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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情灵-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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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又来了,怎么还闹小孩子脾气呢?”他说。

不能生气,不能上火,她想着雨洋说过的话,努力心平气和说:

“我不是闹脾气,我一个二十五岁的大人了,结婚是终身大事,我应该有做主的权利,从头到尾全程参与,对不对?”

“晴铃……”他似乎也无法反驳。“那些事很烦,做轻松的新娘不是很好吗?光是我们两边宴客的名单就多又复杂,长长一串,妳会弄得很头痛……”

“到时如果新娘不见了,轮到头痛的是你。”她插嘴打断,他一脸愕然,她又说:“启棠哥,我真的、真的不能嫁给你。”

“就是为了那个范雨洋吗?”他冒出来说。

“你都知道?”晴铃非常惊讶,以为家人会瞒着他。

“妳没听过坏事传千里吗?一个外省人三番两次到妳家来求婚,附近都传透遍了!”启棠耐着性子说:“就是我去查出他的来历和底细的,竟然是个前科犯。哼!他也太自不量力了,什么都没有,竟然敢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说要娶妳?”

“不管他是什么背景,我想嫁的人只有他。”她试着说:“启棠哥,我不爱你,我们根本不适合,仔细想想,你也并不是真的爱我……”

“晴铃,妳天真单纯,不知人间险恶,听几句花言巧语,人就胡涂了!”启棠面色变得极差说:“妳想过吗?范雨洋带给妳的唯有贫穷坠落流浪的生活,吃不饱穿不暖,说不定哪天又坐牢……但我却能给妳荣华富贵、前途光明的一生……”

“我都想过了!我本来就不要荣华富贵、不想当什么院长夫人,我从不稀罕那些东西。”晴铃说:“我只要和一个我爱的人,一起过贫穷的生活也好,在监牢外守着他也罢,我都觉得幸福,甘之如饴了。”

这段话重重伤到启棠,尤其他是自视甚高、把成功当第一要务的人。就好象拿着心爱且贵重的珠宝送人,对方却弃之如敝屣,说另一个人的破衣烂裤都比较好!

晴铃向来和别的女孩不太一样,他早知道;偶尔一点不柔顺,他也能接纳,甚至视为乐趣,但……这次真太离谱了!

这三年来,难道他都看错了?有这么多财产地契送上门的名媛淑女、数不清爱慕他的护士小姐,他偏偏看上不适配的她?

晴铃头低下来,眼角仍闪着说爱的光芒,酒窝微现在白净的皮肤上,如倔强顽皮的小精灵。这一瞬间,除去外在各种炫目的条件,他才发现自己有多么喜欢她,选择她不是理智的偶然,还有说不清的感情必然……

“晴铃--”他突然用力抓住她的手。“妳别一时冲动,将来会后悔的!妳根本是一朵温室里的兰花,我才知道如何娇养妳,姓范的只会毁掉妳……”

他另一只手将她腰一揽,脸几乎贴近,唇要吻上来,晴铃左闪右避挣扎地说:

“启棠哥,别这样!我对你一直只有兄妹之情,就像对建彬大哥一样,没有男女之爱,受不了和你有这样亲密的举动……”

“受不了我?”启棠倏地放开她,双眼怒瞪着:“那么,妳和范雨洋有没有亲密的举动呢?妳是不是让他亲吻妳、爱抚妳,有肌肤之亲了?”

第一次由启棠口中听到这暧昧煽情的词,她满脸通红,又必须断然点头说:

“是……我已经是雨洋的人,再没有资格当你的新娘了。”

不管这些话意味着什么,是否联想到非处女之身,又会引燃多少爆炸力,她都豁出去了,长痛不如短痛。

启棠一下面如死灰,彷佛不再认识这个女孩……记得有几次她身上穿挂着高级洋装和珍珠项练,脚底却趿着塑料拖鞋,那时还觉得可爱……结果却是她八字带贱格,水往低处流的个性,没那个命做院长夫人的征兆?

内心完美的女孩已消失,人生原有的蓝图沾上污点,他一时不知该如何响应,站在原地久久,然后,一句话不说,用力开门,走出长廊。

对不起,启棠哥,你很快会找到真正适合的女孩,祝你幸福……晴铃轻声说。

自制的月历翻到二月,还有十几天就是农历新年了。

雨洋的《情灵》写到四十集,他们做风筝的那一夜;由他笔下才明白,两人的爱情已萌芽,排山倒海而来,谁也阻止不了。唉,好想念他呀!

整理了一天的皮箱,晴铃将今天的小说剪贴好,一并放入。

接着,坐下来看打扫得很干净的卧房,可能有很长一段时间不能回来了。

窗外有冬末浅金色的阳光,几竿香肠晒着,本来准备过年的一团喜气,全因一张喜帖而冻结。若按原计画,这喜帖应该是汪陈两家的,但启棠自那天离去之后,就借口太忙,连陈家也很少来了。

陈家父母不疑有它,以为年轻人改变主意,婚礼要延后。结果,精美的粉红烫金帖子打开,竟是启棠和一位中部富商千金的文定之喜,大惊失色,乱成一团。

晴铃也有些意外。动作未免太快了吧?但她什么都不敢说,只有保持缄默。

“小姐,老板叫妳到书房去。”阿英在门外说。

四周气氛极为冷肃,建彬已被急召回来,此刻神情十分凝重。

喜帖放在大桌上,屋内唯一的暖色,彷佛一颗正在倒数计时的炸弹。

“我去见过启棠,他不肯讲理由,叫我们自己问晴铃。”建彬语气是沮丧的。

陈长庆转向女儿,脸红得像要高血压,厉声问:

“妳这孽女!到底对启棠说了什么,人家会把事情做到这么绝的地步?”

