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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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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吗?李然在心里问自己。
像一切写小说的人,杜小彬自信读得懂人的心理,她点点头。
“我养父并不是坏男人,别看他在外面没断过女人,可他跟我养母两个恩爱着呢。他们是分床的,不过每隔两
天,他总要在陈栀子床边坐坐,执手相对软语温存,活像个大情圣。”杜小彬口气调侃地说,“至于陈栀子,
李然,你总知道,女人都是心软的,听不得一句两句好话。”
凭什么他就该知道了?李然反驳:“我不知道,我不是女人专家。”
“你不知道?那我告诉你,女人都是心软的。”杜小彬眼里满是嘲笑的意味,“不过,有规律就有例外,我是
个例外。我这个人心硬,所以,你不用担心我会为你心碎。”
李然弹了弹烟灰,如果他没看错,杜小彬的眼角微微有点儿抽搐着,而且,她的逻辑根本错误,柔软的东西不
易碎,硬的就相反。
计较起来,杜小彬的那颗心要碎也早碎了。
“我不担心。”
“我知道,你担心也只会担心周蒙。”杜小彬的眼角恢复了平静,“喂,不是嫉妒,只是有点儿好奇,真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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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式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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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盟海誓的爱情吗?”
杜小彬的潜台词是:你真的爱周蒙吗?
李然觉得他没有义务对杜小彬回答这个问题。
他沉默着,杜小彬可沉不住气了。
“我就不信有什么真正的爱情,爱情像小说,纯属虚构。我最讨厌看女作家写的爱情小说,虚构的虚构,好像
——自慰。”
李然夸张地一笑,真是女作家了,什么话都说得出口了。
女作家写爱情小说就是自慰,那看爱情小说呢?
蒙蒙是喜欢看爱情小说的,她推崇的,当然不是琼瑶,好像是个死了一两百年的英国女作家。而杜小彬,虽然
是这样愤世嫉俗,虽然是这样侃侃而谈。
一个最基本的常识李然总还是知道的,女人说的和她想的,女人想的和她做的,刚好相反。
就算杜小彬真的不相信爱情好了,女人对感情的态度从来是出了名的矛盾,即使不相信,并不代表她就不渴望
拥有。
所以,杜小彬越这么说李然越觉得前景不妙,还说不会赖上他呢,当他是三岁小孩吗?
可是,听一个女孩子这么曲折地表达她的爱意,到底让人觉得与众不同。
她,目光闪烁,亮若星辰。
“看到那个小女孩儿吗?”杜小彬探过身子,轻声问道。
杜小彬指的是招待所饭厅里个儿最小的一个女服务员,模样怪伶俐的,还是个没长成的孩子。她的工作大概是
服务员里最脏最累的,收碗筷抹桌子拖地。晚上八点多了,饭厅里也没几桌客人了,别的女服务员都在嗑瓜子
聊天,只有那个小女孩提着水桶,低着头,来回地拖着油腻腻的水泥地。
“我小时候就那样,我养母爱干净,每天都让我把家里的地拖一遍。八岁我就会做饭,十岁洗一家三口的衣服
,还得把自己收拾整洁了,按我养父杜有康的话讲,女孩子得有个女孩子样。”杜小彬表情乖张地一笑,“可
怜,是吧?我那时老想着,什么时候我才长大呢?长大了就可以离开家了。直到现在,我一听到人家说什么无
忧无虑的童年就想笑。”
杜小彬满意地看着李然的反应,她知道,他心里挺不是滋味儿的。
“也不是没有好时候,陈栀子是镇一中图书馆唯一的管理员,书很多她又不能累着,一个人根本管不过来。从
上小学一年级,放了学我就去图书馆帮她理书,一边理一边看,一开始看图画书然后是字书。陈栀子别的没给
过我,她就给了我书。我记得看了《雾都孤儿》,就老想着等哪天我亲妈把我找回去,我可以有自己的整洁的
房间,从此再也不用干活儿了。”
——“李然,你知道我为什么要离家出走吗?”
“你不是说过吗?你要去西藏,找亲生母亲。”
“也是也不是,直接原因其实是我的养母。我上高中以后,陈栀子的身体越来越差,有一个月接连晕倒三次,
次次送医院急救。我当时挺害怕的,从小我就照顾她,我挺怕她死的,她要死了我还去照顾谁呢?”
李然不由得握住了杜小彬的手,虽然他完全不能理解杜小彬对她养母的感情。如果她真是怕她的养母死,又为
什么要出走,而不是留下来继续照顾她呢?
“我现在想,我是受不了养母随时会死的那种压力,我一走,就一了百了了,人总是很自然地要逃避痛苦。”
这个解释也算合理,可是从杜小彬前面的叙述看,她对她的养母不应该有这么深的感情,骨肉才有的深情。
李然觉得挺奇怪的。
杜小彬给他接了下去:
“人就是这么奇怪,以前我唯一的生活目的就是要离开枞阳镇,离得越远越好。可是如今,人在西藏,远得不
能再远了,我最想念的地方却是枞阳,以后,我会写写枞阳的故事,还有陈栀子。”
——“我太啰嗦了吧,跟你说了这么多。”
“写完了,拿给我看看。”李然温柔地说。
不是他一定会看,而是他一定会这么说。
从招待所饭厅到前院儿的正厅是个狭窄的走廊,隐约可以看到,两个人影走着走着重叠在一起。
“李然,你不讨厌我吧?”
