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血良人-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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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公子的脸一下子乌云弥漫,“那就糟了!”他用比刚才更低沉的声音说:“殷姑娘,实不相瞒,这颗石头其实并不一般,它是有名字的,它叫做——‘夜光石’。”
“那是什么?”殷歌被他的表情镇住。
“它是罕见的夜明珠,世界独一无二,价值不可以用金钱来衡量,即使当年有王想用十五座城池换它,拥有者仍然不想交换,最后还是派蔺相如用智谋将它保护回国。现在许多人都不知道它的价值,虽说平时我把它戴在手上,但实际上我身边有数之不尽的高手暗中保护。但现在它被你吞了……”
殷歌没有注意到这个故事有点耳熟,她从凳子上跳起来,“我过几天就还给您,一定!我绝对不会把它据为己有。”
郑文彦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悲恸的说:“来不及了。”
难道要剖开她的肚子,不要啊!!殷歌的头开始眩晕。
“‘夜光石’是一种非常有灵性的石头,如果吞下它的人在一个时辰之内还不死,那么就是说石头认定了这人为它的主人,它会留在这人的身体里,除非剖开那个人的肚子,否则石头不会出来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幻觉,郑文彦在说这话的时候,眼睛中居然暗含笑意。
殷歌真是欲哭无泪,她还年轻,还没活够啊!早知道她就不来吃劳什子饭了,她的死法比“猪是笨死的”还凄惨,她不想自己的墓碑上刻着——“吾生也有涯,而吃也无涯,某日服一怪石,卒”,那真是前无来者后有追兵。
“殷姑娘,你不必太自责,如果一个时辰后,你仙游了,那我取出石头来你也不会感觉到痛。如果一个时辰后,你还没有仙游,那我就不从你体内把夜光石取出来了。”
自责个头啊,她是在后悔好不好。“啊,此话当真,如果我不死,你就不会剖开我的肚子取出那石头了吗?”
“君子一言快马一鞭。”顿了顿,他又说:“姑娘如果想哭,在下可以把衣袖……”
殷歌翻了个白眼,头一歪,失去了知觉。在昏倒前一刻,她还在努力的思考,为啥死亡来得这样快,甚至不给她说最后一句话的机会。她还想咆哮一句,她下次投胎后绝对不会再用杯子喝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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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等殷歌落地,她已经栽入一个怀抱里,出尘不知何时出现在她身边,扶她躺到一张长椅上。
“出尘,你这一击也太狠了,她这样的身子骨,怎么能经你这样用力砸。”郑文彦打开纸扇,随意的摇了摇。
“请主上赎罪。”出尘跪倒在地。
“起来吧,以后手轻一些,万一在她脑后面留个包就不好办了。”
“是,主上,出尘以后会特别小心……殷歌姑娘一个时辰后就会醒过来了。”
“嗯。”郑文彦随意的答了一句,他依然轻轻的摇着扇子,若有所思的盯着晕死过去的殷歌。
出尘没有再说话,虽然她很不解主上为什么用这样的手段困住殷姑娘。她知道如若她提出疑问而主上没回答,那么主上永远也不会回答她。上次在茶楼,出尘问他为什么不直接带走殷姑娘,他没回答,出尘就知道再问也是徒劳。
她跟随主上多年,总认为自己已经很了解主上了,可是这次她失去了把握,她越来越弄不懂,他想做什么了。而这个殷歌姑娘,莫非她的眼睛异于常人,以往女子们看到主上都趋之若鹜,为什么殷歌却丝毫不为所动呢?
殷歌醒来时,发现郑公子依然坐在那个位置,倚着栏杆远眺风景。他扭头的瞬间,殷歌甚至产生了错觉,以为自己已经飞升了。
郑公子果然是个言出必行的人,既然殷歌没有挂掉,他就答应了留“夜光石”在殷歌的肚子里。只是他根本没说把“夜光石”送给殷歌,他的意思是——
“从今天起,你就由我的人寸步不离的保护起来。”
“郑公子,还是不必了吧,小女子就一草根,从未受到过如此礼遇啊。”
“没想保护你,主要是保护那块石头。郑家的财产被别人夺走就不好办了。”
“我也知道……”
“保护了石头,也算是保护了你的命。这样想起来会好受一些。”
殷歌她不愿意,极度不愿意。她变成了一只装着无价之宝的容器,莫名其妙成为了郑家的附属财产。但是万一江湖上的贪财之徒知道了价值连城的“夜光石”在自己肚子里,那她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啊。
作者有话要说:带上你的小皮鞭和辣椒水,充满爱心的鞭策我吧!
☆、英雄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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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板终于想起来自己不见了一个跑堂丫头,他叫人把苏咏清叫到柜台来。
“殷歌呢?”
“她已经出去了一个时辰零一炷香了,估计已经遇害。”
高老板将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哎,女大不中留啊,留来留去……”
“高老板,我怎么听着你像是殷歌的爹呀?”