“我--”要勇敢,事到如今,再没有什么过不去的,晴铃小声说:“我告诉启棠哥……我已经是范雨洋的人了……不再是……清白之身,不能嫁给他……”

昭云倒抽一口大气,差点昏倒。

陈长庆则怒急攻心,一个大巴掌就狠狠打过来!他已经忍女儿三个月了,有气憋到快断气,以为能维护她的名节,快快嫁掉了事,没想到还有这样脸皮丢尽的龌龊行为,真是令人寒透心了!

力道极大,晴铃被打跌到一边,头颊热辣辣地疼,半耳鸣中听见父亲吼:

“阿云,去包袱款款,这不肖女爱跟外省仔过猪狗不如的生活,就让她去!从今起,我们陈家没这个女儿……听到没?还站在那里干嘛?我不要再看到她了!”

钟滴答滴答响,分秒如年,当皮箱出现在脚旁时,母亲搥打她两下,哭着说:

“没良心呀,还真准备要走,我们算白养妳了,二十几年心血呀!”

“让她走,就当是丢到垃圾筒,死了!没有了!”陈长庆狠狠说。

晴铃泪流满面,实在不愿如此伤父母的心……一片水漾模糊中,她提起皮箱往门口走,比想象的沉重。

陈长庆又说:

“记住!一旦跨出这家门,所有陈家亲戚朋友都不认妳!妳在外面的所有作为,一切和我们无关:就是那外省仔不要妳,妳也不能再回来!”

晴铃“咚”地跪下去,磕了三个响头说:“女儿不孝,女儿对不起你们……”

在昭云的低泣下,晴铃走出这生养她二十五年的家,迎面而来的是薄蓝的天空和寒冷的冬风。她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外出了,算是得到自由了吗?

唉!不管多用心良苦,终究还是要走向与家庭决裂的方式……

虽然很难过,虽然选择的未来为家族所不容,虽然从此要浪迹天涯,但她并不后悔……雨洋是对的,不是急着私奔相守,而是回家禀明心意,熬过这分离的几个月,能够亲自向父母跪拜告别,遗憾也比较少……

一条帕子全哭湿了。突然,脚踏车铃声当当,是追来的建璋。

“姊,我送妳到车站。”他眼眶红红说。

危颠颠地出发,后座的晴铃忍不住交代说:“我很令爸妈失望,你今年一定要好好考大学,考上第一志愿,爸妈就会开心了。”

“妳要去找范大哥吗?”建璋一个大男孩,也不知该说什么。

“嗯,或许以后我会写信到你的大学,你可以来看我们。”她有了一些笑容。

到了车站,她给建璋上高中以来就没有的拥抱,很用力不舍的。

当公路局车子开到转角处,还看到弟弟不断在那儿挥手,喊着“姊姊,再见”!

由新竹出发是下午,晴铃到台北时已是夜晚,凄澹的灯光照着疲惫的旅人。

她才穿过出口,远远就有人急切呼唤她的名字--是雨洋!

彷佛他就一直等在那儿,从分开的第一天,就昼夜不舍地等这重逢的一刻。

她奔到他怀里,他抱得她好痛好痛,但她一点都不在乎!

“你怎么知道……”她激动得语无伦次。

“妳大哥打电话给妳姨丈,妳姨丈再找到我,说丢了妳,绝不饶我!”他说。

晴铃泪又决堤般落下,几乎淹没了他,舌唇咸咸的净是她快乐又伤心的味道。

依偎在岛屿的夜空下,雨洋递给她一叠诗稿,像交作业的孩子般,等待嘉许。因对她深浓的爱,雁天重生了--第一页,就有那去年十月未完成诗的后半段:

晴铃,情灵

静女其姝,雪羽临风曼妙

千山万水行遍,濯我海样相思

余音

公元一九七二年?南台湾高雄?秋晴的天空一片澄碧。

由二楼的后窗望出去,连阡接陌谷熟禾落的稻田,土平草软,几只风筝放得老高,其中就有雨洋的,艳红的一只大蝴蝶。他可快乐呢!一岁多的欢儿已趴在他背上睡着,他仍不舍收线,那儿有他童年的牵绊与记忆。

晴铃将客房的床铺好,搬出几个杂箱子,脚上拖鞋一滑,人向前踉跄,最顶层有东西掉出来。拾起来一看,是《情灵》在报纸连载时的剪贴簿,集结成书出版后就搁置起来了。轻轻摸着那已泛黄的字页,雨洋说只此一次,为她而作,本质上他仍是诗人,绝不再写小说。

仅仅为她而作,没想到在军中引起很大的回响,有不少关于本省和外省恋爱受阻血泪斑斑的信件寄来,说这本书写出了他们无奈的心声。

到台北后,他们公证结婚,又回矿场,应大家要求办一次热闹的喜宴。

接着春末,生完幺儿旭东的敏贞,还是避不过千防万防的肺结核侵身。正霄受绍远之托,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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