“小彬,我怎么会讨厌你呢?”
杜小彬在普兰待了四天,在这四天里她跟李然没有发生性关系。李然是跟他们报社的采访组一块儿来普兰的,
人多嘴杂,客观环境不允许他们有任何越轨的行为,虽然像报社这种文化单位,在男女风化上一向持比较宽容
的态度。
李然出去拍片子的时候杜小彬也跟着去。只要有一点儿闲工夫,李然就手把手地教她怎么使用照相机,怎么调
焦距怎么换镜头。李然对同事们是这么介绍她的:她是跟他学摄影的徒弟,女徒弟。
李然对她的态度?亲切严肃不苟言笑,就是一个师傅对徒弟的态度。除了她来的第一个晚上他对她有略为亲热
的举动——抱了她两下。其他时候,李然装得可匀实了,好像他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只有一次,他失态了。在街头的小店里,他买烟,她在旁边说要一包话梅。他翻开钱包拿钱,两个人的眼睛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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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式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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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看到了,钱包向外的一侧夹着的一张周蒙的小照。李然的手僵在那里,他头上戴的是一顶藏民常戴的那种宽
檐礼帽,脸上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
那一天余下的时间他都郁郁不乐。
在他们结婚以后,杜小彬什么都不怕,就最怕他这种郁郁不乐的样子,让人看了什么心思都没了。
再后来,离婚,李然去了北京,她和咪咪留在昆明。李然一两年也未必会见咪咪一次,就好像忘了他有个女儿
一样,咪咪过生日,不要讲生日礼物了,电话都不会有一个。
忘了?他会不记得咪咪生日?在离婚前,李然可是最疼咪咪的,咪咪一直跟爸爸比跟妈妈亲。
做了几年的夫妻,小彬还有什么不知道的?她知道,他怕见女儿甚至怕听女儿的声音。她知道,他心里最挂念
的不过是两个人,而这两个人他偏偏不能与之相守。
他因此选择了一种自我放逐的生活,也是最适合他的生活。
每一次的选择都是李然自己作出的,可是,她不相信他真的能忘记。
就是他忘了她也忘不了,她看见过他们,他和周蒙两个,骑着一辆自行车从那道长长的缓坡上冲下来,周蒙一
朵花似的坐在他怀里,他的嘴唇贴在她漆黑的头发上,也许并没有动,可是给人的感觉是轻轻摩擦着。
她嫉恨,更懊悔看到他们。
就像一张曝光过度的照片,这个场景在回忆中变得越来越晃眼越来越刺目,杜小彬只愿意承认刺目的是他们身
后的阳光,而不是他们年轻而不设防的爱情。
在杜小彬离开普兰的时候,心情是若有所失的,一开始她渴望征服李然的肉体,然后她渴望征服他的心灵。现
在看来,不管是他的肉体还是他的心灵,速战速决都行不通,这将是一场持久战。
杜小彬不知道,当她离开的时候,李然的心情也是复杂的,四天的朝夕相处,使他在某种程度上习惯了她在他
的左右。李然也不愿意这么想,可他心里明白,在路上的不会是蒙蒙而是小彬。
李然现在跟杜小彬在一起不紧张了,反正他再怎么提防,她还是让他防不胜防。比如这次,她一下追到普兰来

但是李然仍然没有想到选择的问题,跟杜小彬,怎么可能呢?倒不是因为她不太光彩的过去,跟一个人合适不
合适、在一起舒服不舒服,是由生活细节决定的,而不是思想品质大政方针。
比如,他就不喜欢杜小彬涂红指甲,她那些廉价首饰,还有一点,当着男人的面化妆。
蒙蒙,蒙蒙即使穿件白T恤破仔裤都显得清爽好看。
杜小彬招人喜欢的是她那股子伶俐劲儿,聪明,手巧,学东西快。
蒙蒙是不伶俐的,而且,因为他爱她,尤其地觉得她笨。你爱一个人是会觉得她笨的,事事都需要自己特别关
照才行。
李然也看蒙蒙涂过一次指甲,应该是涂在手上的吧,可她涂得一桌子都是,很长时间才涂好一个小拇指甲,又
立刻洗掉了,抱怨说又麻烦又不好看。蒙蒙也从不戴耳环,她没有扎耳朵眼,逛街的时候看到“无痛穿耳”的
招牌她也跟他商量要不要去穿一个,有一次都交了钱她还是跑掉了,怕疼。
杜小彬喜欢戴首饰,戒指项链耳环一样不落,唯一看得过去的只有一副珍珠耳环,黑珍珠,很适合她。李然不
晓得,那副耳环是王勃送给杜小彬的。
杜小彬为什么人在拉萨却拖了半年才向李然发动总进攻?不仅为了她要有个准备期,也不仅为了她要吊吊李然
的胃口,这半年,也是王勃追她追得最紧的半年。半年里王勃从北京两到拉萨,每次来回要坐一个星期的火车
。还用再往下讲吗?能克服这样辛苦的旅程追到拉萨来,光靠精神恋爱是不够的。
王勃也影影绰绰地听说杜小彬有过比较严重的生活作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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