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魔行-第8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会动,全身光溜溜的,白得有些透明,眼睛尚未睁得开,一层透明的膜覆盖着黑眼球。那家主人叫我们一干孩童去通知焦老太太。
焦老太太住在巷子的前半段,模样很有些奇怪,其实我已记不清她的相貌,印象深刻地是,她常年四季穿着民国时代的服饰,是右襟布扣的女装,颜色不是灰的就是黑的,脚上套着双黑色绣花鞋,绣工很精致,用红丝线绞成花蕾盘在黑底的鞋面上,仿佛就成了件艺术品了。我无法忆起她是不是裹小脚的,但我记得她走路矫健,三寸金莲难有这样的风采吧。另外,她发黄的手指上老夹着根纸烟,这种纸烟是用白色长方的烟纸包裹切好的烟丝卷成,封口的时候用舌头在纸沿一舔,然后贴紧,整个过程熟练得像弹钢琴,不知是她觉得这种烟的口味好,还是因为其廉价。根据街头巷尾的传说,她年轻时候是个颠倒众生的美人,有众多公子商贾追求,她的阁楼里经常出入不同的男人,甚至有两个好朋友为争她的欢心闹至动刀拼命。可是,无论丑的俊的富的贵的,她都没有嫁。
焦老太太叼着纸烟就来了,她说老鼠崽泡酒对人有好处。孩子总是对新奇的事物感到好奇,虽然心底都有些畏惧她,觉得她非常神秘诡异,有的伙伴曾偷偷说她是国民党特务,因为只有女特务才抽烟的。但到底还是敌不过好奇心跟她回家了。她的家很旧,家具还是民国时代的黑漆桌柜,椅背上还雕镂花纹,我还抚摸端详过,是喜鹊闹枝图。靠墙的条桌上有不少的瓶罐,她选了个曲颈大腹的透明玻璃瓶,事先注满高度白酒,然后用镊子钳住吱吱叫的鼠仔,一只只塞进瓶里,鼠仔一落下,就沉到酒底,口里还冒出一连串稀疏的蟹眼泡沫,让人倍感新奇,觉得这样处理老鼠很有趣。听说广东有种美食“三叫”,食材就是还未开目的幼鼠,用筷子一夹;鼠仔“吱”的一叫;然后放进蘸料一泡又是“吱”的一叫;最后放进嘴里一嚼;再“吱”的一叫;前后共三叫。这种吃法异常血腥,试想满口血浆肠脑,怎能下咽。相比之下,焦老太太同样以鼠仔为材料,却处理得雅致文明多了,其中还有中医药理的因素。又记得有个木匠,大家都叫他罗师傅,他家在乡下,自己出来打工挣钱,他嗜好喝酒,又嗜吃鼠肉,扬言美味绝伦,我曾在他简陋的屋子里见过用竹枝撑好晾腊的老鼠,光秃秃的尾巴硬直得像根棍子。
这三种处理老鼠的形式,我无福消受,抓到老鼠后自然不吃的。再说说抓老鼠的诀窍,抓老鼠时必先将门关严,不教老鼠从房里逃逸,以免增加搜捕的难度。第二步是将老鼠的踪迹逼出来,往往需要清理物品,搬动家具。第三步就是追捕了,妈妈手里拿着晾衣叉子,离得远远地戳,口里不断发出紧张的呼喝,想吓老鼠出来,其实她自己反吓得不轻。我是妈妈手下的得力干将,自须奋勇当先,所凭借者无非一只扫帚,一只穿着拖鞋的脚,以前有两只就是被我踩死的,当时我还惟恐它不死,用力一蹬,扑哧一声,地板上溅现出一道血痕,是从老鼠口里疾喷出的血水,整只老鼠都扁了。基于这样的丰功伟绩,我的脚倒也称得上是“黄金右脚”了。
经过清理,老鼠已耐不住惊恐,灰线般蹿到门边才发现出不去,母子二人一阵扑腾追打,这老鼠被逼得慌了,龟缩到水池的大水管里,我见鼠已入“瓮”,松了口气,提起壶滚水浇下,将其烫得半死,用垃圾斗盛着,抛到离家较远的地方。
这个夜晚,我做了个梦,奇妙而瑰丽。我不知怎么化身成猫了,游荡在午夜盛开着藤蔓声音的墙头,缓舒足步优雅地行走在闪着寒光的玻璃茬间,街头飘过夜雾,四周幽蓝的环境因此蒙上一层幕纱。这朦胧黯淡的环境,是夜行者的天堂。远远地传来一声声期盼的呐喊,我跃身而下,放纵有力的脚爪,奔跑在无垠的道路上。
杂谈 自杀狂想曲
(更新时间:2004…11…16 9:42:00 本章字数:2335)
我仔细地端详着镜子里的自己,端正庄严的脸色像遗容。每天,世界的角落都有人在不断地死去,前赴后继,像扑火的灯蛾。细想起来,人总知道自己要死的,从生到死的过程就是飞蛾扑火的过程。我只不过是早看透了这点,飞快一点而已。难怪古人说“难得糊涂”,痛苦的时候太清醒是莫大不幸。
如果非要我死前留下些什么有价值的给后人以启迪的话,我很想说,“嘿,牙好,胃口就好,吃嘛嘛香!”或者是“更干更爽更安心”,然后从广告商那里获得安葬费,我想把自己葬在离蓝天最近的地方,这样即使因为我灵魂的肮脏而进不了圣洁的天堂,那我至少可以嗅到馥郁的芬芳。人死前总会回想自己的一辈子,一般都说是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地活画在脑海里。我肯定这种描写是正确的,我对首先提出这个思维的人表示佩服,他一定也曾彷徨焦虑过,甚至用冰冷的刀搁到喉上。但我觉得割喉不美,割得深了,只剩下一层头皮连接着头和身子:割得浅了又不至死,以后喝汤的时候还需事先在伤口下接个碟子。
