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高剑神-第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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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岚的奉献精神感动了大个子雷蒙德,他也举起手中长剑,高声喊:“为了阿芙拉!”
民兵们齐声大吼:“为了阿芙拉!”
响声震天,罗岚和阿芙拉四目相交。
阿芙拉下意识地转过头,红着脸,牙齿轻咬下唇,几次想努力回头看他,但始终没有那份勇气。
罗岚没想到阿芙拉连句鼓励的话都不说,略感失望,转过身,就要从五米高的城墙跳下去迎战。
但是,在他迈出第一步的时候,阿芙拉奇迹般地轻声说:“等一下……”
罗岚蓦然回头,阿芙拉娇羞不已,慢慢地拿出一方叠好手绢,捧在手里。她原本想亲手递给罗岚,但是却无法承受他那充满侵略性的目光,害羞地侧过头。
罗岚看着脸红到耳朵根的阿芙拉,心中生出一丝感动。因为在蔚蓝大陆,女人把自己的贴身手绢送给男人,有着与众不同的意义——最差的程度,也是表示这个女人喜欢和他在一起,一般情况下,女孩子送出手绢是表示同意交往。
“她连山都不敢下、连见到陌生人都会紧张害羞,却在大庭广众之下送我手绢,可见她付出多大的决心。”
那些了解阿芙拉的侍女,全都目瞪口呆地看着女主人,即使亲眼看到,她们也不相信这是事实。
“一定是我看花眼了!”女管家茉克尔难以置信,拚命地揉着眼睛。
罗岚大步走到阿芙拉面前,拿起手绢。
只见阿芙拉樱唇微张,宛如天籁的细微声音传进罗岚的耳朵:“这、这是我亲手绣、绣的,请放心战斗,我等你凯旋归来!加油!我的骑士长!”她用尽全身的力气和一生的勇气说出这番话。
罗岚把手绢放在鼻子边,深深地一吸,阿芙拉的体香沁人心脾,然后他狠狠地亲了一口手绢,放进自己的次元袋中。
城堡里立刻响起震天的起哄声和口哨声,那些崇拜罗岚的年轻人大声叫好。
阿芙拉则更加害羞,她甚至感觉罗岚的那一口亲在自己的身上,白皙的颈部再度被染红。
罗岚从城堡跳下,稳稳地落在地面,向身穿重铠的鲍里斯走去。
第九十一章 战铠甲
罗岚向前走,鲍里斯身后的人全都后退,退到两百米之外,为的是保持比剑公平。
鲍里斯全身都被银色的重铠包裹,这种重铠远比罗岚前世见到的西方全身铠厚,简直就是用钢板镶嵌而成。
罗岚看清楚重铠后,露出一丝凝重的神色,鲍里斯穿的根本不是普通重铠,而是价值连城的魔法重铠。整件重铠相当于一件魔法装备,附加多个减轻重量和增强防御的魔法,远比普通重铠强悍得多。
罗岚看着重铠人,说:“这件装备相当昂贵,如果我没猜错,你是从米哈依尔大公手中借来的。不过,钢铁的魔法亲和度很低,你的魔法重铠上就算有魔法阵,最多也只能减轻一半的重量。而重铠无论怎样,都会减少灵活度,这一战,你必输无疑!”
鲍里斯哈哈大笑,用较为标准的通用语轻蔑地说:“荷曼人永远是这么自大,上一个这么说我的荷曼人,已经用生命证明了自己的错误。小家伙,接下来你随时可以认输,我不会杀你。不过,我会在你的脸上留下一点纪念品,让别人知道柯鲁士才是剑士的国度,不是荷曼!”
罗岚耸耸肩,说;“我看你这套盔甲不错,到时候我会把这套盔甲当纪念品。”
“我对舌剑不感兴趣,不过我对你手中的剑很有兴趣,竟然有中级洗剑术锋利之光,就当是战利品了。你这么年轻,恐怕成为剑士没几天,你先攻击,我让你三招。”鲍里斯嚣张的说。他虽然藐视身为剑士的罗岚,但却忌惮身为伯爵的罗岚,临行前平可夫已经叮嘱他,可以胜,但决不能杀。
平可夫甚至给他准备一件能释放初级治愈术的魔导器,就是怕他失手杀死罗岚。荷曼皇室历来护短,罗岚要是死在这里,虎视眈眈的帝国十七和十九军团必然不宣而战,柯鲁曼王室能做的事情只有一件——找倒霉鬼去谈判割地赔款的问题。
罗岚摆出枪式起手式,看着鲍里斯头盔的T字型空隙,一言不发。
鲍里斯小心翼翼地看着他。
一分钟过去了,两分钟过去了,鲍里斯终于不耐烦地说:“你在干什么!怎么还不进攻。”
罗岚惊讶地说:“你没看出来?我在跟你拖时间啊,你的重铠那么沉,站得越久,我越合适。唉,看来我高看你了,这么久你才问我。”
“小杂碎!我让你先攻你不珍惜,别怪我不客气!”鲍里斯说着,手中长剑冒出红色的火之斗气,攻向罗岚。
鲍里斯一出手就是最快的突刺。
罗岚不客气地同样凝聚火之斗气,挥剑横劈向鲍里斯的长剑。鲍里斯露出不屑的神色,继续突刺并准备好后招。
但是,在罗岚劈中敌剑的时候,两剑相交的地方突然冒出一个拳头大的火团并炸开,把鲍里斯的长剑震开——这是一记精妙的爆之斩,时间拿捏之准,堪比高级剑士。
鲍里斯面色骤变,像见了鬼似的,看到罗岚的长剑直刺自己的头盔缝隙。
“该死!”整个过程快得不可思议,鲍里斯完全没有防备,一身重铠的他想躲也躲不开这比毒蛇还要可怕的刺击。他只能启动魔法装备,体表冒出一个淡蓝色的魔法护盾。
罗岚的长剑击中魔法护盾,但魔法护盾泛起阵阵涟漪,挡住长剑。
“好奸诈的荷曼人!”鲍里斯抛弃原本的轻蔑,全力以赴,横劈向罗岚。
罗岚迅速收剑后退,开始绕着鲍里斯游走——他要等鲍里斯的魔法护盾消散才会进攻。
鲍里斯展开追击,但罗岚远比他灵活得多,罗岚只要绕着他进行游走,他就只能原地打转,毫无建树。这也是柯鲁士的剑士只在比剑穿铠甲而不敢在其它时候穿铠甲的原因,敌人想要逃跑,身穿铠甲的人束手无策。
“你是在比剑吗?你这个懦夫!”鲍里斯不耐烦地说。
罗岚笑着说:“也不知道谁不要脸,第二招就用了魔法装备,你是我见过最无耻最无能的对手!我有个疑问,你战书上当时写的是比剑,还是比魔法装备?你这个懦夫,和平可夫之子一样是懦夫!对了,我听说平可夫之子是米哈依尔大公的私生子,那位大公有没有其它私生子住你家?”
