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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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吗?李然在心里问自己。
像一切写小说的人,杜小彬自信读得懂人的心理,她点点头。
“我养父并不是坏男人,别看他在外面没断过女人,可他跟我养母两个恩爱着呢。他们是分床的,不过每隔两
天,他总要在陈栀子床边坐坐,执手相对软语温存,活像个大情圣。”杜小彬口气调侃地说,“至于陈栀子,
李然,你总知道,女人都是心软的,听不得一句两句好话。”
凭什么他就该知道了?李然反驳:“我不知道,我不是女人专家。”
“你不知道?那我告诉你,女人都是心软的。”杜小彬眼里满是嘲笑的意味,“不过,有规律就有例外,我是
个例外。我这个人心硬,所以,你不用担心我会为你心碎。”
李然弹了弹烟灰,如果他没看错,杜小彬的眼角微微有点儿抽搐着,而且,她的逻辑根本错误,柔软的东西不
易碎,硬的就相反。
计较起来,杜小彬的那颗心要碎也早碎了。
“我不担心。”
“我知道,你担心也只会担心周蒙。”杜小彬的眼角恢复了平静,“喂,不是嫉妒,只是有点儿好奇,真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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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式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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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盟海誓的爱情吗?”
杜小彬的潜台词是:你真的爱周蒙吗?
李然觉得他没有义务对杜小彬回答这个问题。
他沉默着,杜小彬可沉不住气了。
“我就不信有什么真正的爱情,爱情像小说,纯属虚构。我最讨厌看女作家写的爱情小说,虚构的虚构,好像
——自慰。”
李然夸张地一笑,真是女作家了,什么话都说得出口了。
女作家写爱情小说就是自慰,那看爱情小说呢?
蒙蒙是喜欢看爱情小说的,她推崇的,当然不是琼瑶,好像是个死了一两百年的英国女作家。而杜小彬,虽然
是这样愤世嫉俗,虽然是这样侃侃而谈。
一个最基本的常识李然总还是知道的,女人说的和她想的,女人想的和她做的,刚好相反。
就算杜小彬真的不相信爱情好了,女人对感情的态度从来是出了名的矛盾,即使不相信,并不代表她就不渴望
拥有。
所以,杜小彬越这么说李然越觉得前景不妙,还说不会赖上他呢,当他是三岁小孩吗?
可是,听一个女孩子这么曲折地表达她的爱意,到底让人觉得与众不同。
她,目光闪烁,亮若星辰。
“看到那个小女孩儿吗?”杜小彬探过身子,轻声问道。
杜小彬指的是招待所饭厅里个儿最小的一个女服务员,模样怪伶俐的,还是个没长成的孩子。她的工作大概是
服务员里最脏最累的,收碗筷抹桌子拖地。晚上八点多了,饭厅里也没几桌客人了,别的女服务员都在嗑瓜子
聊天,只有那个小女孩提着水桶,低着头,来回地拖着油腻腻的水泥地。
“我小时候就那样,我养母爱干净,每天都让我把家里的地拖一遍。八岁我就会做饭,十岁洗一家三口的衣服
,还得把自己收拾整洁了,按我养父杜有康的话讲,女孩子得有个女孩子样。”杜小彬表情乖张地一笑,“可
怜,是吧?我那时老想着,什么时候我才长大呢?长大了就可以离开家了。直到现在,我一听到人家说什么无
忧无虑的童年就想笑。”
杜小彬满意地看着李然的反应,她知道,他心里挺不是滋味儿的。
“也不是没有好时候,陈栀子是镇一中图书馆唯一的管理员,书很多她又不能累着,一个人根本管不过来。从
上小学一年级,放了学我就去图书馆帮她理书,一边理一边看,一开始看图画书然后是字书。陈栀子别的没给
过我,她就给了我书。我记得看了《雾都孤儿》,就老想着等哪天我亲妈把我找回去,我可以有自己的整洁的
房间,从此再也不用干活儿了。”
——“李然,你知道我为什么要离家出走吗?”
“你不是说过吗?你要去西藏,找亲生母亲。”
“也是也不是,直接原因其实是我的养母。我上高中以后,陈栀子的身体越来越差,有一个月接连晕倒三次,
次次送医院急救。我当时挺害怕的,从小我就照顾她,我挺怕她死的,她要死了我还去照顾谁呢?”
李然不由得握住了杜小彬的手,虽然他完全不能理解杜小彬对她养母的感情。如果她真是怕她的养母死,又为
什么要出走,而不是留下来继续照顾她呢?
“我现在想,我是受不了养母随时会死的那种压力,我一走,就一了百了了,人总是很自然地要逃避痛苦。”
这个解释也算合理,可是从杜小彬前面的叙述看,她对她的养母不应该有这么深的感情,骨肉才有的深情。
李然觉得挺奇怪的。
杜小彬给他接了下去:
“人就是这么奇怪,以前我唯一的生活目的就是要离开枞阳镇,离得越远越好。可是如今,人在西藏,远得不
能再远了,我最想念的地方却是枞阳,以后,我会写写枞阳的故事,还有陈栀子。”
——“我太啰嗦了吧,跟你说了这么多。”
“写完了,拿给我看看。”李然温柔地说。
不是他一定会看,而是他一定会这么说。
从招待所饭厅到前院儿的正厅是个狭窄的走廊,隐约可以看到,两个人影走着走着重叠在一起。
“李然,你不讨厌我吧?”
