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誓-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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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他陡然睁开了眼,直视柔娘,双目之中,精光四射,吓得柔娘急急后退时,一个站不稳,坐跌在地,而他竟然视若无睹,并不过来搀扶她,而重又闭上了眼睛。这才使柔娘知道,这个问题是不能问的!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果然,再也不曾提过。
可是不提,并不等于不想知道。这时,她看到裴思庆又把匕首按在心口,在烛光的照映之下,裴思庆有了酒意的脸,看来格外英俊,也许是柔娘眼花了,也许是匕首鞘上的多色宝石,在烛光的照射下所发出的反光,裴思庆的脸上,看来有一层宝光,在隐隐流转。
是的,那匕首的鞘上,镶满了宝石,蓝的深邃如海,红的娇艳如血,绿的翠嫩,白的耀眼,那些宝石,每一颗都价值连城 可是裴思庆曾不止一次地对别人说:再多十倍的宝石,换我这柄匕首,我也不换。
柔娘这时,心中又无可避免地产生了一股妒意,自从那次,她被裴思庆的目光逼得摔了一跤之后,她忽然有了一个想法:这柄匕首,他看得比对待她还重,是不是一个女人送给他的呢?
柔娘记得,在他第一次西行归来之后,就有了这柄匕首,是不是一个西方女子送给他的?
她听他说起过西方的女人,眼珠绿得像胡猫,头发像是极幼的金丝,丰腴得叫男人昏晕,轻歌曼舞的时候,就像是天魔下凡。
会不会是这样的一个西方女子送给他的匕首,所以他才那样宝爱?
当一个女人的心中,产生了妒意的时候,她就会有怪异的行为,柔娘也不能例外。
那时,她好几次想伸手,自他的手中,把那柄匕首抢了过来。可是实际上,她却坐在那里,一动也没有动过!虽然妒意像毒蚊一样咬噬她的心,可是她也知道自己若是那样做了之后可怕的结果。
她知道,虽然他对她轻怜蜜爱,可是也绝不是言听计从,而且,谁都知道,长安的大豪裴思庆,爱一个女人是一回事,叫他听一个女人的话,又是另一回事。在大豪杰大侠士的心目之中,女人似乎是另一种人,女人可以柔顺贴伏,可以娇嫩动人,但是绝不能在男人面前出主意装手势,干涉男人的事务。
这种事,柔娘听得多了;柳大侠由于一剑之恨,先手刃了心爱的女子,然后才进入深山,专心练剑,三年之后,雪了一剑之耻,才在被杀的女子坟前,痛哭三日,削发为僧;杨大侠为了表示自己的义气,把妻妾全都杀了,因为她们曾知道一些不应知道的秘密……
裴思庆是大豪杰,行为也就和别的大豪杰一样,女人在他们的心目之中的地位如何,柔娘的心中有数,所以她一动也不敢动。
等到裴思庆又睁开眼来,柔娘才伸出双手 经常这个时候,他会把匕首交在她的手中,由她捧著,小心地放在他的枕头之下。
裴思庆把匕首放到了柔娘的手中,柔娘竭力使自己的声音听来自然,装成绝不经意地问,虽然这个问题刚才在她的心中,已想了千百遍。
她道:“这匕首是甚么人送给你的吧!”
裴思庆也听来像是不经意地“嗯”了一声。
柔娘的语声之中带著笑,听来十分轻柔动人:“一个女人?”
裴思庆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也没有望向柔娘,柔娘把语声中的笑声扩大,听来更叫人心醉:“长安市上,都说裴大侠的这柄匕首,锋利之至,可笑我竟没有见识过,看看是不是吹毛断发。”
她说著,仍然是满面笑容 裴思庆的神情再威严,可是和她一起闺房调笑,有的时候。也和小孩子一样,十分听话,当他把自己的脸,埋在她胸前的时候,看来和她的孩子也没有甚么分别。
所以,当她这样说著,同时,想把那柄匕首拔出鞘来的时候,她绝不怀疑,以为自己一定可以看到那柄匕首,究竟锋利到甚么程度的。
可是她错了!
尽管她是在话说到了一半的时候,就有动作,可是裴思庆的反应,还是快得出奇,她还未曾发力,就倏然惊呼,双手的手腕,皆如突然被加上了一道烧红了的铁箍,在她的惊呼声中,她的双手,像是不再存在,手中的匕首,自然也落了下来。
匕首没有落地,甚至没有落到床上,因为裴思庆的出手快绝,立刻缩回手来,接住了那柄匕首。
柔娘心中骇绝,望著自己的手腕,身子僵硬如同木石。她看到自己的手腕之上,有两道深深的红印,直到这时,从指尖起,才开始有了一阵阵麻木的感觉,使她知道自己的双手,还联在手腕之上。
她用十分缓慢的动作,缩回双手来,等待著丈夫的责骂。
可是裴思庆并没有骂她,只是在把匕首放到了枕下之后,用十分平板的声音道:“匕首是兵器,兵器出鞘是凶事,千万别再试了!”
