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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面包树上的女人-第3章

小说: 面包树上的女人 字数: 每页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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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点选了邻近的泰国芭提雅,因为旅费比较廉宜,又是热带地方,有点艰苦训练的味道。集训当然不能缺少老文康。除了青荷和欣平已经去过美国迪士尼乐园,我们其他人都是第一次出门,家人都来送机,我又看到丽丽漂亮的母亲。光蕙的家人没有来,我想是她叫他们不要来,她不想他们看到老文康。但,老文康的妻子来了。
  老文康的妻子穿了一套朴实的套装,薄施脂粉,可是,站在我们之中,她显得太老了,即使她比老文康年轻,也已经五十开外。那时,我觉得老真是罪恶。现在,我觉得认为老是罪恶,才真是罪恶。
  老文康的妻子,外表贤良淑德,可是,我留意到她的目光闪烁不定,她不断打量我们八个女孩子,她花了较多时间留意乐姬,她是最漂亮的。她并没有把光蕙放在眼里。妻子是最聪敏的,她了解她丈夫,了解老男人可能受不住少女的诱惑。但,妻子也是最愚昧的,她错认了目标。
  飞机抵达芭提雅,我们住在一间拥有海滩的酒店,开始为期七天的集训。我和迪之同住一间房。
  集训的第二天晚上,光蕙拿着一瓶白葡萄酒来到我和迪之的房间。
  「我想去老文康的房间找他。」
  「你找他有话说吗?」迪之问她。
  「我快要离开他了,我要把我最珍贵的东西送给他。」
  「你想和他睡?」迪之骇然。
  我吓了一跳。
  「我不会后悔的,这就是爱情。」光蕙笑着说。
  「你跟他睡了又怎样?他已婚,比你大三十六年,他不会跟你结婚的,你别傻。」迪之说。
  「我不需要有将来。」光蕙拿起三只酒杯,倒出三杯酒,要我们为她的爱情举杯,真是一件荒谬的事。
  「如果是朋友,该让我做我想做的事!」
  「好!我跟你干杯!」迪之站起来。
  「程韵,你也来!」迪之把我从床上拉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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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三个人举杯,光蕙把酒干了,我还是头一次喝葡萄酒。光蕙放下酒杯,我们不知说什么好,她微笑离开房间。
  「我觉得我们好像送光蕙去死。」我跟迪之说。
  「我们是成|人了,自己喜欢做什么都可以!」
  我觉得这件事很荒谬,我从没想过我竟举杯为一个Chu女饯行。再回来时,她已变成女人。我的心无法平伏,跟迪之把馀下的白葡萄酒干了,昏昏沉沉地入梦。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看到光蕙睡在我和迪之中间。
  「你跟老文康已经--」我问她。
  「我们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老文康他不想?」
  「我不知道,我们躺在床上,大家都脱了衣服,但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光蕙,他太老了。」迪之笑得很蛊惑。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光蕙说。
  「将来你会明白的,我头很痛,让我睡吧。」迪之闭上眼睛。
  那一刻,我觉得老文康是个好人,在最后关头,他不忍夺去一个少女的贞操,光蕙也这样想。
  后来,我们都有经验了,才明白老文康那天晚上,是无能为力,并非怜惜她。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男人。光蕙日后不肯承认受骗,是她无法接受自己被这样一个男人骗倒。世上并没有他曾经以为的那种超凡脱俗的爱,因为男人办不到。
  在芭堤雅的最后一天,我们大伙儿在海滩吃露天晚餐。我仔细地重新研究老文康。他已经五十五岁了,染过的头发这几天给海水漂得褪色,露出原本花白的颜色。脸上久经日晒,堆满皱纹,腰间挂着两堆多馀的赘肉,脸孔一贯地严肃,可是我已经不怕他了,因为我知道他和光蕙的事。光蕙爱上一个那么老的男人,真是难以想象。而老男人在我们中间,显得很快乐,他要在掉落衰老的黑洞前,抓住一个青春的躯体。
  那一夜,我们一起唱歌、跳舞。迪之带来了林正平的新歌,那首《没法忘记你》是讲一对男女分手的,听得最感动的,是光蕙。
  我举杯说:「友谊永固。」
  在歌声中,我与七年的中学生活分手。
  回到香港不久,A…level 放榜,我中文和历史拿了A ,报读港大中文系。光蕙的成绩不大理想,只能报读理工,都是给老文康累的。但,迪之的成绩令我很意外,她统统不及格。
  「再考一次吧!」我说。
  「不!不想再考一次,没意思。」迪之说。
  其实如果迪之在那几年没有谈恋爱,她的成绩应该不至于那样差,又是给男人累的。
  「恭喜你,程韵,你是大学生。光蕙,你也好,理工很难考入呢。」迪之说。
  我和光蕙都不懂说什么好。
