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门医-第1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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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妃这边知道刘氏的心思,转而就道:“阿卿虽然是我和王爷收养的孤儿,然而这么些年来却也是耗费心力好好教导长大的。我和王爷两人对他也是视如己出。”
这话刘氏却是信的,全京城的人都能看的出来摄政王是在给宁卿铺路呢。
她见王妃咬死了宁卿是孤儿,又没有跟当年的事情有什么牵扯,这才放心而隐晦地提起了婚事。
本以为是没有多大难处的事情,毕竟两人是自小一起长大的情分,两个孩子也颇为熟悉。谁知道王妃听了之后却皱起了眉头,半响才开口道:“我心中是十分愿意的,只是……王爷说过阿卿的婚事他自有主张。”
这也是摄政王知道刘氏要来特意交代的,不管有什么事情全部推倒他身上就是了。王妃却不愿意就此让摄政王背黑锅,想了下就又暗示道:“阿卿如今可算是皇上同辈之中地位最高者了,他的婚事多少人盯着,又岂是我们说了算得?”
说着她拿起茶喝了一口,又补充道:“更何况,你们府上那位可是实权的人物,王爷虽然不大理事却有威望,我们两家联姻……”
呵呵,这是想让皇上对他们心生芥蒂吗?
事实上,宁邵哲自然不会因为宁卿娶了谁就真的心生芥蒂。不过这话用来当推辞却是再好不过了。
最起码刘氏是真的考虑了半天,然后不得不放弃了宁卿这个佳婿人选。
王妃见说服了她也是心中松了一口气,两个人聊起了还在闺中的事情,话题自然就轻松无比。之后她们就一边聊天一边怀念,竟然是真的睡着了。
等到从摄政王府出来,坐上了马车刘氏脸上的笑容才慢慢褪去。李慕清见她这样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就开口问:“因为我的事情,王妃给母亲委屈受了?”
“你这丫头,瞎想什么呢。”刘氏闻言一愣,这才又勉强笑了下,“王妃不是你想得那种人,只是你与宁卿的事情,怕是不成。宁卿的婚事关系太多,只怕皇上是不会愿意他娶一个婆家家世地位如你这般的姑娘的。”
对着大女儿刘氏就没有这么多的遮掩,仔仔细细地把她所想的说了一遍,然后又不屑道:“宁卿也不过是收养的孤儿罢了,又不是什么真正得龙子龙孙,你又何必心心念念的不忘!他如今这样,看似风光无限,然而一身的荣辱全是系在摄政王府之上,等都皇上年纪再大些,只怕就愈发容不下有些人了。”
她说的话听得李慕清心中一颤一颤的,下意识就抓着她的手不放。
刘氏见吓着了女儿,就放缓了声音。
“你放心,摄政王可是个精明的人,不然当年也不可能……”她说着嘲讽的笑了下,“如今你看他府上谁最得意?”
不等李慕清说话,她就又道:“不是他亲生的儿子,反而是一个养子。这样一个看似高贵,实际上出身都不明白的养子再位高权重,也是皇上一句话就能撤下来的。这就是给皇上面子,让他放心使唤人呢。”
朝廷上的尔虞我诈李慕清听得头晕,然而也渐渐明白了刘氏的意思。反正就是,宁卿如今看着是花团锦簇,说不定从漠北回来之后还会是烈火烹油一般的得意,然而总体来说却不是可嫁的良人。
她心中说不上是失落还是松了一口气,只觉得整个人都空空的,然而看着刘氏担忧的眼神就忍住了心思笑着道:“母亲不必为我担忧,自古以来婚事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女儿从不敢有自己的小心思,让父母为我担忧。”
刘氏见女儿如此贴心,忍不住就握着她的手道:“你放心,娘定然要让你嫁的舒心得意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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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京城之中,另外一个过得不怎么舒心的人就是苏晓宁了。从遇刺之后,她就沉寂了大半年,当初得宫中上次的药膏时她还隐隐欢喜,以为是摄政王为她所求的,然而等到她身上的疤都淡了宫中却来了人告诉她一个“喜讯”。
皇上要在年后招她入宫!
她不是三岁的孩子,不懂这其中的关键,若是她真的是摄政王的女儿的话跟宁邵哲这位当今的皇上就是堂兄妹,他怎么能招她入宫呢?就算宁邵哲色迷心窍,只怕摄政王也是不允许的吧?
那最后就只有一个结论,她根本就不是摄政王夫妇的女儿!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摄政王府拖了那么久没有认她,也明白了为什么宁邵哲会招她入宫。
苏晓宁顿时就觉得绝望了,她一直以为寻回了自己的亲生父母,又是如此的家世地位,日后肯定是衣食无忧再也不会任人欺凌。加上她与孙绍喆自小相依为命,这样的感情早在少男少女的成长中变了质,转化成了男女之情。
她本想着等认了亲,她与孙绍喆就再无兄妹的名分,到时候孙绍喆这个状元去提亲,加上她从王妃这边敲边鼓,只怕婚事也会顺顺利利的。
这一切,全被这个真相给毁了。
她不是摄政王的女儿,她不止不能嫁给孙绍喆了,还要入宫为妃,跟一群女人抢一个男人的宠爱。
苏晓宁自从知道这个消息之后就把自己关在了屋中,包括孙绍喆在内谁都不见。她看似柔弱,却绝对不是一个认命的人,在最初的震惊和绝望之后,苏晓宁很快就重振旗鼓,开始为以后打算了
毕竟,当今皇上也不过是二十多岁,正值风华正茂的年岁。他长相又绝佳,比起孙绍喆来说只高不低,加之是全天下最尊贵的人,这样的男人嫁了她也不亏,不是吗?
