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岁当开墨色花-第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作者:水磨刀
【由文,】
本书标签: 豪门 现代 纯爱 都市 专情 宠文
☆、一,朝暮最相思
有没有人说你穿着蓝色的衬衫很阳光,一头乌黑的发,在阳光下折射出万千光晕,霎时迷蒙了人的眼,无端使人生出濡慕之情,某天你在山茶花边走过,于是某刻,我在山茶花边站了1个小时,幻想着在晚霞之下,那些曾对着你笑过的山茶花窃窃私语,平添一份想念,五月的晚风拂过面颊,竟有了一丝丝的水润与温暖,原来已经是杨柳风。五月的风里,因为你的擦肩而过,有了馥郁的花香,空气顿如醇蜜,在鼻翼间丝丝萦绕,虽然比不得徽因笔下的人间四月天,然而五月朦朦杏花雨竟然开成了一幅水墨蜿蜒的画,原来有一种遇见,也可以使人手之舞之,足之蹈之。四周的一切幻化为背景,退到水墨画之外,只剩下雨点打在伞面上的声音,婉转如黄莺出谷之音的水磨调,配着青衣流转的水袖,云一涡,玉一梭,淡淡衫儿薄薄罗,轻颦双黛螺,那咿咿呀呀之声在舌尖打了个转,然后抛向空中,美人回眸一笑,有种说不出的缠绵悱恻,昆山玉碎凤凰叫,想来也是这种光景了吧。
一树繁华下的你笑的温文尔雅,如同旧时长安城里骑着白马迤逦前行的贵公子,站成典拓中的一阕诗经。那一刻终于明白,当年小太平在长安城的夜幕下揭下面前男子的那张昆仑奴面具时的那份悸动的感觉。“我从未见过如此明亮的面孔,以及在他刚毅面颊上徐徐绽放的柔和笑容。我十四年的生命所孕育的全部膘脆的向往终于第一次拥有了一个清晰可见的形象。我目瞪口呆,仿佛面对的是整个幽深的男人世界。”那软软的略带磁性的声线飘荡在空中,带着无法抵御的魔力,冲击着脆弱的耳膜,而后,在心底驻足。那一年,小太平在长安的夜色中揭下他面具的场景就这么毫无征兆地跨越了倥偬的时空飘到了我的眼前,毫无违和感
多么久远的记忆,只因为她说过一句话:“我爱这座城市,因为他的存在。我望着窗外长安城的车水马龙,彻底地将灵魂交与了它。”
你的声线很柔,淡淡的,似乎带着薄荷的清凉,感觉很舒服。就像有清凉的泉水在全身潺潺流过,每一个细胞都在呼吸。秦时风,明时月,这些早已消失了的意象竟然因了你短短的一句话,在我眼前一一展示。
薛涛筏上刻相思,桃花柬上诉衷肠。
阳光跳在你身上的时,我只听见芷花绽放的声音,一朵一朵,美得肆意张扬。不知道谁家打翻了百年的陈酿,空气中的酒香瞬时能醉了人的心窝。
你的名字是这世间最短的咒语,当我舌尖吐出着两个字时,我深深地知道,从今往后,或喜悦,或忧愁,都将与这短短的两个字息息相关。快乐你快乐,忧愁我忧愁,却莫可奈何,无能为力。
跋涉千里来与你相遇,穿越过蜿蜒的时光与冗长的岁月,静待光阴将记忆酝酿为陈年的私酿,然后在某个岁月静好的午后,晾晒出任何一个可以奏成牧歌的画面。
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天涯明月新,朝暮最相思。
翻开一本被我搁置在角落的软皮日记本,鬼使神差的,竟然翻到了这一页。很多人和我说过,只要过了21天,所有的一些都会习惯,可是,现在已经过了整整63天,为什么看到这些文字,心还是会犀犀地发疼?同一根细丝线,划拨过表面已经结痂的伤口,呼啦呼啦的,氤氲的血气随着细小的伤痕盘旋而上,叫嚣着,没有用,怎么样都没有用,就算过了三个21天,又能怎样习惯了所有的习惯,却仍然无法适应没有你的日子,不再会有人在凌晨2点时敲开我家的门,带着一身酒气,然后握着我的手,“你看,生生,喝得再怎么多,我还是不会忘记回家的路。”然后沉沉地在床上昏睡过去,只余下被硬生生地扯出梦境的我,手忙脚乱地给你脱身上的衣裤,然后盖上被子。窗外的路灯透过薄纱似的窗帘,带来星子般微弱的光芒,我静静地凝视着睡梦中的你,剑眉星目,炎凉薄唇。或许只有在这深夜,你才会卸去身上所有的防备,宛如赤子。只是,那时的我忘记了,面具,如果真的戴久了,便会变成另一张脸,覆盖在本真之上,血肉相连,教人无法分辨真伪,有时,连自己都分不清究竟哪一张脸才是最初的自己。