鲍里斯大怒,周身斗气鼓动,猛地冲向罗岚,爆发力之强令人胆寒。
罗岚早有准备,后退半步,在对方的冲势减弱后,立即迎上去使用反击剑术。
鲍里斯惊讶地发现罗岚不逃了,于是全身心战斗,跟罗岚展开对攻。
双方你来我往,红色的斗气之剑成为全场的焦点,观战的人不时发出惊呼。
阿芙拉站在城墙上,双手死死扣在一起,抿着嘴一言不发,默默为罗岚祈祷。
“母亲大人,请您在天堂保佑罗岚。您说过,总有一天会有人真心喜欢我,包括我的缺点。以前那些人嘴上说不在意,但他们的眼神却出卖了真实的想法。只有罗岚,只有罗岚才真正不在意我口吃,只有他真的觉得我说话好听。他要是死了,再也不会有人说我的口吃是动听的乐符,是特点而不是缺点……”
慢慢的,鲍里斯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罗岚一旦占据优势,会很快退守而不是出击,而且他发现罗岚的杀意很弱,这有悖常理。
此时的魔法护盾早已经消失,鲍里斯沉声问:“你在拿我练剑而不是决斗?”
罗岚轻松地说:“又被你发现了,看来我这个人就是不善于伪装啊。好不容易在山区找到一个旗鼓相当的对手,一不小心玩坏了,我以后找谁玩去?”他这几天只能跟剑傀儡对战,在外界没有对手,自然要跟鲍里斯好好打一场,寻找自己实际的不足。
鲍里斯被罗岚轻视的态度激怒,低喝一声:“你会后悔的!”说完,他激发魔法铠甲的储备力量,沉重的魔法铠甲再次减轻重量,现在的重量对一个剑士的影响非常小。
罗岚猝不及防,被鲍里斯狂风骤雨般的打击压制,不断后退,
不过坚持十几招后,罗岚就显得游刃有余——鲍里斯的肩关节、肘关节和腕关节受影响,让他的剑产生大量攻击死角,而腰腿处的重铠让他的闪躲腾挪大幅度减慢,这些都跟重量无关,是重铠不可能避免的缺陷。
十分钟后,罗岚摸清鲍里斯的底细,对他来说鲍里斯失去作用,于是准备结束战斗。
长时间在剑天地中练习,长时间跟剑圣级的对手战斗,让他学到了普通剑士难以学到的东西,所以他有信心战胜同层次的对手。
他一边防备鲍里斯,一边考虑接下来的战斗方式。
“要战胜鲍里斯,而不是拖垮他,只有完全压制他,展现一定的实力,才能避免怨言不断的麻烦。不过我只能展现有限的实力,如果直接把所有魔导器、魔法强弩外加次元袋显露出来,的确会吓退鲍里斯和平可夫男爵,但会引来更多的恶狼。只要击败鲍里斯即可,能不杀就不杀,毕竟对方是米哈依尔大公的手下。”
“鲍里斯已经有所防备,攻击他头盔的T字型缝隙的难度非常大。而这种重铠如同钢板一样,以我目前的剑技需要连续多次击中同一个地方才能破开。手里没有重铠克星重锤,所以只有一个办法——从鲍里斯的关节处攻击,只有那里才有足够的缝隙。”
“我已经掌握他的攻击死角,只要出剑够快,就能破坏他的铠甲关节并伤及他的身体。不过火之剑技速度太慢,需要使用风之剑技。”
于是,罗岚快速后退,把火之斗气转化为风之斗气。
第九十二章 鲍里斯之死
罗岚手中的火红色斗气一眨眼变为青色风之斗气,鲍里斯先是一惊,随后大笑:“我从来没见过你这样的白痴,竟然同时练习两种斗气,你输定了!”
罗岚不跟他废话,在鲍里斯说话的时候,快速矮身向前窜去,剑尖以极快的速度沿着缝隙进入重铠的护膝,锋利的长剑配合风之斗气使出“疾斩”,切断护膝的连接点。
而与此同时,鲍里斯的长剑擦着他的头发而过,炽热的火之斗气带走他一小片头发,却没