  乐姬也报了港大。丽丽读师范,她想做体育教师。小绵的成绩也是差强人意,她报读护士课程。欣平去英国升学,青荷的成绩最好,但她们一家人要移民美国。
  迪之决定工作,她进入乐音唱片公司当秘书。乐音当时是一间中等规模的公司,歌星不多,但每个人都有知名度,也很有特色。乐音的皇牌正是红透半边天的林正平。我们听他的《没法忘记你》听得如痴如醉。
  迪之每天都向我报告,她那天遇上哪一位歌星。对于这份工作,她兴致勃勃,使我稍为安心。某一天,终于让她认识林正平。
  「他真人跟上镜一样迷人,还跟我聊天呢,一点架子也没有。」迪之兴奋地告诉我,她好象给林正平迷住了。
  「听说他是同性恋的。」我说。
  「别人诬蔑他罢了!听公司里的人说,他有一个十年的女朋友,只是对方一直不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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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月后,林正平在红勘体育馆开演唱会,迪之替我们拿到前面的座位。演唱会完了,还有本事带我和光蕙到后台跟林正平合照。在林正平的休息室里,我看到一个没有化妆的女人默默替他整理服装,那个大概就是他背后的女人,那个女人毫不起眼,要配林正平,她还差很远。不过漂亮的女子也许无法忍受那种委屈。
  一天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半途,她的传呼机响起,她覆了电话回来。
  「林正平传呼我!」迪之笑得相当甜蜜,林正平竟然在晚上传呼她,证实她是个十分有魅力的女孩子。
  「他找你干什么?」
  「他说刚刚录完音,问我有没有时间跟他喝杯茶。」
  「他找你喝茶?」我觉得事情不简单。
  「或者……或者他喜欢我,他女朋友这么丑!」迪之似乎准备接受追求。
  「结帐吧,林正平现在来接我。」
  我目送迪之坐上林正平的保时捷绝尘而去。她已经离开邓初发很远了。可怜的救生员。
  深夜,我接到迪之的电话。
  「我们在浅水湾漫步,他还牵着我的手呢!」迪之兴奋地告诉我。
  「那邓初发怎么办?」
  「我告诉他,我今天晚上跟你一起。程韵,我越来越发觉,一个人一生中不可能只得一段爱情。」
  「但邓初发是你的初恋。」
  「他是我第一个情人,因此即使我离开他,也不欠他什么,我已经把最好的东西给他。」
  女人喜欢把自己的贞操当成礼物送给男人。
  那一夜,迪之首次向我承认,她和邓初发有肉体关系,而且发生在相恋半年之后。她一直没有告诉我,是因为我没有男朋友,我不会了解。
  「你快点找个男朋友,你便会明白,男人爱你,便要跟你做那件事。」
  当时的我,突然有一种很滑稽的想法,二十岁的我,仍然是Chu女,着实有点难堪。
  「你喜欢邓初发,还是林正平?」我问她。
  「我不知道……」
  当她答不知道,她跟邓初发的爱情已成过去。一个救生员,即使后来是一间体育用品公司的小股东,凭什么跟天王巨星林正平较量?迪之的虚荣,我完全明白。一个高高在上的男人,竟然向她展开追求,她注定逃不掉。
  一个清晨,迪之告诉我,她跟林正平做了那件事。
  「在哪儿?」我问她。
  「在他的保时捷上。」
  迪之决定跟邓初发分手,不断逃避他。
  邓初发天天晚上在迪之家楼下守候,要看看她是不是交上新男朋友,一天晚上,迪之终于忍无可忍向他提出分手,他竟然掴了迪之一巴掌。
  「你有还手吗?」我问迪之。
  「没有,我要他欠我。他掴了我一巴掌,我对他,连仅馀的感情都没有了。」
  两天后一个晚上,邓初发请我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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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餐厅见到他的时候,他很沮丧。
  「你一定知道迪之的新男朋友是谁?」
  「你不要在这个时候逼她。让她冷静一下,也许她会回到你身边。」
  「不会了!她不会回来了!我掴了她一巴掌!」邓初发惨笑。
  一个有八块腹肌的男人竟然伏在桌上嚎哭起来,爱情把他的尊严夺走。
  他掏出一个粉红色的信封给我。
  「我写了一封信给迪之,你看看。」邓初发把信递给我。
  「我怎好意思看你的情信。」
  「不!你看看,如果能感动你,便能感动迪之。」
  「迪之比我铁石心肠。」
  我开始阅读他的情信。虽然他那么难过,但,但我想笑!他的情信,写得十分差,字体丑得象小学生不在话下,文笔又差劲,共有十三个错字,还想去感动一个女人?我不敢抬头看他,我怕我会忍不住发笑。他该多读点书。
  「怎样?」他问我。
  我很努力找出一些东西来称赞他:「你的感情很真挚。」
  「你可不可以替我写一封,我知道我写得不好。」
  第一次有人托我写情信。
  「我不能代你写,我不想欺骗迪之。」
  邓初发捉着我双手:「我求求你,帮我这一次。」
  我觉得他太可怜,答应了他,替他写了一封情信,他自己抄了一次后,送去给迪之。
  三天后,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泣不成声。
  「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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