“我真要有这样漂亮一个女儿就好了,我可以问郑公子多要点聘礼。”高老板陷入了某种狂想境界。
苏咏清对见财眼开的高老板嗤之以鼻,幸好他没有女儿,不然真不知道是卖女儿呢,还是嫁女儿。
说曹操曹操就到,苏咏清瞥到殷歌从门外走了进来,愁眉苦脸,似乎刚才不是去赴美男子之约,而是便秘了五天。
“吃个饭吃这么久,我还以为你遇害了。”苏咏清三步并作两步冲到殷歌面前。
“小清,不得了啦!”殷歌一把抱住了肥嘟嘟的小清,但是她马上压抑住了想要呐喊的念头,因为她突然想起,这件事情还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什么不得了啦?莫非你终于发现自己背上长雀斑了?”
“讨厌,人家背上根本没雀斑。”
“那是什么不得了啦?”
殷歌愣了愣,支支吾吾道:“那个,那个……一品香酒楼的菜真好,呃……过去我吃饭一天三遍地吃,麻烦!现在好了,有了一品香,一顿顶过去五顿,高营养,水果味!一天一顿,效果不错,还实惠!”
苏咏清狠狠敲了殷歌一个爆栗子,“你吃饭被塞傻了?”
殷歌摸了摸自己额头,傻笑。还好自己机灵,化解了“危机”。
高老板捏着嗓子咳嗽了一声,两个丫头马上明白过来“高扒皮”是在提醒她们该干活了。
在这气候宜人的傍晚,容美镇凉风习习,来茶楼休闲和听戏的人多了起来。殷歌一忙起来就把“夜光石”的事情忘得干净,她勤快的跑上跑下招呼客人,直到月上枝头。
殷歌今天遇到了比较难缠的人。这一桌的客人看着眼生,其中一个胖子贼眉鼠眼满口黄牙,一看就是脑袋里面装满大肠的类型。而坐在他对面的一干瘦大伯则一副纵欲过度,精神萎靡不振的模样。殷歌去上茶,结果那个胖子腆着脸要求殷歌坐在他们旁边伺候。
“这位客官,如果你们一会儿有什么需要,可以叫我们任何一个跑堂丫头,我们会随叫随到。”殷歌想也许他们是去京城路过容美镇的客人,于是耐着性子给他们解释。
“嘿嘿,我们有‘需要’的时候,你真的随叫随到?”小胖子用一种猥琐的目光在殷歌全身摩挲。
“你爷爷的,你‘有需要’应该去万花楼,这里是茶楼,不识字啊,没文化的人真可怕!”殷歌在心里咒骂了一句,口上却还是恭恭敬敬的答道:“端茶倒水随叫随到。”
“砰”一块碎银丢在了桌子上,那个瘦大伯道:“废话少说,这是打赏你的,你就专门为大爷们服务。”
殷歌怒气倏地直冲头顶。这两个人也太狗眼看人低了,想她殷歌好歹也是豆蔻枝头一朵花,心灵手巧人人夸,天生丽质,冰清玉洁,这两个家伙居然给她一小块碎——银——子!他们可以侮辱她的职业,侮辱她所在的茶楼,甚至侮辱她的老板,但是不能侮辱她的存在价值!
小胖子见殷歌沉默的站在他身边,以为她是答应了,于是笑嘻嘻的伸出咸猪手,拧了拧殷歌的手背,“会不会唱小曲儿,来给爷唱一个。”
殷歌被电击了一样猛然甩开自己的手……突然觉得手有些异样,殷歌扭头一瞧,脸一下子白了——她的手指不偏不倚的插到了瘦子的嘴巴里。
“对不起,对不起!”殷歌吓得赶紧抽出手指,结果发现指头间居然夹了一颗金灿灿的假牙。娘的,他这样有钱,却小气得只给自己一块碎银子!
“对不起啊,我帮您重新安上。”殷歌哆嗦着扳开瘦子的嘴巴。
“大胆刁民!”身后的胖子拍案而起,一把捏住殷歌拿着假牙的手,从中夺走那颗黄金牙齿,然后他抡起巴掌就给了殷歌两耳刮子。
那个瘦瘦的中年人脸色更是涨得像猪肝,也许觉得扇了两巴掌还不过瘾,顺手拿起热茶一泼。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一块黑布飞到了殷歌的面前,将滚烫的水挡住,一个俊美脱俗的黑衣哥哥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
“你是什么人?”瘦子怒喝。
茶楼一下子安静下来,只见黑衣哥哥抱拳道:“两位请息怒,可以稍坐片刻等我家公子来解决这件事情。”
瘦子打量了一下这个黑衣人,又瞅了眼殷歌,心想看刚才他的身手,定不是一般人,自己人生地不熟,随从又在楼下,难道还傻坐在这里等人叫帮手来!于是他厉声道:“今个儿真扫兴,我们走!”
他丢掉手里的茶杯,和胖子一前一后的走出茶楼,众人一片唏嘘声。
黑衣哥哥瞅了眼殷歌,然后快步随那两人而去,殷歌知道他是郑公子的手下,以为他是要去打架,捂着自己发烫的脸,也跟了过去。只见两人的随从已经牵出马车,那辆马车一看就是高档货,做工装饰都非常精美,而前面的骏马更是膘肥体壮。殷歌知道自己肯定惹到什么财主大官之类的人了。
瘦子见自己的随从到身边了,又看到殷歌这边人单力薄,于是对随从使了个眼色,四五个随从朝黑衣哥哥扑过来,一场恶战开始了。殷歌吓得准备往茶楼里躲,生怕被伤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