湿的,“你丫的算老几啊,竟敢在老娘面前大放厥词”然而,想了想,现在我还是ding着别人的名号,于是忍住了心头的怒火,强忍着没有将这句话说出来,抬眼看了看西装革履穿地整齐的男人,用力地克制住自己没有将手中的杯子往他的额角扔去。

对面的男子嘴巴一张一合,仍是十分尽兴地按照自己的思路将这一番话进行下去,“你知道的,我们男人都是喜欢c罩的,孟小姐你”我看见他的眼睛往自己的兄部扫了扫,“当然啦,我们可以考虑去韩国做一下这方面的手术,还可以顺便渡一下蜜月……”

我“噌”地一下站了起来,“这位先生,你花这么多钱让你老婆隆兄还不如去八佰伴,照每晚880块钱来算,每个星期五次,你可以尽尽兴地玩上二十年,而且每晚还不带重复的。”说完就将手中的水往他脸上一扑,抓起手提包,便往门外走,第一次摊上这种极品,掏起手机就和孟梦一顿狂轰乱炸,后来,孟梦带着我去八秒钟*了整整一个星期才将心头的怒火压了下去。

相亲猛于虎。

------题外话------

瞬间看不下去了…。这么多不能用的词…。

☆、七,顾氏小开

回家的时候,顺便在报刊亭淘了一本娱乐杂志回家,没办法,我这个人兄无大志,只能拿这些消遣的书籍来打发这段长长又短短的时光。虽然我也曾发过誓,一定要努力一把,出人头地,然后不可一世地在出现在一些社交场合,裙裾高扬,画着优雅的妆容,以便遇见高显时可以用鼻孔对着他,无言地和他说,“看,她能给你的,我未必不会给不起你,我甚至能给上更好的。”然而,这个想要变得更好的念头自我回了莫家之后,便成了铁板钉钉的事实,我已经无需要再做些什么,往自己脸上贴些金。于是,心安理得地duo落了许多,仍凭自己往自由懒散的路越走越远。

刚翻开,便看见一行斗大的标题,——姜凝眉夜会神秘男子疑恋情曝光。扫了几眼,便看出那个神秘男子,其实就是暗指现在风头正劲的富家公子,顾睿。

说起姜眉凝,真真觉得她这个名字和人相应两得彰,尤其是她轻轻蹙眉的时候,真恨不得能将美女抱在怀里,细细安慰一番,连一个女人都有这种冲动,更何况那些荷尔蒙分泌过盛的男人呢?只可惜,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总是把姜美女定位成花瓶,没有人承认她出色的演技。我看过几部她演的电视剧,觉得这美女演技真是到位,光拿眼神,含着七分忧伤两分薄怒还有一分爱恋,就觉得丫能领个金棕榈奖了,结果愣是一个奖项没有到手,和她演对手戏,为了衬托她的演员倒是拿了一个最佳配角,想来是被那美貌所累了吧,人类往往是视觉动物,只要美人一出境,那两眼便生生胶着在了那沉鱼之姿上了,哪还有什么心思去琢磨她的演技到不到位,表演够不够细腻呢。“卷帷望月空长叹,美人如花隔云端”,不知为什么,第一眼看到姜凝眉的时候,回旋在我脑海中的就是这句诗,一见凝眉误终身,作为一个资深的电视剧迷,我很能体会戏中男一号的心情,那么一个清丽脱俗的女子俏生生地站在面前,还用那种眼神凝视着自己,怎么不会误终身呢?

细细地盯着那张略显模糊的却又棱角分明的脸,心中暗暗笑了一阵,顾睿尔啊,顾睿尔,当年这个顾小开还真是叫对了呢。

顾睿原本叫做顾睿尔,但是在小学毕业后,他嫌人家叫他睿尔,就像是在唤一个女生,于是便将尔给去了,然而,我和他小学就是同学,早就习惯了叫他顾睿尔,而且,就算是去掉了尔字,也不曾不觉得他有什么男子汉气概。

小时候,我一直把顾睿当成是姐妹来看的,一则是因为那会我连个伪淑女都算不上,除了头上的马尾辫,可以算得上是一个真真正正的假小子,每天混在男生堆里弹玻璃珠,那时女生堆里最为流行的跳橡皮筋都不会,只能当个撑子,而那时的顾睿却长得唇红齿白的,比我手中的洋娃娃都还秀气,最要命的是,他很能哭,记得有一次,不知什么原因,他被人推了一把,一屁股坐进了放置在教室后方的簸箕中,第一件事,便是呼天抢地地哭,连从簸箕中站起来这一步都直接略过。

没曾料到,当年那个长得份嫩的爱哭鬼竟然成了各大名媛想要嫁的顾睿,岁月,当真是一把杀猪刀,于我,它生生地剜出了条条细纹,磨去了当年那个假小子的棱角,变成了一个不知为何而活在世上的女子,不像子裴,连享受,都是那么头头是道。倘若我混在了一群人堆中,绝对没有人会发现我的存在的,就如同一滴水混在了湖中,于顾睿,则是,妙笔生花,将当年那个伪娘磨得棱角分明,硬是加上了不少男子的气概,现在的他走到哪里,都像是在聚光灯下,外人绝对不会相信,年幼时的他曾是一个爱哭猫。

真不知道当年读读到休学的顾睿今天竟然能闯出这么一片天地,虽说,父母这一代很重要,但是,守江山更难,没料到,在自己去巴黎的短短三年中,他会有如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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