“小彬,我怎么会讨厌你呢?”
杜小彬在普兰待了四天,在这四天里她跟李然没有发生性关系。李然是跟他们报社的采访组一块儿来普兰的,
人多嘴杂,客观环境不允许他们有任何越轨的行为,虽然像报社这种文化单位,在男女风化上一向持比较宽容
的态度。
李然出去拍片子的时候杜小彬也跟着去。只要有一点儿闲工夫,李然就手把手地教她怎么使用照相机,怎么调
焦距怎么换镜头。李然对同事们是这么介绍她的:她是跟他学摄影的徒弟,女徒弟。
李然对她的态度?亲切严肃不苟言笑,就是一个师傅对徒弟的态度。除了她来的第一个晚上他对她有略为亲热
的举动——抱了她两下。其他时候,李然装得可匀实了,好像他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只有一次,他失态了。在街头的小店里,他买烟,她在旁边说要一包话梅。他翻开钱包拿钱,两个人的眼睛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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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式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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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看到了,钱包向外的一侧夹着的一张周蒙的小照。李然的手僵在那里,他头上戴的是一顶藏民常戴的那种宽
檐礼帽,脸上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
那一天余下的时间他都郁郁不乐。
在他们结婚以后,杜小彬什么都不怕,就最怕他这种郁郁不乐的样子,让人看了什么心思都没了。
再后来,离婚,李然去了北京,她和咪咪留在昆明。李然一两年也未必会见咪咪一次,就好像忘了他有个女儿
一样,咪咪过生日,不要讲生日礼物了,电话都不会有一个。
忘了?他会不记得咪咪生日?在离婚前,李然可是最疼咪咪的,咪咪一直跟爸爸比跟妈妈亲。
做了几年的夫妻,小彬还有什么不知道的?她知道,他怕见女儿甚至怕听女儿的声音。她知道,他心里最挂念
的不过是两个人,而这两个人他偏偏不能与之相守。
他因此选择了一种自我放逐的生活,也是最适合他的生活。
每一次的选择都是李然自己作出的,可是,她不相信他真的能忘记。
就是他忘了她也忘不了,她看见过他们,他和周蒙两个,骑着一辆自行车从那道长长的缓坡上冲下来,周蒙一
朵花似的坐在他怀里,他的嘴唇贴在她漆黑的头发上,也许并没有动,可是给人的感觉是轻轻摩擦着。
她嫉恨,更懊悔看到他们。
就像一张曝光过度的照片,这个场景在回忆中变得越来越晃眼越来越刺目,杜小彬只愿意承认刺目的是他们身
后的阳光,而不是他们年轻而不设防的爱情。
在杜小彬离开普兰的时候,心情是若有所失的,一开始她渴望征服李然的肉体,然后她渴望征服他的心灵。现
在看来,不管是他的肉体还是他的心灵,速战速决都行不通,这将是一场持久战。
杜小彬不知道,当她离开的时候,李然的心情也是复杂的,四天的朝夕相处,使他在某种程度上习惯了她在他
的左右。李然也不愿意这么想,可他心里明白,在路上的不会是蒙蒙而是小彬。
李然现在跟杜小彬在一起不紧张了,反正他再怎么提防,她还是让他防不胜防。比如这次,她一下追到普兰来
。
但是李然仍然没有想到选择的问题,跟杜小彬,怎么可能呢?倒不是因为她不太光彩的过去,跟一个人合适不
合适、在一起舒服不舒服,是由生活细节决定的,而不是思想品质大政方针。
比如,他就不喜欢杜小彬涂红指甲,她那些廉价首饰,还有一点,当着男人的面化妆。
蒙蒙,蒙蒙即使穿件白T恤破仔裤都显得清爽好看。
杜小彬招人喜欢的是她那股子伶俐劲儿,聪明,手巧,学东西快。
蒙蒙是不伶俐的,而且,因为他爱她,尤其地觉得她笨。你爱一个人是会觉得她笨的,事事都需要自己特别关
照才行。
李然也看蒙蒙涂过一次指甲,应该是涂在手上的吧,可她涂得一桌子都是,很长时间才涂好一个小拇指甲,又
立刻洗掉了,抱怨说又麻烦又不好看。蒙蒙也从不戴耳环,她没有扎耳朵眼,逛街的时候看到“无痛穿耳”的
招牌她也跟他商量要不要去穿一个,有一次都交了钱她还是跑掉了,怕疼。
杜小彬喜欢戴首饰,戒指项链耳环一样不落,唯一看得过去的只有一副珍珠耳环,黑珍珠,很适合她。李然不
晓得,那副耳环是王勃送给杜小彬的。
杜小彬为什么人在拉萨却拖了半年才向李然发动总进攻?不仅为了她要有个准备期,也不仅为了她要吊吊李然
的胃口,这半年,也是王勃追她追得最紧的半年。半年里王勃从北京两到拉萨,每次来回要坐一个星期的火车
。还用再往下讲吗?能克服这样辛苦的旅程追到拉萨来,光靠精神恋爱是不够的。
王勃也影影绰绰地听说杜小彬有过比较严重的生活作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