这时,刺麻的感觉,传遍了柔娘的双手,她垂著手,大声答应著:“是。”
这件发生在卧房中的事,不知怎么传了出去,或许根本没有这件事,只是由于裴思庆有这样的一柄匕首,所以就有人编了这样的一个故事出来。不管情况如何,裴思庆有这样的一柄匕首,却是人人都知道的事。
自然,在人如流水车如龙,繁华热闹的长安市街头巷尾,当市井之徒津津有味地提到大豪裴思庆的匕首之时,绝不会想到这样的匕首,有朝一日,会用来杀骆驼,而且,还会犹豫不决,举起了匕首来,难以下手。
裴思庆用这柄匕首,从来也没有犹豫过,好几次,和他决战的敌人,连匕首是甚么样的都未曾见到过,精光一闪,就此丧命。
就算在这之前:他杀第一匹骆驼的时候,他也没有犹豫过,他的决定极其果断,虽然当时有一个年老的向导竭力反对。
那终年在沙漠之中生活的老向导和裴思庆相识非止一日,几次走这条路,都有这位向导参加,虽然这时裴思庆自己,也有资格当向导了,但是他深知沙漠变幻无常,带一个有经验的人在身边,总是好事。
走在这条路上,总有这个老向导在。
(裴思庆自然不知道,骆驼队走的这条路,后来被称作“丝绸之路”,他只知道,这条路,只要走一遍,就可以使财货的价值,增加十倍。)
当他第一次决定杀骆驼的时候,老向导用发颤的声音劝阻:“东家,骆驼杀不得,只有骆驼,才能带我们出沙漠,才能带我们逃生。”
裴思庆当然知道,在沙漠之中,人求生的能力,和骆驼相比,相差太远了。这种柔顺的成熟大物,不但在沙漠上可以撒开大步奔跑,而且能忍饥耐渴,更有在沙漠中寻求水源的天然本领,人在沙漠之中没有了骆驼,成为沙漠中随处可见的白骨的可能性,就大大提高。
可是当时,他还是一手推开了那老向导,一手“铮”地一声响,弹出了他那柄著名的匕首,先向上举了一举。
当时的情形是,他的骆驼队,还余下了二十来个人,和四匹骆驼,那二十来个人都跟著他从长安出发,自然也都知道他有一柄人人传诵的匕首。
直到这时,他们己身处绝境许多天了,丝毫没有可以脱险的迹象,人人都心头蒙著死亡的阴影之际,居然开了眼界,看到了这柄匕首。
当时是一个下弦月的深夜 沙漠上本来就十分寒冷,和白天的闷热,一天一地,匕首高举,所带起的那一股寒光,更令得所有看到的人,都不由自主,机伶伶地打了一个寒战。
然后,精光一闪,他身边的一头骆驼,发出了一下悲痛的呼叫声,慢慢地倒了下来。另外三匹骆驼,像是知道它们的同类发生了甚么事,也发出了几下悲呼声来。
自然,立刻有人过来,用皮袋盛起了汩汩流出来的热血,先把一皮袋热血,捧到了他的面前,他只喝了一口,就挥了挥手,吩咐轮流去给别人喝:“先给……最虚弱的人喝。”
在喝下这些热血之前,他已经有三天,足足三天,未曾有水进口了!要不然,他怎么会下手杀骆驼?他怎会不知道骆驼在沙漠中的价值?
而在喝下了这一大口热血之后,他的喉咙,更像是火烧一样地难过,乾裂的口唇更乾,甚至他可以听到自己口唇开裂的“拍拍”声。
可是他知道,难过管难过,他的生命,在再喝下几大口热血之后,在吃了烤骆驼肉之后,可以继续维持下去。
他们还有三匹骆驼。如果说在沙漠之中,骆驼可以带入出险境,找到水源的话,那么,四匹骆驼和三匹骆驼是一样的。
一切,自然都由那场莫名其妙的大风暴所造成的。一点迹象也没有,事先真的一点迹象也没有,等到知道不对头的时候,已经迟了。
从早上开始,驼队一直好好地在行进,裴思庆在驼队的中间,骑在一匹雕鞍齐全的骆驼上,整个驼队,都以比正常略快的速度,在沙漠中行进。
到了下午,经过了中午的休息,全队几百个人,个个都精神抖擞,然后,忽然有人叫了起来:老鼠!那么多老鼠!看老鼠!
人人都看到了,成千上万,灰褐色的沙漠鼠,翻翻滚滚,潮水一样,向前涌过来。
那是灾变的景象 裴思庆虽然没有经历过,可是却听说过,在沙漠上,一有异常的现象,全是灾变,都要立刻防御。
所以,他立即一耸身,站了起来,大声叫:“立即停止,准备应变!”
驼队的领队,都是在沙漠中讨生活的人,知道如何应变,他们会在最短的时间内,令骆驼伏下,围成一圈,把人围在中间,人也伏下来,一般的风暴,都可以躲得过去。
可是这一次大风暴,却没有给他们这样做的机会,他的话才叫到一半,就看到了一个怪不可言的景象。
裴思庆看到,不知道有多少只老鼠,竟然叠成了一个个大圆球,在向前滚动著,每一个大圆球,足有三尺高下!
这是甚么样的怪异!裴思庆不由自主大叫了一声,可是他自己也没有听到这下叫声。因为强风的呼号声已经盖过了他的那一下呼叫!
第三部:人的命运由自己主宰还是由天主宰?
狂风突如其来,事先一点迹象也没有,如果说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