幸好,眼窝是干涩的,早已掉不出一滴眼泪,妈妈曾经和我说过,女孩子的眼泪是水晶,不要轻易流出那么珍贵的东西。我的水晶,早已在63天前,流的一滴不剩,从此之后,我就是高贵的莫氏四公主,不再是妈妈所希冀的平凡的邻家小女孩。“四公主”,我冷漠地笑了笑,今后,将要有多少人戴上假面,去追逐这三个字?而我又将要戴上什么样的面具,将自己伪装得滴水不漏?妈妈,你看,我们最终都无法摆脱这个枷锁,只能带着镣铐,跳一阕圆舞,经历那么多的事情以后,我才发现,那些所谓的爱情如果不是建筑在丰沛的物质基础上,那么它终将是脆弱地不堪一击,正是所谓贫贱夫妻百事哀,这个世界上,或许我们能听闻织女为了爱情而甘愿下凡,守着牛郎过着清贫的日子,却不曾听见有哪一位王孙能够为了红颜而放弃优渥的日子,死生相许,相濡以沫,所能做的,也不过是在事后酸不拉几地吟上几句“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来追悼一下曾经的幸福。就连传为千古绝唱的爱情故事——许仙,也不是背叛了白蛇,彻彻底底,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仅仅只是听信了“人妖殊途”这等谗言。
时常在想,我们的恋情算是什么呢?只能在夜晚盛开,想来真是古怪的见面方式,去见你的妈妈,只能以同事的身份,我在桌子上小心翼翼地消化着食物,生怕一不小心,眼神就泄露了我的心思。我只是一个画外人,静静地欣赏着眼前温馨的场景,却无能为力。其实,这只是爱得不够吧,至少不够深得足以让我成为你的另一半。那一刻,我只觉得像是在台下的观众,看着一出离自己很远的戏,却无奈地要挂上精致的笑容。
然而那时的我总是满足于现状,只是因为我不敢去多想,我怕一不小心,水汽便氤氲了四肢百骸,一种名为泪水的物什就会击中软肋,顺流而下。“我还年轻。”我时常对着自己这般说,年轻,这真是一个很好的借口,可以暂时迷蒙了自己的双眼。
横亘在我们之间的岁月,并不是只有一年,而是整整一个年代。我只能在你只言片语的描述中探索到你遇见我时那漫长的二十五年岁月,却永远无法感同身受,你的悲怆,你的无奈,你的心灰意冷,以及你对她的情深似海。我只能从你玩世不恭的嬉笑中刻意淡化那段不长不短的时光,你和她那如同电影桥段中的风花雪月,我究竟该以怎样的一种心态来调侃你和你曾经的她那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恋呢?
曾有一段时间,我活在自己虚构出来的世界中,杜撰着你和她的故事,乐此不疲,内心却酸涩,难过不堪,总是对自己说,你保留一张你和她的合影,并算不得什么,她对于你而言,不过是过去时,而我却是现在进行时,时光终究会模糊了你们当初的深入骨髓的情丝,余下的不过是朦胧的感觉。
终于,她终于披上了白纱,挽起另一个男人的手臂,踏入了一个烂俗的结局,我以为我们可以谱写出属于我们的传奇,却不曾料到,故事还没有讲到结尾,便硬生生被拦腰截断。十月的落英缤纷,绚烂地铺陈开来,洒落了一地,你中途离开,抖一抖衣袖,留给我残破的局,拂乱了整个故事的主线,从此我只能躺在支线上与你遥遥相对,斜风细雨不须归,待留梅子黄时雨打散一川烟草,湮湿衣襟。
我曾经将我们的衣角结出一个漂亮的同心结,也在曙光微露的时候在你耳畔轻声呢喃:三秋世界鸦杀尽,与君侍寝到天明。却忘了结的再怎么漂亮的同心结终要解开,只余下一团皱巴巴的衣角,始知结衣裳,不如结心肠。
我现在才明白拜伦说的很有道理:已埋葬的爱情胜过一切,只除了爱情活着的岁月。所以,你的心中最爱的还是桑桑,因为你们的爱情中途截断了,无法再续前缘。
可是你知道吗,我这个人天生懒散,一旦喜欢上了一个人,就不会轻易改变,却忘了你向来是一个衣服换得很勤的人。
所以当我真正想用一句话来做总结时,翻来覆去,却只能说出:Ihadacrushonhim。
我曾经短暂而又热切地爱过他。
☆、二,此恨绵绵无绝期
“兮兮,车子已经在楼下了,我们走吧。”头转过45度角,眼角处就闪现了三哥莫子裴那张据说是360度没有死角的脸,其实,也不过是一副稍微好一些的皮囊罢了,若不是他姓莫,估计也没有那么多的热捧了,“貌比潘安”这般的词汇是断断不会这般自然地套在他的头上,由此可见,身中流的血液是多么地重要。
看了看手中的日记本,我的嘴角拉出一个用子裴当时的形容就是“画皮变身后诡谲的笑”,随手一丢,抛物线形下,它进了一个鱼池中,我是不是可以矫情地借用一句话来结束:“我的爱,像济慈一样,写在水中”或者是“我的情书,写在水中,一边写,一边消失”?水会溶解那些雀跃的文字,一丝一丝,湮了脆薄的纸,蓝色的墨汁想来很快就会游离成没有魂魄的墨渍,一团一团的,再看不清曾经热切的心情了吧。
“欢迎归来,莫家的四公主。”子裴递过一只手。
莫家的四公主,多少年没有听见这个称呼了?十岁到二十岁之间,我顶着这个称号,和子裴——莫氏的三少爷,肆虐了方圆二十公里,那些叔叔伯伯阿姨婶婶们听到莫子兮和莫子裴都会摸摸他们家孩子的头,“千万别学莫家的三小子和四丫头,整天介疯疯癫癫的,把莫老的胡子都气白了。”我永远都学不来二姐子霖的温婉娴静,子裴也仿效不来大哥子渊的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