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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重生之过眼烟云-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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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以前懒懒趴窗

漫不经心的细数着梦想

一抬头便是满天星光

好像未来时光就在前方

身边场景突然急速变换

心脏也跟着翻转了几圈

紧紧握着前方把手

尖叫起来也肆无忌惮

什么烦恼都通通释放

时不时会让人失望

时不时会被遗忘

是什么力量让我现在如此张扬

是什么印象让我至今如此难忘

时光说快不快的在那流淌

记得也有人说我是偏执狂

我只当他们在那奇思妙想

畅快过后把烦恼遗忘

心情放松后不像通常

战战兢兢又慌慌张张

……

任晴微笑着读着陶天山填的词,内心也隐隐翻腾了起来。果然是陶天山!这么短短的时间内,已经填出了她想要的词,完全表达了她心里的想法。

她马上回复邮件,谢谢对方的心血。

陶天山竟然很快就回复过来了,邮件只有寥寥几字:那就唱得更好一点,别毁了我的词。

任晴微笑着打字回应,陶天山说这句话的意思很明了,她希望自己能够更加出色。

心情甚好的任晴点开了已经被自己晾了在一边很久的微博,可爱的晴空们依旧在滋长,现在她的粉丝量已经达到了二十五万,这对仅仅出演过一部电影的她已经是一个好成绩了。

因为心情好,所以她开始更新微博。将自己的一张自拍卖萌照发上微博,并署上题字:求!包!养!

没过几秒钟,马上就有评论了。

王老吉最好喝:好可爱!!小晴妹子终于更新微博了~~

大包子:来来~晴妹子跟了包爷~~

每一个音符:@发霉的蛋糕亲爱的~快看卖萌!

晴空万里:晴子!小凉凉喊你回家吃饭!

霞光:啧啧~终于占到一次前排了~~我也求包养'羞涩'

流浪的风筝:小晴从了我~~从了我吧~~~

相见大川:跟了爷包乃吃香喝辣~无数小凉任乃调戏~~~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晴妹子爷包养你!

发霉的蛋糕:@王老吉最好喝亲爱的我来了~卖萌无耻!

就是喜欢汐晴:晴宝最有爱了!

左:晴妹终于更新微博了!!占前排!!围观啃瓜子!!附带@不想淋雨

不想淋雨:!!姐来了!!汐晴真可爱真可爱真可爱……'打滚'

……

随后微博不断提示评论与转发,任晴忙着看得不亦乐乎。

于是又心情极佳地发了一条微博:谢谢大家的关注~~我最近都在写歌,相信过不了多久大家就可以听到我的成曲了。^^

马上便有人抢坐沙发。

为你写诗:沙发!有专辑一定去买!

不想淋雨:淋雨也要去买!

左:商场在右边也要去买!

流浪的风筝:就算流浪也要去买!

大包子:我被吃了也要去买!

……

任晴不禁笑出声来,这么一串队形真是有意思,心情似乎更好了呢。

有这么一群有爱的粉丝,不开心也是假的。

第五十四章:番外之墨世黎

墨世黎一直都是个孤独的人。

他行走在黑暗与光明的边缘,永远身着那一身黑色风衣。

因为他有着最特殊的职业,这个职业听起来便会让人毛骨悚然。

他是杀手,他无法拥有常人的生活,因为他的职业让他没有能力去衡量过去与未来,他随时随地都要做好死亡的准备。

但是他却是命中注定的杀手。生在这样一个黑暗的家庭,与生俱能造就了冷血无情的他。从爷爷开始任职,慢慢扩大着杀手集团的事业,一代又一代,最后,这艰巨的任务落在了他的身上。他的双手从那一刻起就注定会沾满鲜血。

他厌恶自己,却不得不以这种方式继续生存下去。

20岁那年,他的父亲在临终前给他留下一封信,信的内容字字见血,“世黎,你生来就是杀手的命,我们都别无选择,你必须留下来负起责任,不要把你爷爷多年来的事业搞垮了。你自幼以来便学习操作各种武器,练自己的身手,把这一切交给你,我很放心。接下来就是见证你的实力的时候了。”信的旁边还躺着一枚银白色的戒指,那一闪一逝的光有些亮晃他的眼。

当他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他闭上了眼,嘴角紧紧抿着。没错,如果他不继承,谁能继承呢?从小学到大的本领是唯一陪伴着他的东西,如果没有了这些,他的人生还有何意义。

那是他杀的第一个人,也是他接的第一个客户。

那个人叫宛静,是个女人。

客户叫王勃,是宛静的丈夫,操办着一家很大的经融公司。

那计划单子上只有五个字:“杀了贱女人。”

于是,他猜想到这个宛静大概是因为出轨或者觊觎王勃的钱财使王□了杀心。

那是他第一次真正意识到,世间没有感情。

因为这种事情就可以杀掉一个人,还是自己最亲密的妻子,还谈何感情?