若是手段得当,说不定她还有这个命坐到最高处呢!
这才是她不再见孙绍喆的真正原因,从这天起,她就应该学会要避讳了,免得日后被人抓住痛脚,成为攻击她的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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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中的事情,在漠北边城的林秋禾等人自然无从得知,也不会有人特意把这些事情写信告诉他们。对于可能会告诉他们京中消息的摄政王来说,这些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林秋禾他们最近一次知道京城中的消息还是在两天前,还是宁邵哲下旨犒赏漠北边城的军卒,准许除夕夜每人两斤羊肉半斤酒。肉也就算了,漠北这边他们连连胜仗实际上也劫掠了不少蛮人的羊群当做补给。真正让人馋的是酒,这些军中的大老爷们平日无战事,休息的时候总乐意三五成群去喝上一场,然而有了战事酒就是绝对禁止的了。
就连医疗营中放急救包中的烈酒都曾经有人馋过,然而这东西每天检查,一旦发现哪一队的急救包中烈酒不对整队都会被连坐。
林秋禾来漠北边城之后,除了在医疗营中是感受过战争带来的紧张感之外,平日里面休息时却更多的是见识到了漠北这边的风土人情。每日里面和青黛一起换上女装出去走动逛街,买些小物件收起来当做是回京之后送人的礼物,除此之外,她的大部分精力都用在了开发各种吃食上了。
漠北这边冬日漫长,且食谱简单。除了新鲜的羊奶让林秋禾欢喜之外,之后连着几日的羊肉和炖干菜实在是让人倒胃口。就连豆芽和豆腐她都吃腻了。只想着这会儿要是能有一把小青菜她都能馋出口水来。
因此每日里若是下半晌去医疗营的话,她就早上赶早市去寻新鲜的吃食,若是上半晌的话,她就下半晌回来的时候顺便去晚市那边看看。她身份特殊,早市上跟着的是青黛,晚市上跟着的则是斯深或者是赵谦,边城又不算大,不过今日都知道林秋禾这个看着年纪轻轻、大部分时间都穿男装的姑娘就是救了不少边城军卒的神医,皇上亲口封的生死刀了。
边城因为常年征战,所以男女比例相对还是有差,这边的女人都是当男人一样用的。长久以往就民风开放,早市、晚市之中做生意的女人也不少,平日路上行人甚至女人占多数。
因此大家对鼎鼎大名的林神医穿男装或者是女装都没有任何的意见,见着她总是会把最新鲜的食材拿出来。奈何这些东西偶尔吃叫新鲜,久了就让人食不下咽。
也不知道是谁打听出来林秋禾吃不过边城的食物,这天她从医疗营中出来已经临近傍晚,就顺道和冷启一起去了晚市,身后赵谦带着两个亲兵随行。一道晚市就有人眼尖看到了她,连忙一溜小跑越过路边那些乱七八糟的摊位就近前了。
赵谦见状连忙上前拦住,两个亲兵颇有经验并没有跟着上前,反而是拦住了林秋禾的两侧兼身后,以防止有人偷袭。
来人吓了一跳,噗通就跪了下去,道:“大人饶命,小的没有恶意。”
林秋禾不习惯让人跪,连忙让开开口道:“他们并无恶意,只是怕你不小心冲撞了过来。你先起来说话。”话虽然这么说,她却没有叫赵谦让开,反而谨慎地摸出了荷包中的银针以防万一。
那人这次起身,笑着道:“听闻林神医吃不惯漠北的菜,我这边特意拖了亲戚送来了些新鲜的菜。”他说着让开路,指了指远处的摊子,“林神医救下了咱们边城多少人,咱们是实在人不会说话,却都记在心里的。”
林秋禾闻言顺着看了过去,只隐约看到一些白色的东西,她心中一喜已经认出那是白菜了。说起来她在这个时代也生活了近两年了,还是第一次看到白菜。
顿时馋的她口水都要冒出来,然而她也不敢任意妄为,只是抬头看向赵谦。赵谦道:“还请带路。”
那人利索转身过去带着他们前行,一旁的冷启就突然问道:“这位大叔在此处摆摊许久了吧,上次我来似乎还见过大叔?”
那人笑着道:“我在这里也有五年多了,因为有着亲戚帮衬生意还不错。不过,我向来是三五天才来一次,你要是遇到过我那也算是有缘了。”
“大叔可是家中有人在军中?”冷启又问,“不然如何这么感谢林御医?”
“早些年倒是有个儿子在军中,只可惜,时运不好没有赶上林神医。”他说着叹息了一声,而就这两句话的功夫,他们就到了这位大叔的摊位前,一旁的人听了就跟着感慨,“邱大叔的儿子当年都当上小旗的旗长了,结果那一年蛮人来犯,他带着人抢收城外的粮食就没能回来。”
旁边众人就是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