没人愿意死,除非到了万念俱灰的地步。什么念头什么希望都没有了,你将觉得自己没有继续生存下去的勇气。一只蚂蚁活着的意义是打洞、搬粮、繁殖,而我找不到活下去的意义。我没钱,只在路边摊吃面。我丑,我经过的地方都显得阴郁。我呆板,以至于听到“女人坐在电线上”的谜底是蓖麻的时候也不知道笑出来。是的,我是这样一无是处,穿着洗得发白的裤子,剪着毛头,还要一副傻不拉机的德性。其实,这并不是我失去生命勇气的原因。最重要的原因是,她明确地拒绝了我的表白。你知道像我这样一个内向自闭的人,要说出心里的话是多么不容易,大概从喜玛拉雅山南麓登上风雪不化的峰顶更轻易些。我就站在冰寒的气候里结结巴巴地向她宣读我背诵过无数次的宣言,我曾以为我能条件反射地滔滔不绝地流出那些热心的话,而实际上,我脑子里一片空白,手足发抖,我无法在她女王般光辉威严的面前,吐露久藏心中的爱慕。
有人说爱情是伟大的,我完全同意这个说法,在一段沉默后,我终于在强烈的爱意中火山似的爆发了,这是爱情的岩浆,滚烫滚烫。我鼓起勇气说,亲爱的,该还钱了。
和我简单又充满力量的表白一样,她的回答也简洁有力:滚你妈的,不就五十嘛,老娘随便扔捆钱就砸死你。其实我很盼望这种死法,在经受了一辈子金钱的折磨后还能幸福地死在钱堆里。遗憾地是,她赶忙补充:用钱先换成钢绷砸死你。我叹服她聪明,我没白爱她。很显然这样的性价比更高一点,假设一枚硬币的重量是5克,那么100枚就有一斤了。用一斤的金属砸一个人,专门选择要害死穴,不死也要重伤,如果再附加了什么阴毒的内力,化骨绵掌之类,我难有全尸。
她不怀好意地盯我,我感觉情况不妙,我当然并不担心被钱砸死,但我担心另一种死法!我虽然想脚底抹油开溜,可她警觉地一把揪住我的衣领,恶狠狠地说,我请你喝酒!可结果往往是我付钱。她会很老练地坐在吧台上,迷梦般光怪陆离的灯光将她染成彩色,使她内心的色彩丰富无意中表达出来。我喜欢坐在一边静静地看她。看她用独特的方式喝酒,她喝酒的方法象是由一个盛酒的容器倒入另一个容器。酒这个时候只能说是一种液体。她的眼泪也是种液体。也许是胃里装不下了,从泪腺里流出来。她趴在吧台上嚎啕大哭。她还忘记不了他,一个欺骗了她身体和感情的男人。我很想安慰她,并把温暖的手扶到她削肩上。可是,你知道,我多么木纳,我只是张了张嘴,话在喉头滚着,却说不出来。她凶狠地抽着烟,浓烈的烟雾让我想起蒸汽机车,她是一驾奔驰在没有轨道的火车,毁灭自己的同时也在摧毁其他。
送我回家,她有气无力地喊。我极自然地想起另种死法,一种桃色的璇旎的。在她凌乱的小屋里,我冰冷地看着针管从静脉里旁若无人地拔出来,她苍白的脸上浮出满足迷幻的微笑,喃喃说,伟,我爱你。我的名字并不叫伟。伟是抛弃她毁灭她的男人,可是她还忘不了他。我很想一把将她按到洗脸池里,让她清醒。但我明白,她还沉醉在昔日的爱河里。如果她自己不愿意醒来,怎么摇着她肩膀气竭声嘶地喊也没用。我看着她入睡,悄悄拉好门,我想要戒毒只有靠手术。可她比我还穷。也正因为穷,我担心她毒瘾发作时,会出卖自己。
幸好我的其他脏器还算健康,我盘算着肾值多少钱,眼角膜的价值又几何。所以我的死法绝对不能伤害到这些部位,什么跳楼、自焚都不在考虑之内。上吊是很流行的死法,据说有小学生因为在学校受辱而采用这个方法结束自己,可谓是老少咸宜。但我本来就很丑,我不想死得更难看。跳水自杀,我会担心被鱼吃掉我的尸体,而事实上发黑的水里早已没有鱼,若干年后的考古学家或许会发现新物种:墨鱼,漆黑如墨,连骨头都是黑的。我不指望吃了这些鱼的这个城市的人会清白些,其实有很多人连肝带肺都黑了,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不公平。
我选择的方法是割脉,这个方法无可挑剔,在自己意识昏迷的时刻,能拨最后一个通知医院来取脏器的电话,并且等他们到来,我的脏器还是热的,刚刚合适。刀片准确地划过动脉,温热的血水流过手腕。我静静地仰躺在洁白的床单上,我天真地想,一白遮百丑,这样的背景色兴许能使我看起来相貌端正些。我的意识渐渐模糊了,我拨通了最后一个电话,电话那头激动得哭,叫嚷孩子有救了。生命就是这样,一来一往,人人都是过客,短暂地停留,往往来不及留下一个深刻的足迹,让人记起你。
我的抽屉里压着张诊断书:白血病晚期。
等我死后,她会看到一封事先写好寄给她的信。
小芹,我走了,男儿志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