于是,他开始看淡一切。他的骨子里只剩下冷血。

那天晚上,他潜伏在一座白色别墅旁,等待宛静现身。过了不久,宛静出来了,还拥着一个脖子上挂着金链子的啤酒肚男人,两人拥吻了好久,宛静才扭着腰肢走出来。

他的目光一凛,如风疾一般躲到大树干后。那时候宛静正来到她的车旁,做出开车门的动作。他的手上拿起了一把手枪,还在外套了一个塑料膜,对准宛静的脖子。

“砰”一声闷响,宛静倒在了血泊中。

他看着女人惨死的样子,突然扯起了嘴角。

因为有了第一次的成功,之后接的好几张单子他都顺利完成了。

在有一次执行任务的时候,他无意间路过大广场,却听到了一个令他久久难忘的歌声。那是在广场上的大显示屏里,一个女人正唱着歌。

那个声音十分空灵却又美妙,久久回荡在他心里。

“如果你说再来一次,那么我不会愿意接受。

曾经的你我是多幸福,却不晓今后烟火染指。

我永远是那么的孤独,你永远是那么的无助。

我在你看不到的世界,你在我念不到的宇宙。

我行走在黑暗的角落,你眺望在黎明的尽头。”

……

他的脚步不自觉地停住,然后深深看了眼大屏幕之中的女人,长相很平凡,却莫名地将那首曲子传递到他的心间。

似乎觉得有些温暖,像是那种,找到了同类的感觉。

她孤独吗?

也许她也是看淡了一切,但却和他处于不同的角度。

甚至,听完那首歌后,他执行任务的时候,手速稍微慢了一点,但也只是慢了几秒。

之后,他了解到那个唱歌的女人叫任晴,新一代灵魂歌手。

她的确称得上是灵魂歌手,就连如此冷血冰凉的他,都能被那空灵的歌声吸引住,哪怕只有几秒。

慢慢地,每次一有空闲时间,他都不自觉地翻来她的歌。

这养成了一种习惯,似乎歌声懂他,他懂歌声。

他甚至还会将自己打扮地清清爽爽,除去那一身黑衣,换上干净的白色休闲服,摘掉墨镜,参加那名女歌手的专访。

当属下看到他的时候,还险些认为有人私闯集团。

墨世黎却不知道,有一天,这样的生活会被打断。

那天他无意间看到了一则新闻,那个叫任晴的女明星,死于一场车祸。

他生平第一次脑子短路,愣了好几分钟,随后重重捏紧拳头。

好不容易得到的,一丝丝的光明啊。

墨世黎自嘲地笑了笑,看来,自己还是不配得到这么奢侈的东西。连这样一个女孩,远远地让他关注着,上天也不肯。

他开始心灰意冷,甚至没有去查明那个女明星死亡的真相。也许,这场车祸就是上天注定的,因为他早已双手染满鲜血,他不能够得到一点希望,不能够得到一点安慰,即使是用这种方式。

又是一次无意,他点进了网络上的一个视频。

一开始的他不甚在意,却在听到那个声音的一刹那,僵住了身体。

那么像的声音。

那么空灵的嗓子。

那么动人的曲子。

他觉得脑袋嗡嗡地响,目光紧紧锁着视频中的女孩。她那么淡然地在歌唱,就像那个女明星一样。她穿着一身素白的裙子,干净地如同天使一般,是他不能玷污的。

她的气质却与那位女明星神似,无论是一颦一笑,还是一个眼神,那个高清视频都给了他一份完美的答案。

于是,慢慢地,就像关注那位女明星那样关注着这个叫络汐晴的女孩。

甚至,亲自来到了那家她任职的酒吧。

那天晚上,他本来是想好好听一场她的现场唱歌,没想到却碰上了闹事的人。那些闹事的人是个混混头,他觉得模样陌生,猜测对方些许也没有混出多大名头。他本想早些离去,毕竟这种时候,他这个杀手是没有义务参与的。可是他却看到那个叫络汐晴的女孩站出了身。

她将了那个尧哥一军,让对方尴尬至极,然后又大胆地加入反抗队伍。那是他第一次见到女孩子打架,却不得不说她的身手很好。但是她毕竟是女孩子,并不比男孩。看到她那副样子,他不忍,于是动手了。

他想要扶她起来,她却昏迷了。

意识到还有旁人,他匆匆离去,顺便又瞥了一眼躺在地上的尧哥。

很好,他记着了。

之后,他派人找来了那一帮人。他的属下也十分疑惑,这么一个小小的人物,他一个集团老大怎么会想到亲自召见呢。

那是第一次,墨世黎见到心生厌烦的人,没有动手去杀。

只因想起那个干净地一尘不染的女孩,他突然下不了手。但是眼前这个尧哥毕竟是欺负过她的。第一次,他没有动手,而是暗话威胁。

最后那个尧哥落荒而逃,并且连声承诺以后不敢再去黄金酒吧讨事。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他就在电视上看到了她的身影。

那个叫《歌颂一生》的电影,是他去电影院看的。

那是他第一次去电影院,那也是他看的第一部电影。

故事范围很小,只是一个歌女的孤独一生,却生生刺痛了他。

片尾的时候,他的眼角甚至还有些湿润。

……

如果墨世黎知道那个尧哥会多嘴的话,他就该把他杀了。那个晚上,他无意间碰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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